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信息化管理制度模板

信息化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涉及信息化管理的业务流程。
3. 原则:公司信息化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高效、共享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信息化管理策略和监督执行。
2. 设立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支持。
3. 各部门应指定信息化管理专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
三、信息化资源管理1. 硬件资源: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等,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2. 软件资源: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等,需经过审批后统一采购和部署。
3. 数据资源:建立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信息安全管理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控制、数据加密、防病毒等措施。
2. 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
五、信息化项目管理1. 所有信息化项目需经过审批,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和监督。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评估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六、信息化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信息化培训,提升员工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 将信息化管理纳入员工考核体系,作为绩效评价的一部分。
七、监督检查与改进1.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收集反馈,对信息化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过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公司的特定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文档模板

信息化项目项目管理办法制度技术部2010年10月11日目录1.总则 (1)2.适用范围 (1)3.项目管理组织及职责 (1)3.1管理组织 (1)3.2职责权限 (2)3.2.1信息化专业小组 (2)3.2.2信息总监 (2)3.3.3 项目经理 (2)4.项目管理的内容与流程 (3)4.1项目准备阶段 (3)4.1.1 项目立项 (3)4.1.2确定项目业务经理 (3)4.1.3核定项目范围/收集需求 (3)4.1.4项目可行性分析 (3)4.1.5项目招标 (3)4.1.6签订合同 (4)4.1.7确定项目实施经理及项目组人员 (4)4.2项目实施阶段 (4)4.2.1 需求详细分析 (4)4.2.2 系统设计 (5)4.2.3到货验收 (5)4.2.4功能测试 (5)4.2.5部署配置相关设备 (5)4.2.6 系统试运行 (6)4.2.7培训 (6)4.2.8 整理项目文档 (6)4.3项目收尾阶段 (6)4.3.1 项目竣工验收 (6)4.3.2 项目付款 (7)5.项目的变更与中止 (7)5.1项目变更 (7)5.2项目中止 (8)6.文档关联说明 (8)附: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图 (9)1.总则为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的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公司整体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水平,安全、优质、低耗、高效地完成项目任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包括子公司、驻外机构等各部门。
包括下列硬件方面项目:1、纯硬件项目:包括网络设备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监控产品的安装工程等。
2、综合性项目中的硬件相关工程:划分为硬件分项工程、软件分项工程实施管理。
3、其他业务部门已立项的信息化硬件相关项目。
3.项目管理组织及职责3.1管理组织信息化项目的管理组织至上而下为:⏹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董事长)⏹信息化专业小组⏹(主管总裁?)⏹信息总监⏹(技术部部长?)⏹项目经理信息化专业小组在公司董事会和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详见《信息化专业小组建设及工作方案》。
信息化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信息化管理制度(精选10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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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制度

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制度一、概述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为了科学规范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项目部的效率和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方法。
本制度旨在明确项目部内部信息化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确保信息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职责与权限1.项目部应建立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管理的整体规划、组织推进和监督评估。
2.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具体工作需求,有序开展信息化工作,并遵守信息化管理制度的规定。
4.项目部负责人应确保项目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配合信息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三、信息化设备与软件管理1.项目部应根据实际需要购置、配置和维护信息化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项目部应合理利用信息化设备和软件资源,不得滥用、浪费和私自更改相关设备和软件设置。
3.项目部应对信息化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项目部各部门应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信息化软件,确保软件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部内部的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
2.项目部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
3.项目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防止未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4.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审计,发现并解决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更新安全措施。
五、数据管理与共享1.项目部应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项目部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流程进行数据的录入、修改和查询。
3.项目部应根据需要将一些数据进行共享,提高信息的利用率和效益。
4.项目部应备份重要数据,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和可用性。
六、信息化项目管理1.项目部应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信息化项目管理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和监督。
天河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天河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天河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水平和绩效,根据《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工信〔2017〕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河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维护和服务的信息化项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区本级财政资金,是指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采购或投资的信息化软硬件系统设备、信息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项目,以及为保证信息化软硬件资产可用、系统整体可用的服务项目。
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中的楼宇智能化、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办公使用的个人电脑、照相机、复印机、移动存储设备、软件产品(办公通用软件或操作系统等)、耗材、特种设备和服务等的购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单位职责:(一)区财政局是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统筹信息化项目的预算安排,参与项目概算审查,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二)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区本级信息化发展规划、项目立项、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区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信息化项目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是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和实施项目建设的一级预算单位,需明确本部门承担信息化工作的内设机构,负责本部门信息化规划、统筹组织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绩效自评。
有二级预算单位的申报单位,需统筹本部门下属机构的业务需求,制定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立项申报、过程监管和验收工作;下属机构负责提出建设需求和实施项目建设。
第四条信息化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分类,分为系统集成类、软件开发类、基础设施建设类、软硬件设备采购类、服务类(如咨询、监理、评审、测评和培训等)和运行维护类。
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及措施

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工程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利用信息技术对工程进行管理,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降低成本,并且可以加强对项目的监控和控制。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对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1. 管理目标制定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的首要目标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高效完成。
同时,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管理原则- 信息公开原则:工程信息化管理要求相关信息对项目内外各方公开透明,坚持信息共享与互通。
- 分工负责原则: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分级管理。
- 数据保护原则:严格保护工程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泄露和篡改。
- 过程控制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控和控制。
- 不断提升原则:不断优化工程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 管理体系- 领导机构:建立由公司高层领导负责的信息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信息化管理政策、规划和协调信息化工作。
- 组织架构:设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设计实施和监督信息化管理工作。
- 人员配备: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信息化管理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
4. 管理流程- 信息采集:收集工程项目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项目需求、进度、成本等。
- 信息处理:利用信息化工具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生成各类报表和分析结果。
- 决策支持:依据信息处理结果协助项目管理者做出决策,及时调整项目方案和资源配置。
- 监控评估: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评估项目进展和质量。
5. 管理工具- 项目管理软件: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软件工具对项目进行计划、进度、成本等方面的管理。
- 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工程项目数据库,存储和管理项目相关的各类信息数据。
信息化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

信息化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信息化工程项目部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信息化工程项目部的工作宗旨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保障,以效率为目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信息化工程服务。
第四条信息化工程项目部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依法合规、安全生产、诚信经营。
第五条信息化工程项目部的服务宗旨是:用户至上、服务至上、质量至上、信誉至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信息化工程项目部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项目部的财务管理、经费预算、财务审计等工作。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的人事管理、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条技术部负责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监督等工作。
第十一条市场部负责项目部的市场营销、客户服务、合同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项目立项:信息化工程项目部接到客户委托,开始立项工作,确定项目的可行性、规模、周期等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设计:技术部针对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包括技术方案、施工图纸等。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技术部根据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队进行工程施工。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项目施工完成后,由技术部组织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客户需求。
第十六条项目交付: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市场部负责与客户进行项目交付,确保项目顺利结束。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七条项目部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做到遵纪守法、勤勉敬业、责任担当、团结协作。
第十八条项目部员工必须保守机密,严禁泄漏客户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确保客户信息和公司利益安全。
第十九条项目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领导安排,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私自行事,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项目部员工必须积极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安全、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信息化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安全可靠,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3. 效率优先,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4. 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5.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1. 组长:单位负责人;2. 副组长: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3. 成员: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骨干。
第六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2. 负责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立项、实施和验收;3. 负责信息系统的运维、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4. 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宣传、培训和考核;5. 负责信息化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相关部门职责:1. 负责配合信息化管理部门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2.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和验收;3. 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的运维和安全管理工作;4.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培训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管理第八条信息化项目规划:1.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根据单位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信息化项目规划;2. 项目规划应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实施周期、预期效益等;3. 项目规划应报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信息化项目立项:1. 信息化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规划,提出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2. 项目立项申请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预算、项目周期等;3. 项目立项申请经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由信息化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信息化项目实施:1.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2. 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和风险的监控;3.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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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某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
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
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
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
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
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
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
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
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
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
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
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
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
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
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
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
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
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
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
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
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
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
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
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
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
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
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
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
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
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
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
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
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
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
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
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
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
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
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
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
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
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
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
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
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配电房职责 配电职责 配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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