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主要职能

合集下载

医院法制办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篇)

医院法制办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篇)

医院法制办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篇)医院法制办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概述医院法制办是医院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医院的法律事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本文通过对医院法制办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了工作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以期能够更好地发挥法制办的作用,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成绩1.加强法律培训:本年度,法制办组织了多次法律培训活动,包括医疗纠纷案例分享、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

通过这些培训,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避免了一些错误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2.完善制度建设:法制办积极参与医院的制度建设工作,对医院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审核、修订和完善。

通过与其他科室的密切配合,加强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3.处理纠纷案件:医院纠纷案件的处理是法制办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过去一年里,法制办有效处理了多起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和诉讼解决了争议,维护了医院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4.加强风险防控:法制办持续加强对医院的各类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

通过推动医院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风险,有效降低了医院的法律风险,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1.队伍建设不足:法制办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力度不够大。

由于工作量增加,人手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2.沟通协调不畅:与其他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存在问题,工作难以互相支持,导致一些法律事务无法及时解决。

3.工作方式单一:法制办工作方式相对传统,尚未真正实现信息化管理,对于新媒体时代的法律风险应对能力有待提升。

4.法律法规落地不够:医院的各类规章制度尚未完全贯彻执行,导致一些法律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四、改进措施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法制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大人员招聘力度,完善人员配置,以确保能够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

2.加强内部沟通协调:与其他科室加强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1号),设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历史沿革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 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 1986年4月,为了加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央决定,将原 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院的办事机构; 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行政级 别为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责
职责调整
(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 议。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 促指导。
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
具体承办政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外事、军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法制工作,公安、安全、监察、 民政、司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外交、国防、民族。宗教、侨务、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外 国专家等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3.27•【字号】豫政法综内字[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豫政法综内字〔2009〕2号)各处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2009年3月13日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省政府法制工作发展需要,促进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工作规范化,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政府法制办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热爱政府法制工作。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坚持工作高标准、办事高效率、服务高质量。

第二章领导职责第四条省政府法制办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和领导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副巡视员协助主任或副主任工作。

第五条办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委托,可以代表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内事或外事活动。

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向主任报告。

对重大疑难问题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主任提出建议。

第六条主任因出国、脱产学习等离岗期间,由分工日常事务的办领导主持工作。

副主任、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因出国、脱产学习等离岗期间,其分管工作由主任直接管理或者由主任指定的其他班子成员代为负责。

政协法制办工作总结

政协法制办工作总结

法律诉讼与维权
普法宣传与教育
成功处理多起涉及政协的法律诉讼案件, 维护了政协的声誉和权益,展现了法制办 的专业素养和实力。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了广 大政协委员和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了社 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03
工作不足和问题
政协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律体系不完善
当前政协法制建设在法律体系的 完备性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部 分领域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导
法治意识提升
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座谈会等形 式,提高了政协委员和工作人员的 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法制办工作成果
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审查与风险管理
为政协委员提供了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解答了大量涉及政协工作的法律问题,确 保了政协工作的合法性。
负责审查政协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并提 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保障 了政协的合法权益。
工作流程不规范
在法制办的工作中,有时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不够严 谨的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法制办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 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难以胜任复杂的工作 任务。
信息化建设滞后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法制办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 在滞后的问题,部分工作流程和业务处理仍停留在传统模 式,影响了工作效率和便捷性。
政协法制办工作总结
汇报人: 日期:
目 录
• 工作概述 • 工作成果和亮点 • 工作不足和问题 • 工作经验和教训 • 工作建议和展望
01
工作概述
工作背景和目标
背景
随着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 推进,法制建设在政协工作中的 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目标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0.10.09•【字号】京政办发[2000]110号•【施行日期】200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政办发[2000]110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法制办是负责办理法制工作事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将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督促实施的职能,交给有关职能部门。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政府法制办的主要职责是:(一)统一规划市政府的立法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制定行政规章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本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制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依法行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提出本市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市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五)负责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

(六)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统计工作。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3•【字号】日政办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市司法局“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定后的《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3日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4〕4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日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发〔2014〕18号),设立日照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下放的职责1.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1.承接省司法厅下放市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指导和监督监狱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刑罚执行的专业化水平和执行效率。

2.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的事中事后监管。

3.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性基础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民生领域拓展。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粤府办[2017]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1.23【实施日期】2017.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7〕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统筹规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综合研究的职责。

(二)增加统筹协调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推动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三)将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承担的组织编纂、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职责交由省法制办承担。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治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和建议。

(二)统筹规划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工作,指导地方政府立法工作。

(三)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的职责。

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制度,核准界定和公告行政执法职权,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指导推动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全省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指导,负责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法律审核,承担省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依。

政协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政协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政协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随着一年的时间悄然流逝,政协法制办的工作也迎来了年度总结的时刻。

在这一年中,我们经历了不少挑战和机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一年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学习和培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这一年中,我们组织了多次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涵盖了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技巧等多个方面。

通过这些培训和学习,我们不仅提高了业务水平,还增强了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推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制体系作为政协法制办,立法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这一年中,我们积极参与了多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同时,我们还针对一些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这些工作为完善我国的法制体系、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法律监督是政协法制办的重要职能之一。

在这一年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例如,我们参与了多起重大案件的审理和监督工作,对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

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了司法公开和透明化工作,加强了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通过这些工作,我们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四、推进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普法宣传是政协法制办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这一年中,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推进了普法宣传工作。

例如,我们组织了多次法律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此外,我们还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推送法律资讯和知识。

这些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总结与展望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制办主要职能
1、充分发挥法制办公室在县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县政府的法制建设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

2、对政府法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围绕政府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对县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统一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定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安排,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4、审查、修改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5、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6、清理、编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辑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组织发行省、市法规汇编等工作。

7、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上级发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8、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9、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10、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拟定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监督涉及县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11、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总结考核行政执法情况,发放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登记行政审批事项。

12、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县政府委托承担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13、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14、对县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和其他事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