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经济法中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有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论经济法中的注重公平与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经济法的原则有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而经济法所说的公平原则是指国家为了克服市场机制产生的天然的不公平,以国家力量强制性地从富裕者手中拿出部分财产去救济和帮助贫困者,从而达到社会的相对公平。
而经济法的效率价值,是指所有的经济法规范、经济法制度以及经济法运作活动,都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即以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应该是合理的、公正的;同样,一个公正的社会,其资源一定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的提高。
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社会保证,公平为效率的实现创造了必要条件,没有公平也就没有效率;另一方面,效率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奠定了物质基础。
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基本上涵盖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内容,与经济法的宗旨、任务是一致的,与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和功能作用也是契合的,因此应将其确定为经济法的原则。
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追求的主要是效率,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所追求的则主要是公平。
经济法的这一任务决定了注重公平是经济法的原则之一,经济法的这一原则同样贯穿于经济法的各个方面,但是它最集中地体现在税法、保险法、社会保障法中。
当然,在注重公平的同时经济法也兼顾效率。
虽然由于经济法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经济法必须注重公平,但在注重公平的同时,经济法亦必须兼顾效率,因为如果不兼顾效率肯定会助长资源浪费、贪污腐败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从而导致“政府失效”——政府医治市场失效的努力反而使得弊端更加严重,甚至引出其他的问题。
因此,强调坚持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协调显得非常重要,这一点是经济法的任务所决定,同样也体现在经济法的方方面面。
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原则具体体现在:1、在政府宏观调控立法方面,经济法应确认和保障以公平和效率为目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控市场经济的运行;2、在市场经济管理立法方面,通过对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管制和约束,引导经济个体平等竞争,合法经营,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提高其自身经济效益,依法保护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宋才发:“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宋才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宋才发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说到底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真正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最终达到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目的。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一个兼容经济的、政治法律的以及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它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我想就这个问题略陈管见。
一效率与公平是一个具有确定涵义的概念。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意义上的“效率”与“公平”,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畴。
因此,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讲,效率的内涵是资源的优化配置,即要求低投入高产出,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以及物质和精神的丰富。
我们通常所说的最大化的“效率目标”,实际上就是指对现实中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统称为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求在一定的投入下达到产出的最大化。
与“效率”相比较而言,“公平”是一个较难于下定义的概念,因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抽象的、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无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只有具体的、相对的公平。
西方经济学一般认为,公平是指社会成员收入的均等化;中国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所理解的公平是绝对的“平均主义”。
把平均主义错误地视为公平,那是理解公平的问题而不是追求公平的问题,不能误认为追求公平就要遏制效率。
我认为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公平”,应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体现。
它有两个层面的基本含义:一是权利平等,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生存权、占有权、发展权、享受权等一系列权利的平等;二是机会均等,即社会提供给每一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相等的参与竞争、就业、投资、盈利等一切经济活动的机会,它不受贫富、民族、地位高低的限制,能够同所有的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竞争。
经济法的公平与效率的论文

经济法的公平与效率的论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效的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但是在辉煌成就面前,还存在着贫富差距过大、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
作为干预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部门法,经济法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以更好的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就成为日后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而经济法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值得我们去辨证的探究。
1经济法视野下的公平经济法的形式公平对于经济法视野下的公平,形式公平是最基础的形式,是确保经济法实质公平的前提。
与民商法的形式公平不同,经济法的形式公平更好的强调机会公平和起点公平,而民商法一般对市场主体的技术经验、经济实力给予忽视。
因此,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大家位于同一个跑线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进行竞争,虽然所得到的竞争结果千差万别,但是出发点都是公平的。
经济法的形式公平在对机会公平和起点公平给予关注的同时,还对权利义务的公平和经济法律制度的公平给予了关注,从而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经济法的实质公平通常情况下,经济法的实质公平不仅是经济法公平价值的目标,同时也是经济法社会的关键之所在。
实际上,经济法的实质公平主要包括了分配公平、发展公平和结果公平。
而经济法的最终目的就是确保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传统的发展理念过多的追求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且具有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等三高一低的特点,其会造成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抑制效果。
然而,经济法与可持续发展具有一致的目标,因为经济法的实质公平是可持续发展所倡导和必须依靠的,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平、可持续发展。
2经济法视野下的效率效率是经济法的目标通过对经济法的起源、干预经济生活的特性、历史使命等进行分析发现,效率是经济法的目标,在我国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衍生出了经济法,并为经济法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论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论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其基本原则涉及到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以下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自由贸易原则——经济主体可以自由地选择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并在市场竞争中自由竞争。
二、平等原则——经济活动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任何经济主体都应该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三、效率原则——经济活动应该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为目标,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四、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活动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市场调节原则——市场应该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机制,政府应该通过制定规范、监督和引导市场行为来调节市场。
六、社会责任原则——经济主体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七、法治原则——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任何经济主体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能违反法律。
浅谈经济法的公平与效率

浅谈经济法的公平与效率作者:刘畅王丰来源:《山西农经》 2018年第1期摘要:长期以来,关于公平与效率何者优先就是经济法学界的重要讨论课题。
本文以经济法学的角度,结合我国历史及发展实际,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行分析,为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借鉴。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效率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1-0056-01 中国图书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志码:A长期以来,基于法哲学和经济学的视角,经济法学界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主要包括三种观点,即“公平优先”、“效率优先”以及“公平与效率并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经济发展,贫富差距扩大、区域发展不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解决,引起各领域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说法进行重新思考。
1 经济法中的公平与效率1.1 经济法中的公平学界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定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公平具有历史性、相对性以及阶级性,世界上不存在超越历史的、绝对的、全民的公平。
科学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为后来社会主义的公平观理解起到了极大的指导作用。
事实上,经济法中的公平涵盖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两个方面,它不仅要体现法律公平的普通特征,作为一部部门法,更要体现经济法独特的公平特性。
其中,形式公平作为经济法公平的基础,也是经济法达到实质公平的重要前提。
1.2 经济法中的效率对于经济法中效率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过去我国高度的计划经济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这就需要经济法通过制度确立来重视效率的作用,提高效率,因此,高效率是经济法的目的。
其次,经济法以整个社会的利益为基础,更加注重社会的整理利益,经济法追求的是更深层次的社会整体经济效率。
最后,经济法把效率确立为追求价值,也体现了经济法对实质公平的追求。
公平与效率具有统一性。
通过高经济效率产生更多的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同时,社会公平的进一步提高也会相应地促进社会经济效率。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行为的法律体系,它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经
济社会秩序的重要维护者。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制约和引导经济主体合法行为的规则和准则,是经济法规体系的核心。
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由与公平原则:经济法要求在市场经济中兼顾自由与公平的原则。
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经济法鼓励个体和企业在法定框架内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实行自由买卖。
同时,经济法也要求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公平性。
2.保护权益与诚信原则:经济法强调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
财产权、合同权、知识产权等。
同时,经济法也倡导诚信原则,要求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遵守合同精神,不得欺诈、不正当竞争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3.责任与法治原则:经济法强调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强调依法治理
经济活动。
在经济行为中,要求各方遵守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也要求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4.效率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法追求经济活动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要求经济主体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经济法也要求经济活动考虑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可持续发展因素,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的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
只有遵循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才能保障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健康性,实现经济持续、稳定、高效地运行。
试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试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经济法在制定、实施和解释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准则。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经济法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是指不同所有制和经济类型的主体在法律上应该是平等的,不得存在歧视性待遇。
2. 民主原则:是指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该由当事人民主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3. 公正原则:是指在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该公正、公平地进行,不得存在明显的偏袒。
4. 效率原则:是指在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该追求高效率,尽快解决纠纷,维护经济秩序。
5. 法律规定原则:是指经济法中应该明确规定各种经济行为的基本法律规定,以保证法律的权威和效力。
6. 共同遵守原则:是指在经济法中应该多方共同遵守,维护经济秩序,避免纷争。
7. 保护人权原则:是指在经济法中应该保护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如人身安全、人格尊严等。
这些原则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经济法制定和实施的基础和保障。
公平与效率原则的法经济学分析
公平与效率原则的法经济学分析法经济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使得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日益密切。
同时,经济学在经济法的整个发展过程中,一直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经济学从一开始就将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寻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优解”,而公平与效率的均衡也是经济法的重要目标和课题。
本文即从经济学的角度,通过法经济学的视角,对经济法的公平与效率原则进行分析,以期为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均衡提供经济学的启示。
标签:经济法公平效率法经济学公平与效率成为经济法的两项重要基本原则,是由经济法的内在历史使命决定的。
这可以从经济法兴起的原因,以及经济法的本质属性体现出来。
本来公平与效率原则都应该因为实现经济法的功能这个统一的目标而具有一致性,但是由于公平原则侧重于追求利益平衡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而效益原则重在强调成本收益比例的最优化,因此两者在价值追求上必然存在内在性的张力。
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均衡,就成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目标和研究课题。
但是如果仅仅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局限于法律的范围之内,也许并不是一个好办法。
经济法本来就是在经济学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其中的许多内容本身就产生于经济学的启发之下,甚至直接取自于经济学。
而且经济学自产生以来在解决社会问题中作用的发挥以及近年来经济学的扩张也充分证明了其自身的重大实用价值。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经济学的研究分析方法对解决经济法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经济法的兴起的经济原因与经济法的公平、效率原则1.经济法兴起的经济原因经济法作为一个普遍的法律现象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经济角度考察,可以认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推动了经济法的兴起。
在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时代以及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经济法不可能作为一支独立的法律力量活跃于社会舞台。
只有随着商品经济特别是它的高级阶段即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法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力量在各国法律体系中诞生。
这是因为商品经济愈是向着社会化大生产方向或者市场经济方向发展,就必然推动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以及国民经济部门的不断增多。
浅析经济法公平原则
浅析经济法公平原则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不断的调整优化,当前的经济法有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代际公平等方面内容,并以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为主。
本文简单分析了经济法中公平原则的法理学依据,针对经济法公平原则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合本次研究,发表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意见,希望可以帮助读者对经济法中的公平原则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原则;法理学法律代表着公平,在进行立法、司法、执法时,以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根本准则,体现出法的本质特征,法同样是法律部门存在的根本。
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很大程度上依靠法律原则的公平来实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当前人们在公平方面的重视度越来越高。
我国有着较大的贫富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强调经济法中的公平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作用,能够在获得更多社会公平的情况下减少对效率的损害,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实现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完美协调,本文就此进行了研究分析。
一、经济法中公平原则的法理学依据公平包含有平等、正义、公正等多个方面内容,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有先贤尝试从理性以及永恒的角度解释公平,但是至今对于公平还没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解释,人们在公平的理解和探索时,与自身的理解和思考结合在一起,尝试总结新的公平观,比如说古希腊法学中的公平观、古典自然法学家的公平观、形而上学阶段的公平观等等。
不同的思想在公平方面的理解存在有一定的差异性,但是人们在公平理念方面的追求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公平既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概念,同样也是一种朦胧的概念,针对公平的不同解释能够实现对当前社会价值观和准则的全面反映,正是因为公平的这种特点,促使思想家持续不断的为之探索和努力。
公平是法的根本目的,但是在不同的法律体系,历史时期,经济体制下,公平观的类型各不相同。
虽然在公平方面存在有较多的观点,但是人们在公平的认识方面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通过分析公平观的历史发展可以发现,人们在公平观的理解方面受到两个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是当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另一方面是人们在公平观方面的主观思考和研究。
简述经济法的四个基本原则
简述经济法的四个基本原则经济法是一种具有规范、管理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是所有经济关系的一种秩序,体现了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介入,也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主要通过规定经济活动中实体之间、实体内部以及实体与政府之间的合法利益关系,以及实体参与经济活动所受到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实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利益,来调节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经济法有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公平原则。
就是指经济法的法律规定,要对实体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加以公平地执行。
在负有不同的责任或拥有不同的权利的实体之间,不得有歧视性的行为,以便维护受惠个体的利益。
要确保各种社会关系及相关利益得到公正维护。
二是效用原则。
即以实际效果为出发点,考虑这些法律规定能否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用,鼓励实体参与经济活动,或者促进社会发展。
三是灵活原则。
强调经济法应当立法保护社会发展和经济自由,但也应当灵活地避免立法上的约束和禁限,以满足时代变化的要求。
实体参与经济活动时,要能够享受法律的保护,同样也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四是实事求是原则。
即以现实为依据,考虑利益冲突及执行难度,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在立法中,应当根据当下社会经济环境及社会风俗等因素,综合分析其利弊,决定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上就是经济法的四个基本原则。
这四个原则在经济法的立法和执行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们既可以保护实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权益,又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公平、有效的社会环境,保证经济发展的公正、稳定。
在立法上,要精确符合实际,紧紧把握四个基本原则,以公平、效用、灵活、实事求是为出发点,把握住国家经济政策发展的大趋势,把握住实体参与经济活动利益的平衡,把握住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脉搏,积极稳妥地进行立法,确保经济法律能够有效服务于社会发展。
在执法上,要以公平、实事求是、严格、及时为宗旨,认真落实经济法的各项法规,切实遵守,全面保护实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合法利益,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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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0912
32号
王舒影
论述经济法中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公平和效率是既相互矛盾又相互适应的社会价值,同时也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
经济法对效率的追求主要体现在所有的经济法规范、经济法制度以及经济法运作活动,都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
应一方面,经济法致力于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重视分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
以前我们常提到的说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经济实力还很弱,它必然主动地首先要求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以取得最大的利益。
兼顾公平,是因为如果把效率绝对化,完全不考虑公平,就可能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引发社会两极分化。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以效率为原则,可以引导人们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
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对社会生产率产生的积极作用自不用说,但是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消极的后果,导致分配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增多。
例如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加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和法制的不完全,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所以,市场不平等这一固有缺陷就需要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去填补。
考虑到如今国家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人们的意识形态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经济发展必须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更加地注重公平。
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通过宏观调控机制将社会上的不公平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正体现了市场“看不见的手”和国家“看得见的手”这两种力量的制约和平衡,市场追求的主要是效率,调控则注重公平。
所以,效率和公平是既矛盾又统一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高层次的分配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尽可能全面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
不重视公平会导致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增多,不兼顾效率则必然助长资源浪费、贪污腐败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经济法将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贯穿于经济法的各个方面,最集中体现在税法、保险法、社会保障法中,为各个阶层的人们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环境,同时又以最低成本的方案实现社会效率的最大化。
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我们必须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取值范围和实施方案,坚持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才能保证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增长,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公平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