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重点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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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复习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复习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复习Ⅰ(一)法律1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2008-1-63,多)A 国务院B 中央军事委员会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D 三十名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2 依据1954年《宪法》和现行《宪法》有关立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1-63,多)A 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惟一机关B 现行宪法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C 1954年宪法没有授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D 现行宪法则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3 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2-1-41,多)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 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C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D 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4 依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2002-1-34,多)A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B 教育制度C 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D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5 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2003-1-3,单)A 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B 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C 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D 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6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000-1-2,单)A 宪法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 基本法律D 国际条约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2000-1-1,单)A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B 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C 诉讼和仲裁制度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答案】1.ABC;2.ABCD;3.BC4.ACD;5.B;6.C;7.A(二)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8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2-41,单)A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B 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C 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D 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9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2-49,单)A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B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C 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D 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10 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或者机构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2003-2-77,多)A 国务院办公厅B 国家体育总局C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D 审计署11 关于规章制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2-76,多)A 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B 部门规章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C 除特殊情况外,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D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答案】8.C;9.D;10.BD;11.CD(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2005-1-14,单)A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B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C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D 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13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

司法考试:立法法重点法条解读(六)

司法考试:立法法重点法条解读(六)

第二节规章【重点法条】 第七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第七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相关法条】本法第72条;《宪法》第90、107条。

【意思分解】 1 部门规章的立法主体不仅包括国务院部门(各部、委、央行、审计署),还包括国务院直属机构。

2 掌握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主体包括哪些机关(第73条第1款)。

3 联系第73条第2款,了解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事项范围。

【不要混淆】 地方政府规章不需要报请批准,注意与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的不同。

立法法政治考点

立法法政治考点

立法法政治考点
立法法是指法律规定的立法程序的一种总称,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如何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程序、权力分配和行使等内容。

立法法政治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立法机关:立法机关是指负责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不同国家的立法机关可能不同,比如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常务委员会、美国的国会、英国的议会等。

学生需要了解各国立法机关的组成、职权和运作机制。

2. 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指法律从起草、审议到通过的全过程,包括立法的提出、委员会的审议、全体会议的讨论和表决等环节。

学生需要了解不同国家的立法程序的具体步骤和程序要求,比如法案的提交、审议和表决程序等。

3. 立法原则:立法原则是指在制定法律时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包括法制性、合宪性、适用性、自由性等。

学生需要了解不同国家在立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和要求,比如法律的合宪性和适用性原则等。

4. 立法技术:立法技术是指在制定法律时需要运用的一些技术和方法,比如用词技术、修辞技巧、逻辑推理等。

学生需要了解一些立法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巧,能够理解和分析法律文本。

5. 立法效力和适用:立法效力和适用是指法律在具体实施中的效力和适用范围,包括法律的适用领域、对象和时间等。

学生需要了解法律的效力和适用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规定,比如法律
的追溯力原则和优先适用原则等。

以上是立法法政治考点的一些内容,学生在学习和考试中需要重点关注这些方面的知识。

立法法知识点总结

立法法知识点总结

立法法知识点总结一、立法法的定义和概念立法法是国家关于立法机关组织和运行方式、制定法律程序规定以及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则的基本法律。

它是一部关于国家的立法机关的产生、组织、运行方式等问题的基本法律。

二、立法法的颁布范围1. 立法机关的组织和运行方式2. 法律的制定程序规定3. 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规则4. 对立法活动的监督和问责5. 其他有关立法工作的条文三、立法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2. 民主原则3. 稳定原则4. 适应原则5. 透明原则6. 责任原则四、立法法的基本内容1. 立法机关的组织和运行方式2. 法律的制定程序规定3. 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规则4. 立法活动的监督和问责规定5. 其他有关立法工作的条款五、立法法的主要特点1. 制度性2. 完备性3. 基本性4. 稳定性六、立法法的作用和意义1. 保障法律的质量和效力2. 保障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 维护国家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的稳定七、立法法的法律效力立法法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对国家的立法工作具有指导性和保障性的作用。

八、立法法的完善和发展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立法法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

九、立法法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立法法规范了国家的立法工作,为国家的立法机关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十、立法法的变革和创新随着立法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立法法也需要不断进行变革和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

总而言之,立法法是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对于维护国家的法制建设、保障国家的立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立法法,不断完善和发展立法法,推动国家的立法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法律知识—立法法

法律知识—立法法

法律知识—立法法立法法是指规定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程序和方法的法律。

立法法的出现是为了明确立法活动的主体、程序和内容,确保国家法律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

下面将从立法机关的组成和职权、立法程序等几个方面介绍立法法的基本内容。

一、立法机关的组成和职权立法机关是指依法组织和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我国的立法机关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全国性立法权力。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地方性立法权力,但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立法机关的职权包括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决定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等。

二、立法程序立法法规定了法律制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法律的提出、审议、修改和公布等环节。

1. 法律的提出法律的提出是指法律草案首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的过程。

法律的提出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

2. 法律的审议法律的审议是国家机关对法律草案进行详细审查、讨论和决策的过程。

法律的审议由立法机关及其组成的专门机构进行,有关专门机构还可以将法律草案交有关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讨论和审议。

3. 法律的修改法律的修改是指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删除等操作的过程。

法律的修改可以由法律草案提出单位、提交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代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家机关的主管部门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4. 法律的公布法律的公布是指将已通过的法律草案正式公布为法律的过程。

法律的公布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负责。

立法法相关知识点

立法法相关知识点

立法法相关知识点立法法是指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过程和制度。

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将介绍立法法的相关知识点,包括立法的定义、立法的程序、立法机关的职能等。

同时,还将探讨立法法在我国的运用及其意义。

一、立法的定义立法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程序,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的过程。

它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二、立法的程序立法的程序是指制定法律所经过的一系列环节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立法倡议:立法可以由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提出。

倡议者需要向立法机关提交正式的提案,明确提出立法的事由、目的和内容。

2. 立法制定:提案被立法机关接受后,进入立法制定阶段。

立法机关将组织相关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进行研究、论证和草拟法律。

这个过程需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内容合理、科学、准确。

3. 立法审议:立法机关将制定的法律草案提交给宪法机关或立法委员会进行审议。

审议过程中,将对法律的合宪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和修正。

4. 立法通过:经过审议和修改后,法律草案最终由立法机关表决通过,成为正式的法律。

这个环节需要符合规定的表决程序,保证立法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立法公布:立法通过后,需要由国家机关对法律进行公布,并确保法律的宣传和执行。

三、立法机关的职能立法机关是国家制定法律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能包括:1. 立法权:立法机关行使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它要依法行使立法权,保证法律的合宪性和合法性。

2. 监督权:立法机关对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和公正适用。

它可以通过调查、听证、审议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3. 补充权:立法机关可以通过制定和颁布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和决议,补充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四、我国立法法的运用及其意义在我国,立法法是指国家通过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各个领域的法律进行制定、修改和废止。

立法法相关知识点

立法法相关知识点

立法法部分一、法律《立法法》第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8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9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例1】根据现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作出:A.制定人民法院组织法B.对合同法进行部分修改C.授权国务院制定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D.授权国务院制定有关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二、行政法规《立法法》第56条国务院根据和,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立法法重点考点40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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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立法法重点考点
51、没有哪个社会——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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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 人大常务委员会。


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 的 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 适用法律依据的。
提出法律解释的主体



1、国务院 2、中央军事委员会 3、最高法院 4、最高检察院 5、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务委员会 以上六类主体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 法律解释的要求。 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行政法规(制定主体:国务院、地方 政府)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2、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为“条例”,也可以称“规 定”“办法” 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 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暂行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 例”
6、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专门委 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 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的制定不必备案




7、列入常务委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 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8、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 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 会会议。 9、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 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 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10、法律案经常务委员会三次会议审议后,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 一步研究的,由委员长会议提出,经联组会议或全体会议同意, 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11、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 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满两年的, 或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 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1、立项 2、起草:由国务院组织起草 3、审查 4、决定 5、公布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 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 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 行政法规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 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 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行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 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 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授权应当明确授权目的、范围。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 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 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 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 规定


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 的事项 2、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 的事项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主 体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主体是人大 而不是常委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及生效 程序


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批准当备 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再由省人 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 案
规章的审查





规章送审稿由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 法制机构应当将规章送审稿或规章送审稿涉及的主要 问题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法制机构应当就规章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 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 民的意见 规章送审稿涉及重大问题的,法制机构应当召开由有 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 究论证。 规章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 有关机关、组织或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起草单 位在起草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布,也未举行听证会的, 法制机构经本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社会 公布,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七大 主体)



1、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 会议审议。 2、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 员长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或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 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 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 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提出。(五大主体与向全国人 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一样) 3、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 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 程,或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 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向提 案人说明。
常委会的立法程序二


4、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 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意见比较一致 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审议后交付表决;部分修 改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5、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 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 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 汇报或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 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 关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 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规章


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 得不得称“条例”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 原则步作重复规定,除内容复杂的外, 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 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 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 联合规章
规章(规章的制定主体)
民直 府省 直具 审 中 各 国 政辖 、 属有 计 国 委 务 府市 自 机行 署 人 员 院 、 治 构政 民 会 各 较 区 管 银 部 大 的 理 行 委 市 人 职 的 民 能 人 政 的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 出规定


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监督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 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由有权机 关予以改变或撤销: 1、超越权限的 2、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3、违背法定程序的
对行政法规提出审查意见的主 体





1、中央军委 2、最高法院 3、最高检察院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 5、其他国家机关 6、社会团体 7、企业事业单位 8、公民 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意见。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是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 法规,应当由人民大会通过
备案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应当在30日内由 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级制定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 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市级制定的地方性行政法规由省级人大 常委会报全国人、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 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7、民事基本制度; 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9、诉讼和仲裁制度; 10、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其他事项。
规章的起草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组织起草,也可以确定规章由 其中一个或几个内设机构或其他机构具体负责起草工 作,也可以确定由其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 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政府组织起草,也可以确定规章 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 定由其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 起草规章可以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参加、也可以委托 有关专家、组织起草 起草的规章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 关机关、组织或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 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 行听证会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 定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 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地方性法规用 批准但要报备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 准后生效。 制定主体是人大,不是常委会 批准找上级,批准当备案
区别



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 规只需履行备案程序,无需报批准 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则需要全国 人大常委会批准 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立法主体只 有自治区、州、县的人大,不包括其常 委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 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抵 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 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 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 会审议决定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 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 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 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 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务委 员会批准后施行。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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