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职责
董事会在公司中的作用

董事会在公司中的作用一、引言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其作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董事会的定义、职责、权力、组成等方面,全面阐述董事会在公司中的作用。
二、董事会的定义董事会是指由股东大会选出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
三、董事会的职责1.审议和决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2.监督并评估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3.制定公司治理方针和制度;4.审议并批准重大投资、合同和财务计划;5.确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6.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等。
四、董事会的权力1.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任免高管及其他关键职位人员;3.审批财务报表及分红计划;4.决定资本支出及投资项目等。
五、董事会的组成1.执行董事: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受董事会委托实施公司的决策;2.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监督和评估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六、董事会在公司中的作用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是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机构,通过审议和决定公司发展方向和计划,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
2.监督并评估经营管理层工作: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等。
3.制定治理方针和制度: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治理方针和制度,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4.审议并批准重大投资、合同和财务计划:董事会对重大投资、合同及财务计划进行审议并批准,确保其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财务目标。
5.任免高管及其他关键职位人员:董事会对高管及其他关键职位人员进行任免,确保公司领导班子稳定、有序地运转。
6.决定资本支出及投资项目等:董事会决定公司的资本支出及投资项目等,确保公司投资方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七、结论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在公司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监督管理层工作、制定治理方针和制度、审议并批准重大投资、合同和财务计划、任免高管及其他关键职位人员以及决定资本支出及投资项目等,董事会确保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职责和权限

公司董事会职责和权限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在公司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并对公司运营进行
监督和控制。
董事会成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战略眼光和决策能力,需要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业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二、选定并监督公司高管团队
董事会选定公司的高管团队,包括CEO和其他高管人员,并对他
们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
董事会需要确保高管团队能够有效地执行
公司的战略和决策,推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并对公司的风险进行有效
的管理。
三、审议并批准重大决策
董事会需要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各种重大决策,包括并购、重大合同、重大投资等。
对于这些决策,董事会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
四、控制公司的财务和风险
董事会需要对公司的财务和风险进行控制和监督,确保公司的财
务状况健康,风险可控。
董事会需要定期审议公司的财务报表和预算,
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需要对公司的风险进行预警和管理。
五、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董事会需要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确保公司的形象在公众和投资者中的良好形象。
为此,董事会需要定期关注公司的社会责任、公益事业和品牌形象等方面,积极与公众和投资者沟通。
总之,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其职责和权限非常广泛和重要。
董事会成员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与管理能力,确保公司在规范、稳健的运营中不断发展壮大。
公司董事会职责和决策事项清单

公司董事会职责和决策事项清单一、董事会主要职责(使的职权)(一)负责召集主持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计划;(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更变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研究讨论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十二)制定年度目标。
二、董事会承担的义务(一)向股东报告集团经营发展情况;(二)承担向股东和监事会提供查阅所需资料的义务;(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董事会议事决策事项(一)研究讨论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指示、意见及工作部署的重大措施;(经理层提出、党委会前置)(二)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变更、职能调整、定员、定编方案,以及公司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经理层提出);(三) 公司内部收入分配事项,包括中层及以下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福利、奖惩等方案,以及企业负责人及高管人员薪酬分配与考核方案等(经理层提出);(四)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确定、修改及废除(经理层提出);(五)公司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的确定与调整;(六)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七)制定年度目标。
(八)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并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九)公司年度计划经营安排和主业投资方案,包括公司对外投资(含受让或转让股权、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技术(维修)改造、技术设备引进)、重大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 (经理层提出)(十)公司融资计划和融资方案,包括银行借贷、上市、发行债券、股权质押等;(经理层提出)(十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或代开信用证项目; (经理层提出)(十二)公司重大物资采购、服务购买项目; (经理层提出)(十三)公司债转股及股权、债权回购项目; (经理层提出)(十四)大额度资金的运作中董事会审议决策可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1.年度预算内单笔金额在XXXX万元以上;2.年度预算外单笔金额在XXX万元以上;3. 公司抵押、贷款等资金使用;4.公司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或运作事项。
董事会及董事的职责

董事会及董事的职责一、董事会相关概念: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权力机构。
对外是公司进行经济活动的全权代表,对内是公司的组织、管理的领导机构。
各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所有者,他们为了行使其权利,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需要有一批能代表他们利益的、训练有素、有才干、有事业心的人来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就是这种需要的产物。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
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股东大会对董事有撤换和罢免权。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半的组织原则。
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对折通过为有效。
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
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干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
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二、董事会的法定职权:1.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5.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展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6.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9.任免公司高级管理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11.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2.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
13.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的职权限制:(1)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不得从事与公司营业无关的活动;(2)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授与他们的权限范围行事;(3)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与董事会的决议发生冲突,应以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准,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以致改组董事会。
董事会的职责与定位

董事会的职责与定位一、董事会的职责1. 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董事会应当制定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并审议和决定公司年度计划和预算。
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发展方向、主营业务、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战略发展方案。
2. 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投资、筹资、收购、兼并、重大合同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董事会应当认真审查公司的投资项目和合作意向,确保每一个决策都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规划。
3. 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
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4. 保障各方利益董事会应当保障公司的各方利益,包括股东利益、员工利益、客户利益、合作伙伴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等。
董事会应当坚持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保障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二、董事会的定位1. 构建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董事会是企业的战略规划者,负责围绕公司使命和愿景,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计划,引领公司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
2. 坚守公司治理的底线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的企业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公正,保障股东权益和各方利益平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 发挥战略决策和监督作用董事会应当发挥战略决策和监督作用,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稳健经营、财务状况健康,保护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各方利益。
4. 维护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董事会应当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形象,引导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推动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公司董事会及职责

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职责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和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十三人以下,可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或者数人.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在实践中为避免僵局的出现,董事会成员的人数通常为单数;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股东会属非常设权力机构,股东们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自己权利;因而当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决策时,必须通过会议的形式;而股东们又分散于各地,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各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召集股东会有两种情形:一是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地召集;二是遇到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请求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必须召集;董事会的产生,是应股东们通过选举控制董事会进而间接控制公司的需要;董事会的活动必须代表股东的利益;为了让股东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方针政策,董事会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及公司情况向股东会报告;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是股东意志的集中,决定着公司的发展方向;决议一旦形成必须得到落实,但由于股东会不直接亲自去执行自己形成的决议,而是由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落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据以执行业务的指导方针;董事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股东和监事会有权监督和检查董事会执行决议的情况;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董事会是公司法人代表,全权领导和管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在股东会议决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指导下,董事会有权安排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计划,有权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有权确定公司资产流向,向其他公司或生产经营单位投资;但董事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不得超越股东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否则属越权行为,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董事会承担;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董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生产、技术、劳动、设备、物资供应、财务等;特别是财务管理,运用价值形式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性管理,是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是董事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财务预算是对公司财务收入和支出的计划,而决算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关系到公司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恰当,关系到资金的利用率,故董事会应当切实、科学地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这也是董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有两大部分,公积金和股利;公积金又包括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利润分配除法定公积金比例固定外,其余的由董事会制订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积金以及股利的比例和分配的具体形式;利润分配直接涉及到公司、股东、生产者以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应制订详细的方案,请股东会批准后方能进行;为了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当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时,公司在利润分配之前首先要弥补亏损,由董事会制订亏损弥补的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施;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义务的变化,因而公司一般不得随意增资或减资;为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或者巩固公司的财政基础,或者适应市场变化,公司确实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应该提出详细的方案,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之原因、目的、方式、额度、用途以及后果、补救方法等,确保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得到维护;董事会提出增资或减资方案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条款后,才能实施;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涉及许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极其复杂,处理不好,影响多方利益,故首先应由董事会拟定进行上述重大事项的具体方案;以公司的合并为例,若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各方公司董事会应就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的条件等拟定详细的方案,交由本公司股东会决定,经股东会决定后可将决议交付对方董事会,双方进行合并活动;未经股东会审议,不得擅自进行合并,签订合并合同;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为有效地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设置一定的内部管理机构,包括日常业务经营机构和一定的咨询机构;前者指在经理领导下的各部门业务机构,包括生产、销售、采购等部门,后者指协助董事会决策的各专门委员会,如执行、生产、销售、财务等委员会,是董事会的顾问、参谋;这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按董事会开展工作的需要和公司规模大小而定;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融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随着经济发展,经营管理公司需要有专门人才;让擅长企业经营管理的专家担任高级职务,是现代公司发展的必然结果;董事会通过聘任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担任经理或解聘经营能力的经理,提高公司的效率;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作为经理的主要助手,配合经理工作,因而保留经理的提名权,以保证公司的业务领导系统高效有序;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得以存在与发展壮大,依赖于董事会有效的管理;董事会的管理涉及人、财、物、产、供、销各方面;为了保证管理日常化和制度化,董事会应该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本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上述各项职权,董事会在行使时不得与股东会的决议相冲突,股东会有权否决董事会的决策,乃至解散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公司宗旨:通过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形成的全部财产权,依法享有,承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第二章、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注: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等及其相应的金额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予以补发;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的剩余财产;注: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补充条款,但不得与公司法相冲突;对于股东是否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以及公司增资时,股东是否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可在章程中自行规定;第十四条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义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注: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补充条款,但不得与公司法相冲突第十五条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四、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第十七条本公司设总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三担任因经营不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第二十二条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第二十三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闭产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提供;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可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以后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具体通知时间可由公司章程自定;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二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三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议,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六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第二十八条本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由名注:三至十三名之内董事组成;其中,股东董事由股东会代表公司股权过半数股东同意选举产生,共-----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民主选举,共-----名;注: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它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第二十九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选举产生;注:法定代表人可由经理担任,须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的产生程序也可由公司自定第三十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权利: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一条董事任期为三年注:董事任期由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注:除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董事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可由公司自定第三十二条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议;备注:还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补充条款,但不得与公司法相冲突第三十三条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立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成员由股东会代表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___名,公司职工代表___名;注:股东人数较少或公司规模较小的,可设一至二名监事;监事产生程序由公司自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所占比例由公司自定,但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席由公司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注:在不违背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公司自定监事会的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送交各股东审查;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第三十七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注:公司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须明确规定;第三十八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经典的企业董事会职责(4篇)

经典的企业董事会职责企业董事会是对公司治理体系起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的机构,其职责涉及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内外部监督、股东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
下面将详细阐述董事会的经典职责。
一、决策和战略规划董事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以确保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董事会需要监测行业动态、分析市场趋势,并制定相应的战略规划,为公司发展提供方向。
二、监督和评估管理层董事会对公司的执行管理层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执行层面与董事会制定的战略方向一致。
董事会通过评估管理层表现和参与战略决策来评估其能力,并确保公司管理层的决策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三、风险管理董事会负有识别、评估和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的责任。
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
董事会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公司能够应对各种风险带来的影响。
四、内部监督董事会在发现和防止公司内部违规行为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监督制度,监控公司业务运营情况,防止内部操纵等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股东关系董事会需要与公司股东沟通和协调,保护股东权益,并促进公司和股东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
董事会应通过股东大会、年度报告、定期沟通等方式,向股东及时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决策。
六、企业社会责任董事会是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机构。
董事会需要关注和平衡公司经济目标、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公司在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尊重。
七、经营绩效评估董事会需要确保公司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并对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估。
董事会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公司战略和经营方针。
八、薪酬与激励董事会需要设定和实施公司的薪酬和激励政策,确保公司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同时保证薪酬制度公平合理,并与公司的绩效挂钩,激励管理层创造价值和卓越绩效。
九、选择和任命高管董事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政策,并确保高层管理人员具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经典的公司董事会职责(四篇)

经典的公司董事会职责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并实施;2、制定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计划,分解到各部门并组织实施;提出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决定各部门人才的聘用、任免,对公司的经济效益负责,保证公司产品及服务满足客户要求;3、协助董事长制定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4、协助副董事长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5、掌握市场动态,制定应对准备策略,监控各类业务项目的开展及督导下属的目标执行情况;6、负责建设和发展业务团队,组织开展员工队伍培训及人才梯队建设工作,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要;7、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
经典的公司董事会职责(二)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战略规划: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并确保公司的日常运营与战略目标相一致。
2. 监督经营管理: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包括核准公司的规章制度、决策和财务预算,确保公司的运营合法合规。
3. 任职和监督高管:董事会负责选择高管人选,并监督高管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有适当的素质和能力。
4. 资本管理: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资本运营,包括筹集资金、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等。
5. 风险管理:董事会负责评估和管理公司的各类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并确保公司在面对不可避免的风险时有适当的准备和对策。
6. 资源整合:董事会负责整合公司的内外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资源等,以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创新。
7. 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董事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在经营中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因素,提高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董事会的职责可以根据公司的性质和规模而有所差异,但以上几项是较为经典和普遍适用的。
董事会的职责不仅是对内的,还需要对外向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负责。
经典的公司董事会职责(三)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公司董事会等上级行政部门的指示、决议,领导整个公司的职工搞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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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职责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和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构成,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十三人以下,可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或者数人.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在实践中为避免僵局的出现,董事会成员的人数通常为单数。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股东会属非常设权力机构,股东们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自己权利。
因而当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决策时,必须通过会议的形式。
而股东们又分散于各地,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各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
召集股东会有两种情形:一是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地召集;二是遇到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请求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必须召集。
董事会的产生,是应股东们通过选举控制董事会进而间接控制公司的需要。
董事会的活动必须代表股东的利益。
为了让股东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方针政策,董事会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及公司情况向股东会报告。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是股东意志的集中,决定着公司的发展方向。
决议一旦形成必须得到落实,但由于股东会不直接亲自去执行自己形成的决议,而是由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落实执行。
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据以执行业务的指导方针。
董事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
股东和监事会有权监督和检查董事会执行决议的情况。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董事会是公司法人代表,全权领导和管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
在股东会议决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指导下,董事会有权安排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计划,有权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有权确定公司资产流向,向其他公司或生产经营单位投资。
但董事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不得超越股东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否则属越权行为,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董事会承担。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董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生产、技术、劳动、设备、物资供应、财务等。
特别是财务管理,运用价值形式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性管理,是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是董事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
财务预算是对公司财务收入和支出的计划,而决算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
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关系到公司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恰当,关系到资金的利用率,故董事会应当切实、科学地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这也是董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
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有两大部分,公积金和股利。
公积金又包括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
利润分配除法定公积金比例固定外,其余的由董事会制订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积金以及股利的比例和分配的具体形式。
利润分配直接涉及到公司、股东、生产者以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应制订详细的方案,请股东会批准后方能进行。
为了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当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时,公司在利润分配之前首先要弥补亏损,由董事会制订亏损弥补的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施。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义务的变化,因而公司一般不得随意增资或减资。
为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或者巩固公司的财政基础,或者适应市场变化,公司确实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应该提出详细的方案,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之原因、目的、方式、额度、用途以及后果、补救方法等,确保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得到维护。
董事会提出增资或减资方案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条款后,才能实施。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涉及许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极其复杂,处理不好,影响多方利益,故首先应由董事会拟定进行上述重大事项的具体方案。
以公司的合并为例,若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各方公司董事会应就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的条件等拟定详细的方案,交由本公司股东会决定,经股东会决定后可将决议交付对方董事会,双方进行合并活动。
未经股东会审议,不得擅自进行合并,签订合并合同。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为有效地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设置一定的内部管理机构,包括日常业务经营机构和一定的咨询机构。
前者指在经理领导下的各部门业务机构,包括生产、销售、采购等部门,后者指协助董事会决策的各专门委员会,如执行、生产、销售、财务等委员会,是董事会的顾问、参谋。
这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按董事会开展工作的需要和公司规模大小而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融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随着经济发展,经营管理公司需要有专门人才。
让擅长企业经营管理的专家担任高级职务,是现代公司发展的必然结果。
董事会通过聘任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担任经理或解聘经营能力的经理,提高公司的效率。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作为经理的主要助手,配合经理工作,因而保留经理的提名权,以保证公司的业务领导系统高效有序。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得以存在与发展壮大,依赖于董事会有效的管理。
董事会的管理涉及人、财、物、产、供、销各方面。
为了保证管理日常化和制度化,董事会应该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本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上述各项职权,董事会在行使时不得与股东会的决议相冲突,股东会有权否决董事会的决策,乃至解散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注: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的剩余财产。
(注: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补充条款,但不得与《公司法》相冲突。
对于股东是否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以及公司增资时,股东是否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可在章程中自行规定。
)第十四条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义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注: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补充条款,但不得与《公司法》相冲突) 第十五条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本公司设总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三)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