(完整版)xx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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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通过执行本制度,在资金管理上能够规范运作,在费用请款时就能做到归口控制,使资金的收支做到有计划,达到减少压占公司资金、控制费用、杜绝损失的目的。

第二节分工授权及实施执行(一)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

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第五条公司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为1000元,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公司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六条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会计师批准。

第七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

第八条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九条从银行提取现金,由经办人填写现金支取申请单或借款单、经董事会批准,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长审核后,交给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

第十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授权的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批准、财务部长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部长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上市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上市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上市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上市后的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转,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上市后的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规范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资金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资金使用情况,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资金使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第九条公司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使用资金。

第十条公司应当遵守市场规则和商业伦理,不得利用资金进行不正当竞争和损害他人利益。

第二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使用的规模和方向。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和规范。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审批制度,对超出规定范围和权限的资金使用项目,须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监督制度,对资金使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归集制度,对各项资金收支进行分类和汇总,确保资金流动的清晰和有序。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台账制度,对各项资金收支进行记录和核对,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报告制度,定期编制资金使用报告,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监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应对。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原则包括合理运作、规范管理、风险控制、高效利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资金管理目标和方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测,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

第六条资金预算应包括营运资金、投资资金和筹资资金三个方面。

第七条资金预算制定应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因素。

第八条资金预算审批应由公司决策层统一负责,并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审查。

第九条资金预算执行应实时监控,并及时调整预算指标,保持合理的资金运作。

第十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调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优先级,制定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二条资金调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和期限等要素。

第十三条资金调拨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第十四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应监控资金流向,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策略。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合作伙伴的信用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五章资金利用效率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避免资金闲置和短缺。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降低资金成本,寻求融资成本的最优解。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提高资金回报率,优化投资组合。

第六章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对公司资金的获取、运用、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规定。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二)时间性原则:严格按照付款期限、收款期限及时进行资金操作,避免延误。

(三)效益性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资金流动进行监督和风险评估,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的获取与运用第四条公司资金的获取主要来源有:自有资金、借款、股票发行、其他资金变动等。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计划、申请资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资金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运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和市场状况进行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公司各部门在资金使用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包括资金运用的具体用途、金额、时间,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资金使用,确保采购合规、价格合理。

(三)对于资金使用期限较长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并报告公司高层进行决策。

(四)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定期报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流入流出情况、使用情况等,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与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流动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条公司资金的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流动的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资金被侵占、挪用。

(三)建立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

(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某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某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某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的资金管理活动。

第三条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合理配置、安全高效。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公司实行全面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并分解到月度和季度。

第五条资金预算包括资金收入预算和资金支出预算。

资金收入预算应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筹资收入等;资金支出预算应包括生产经营支出、投资支出、筹资支出等。

第六条各单位的资金预算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财务部门汇总、平衡和审核。

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资金状况,对各单位的资金预算进行调整和平衡,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的资金预算是公司资金筹集和使用的依据,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资金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资金筹集管理第八条公司根据资金预算和经营需要,合理筹集资金。

资金筹集的渠道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内部集资等。

第九条资金筹集方案应根据资金成本、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择。

重大资金筹集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办理资金筹集的相关手续,并及时记录和反映资金筹集的情况。

第十一条筹集的资金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先预算后支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各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支出。

第十三条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应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明确和规范。

重大资金支出应经公司管理层集体决策。

第十四条资金支出的审批流程应严格执行,包括申请、审核、批准等环节。

各审批环节的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xx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xx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xx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 xx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控制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 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原则;(三 ) 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四 ) 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性支出,包括采购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往来款项等。

第四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未来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1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各子(分)公司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各子(分)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五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各子(分)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公司,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六条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投资资金(一 )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 , 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

(二 ) 固定资产投资,业务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工程项目资金。

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控制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设备和材料货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款项的支付。

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的全部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资金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上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转。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系统,对资金的流动、使用和存储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计划和预算制度,合理安排资金的日常运作和投资活动。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与权限第七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制定资金管理职责与权限规定,明确各级管理层和员工的资金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资金的运作。

第九条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控,包括资金计划、预算、授权支付、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上市公司的财务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协助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的业务部门负责资金的使用和支出申请,需经财务部门审批和授权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金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资金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第三章资金管理流程第十三条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流程包括资金计划、控制、使用、监控和反馈等环节。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应根据经营和投资的需要,制定年度和季度的资金计划和预算,确保公司资金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上市公司的业务部门应根据资金计划和预算的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运营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应建立预警机制,对资金流动、使用和存储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应建立资金使用的档案和记录,确保资金的使用过程可追溯和审计。

某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某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A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A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运作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公司本部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支出应遵循《A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权限明细表》,按照要求进行审批。

具体权限明细表参见附表。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

第六条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业务部门办理交付现金业务时,需提交经审批签字的相关合同和交款单据,由主办会计人员开具收据或发票,经复核后交付现金给出纳人员,出纳人员清点现金及时入库,并登记现金日记账。

主办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制记账凭证后,出纳人员应在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第八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由出纳人员送存开户银行,将缴款单据交付主办会计填制存现记账凭证。

第九条现金借款业务,借款人应填写《借款凭证》,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连同相关经济合同和资料交财务主办会计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交经办人,经办人应根据资金审批权限提交各级领导审批。

出纳人员应复核确认《借款凭证》的有效性,复核签字后据实办理现金支付,加盖“现金付讫”章,并登记现金日记账。

第十条财务部每季末打印应收职工个人款项详细清单,由主办会计人员敦促员工及时报销或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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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控制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 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原则;
(三) 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
(四) 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

(一)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

(三)营运资金指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性支出,包括采购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往来款项等。

第四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未来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
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各子(分)公司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各子(分)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五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各子(分)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公司,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六条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投资资金
(一)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

(二) 固定资产投资,业务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工程项目资金。

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控制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设备和材料货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款项的支付。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证券投资决议后,由证券部具体提出投资报告,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由财务部拨出款项到相应的专门账户。

第八条融资资金(募集资金除外)
(一)公司融资事项,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由财务部门提出融资计划,经财务部部长审查,财务负责人核准,总经理审
核同意后,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作出决议。

(四)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贷款,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五)由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署在年度流动资金计划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其余融资协议由董事长签署。

第九条营运资金
(一)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较大数额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二)公司与子(分)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三)公司发生的差旅性支出按照公司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国人员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驻境外人员补贴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条为有效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号)
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具体按照公司制定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货币资金的管理遵循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和外汇管理办法等各种法规和规章,正确使用各种银行结算工具,按照规定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按现金收付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二条财务部设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三条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
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五条依照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

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六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第十七条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空白票据由专人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银行的全部印鉴章。

设备查簿,连续记载票据的购买、使用和结存情况,票据领用要有领用人签章。

凡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要全部联次保存,不得撕毁,丢弃。

第十九条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
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部负责人负责事前稽核工作,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各子(分)公司、职能部门编制的经营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专项投资计划进行全面的事前稽核;专职稽核人员负责经常性稽核,现金凭证必须经专职稽核审核后方能交出纳作收、付款依据,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的各项经办、审批手续齐全后经相关核算员事中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再由专职稽核人员审核后,方能进行登账及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二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二十二条设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每月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账证相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四条按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第二十五条公司规范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管理。

(一)加强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管理,财务部应设专人负责。

(二) 对银行承兑汇票要做好台帐登记、兑付、背书转让及保管工作。

(三) 对其他有价证券要做好登记、利息结算、兑付及保管工作。

第二十六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

货币资金的管理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

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二十七条建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定期汇报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级子(分)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

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

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财务部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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