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以后,材料费的抵扣要点,一篇搞懂

营改增以后,材料费的抵扣要点,一篇搞懂
营改增以后,材料费的抵扣要点,一篇搞懂

【造价干货】营改增以后,材料费的抵扣要点,一篇搞懂!

前言

建筑企业如何抵扣增值税?先看下面的公式:

(销项税=工程结算*11%,进项税=各类成本*对应的税率)

营改增以后,施工企业交多少增值税,不是取决于你的产值,而是取决于你能够抵扣多少。

营改增以后,只要你的合同签订,增值税销项税就确定了。进项税的确定,要看施工企业拿到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能不能抵扣。

不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比较简单,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就不能拿来抵扣的。那么,营改增以后,材料飞的抵扣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营改增后,工程成本不能随意改动

营改增之前,有的建筑公司要么把人工费变成材料费,要么把材料费变成人工费。营改增以后,这个比例不能随意改变,否则就是虚开发票。

因此,营改增以后,必须要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虚开发票,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到,是要受刑事处罚的。

实践当中,像房开公司,会有很多施工公司让你多开建安发票给他,因为多开建安发票,施工企业可以少交土地增值税。营改增以后,这种操作绝对不能进行,是犯罪行为。

二、常见可抵扣的进项

(一)电话费:

可以抵扣11%,只限于公司座机电话费,手机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手机是实名制的,属于个人,因此不能抵扣)。

(二)材料费:

可以抵扣17%,但不是所有材料都可以抵扣17%。

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索取材料费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遵从一下几点:

(1)从供应商处买材料,一定要索取对方开具的销售清单。

一般来说,购买的品种会比较多,因此必须是材料供应商从税控机里面开出销售清单,盖上发票专用章,否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这一点,一定要写进采购合同。在采购合同里面要明确,对方如果汇总开票,有义务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售清单。

(2)采用定点采购制度,定期结算,定期开票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一般是很难拿到增值税发票的。营改增以后,公司应该推行定点采购制度。通过定期结算,定期开票,这样才能拿到增值税专票用来抵扣进项税。

?题外话:

可以说,工作服是最省钱的,一来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又可以抵扣25%的所得税,又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实在是一箭三雕。

但是,不能通过购买的方式进行。直接购买工作服的费用,叫做职工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税,而且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第34号文件第2条规定,工作服必须跟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服装厂签订工作服的订做合同。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1)在工作服的某一部位,一定要有该公司的标识或标记;

(2)工作服货款的支付,必须公对公账户进行,不能现金支付。

符合以上条件,开具的发票才可以抵扣17%。

2、选择一般纳税人的材料商更合算

营改增以后,企业采购时一定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采购价格来讲,一般纳税人的材料商肯定会比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的材料商价格更高。

但是,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获得增值税专票后,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进项税,又可以抵扣25%的企业所得税,合计可以抵扣42%的税金。因此,营改增以后,选择一般纳税人的材料商更合算。

?举例:有2个供应商A、B

A(一般纳税人):报价11万7000元

B(小规模纳税人):报价11万。

从A处买,采购成本是10万(11.7万=10万+10万*17%)

从B处买,采购成本是11万。

从A处买,采购成本少1万,相当于未来利润多一万,多缴企业所得税2500元。实际上,未来交税时就少交17000-2500-7000=7500元,,实际相当于公司多盈利7500元。

从B处买,采购成本多1万,也就是未来利润少一万,少缴企业所得税2500元。但是,没有增值税专票抵扣,相当于多缴增值税1.7万,总计未来公司多付资金流7500元。

因此,从一般纳税人A处买更合算。

3、特定材料的开票要求

材料部分,像砂石料、商品混凝土,只能抵扣3个税点。因为砂石料和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商,可以选择开3%的增值税专票,也可以开3%的增值税普票。

营改增以后,砂石厂、混凝土公司一定选择简易计税的,所以一定要在采购合同中写清楚,要求对方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国的税法,对简易计税不能开专票的规定做了列举,因此并不是简易计税都不能开专票。

当具备以下条件:

因此,采购合同中,一定要特别注明“材料供应商开具3%的增值税专票”。

税法中明确列出的,简易计税开增值税普票的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个人只能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所以,从个人那里买砂石料或租赁设备,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据财税2008第170号和财税2009第9号等文件规定:

?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有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可抵扣的费用

营改增后可以抵扣的费用汇总 水费(可以抵扣) 1.抵扣税率:13% 政策依据:增值税条例及细则 2.抵扣税率:自来水企业选择简易征收:3% 政策依据:财税〔2014〕57号差旅费中的住宿费(可以抵扣) 1.抵扣税率: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邮政费(可以抵扣) 1.抵扣税率:11%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电信费(可以抵扣) 1.抵扣税率:基础电信:11%;增值电信服务: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快递费(可以抵扣) 同城快递: 1.抵扣税率:收派服务: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3%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3. 抵扣税率: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税发〔2013〕106号 异地快递: 1.抵扣税率:运输:11%和收派:6%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 抵扣税率:提供收派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3%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3. 抵扣税率: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税发〔2013〕106号租赁费(有形动产)(可以抵扣) 1.抵扣税率:17%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选择简易征收:3% 3.抵扣税率: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租赁费(不动产)(可以抵扣) 1.抵扣税率: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11%。出租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5%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抵扣税率: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取得自然人出租住宅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2017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7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发稿时间:2015-5-19 15:02:15 阅读次数:78) 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 计算方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明确如下: 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二、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计价中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 1.工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

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其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 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名称等,例如钢筋、型材、商品砼、预拌砂浆、水泥、黄砂、碎石、砌块、混凝土制品、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型材、玻璃、各类管材、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 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应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5%以上的各类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5%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材料。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4.主要建筑材料数量的取定。 三、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内,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风险调整计算方法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 1.主要建筑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a确定方法:

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影响

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影响 一般纳税人 (一)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认证期)(超期的)2011年50号 ⑵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先比对后抵扣”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 ⑶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意: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35号。 ⑷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注意:营改增最新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财税2013年106号文件 (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不得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见《增值税条例》第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二十三条】 (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项目与进项税额转出: 1、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

营改增对各个行业的影响(背景、现状、影响一一分析透彻)

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各个行业的影响 小组成员:j09031207王xx j09031209 廖x j09031212 郑x j09031217竺x j09031225 俞xx j09031226 金xx j09031231 余xx

一、背景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 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这次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改革将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为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较广,选择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二、营业税改增增值税对各个行业的影响 那么营业税改增增值税对试行的行业有什么影响呢?我们小组通过收集资料和分析,对上海目前正在试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行业进行了研究。 1.营改增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增值税能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现代物流型、生产型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但是

“营改增”后,金融服务业纳税人怎样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税收筹划,税务筹划技巧方案实务】

只分享有价值的经验技巧,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营改增”后,金融服务业纳税人怎样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税收筹 划,税务筹划技巧方案实务】 甲银行分行财务经理A先生最近为“营改增”而苦恼: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27条,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甲银行分行恰恰有大量农户小额贷款、金融机构间资金往来等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属于免税项目的业务。因此如何划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成为A先生面临的一个难题。带着这一难题,A先生向总部的税务经理B咨询解决办法。 B经理没有直接回答A先生的问题,而是先问:分行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是否按照用于征税项目还是免税项目准确区分?A先生想了想:“有的项目,比如采购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根据采购合同是单为免税项目服务的,但是大部分项目都不能直接区分出来。” “那就先把能够确定为免税项目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区分出来,这部分不能抵扣。”B经理接着说:“不能直接区分的项目,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29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也即按照免税销售额的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A先生不太满意:“有的免税项目,比如金融机构间资金往来销售额很大,但属于比较简单的日常业务,只耗用银行很少的人力物力,而征税项目一般都占用大量企业资源,但是销售额有限,按照销售额比例计算,我们就吃亏了。” B经理也有同感:“其实吃亏就吃亏在你没有办法划分进项税额,如果能

材料费抵扣一篇搞懂

材料费抵扣一篇搞懂 一、营改增后,工程成本不能随意改动 营改增之前,有的建筑公司要么把人工费变成材料费,要么把材料费变成人工费。营改增以后,这个比例不能随意改变,否则就是虚开发票。 因此,营改增以后,必须要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虚开发票,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到,是要受刑事处罚的。实践当中,像房开公司,会有很多施工公司让你多开建安发票给他,因为多开建安发票,施工企业可以少交土地增值税。营改增以后,这种操作绝对不能进行,是犯罪行为。 二、常见可抵扣的进项 (一)电话费: 可以抵扣11%,只限于公司座机电话费,手机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手机是实名制的,属于个人,因此不能抵扣)。 (二)材料费: 可以抵扣17%,但不是所有材料都可以抵扣17%。 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索取材料费增值税发票注意以下几点

索取材料费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遵从一下几点: (1)从供应商处买材料,一定要索取对方开具的销售清单。 一般来说,购买的品种会比较多,因此必须是材料供应商从税控机里面开出销售清单,盖上发票专用章,否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这一点,一定要写进采购合同。在采购合同里面要明确,对方如果汇总开票,有义务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售清单。 (2)采用定点采购制度,定期结算,定期开票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一般是很难拿到增值税发票的。营改增以后,公司应该推行定点采购制度。通过定期结算,定期开票,这样才能拿到增值税专票用来抵扣进项税。 ?题外话: 建筑企业,营改增以后,应该多做工作服(一季度做2套,1年8套)。可以说,工作服是最省钱的,一来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又可以抵扣25%的所得税,又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实在是一箭三雕。 但是,不能通过购买的方式进行。直接购买工作服的费用,叫做职工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税,而且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后增值税下费用报销的可抵扣项

营改增后增值税下费用报销的可抵扣项 一、项目可抵扣税率 办公用品17% 电子耗材17% 车辆租赁17% 印刷13% 水费/电费13%/17% 房屋租赁11%/5% 物业管理6% 邮电费11%/6% 手续费6% 咨询费6% 会议费6% 培训费6% 住宿费6% 劳务派遣费6% 公路通行费(5-7月)3% 二、不能抵扣的项目 1、福利费 2、差旅费(除住宿) 3、免税项目支出 4、供货商无法取得抵扣证 5、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举例 1、招待费 举例:小王招待客户吃饭花了2000员餐费,其中餐费、娱乐都是不能抵扣的。 答:即使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行。酒店住宿期间发生的餐费也要扣除,不能抵扣。 2、差旅费 举例:我要出差了,营改增有哪些变化? 答:出差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和住宿费中只有住宿费是可以抵扣的,而且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就交通费这点而言,相信很多小伙伴会有刍议,差旅费当中的机票、火车票等费用占比那么大,不可抵消增值税着实令人费解。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旅客运输服务一般主要接受对象是个人,一般纳税人购买的旅客运输服务,难以准确的界定接受劳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因此不得抵扣。关于交通费这一块,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的同学可以看下以下七种情况: 例1:公司员工小李,出差乘坐飞机到北京。

分析:属于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虽然是用于生产经营,属于可以抵扣的项目,但因购进的是旅客运输服务,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 例2: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驾驶公司自有车辆,一路花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假设可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公司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只是将自有的车辆以及花费的各种费用,用于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 例3: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租赁小汽车一辆,本公司驾驶员开车将其送到北京,一路花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以及租赁车辆费用,假设可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公司购进的是经营租赁服务,只是将经营租赁服务用于载客行为,但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 例4: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小汽车及驾驶员一名,租赁公司负责一路全部费用,假设从租赁公司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从汽车租赁公司购进的是运输服务,而且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即使用于可以抵扣项目,也不得抵扣进项税。这里还需注意一个问题,只租赁运输工具属于经营租赁业务;租赁运输工具同时提供驾驶人员和费用等,属于交通运输业,但类似规定只出现在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比如水路运输中程租、期租,航空运输中湿租等,其他的运输形式未明确规定,实务中一般根据上述原则掌握。 例5:公司租赁车辆,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取得租赁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这属于将租赁费用的进项税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虽然公司购进的不是旅客运输服务,但由于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因此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例6:公司自有车辆,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同时还用于生产经营,如产生的交通费、油费等,取得购买车辆以及其他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因此,非专用于集体福利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同时只是将自有车辆等用于旅客运输服务,但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 例7:公司从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和司机,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同时还用于生产经营,如员工交通费等,取得租赁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各类税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热门】营改增后原增值税纳税人操作实务:进项税额、期末留抵税额、混合销售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纳税人操作实务:进项税额、期末留抵税额、混合销售 原增值税纳税人——进项税额1、问: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如何抵扣?答: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 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2、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如何抵扣?答: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哪些情形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答: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

建筑业营改增抵扣大全

建筑业营改增抵扣大全,值得收藏!!! 2016-06-02 11:10 来源:凯恩斯企业管理我要纠错 | 打印 | 大 | 中 | 小 分享到: 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能否实现税负降低,一是要看总部税务筹划能力,二是项目部是否执行到位,接下来我们看看项目部的增值税抵扣要点。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 发票要求 1.各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15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3.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原材料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如下例子。 管理要点: (1)2016年5月1日前,在建项目要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来采购材料,把材料库存降到最低限度; (2)各项目主要物资及二、三项料等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3)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税率统一为17%;所谓“两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税率分别为货物17%、运费11%。 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进项抵扣税率: (1)自购周转材料:17%; (2)外租周转材料:17%; (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11%。 管理要点: (1)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购买、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管理,以经营租赁方式调配给各项目使用。 (2)各项目周转材料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充分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 (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 (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 (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 (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进项抵扣税率: (1)按照建筑劳务签订合同:税率为11%; (2)如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材料17%、分包11%;

全面营改增后,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目录 一、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2) (一)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 (2) (二)用于最终消费(负税人)不得抵扣 (2) (三)用于简易计征办法和免税项目,不得抵扣 (5) (四)纳税人身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 (五)扣税凭证问题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 (六)采用差额征税的,允许扣减的款项中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7) 二、营改增问的最多的问题之一:简易计税与进项税额抵扣关系 (7) (一)简易计税方法本身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7) (二)部分简易征收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 (8) (三)一般纳税人收到简易征收项目专票可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9 三、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9) 四、列举部分本次营改增中新增加的可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10)

全面营改增后,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更多的资产及费用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销项税额中抵扣。在此,我们汇总整理了营改增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以供大家及时掌握最新的抵扣政策,促进各公司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以降低公司增值税税负,同时防范增值税进项抵扣纳税风险。 一、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一)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重点掌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二)用于最终消费(负税人)不得抵扣【重点掌握】 1.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018.5.1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纳税人应税行为具体范围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 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 用5%征收率的除外。 征收率 3% 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 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 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征收率 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原增值税项目)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10%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 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货物 6.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 出口货物0% 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1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12% 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务 10% 其它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 期租业务 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 函件 10% 包裹 邮政特殊服务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 理等业务活动。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10% 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6%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工程服务10%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 工程费用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 工程费用标准

附件 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 目录 附录A工程计价文件封面5 A.1招标工程量清单5 A.2招标控制价6 A.3投标总价7 A.4竣工结算书8 A.4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9 附录B工程计价文件扉页10 B.1招标工程量清单10 B.2招标控制价11 B.3投标总价12 B.4竣工结算总价13 B.5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14 附录C工程计价总说明15 附录D工程计价汇总表16 D.1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16 D.2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17 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18 D.4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简易计税法)19 附录E清单项目计价表20 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一般计税法)20 E.2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简易计税法)21 E.3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22 E.4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23

E.5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24 E.6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简易计税法)25 E.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26 附录F其他项目计价表27 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27 F.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28 F.3暂列金额明细表29 F.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30 F.5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31 F.6计日工表32 F.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33 F.8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34 F.9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35 F.10现场签证表36 附录G工程计量申报(核准)表37 附录H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8 H.1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8 H.2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9 H.3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40 H.4最终结算支付申请(核准)表41 附录J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42 J.1发包人提供材料与工程设备一览表42 J.2人工、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43 附录K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表44 K.1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表44 K.2安全文明施工费表45 K.3规费表46 K.4纳税标准及附加征收税费表47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划分处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划分及处理 随着营改增政策全面试点,原缴纳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全部转变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的进项税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但由于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中存在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项目、适用简易计税项目和发生免税项目,因此存在取得进项税额无法划分而需要计算不得抵扣的情形,这此情形应如何操作处理呢? 一、税法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这条是关于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划分的

规定。理解本条规定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一是在纳税人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兼营行为是很常见的,经常出现进项税额不能准确划分的情形。比较典型的就是耗用的水和电力。但同时也有很多进项税额时可以划分清楚用途的,比如:纳税人购进的一些原材料,用途是确定的,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也就可以准确划分。因此,本条的公式只是对不能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划分计算的方法,对于能够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直接按照归属进行区分。因此,纳税人全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纳税人全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可以直接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税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大家注意公式指的是“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在施工企业中,假设有A、B两个项目,一个是简易计税项目,一个是一般计税项目,如果能够区分清楚各自的采购业务,比如材料采购业务能够区分清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或不抵扣,只有那些“当期无法划分的”,比如公司总部发生的一些管理费用支出,进项税额属于无法划分,才需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区分。 二是按照销售额比例法进行换算是税收管理中常用的 方法,与此同时还存在其它的划分方法。一般情况下,按照

实例解析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如何计算应纳增值税【会计实务经验之谈】.pdf

实例解析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如何计算应纳增值税【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某市区的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在项目所在地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甲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翔源公司畅达建筑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11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1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0万元。 (2)以清包工方式承包凯迪公司宾馆室内装修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0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30万元。 (3)承接乙公司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为206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60万元,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4)购进工程物资1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7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00万元;甲公司自建职工宿舍领用工程物资100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额)。 (5)甲公司自购的机械设备施工中发生油费等支付58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 (6)甲公司将畅达建筑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为22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2万元。 (7)甲公司购买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8)甲公司承包鸿达公司建筑工程项目,全部材料、设备、动力由鸿达公司自行采购。工程结算 价款为309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90万元。 (9)甲公司取得华悦公司工程质量优质奖222万元,发生运输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 要求: 1、做出业务(1)-业务(8)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6年8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营改增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调整方法

附件1 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调整方法 营改增后材料预算价格发布内容调整为含进项税预算价格(以下简称“含税价格”)和不含进项税预算价格(以下简称“除税价格”)两部分。 含税价格是指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由材料来源地运至施工现场存放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含税材料供应价、含税运杂费和含税采购保管费。 除税价格是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不含税材料供应价、不含税运杂费和不含税采购保管费。 一、材料发票提供形式 材料发票提供形式包括“一票制”和“两票制”。 其中“一票制”是指企业在购买材料时,材料供应商就收取的材料销售价款和运杂费的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的形式。“两票制”是指企业购买材料时,材料供应商将材料销售价款与运输费分别单独开具发票的形式。 二、除税价格计算公式 除税价格=含税价格/(1+除税税率) 除税税率以除税材料供应价和除税材料运杂费为基础综合计算的税率,2013版《宁夏工料机标准数据库》中材料的除税税率为:黑色及有色金属及金属管材为16.95%,水泥为16.67%, - 1 -

地材砂为6.58%,地材石为5.69%,粘土砖为3.35%,普通预拌混凝土及水为3%,其他材料为17%。 三、不含税材料供应价 2013版《宁夏工料机标准数据库》取定的材料预算价格均为含税预算价格,不含税材料供应价根据财税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粘土砖、砂、石、自来水和商品混凝土材料按照3%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扣减,苗木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扣减,其余材料价格均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扣减,国家规定的免税材料按财税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含税运杂费计算 2013版《宁夏工料机标准数据库》中,钢材、水泥、砂石料、粘土砖均按“两票制”计算,运杂费分别为:钢材30元/t,水泥30元/t,砂石料25元/m3,粘土砖25元/千块。运杂费均按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11%进行扣减。其余材料均按一票制考虑。 五、材料运输损耗率 水泥、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饰面砖、卫生洁具、玻璃灯具为1.0%,砖、瓦、桶装沥青、石灰、粘土、砂为3.0%,砌块为1.5%。 六、采购保管费率为2.4%。 七、《宁夏工程造价》中材料除税价格发布:各市县建筑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及市政材料预算价格以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 2 -

营改增以后,材料费的抵扣要点,一篇搞懂

【造价干货】营改增以后,材料费的抵扣要点,一篇搞懂! 前言 建筑企业如何抵扣增值税?先看下面的公式: (销项税=工程结算*11%,进项税=各类成本*对应的税率) 营改增以后,施工企业交多少增值税,不是取决于你的产值,而是取决于你能够抵扣多少。 营改增以后,只要你的合同签订,增值税销项税就确定了。进项税的确定,要看施工企业拿到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能不能抵扣。 不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比较简单,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就不能拿来抵扣的。那么,营改增以后,材料飞的抵扣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营改增后,工程成本不能随意改动 营改增之前,有的建筑公司要么把人工费变成材料费,要么把材料费变成人工费。营改增以后,这个比例不能随意改变,否则就是虚开发票。 因此,营改增以后,必须要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虚开发票,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到,是要受刑事处罚的。 实践当中,像房开公司,会有很多施工公司让你多开建安发票给他,因为多开建安发票,施工企业可以少交土地增值税。营改增以后,这种操作绝对不能进行,是犯罪行为。 二、常见可抵扣的进项 (一)电话费: 可以抵扣11%,只限于公司座机电话费,手机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手机是实名制的,属于个人,因此不能抵扣)。 (二)材料费:

可以抵扣17%,但不是所有材料都可以抵扣17%。 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索取材料费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遵从一下几点: (1)从供应商处买材料,一定要索取对方开具的销售清单。 一般来说,购买的品种会比较多,因此必须是材料供应商从税控机里面开出销售清单,盖上发票专用章,否则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这一点,一定要写进采购合同。在采购合同里面要明确,对方如果汇总开票,有义务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售清单。 (2)采用定点采购制度,定期结算,定期开票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一般是很难拿到增值税发票的。营改增以后,公司应该推行定点采购制度。通过定期结算,定期开票,这样才能拿到增值税专票用来抵扣进项税。 ?题外话: 可以说,工作服是最省钱的,一来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又可以抵扣25%的所得税,又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实在是一箭三雕。 但是,不能通过购买的方式进行。直接购买工作服的费用,叫做职工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税,而且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第34号文件第2条规定,工作服必须跟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服装厂签订工作服的订做合同。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1)在工作服的某一部位,一定要有该公司的标识或标记; (2)工作服货款的支付,必须公对公账户进行,不能现金支付。 符合以上条件,开具的发票才可以抵扣17%。 2、选择一般纳税人的材料商更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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