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分类指导制定分类标准实施分类评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国市监质发〔2024〕97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现将《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0月18日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质量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
县域作为基本单元,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为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以县域为抓手,推进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县、区、镇等县级城市,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健全质量促进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城市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创新,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到2027年,培育建设100个以上积极性高、质量工作基础好,质量效益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的质量强县(区、镇)。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深入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三分类三升级活动通知(征求意见稿)

中共成华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街道党工委,各系统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工作部署,现就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创先争优、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对于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目标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基础性和根本性建设,夯实建设中西部综合实力一流城区的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负责精神,深入扎实地抓好这项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推动“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有效开展,着力完善基层党建体制机制,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 1 —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分类升级活动于2012年3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主要包括组织现状调查、分类评定级次、推动晋位升级、总结检查验收四个步骤。
(一)组织现状调查(3月)从党支部入手,由各街道党工委、系统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领域、分行业,对基层党组织现状进行一次普遍摸底。
调查要坚持统一部署、分类指导、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全面覆盖,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案例剖析、群众测评等方式开展,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隶属关系是否顺畅、经费场所是否保障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运行现状,找准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建任务,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并形成专题报告。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第四条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第五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五级五评”抓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方案活动方案.doc

“五级五评”抓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方案-活动方案第一篇:“五级五评”抓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方案第二篇:xx镇开展基层党组织定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乡开展基层党组织定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乡“五举措”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1第五篇: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五级五评”抓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方案“五级五评”抓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方案贵州省采用“五级五评”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切实做到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明确重点、定准等级,确保整改有内容、晋级有目标,积极做好对标定位、进位争先。
分类调查摸底,确保调查精细。
主要从基层党支部入手,对基层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制度建设、经费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一是村党组织重点调查了解是否制定发展思路、党组织设置是否科学、班子建设状况、组织制度完善情况、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村级集体经济现状等。
二是社区党组织要重点调查了解社区办公用房现状、流入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社区群众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情况、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来源和保障等。
三是非公企业重点调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党员活动经费保障情况、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企业中层干部情况以及企业环境的情况。
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重点调查机关党员作风建设情况、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服务基层和群众情况、组织制度完善情况等。
其他党组织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能,明确调查摸底的内容和重点。
贵阳市在调查摸底中,要求所属党支部的党员参与率达到100%,群众参与率不少于10%。
对外出或生病的党员,采取电话、邮件、上门走访等办法听取意见。
细化定级标准,确保分类规范。
一是分类定评分标准。
针对农村、城市社区、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共7类基层党组织,分别从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7个方面设定分值和评分要点,制定分类定级参考标准样表,明确评分办法。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意见:一、原则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二、类别划分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
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
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划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类型时,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过相应调整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事业单位,可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型。
政事分开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政事分开实施方案政事分开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依据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个类别。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三)分类范围。
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基金会等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纳入分类范围。
二、标准和要求(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
此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包括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解释、党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规定明确授权。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主要职能不是行政职能的,不划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
此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认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应具备以下3个条件之一: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通过市场配置。
2024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年全国各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对社会的组织、调控和引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各种基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环保等领域。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各省级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六条省级政府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并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和培训。
第七条各试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八条各试点单位应当积极开展标准规划和制定工作,制定试点项目和标准化目标,确保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标准制定第九条标准制定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核心环节,应当按照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标准制定应当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标准制定应当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标准。
第十二条标准制定应当注重分类,明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不同要求和标准。
第四章标准推广应用第十三条完成标准制定后,应当积极组织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
第十四条推广应用应当注重宣传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支持,提高标准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第十五条推广应用应当建立健全标准评审和认证体系,确保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六条推广应用应当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落地实施。
各村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5篇)

各村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分类定级是开展基层____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党的基层____建设的基础工作。
根据阿坞乡党____《基层党____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要求基层党____分类定级工作要突出重点,主要对我村党支部进行定级,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级标准;坚持规范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单。
二、评价标准按照村党支部“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参考县____《基层党____分类定级参考标准》确定定级指标。
三、分类定级村党支部按百分制评分进行分类定级,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为____分,____分以上为“先进”,____分为“一般”,____分以下为“后进”。
四、方法步骤1、深入调查摸底(____月____日至____日)。
村党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看资料等形式,对村党支部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经费场所保障、发挥作用、社会评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搞清,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心中有数。
2、基层党____自评(____月____日至____日)。
村党支部对三年来的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并对照分类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基层党____分类定级党员群众测评表》、《基层党____分类定级入户走访调查表》提出定级认证的初步意见,报乡党政办公室。
3、党员群众测评(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参加的测评会,听取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及自我认级说明,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测评方式评定党____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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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分类指导制定分类标准实施分类评估——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基本问题探析(二)在全面总结首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成绩与问题 , 综合分析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模式、特点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 , 笔者提出了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总体构想。
该构想对新一轮评估的时代背景、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及评估思路的调整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本文将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高校实际,提出基于人才培养的高校分类原则、方案和分类评估框架。
一、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及其特点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 ,通过法规政策引导、经济杠杆调节、检查评估监督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施分类指导,这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估的关键点和难点是分类,其前提条件是提出科学合理的高校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案。
鉴于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案服务于高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 笔者将高校分类的角度定位于人才培养。
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方案的指导思想是 : 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科学的人才观和符合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发展规律的多样化的质量观为指导 , 以已经形成的高等学校现实分类为基础,同时兼顾分类标准的国际参考性与可操作性,尽可能避免误导和盲目攀比。
具体而言可归纳为:科学定位,有限目标,导向清晰,便于操作。
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的基本原则是 : 有利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 , 实现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 ; 有利于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和多样化发展 , 形成自身特色和优势 ; 有利于高等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开放性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 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多样化需求的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有利于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和质量评估的经验,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 , 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基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划分高等学校的类型 , 可以考虑多个维度。
例如 : 学校是否设有研究生院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 是否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 如 "985 工程 " 和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 ) ; 学校的学科专业覆盖面、科研规模和学术实力、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规格、取得本科学历授权的时间等。
经过测算和研究分析 , 本方案从 " 是否设有研究生院 " 和 "取得本科学历授权的时间 " 两个维度来构建分类指标体系。
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划分为第I类 ; 取得本科学历授权但未经过首轮评估的高校(包括还未培养出两届以上本科毕业生的公立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 划分为第皿类 (新建本科院校); 其余的本科高校划分为第 E 类。
采用这种分类标准的理由是:1. 指标体系比较客观 , 分类方法简单 , 便于操作实施。
此分类指标体系基本上是一种行政上已经确定的分类结果 , 具有较强的现实可操作性。
而若以学位授予权、学科覆盖面、科研规模或师资力量等为标准进行分类,会使分类边界模糊,且层次较多,易引发盲目攀比 , 不易操作 ;2. 由于 "211 工程 " 的建设目标是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 且在确定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时还考虑到了区域平衡因素 , 而在人才培养方面则具有较大的差异性 ; 国家"985 工程 " 的建设目标是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 仅涉及少数高校。
因此 , 不宜以是否进入 "211 工程 " 或 "985 工程 " 作为本科教学评估的分类标准 ;3. 国家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大学中 , 除 2 所大学外,全部设有研究生院( 这 2 所大学已进入 "985 工程 " 创新平台建设系列 ) ;56 所建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中,除l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外 , 全部属于国家"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
按笔者提出的标准确定的第 I 类大学的数量界于 "985 工程" 和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的数量之间 , 基本上能够代表目前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的最高水平。
而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有研究生院的 56 所高校 , 承担了全国 78.04% 的博士生和 55.439 岛的硕士生培养任务,科研总经费占全国高校的60.04%, 拥有占全国高校 75.21%;国家重点学科和 93.8% 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因此,以设有研究生院为分类标准可以同时覆盖学位授予权、学科覆盖面、科研规模、师资力量、学术水平等维度。
此外,随着新一轮研究生院申报工作的开展,第1类高校数量会适当扩大 , 这将与我国高等教育的现实办学水平更为吻合 , 也将使这一分类方案更趋合理。
二、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方案按上述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对我国具有本科以上授权 ( 含本科授权 ) 的高等学校进行分类 , 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以看出 , 这种基于高校人才培养的分类方案简洁合理、操作方便。
如果与之对应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设计合理 , 将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针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现多样化发展;亦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 , 调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性。
但同时 , 这种分类结果也存在值得推敲之处 : 1. 介于第I 类大学和第皿类高校之间的第 H 类高校,除少数中央部委管理的高校外,绝大多数为地方大学 , 且数量较多、覆盖面较宽、水平差异也较大。
其中既有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 , 也有地方重点建设大学 ; 既有历史悠久、办学水平较高的大学 , 也有取得本科学历授权时间较短、刚通过首轮教学评估的新建院校。
因此有专家建议将第II类高校再细分为两类或两个子类 , 以便于分类指导。
表 1 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方案(一)2. 一所高校的优良育人传统和校风学风的形成,需要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步积累 ; 一所本科院校的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自主发展能力 , 也需要在长期的探索过程中逐步提升。
因此有专家建议第III类高校 ( 新建本科院校 ) 应以取得本科学历授权 10 到 12 年为界限 , 即以培养出 6-8 届本科毕业生或通过两轮教学评估为标准 , 以保证基本的人才培养质量。
三、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分类评估框架基于上述高校分类方案 , 根据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借鉴国外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有效做法 , 以及国内首轮评估的经验总结 , 可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设计不同性质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 , 确定不同的评估重点和评估周期 , 并采取不同的组织实施方式。
根据研究 , 对于第I 类高校和第II类高校 , 原则上采取质量审核方式 , 以推动学校多样化发展 , 保证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但在审核标准和组织实施上体现出两类院校的差异性。
对于第III类高校 , 原则上采取质量认证方式,以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质量。
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分类评估框架如表2所示 :1、第I类高校框架性评估方案一一质量审核评估性质和组织实施:对这类高校进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审核式评估 , 由教育部制定审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方针与目标:推动教育创新、强化办学特色、促进自主发展、提高培养质量。
主要审核学校是否确立了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 , 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运行有效、效果优良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重点是是否取得了标志性的教学改革成果 , 是否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突出的办学优势 , 是否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是否在世界知识创新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种模式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质量监控权 , 目的是积极引导和鼓励这类高校自主办学和多样化发展。
重点审核内容:使命和目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及辐射、办学特色等。
可考虑与专项评估或专业评估相结合。
结论方式:公布质量审核报告。
审核周期:8 年;每4年自我审核一次。
2、第I I 类高校框架性评估方案一一质量审核II评估性质和组织实施 : 对这类高校进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审核式评估 , 由教育部制定指标体系 ; 部委院校由教育部组织实施 , 地方院校由教育部授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 教育部可组织随机抽查。
指导方针与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优化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
主要审核学校是否确立了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 , 是否具备了良好的物质资源和师资力量。
重点是是否建立了科学有效、运行良好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 是否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建设培养出了高素质本科毕业生 , 是否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这种模式和第一类高校的质量评估模式相同,但在审核指标和实施方案设计方面更强调导向性和规范性 , 目的是引导这类高校科学定位, 注重质量, 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 同时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改善宏观管理的效能。
表 2 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分类评估框架表3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方案(二)重点审核内容 : 使命和目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师资源和教学条件、教学改革与管理服务、学生学习效果等。
结论方式 : 通过 / 暂缓通过 / 不通过 ; 选择性公布质量审核报告。
审核周期 :6 年 ; 每 3 年自我审核一次。
待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后进入第 I 类高校。
3. 第I I I类高校框架性评估方案一一质量认证评估性质和组织实施 : 对这类高校进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认证性评估 , 由教育部制定审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指导方针和目标 : 加强教学建设、改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主要检查学校是否确立了明确的办学目标 , 是否形成了符合本科教学规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
重点是是否能够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 是否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目的是引导这类高校遵循本科人才培养和教学规律 , 通过认真实践和不断积累 , 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
重点认证内容 : 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办学条件、教学管理与服务、教学建设与教学效果等。
结论方式 : 合格 / 不合格。
认证周期 :6 年 ( 已有 2 届本科毕业生 ) ; 每 3 年自我审核一次。
待质量认证通过后进入第二类高校。
对于第三类高校的质量认证式评估框架 , 有两点需要予以说明 : 一是对于第I I I类高校中包含的 30 余所民办本科高校,考虑到其办学体制、经费来源及师资队伍等与公立高校均有明显差异 , 在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时应加以区分或另外设计相应的指标体系 , 以体现分类指导和规范、鼓励民办高校发展的原则 ; 二是对于第I I I类高校中包含的 300 余所独立学院 , 根据教育部2008年 26 号部长令的要求 , 将用 5 年的时间进行规范并逐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