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调整案例--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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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综合案例题及答案

所得税综合案例题及答案

综合案例一【例1】某市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某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销售自产原煤3000万吨,销售价格100元/吨;(2)将250吨原煤用于本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假定都用于生产工人);(3)将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0万立方米抵偿以往欠A公司的债务65万元;天然气每立方米售价1.3元;(4)购进采煤机械5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5)接受捐赠房产一处,价值600万元。

(其他资料: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8元/千立方米;契税税率4%)【要求】计算应交的各税,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提示】本题涉及知识点: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资源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解析】以下分录中单位均为万元.提示:2009年1月1日开始煤炭的增值税税率是17%(1)借:银行存款 351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9000(2)决定使用时:借:生产成本 2.925贷:应付职工薪酬 2.925实际使用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2.925贷:主营业务收入 2.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25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0.075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0.075(3)借:应付账款——A公司 65贷:主营业务收入 5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76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6.24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0.32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0.32(4)借:固定资产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贷:银行存款 117(5)借:固定资产 624贷:营业外收入 600银行存款 24(6)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本期缴纳增值税税额=51000+0.425+6.76-17=50990.185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990.02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3569.31——应交教育费附加 1529.71综合案例二【例2】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占地3万平方米,其中职工宿舍和办公用地0.5平方米,厂房占地2.5平方米,房产原值900万。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案情】一、基本情况该单位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为841.5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非生产性资产管理技术咨询等服务。

该单位2009年度会计账面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48,342元:会计利润983,136.37元。

二、发现问题、处理及其法律依据(一)经核实单位本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3,362.29元1、职工教育经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49.32元该单位本年提取职工教育经费3,049.32元,未实际支付,上年结转13,674.45元,年末余额16,723.81元。

按税法规定本年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3,049.32元,不得税前扣除,核定此项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49.32元。

调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2、业务招待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3,677.29元该单位本年税前列支招待费99,918元(其中白条列支1,999元),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限额为4,241.71元[即4,241.71元(营业收入848,342元×5‰)与58,751.40元(实际发生额97,919元×60%)两者中取小值],则此项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3,677.29元(97,919元-4,241.71元)。

调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罚款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0元该单位本年列支车子罚款1100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0元。

调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款:“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4、税收滞纳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57元该单位列支税收滞纳金220.57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57元。

30个企业所得税疑难案例解析(2)

30个企业所得税疑难案例解析(2)

30个企业所得税疑难案例解析(2)【案例5】电动汽车补贴的收入如何确认基本情况:电动汽车生产企业销售电动汽车可享受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该项补贴会在一定时期内经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再发放给电动汽车生产企业。

该项补贴的文件上明确该种补贴对象为购买者。

在购买者购车时,仅支付车价减去补贴的部分。

问题:该项补贴收入的确认时间为销售汽车时还是在收到补贴收入时确认收入?购车合同总价中包括地方补贴部分,不包括国家补贴部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明确,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事务所意见:国家制定政策以补贴的方式扶持企业发展,所以,补贴收入如果在未收到时就确认收入,不仅起不到扶持企业发展的作用,反而增加了企业负担。

应在收到补贴时确认收入。

合同总价中包括地方补贴,增值税计税依据应包括地方补贴,不包括国家补贴。

企业意见:与事务所意见一致。

建议:如果企业销售一辆车,国家即给予相应的补贴,那么应该在销售车辆完成、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时确认该笔补贴收入。

(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案例6】转让承担连带责任受益权的收入和成本确认基本情况:A投资公司与华金国际依托有限公司签订华鑫依托*久鑫2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该合同约定到期收益率为8.5%,在合同执行期间,A 投资公司将华鑫依托*久鑫2号5.5%的收益权转让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投资公司保留3%的收益权。

企业所得税例题及答案

企业所得税例题及答案

1. 某股份公司于2010年4月注册成立并进行生产经营,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食用油生产销售,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010年纳税调整后所得额为-52万元。

2011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销售应税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万元;销售免税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万元。

(2)应税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免税产品成本为1000万元。

(3)应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0万元;免税产品税金及附加50万元。

(4)销售费用3000万元,其中广告及宣传费2600万元。

(5)财务费用200万元。

(6)管理费用11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30万元。

(7)取得投资收益40万元,其中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30万元,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10万元。

(8)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50万元、违约金支出20万元。

(9)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为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全年提取雇员工资1000万元,实际支付80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2.5%的比例提取。

全年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提取25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工会经费计提并拨缴20万元。

公司的期间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比例在各项目之间分摊。

假设除上述资料所给内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公司2011年的会计利润2.该公司2011年准予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包括免税项目)3.该公司2011年纳税调整增加额4.该公司2011年纳税调整减少额5.该公司2011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解析:会计利润=(12000+3000)-(4000+1000)-(200+50)-(3000+200+1190)+40-800-200=4400(万元)2.解析:(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15000×15%=225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2600万元,应调增=2600-2250=350(万元);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3000-350=2650(万元)(2)业务招待费:1500×5‰=75(万元),100×60%=60(万元),应调增=100-60=40(万元);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1190-100+60=1150(万元)(3)准予扣除的期间费用合计=2650+1150=200=4000(万元)3.解析:(1)捐助支出;公益性捐赠限额=4400×12%=528(万元),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元调增所得。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分析下面是一个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实例分析:首先,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可抵扣费用-减免优惠。

在该实例中,可抵扣费用为100万元,减免优惠为50%。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100万元-50%*(20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所以,企业所得税=150万元*25%=37.5万元。

但是,在纳税时,企业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其他的税务优惠和减免政策,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

比如,该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享受出口退税等政策。

假设该企业在2024年度的研发费用为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为10万元,出口商品总金额为50万元,出口退税率为13%。

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20万元+10万元)/(20万元+10万元)*1.5=1所以,扣除额=150万元*25%*1=37.5万元。

出口退税额=50万元*13%=6.5万元。

所以,在享受了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以及出口退税政策后,该企业的实际应纳税额为37.5万元-37.5万元-6.5万元=-6.5万元。

这意味着该企业在2024年度实际上可以获得6.5万元的负担减免,即由原本应缴纳的37.5万元企业所得税变成了减免6.5万元,实际上享受到了税务优惠和减免政策。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而进行的,以确保企业在纳税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税务减免。

通过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和纳税调整,企业可以减轻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然而,企业应该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进行纳税调整,并遵守相关的纳税规定和义务。

企业所得税例题及答案

企业所得税例题及答案

1.某股份公司于4月注册成立并进行生产经营, 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从事食用油生产销售, 该公司执行《公司会计准则》。

纳税调节后所得额为-52万元。

有关资料如下:(1)销售应税产品获得不含税收入1万元;销售免税产品获得不含税收入3000万元。

(2)应税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免税产品成本为1000万元。

(3)应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0万元;免税产品税金及附加50万元。

(4)销售费用3000万元, 其中广告及宣传费2600万元。

(5)财务费用200万元。

(6)管理费用1190万元, 其中业务招待费10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30万元。

(7)获得投资收益40万元, 其中投资非上市公司旳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旳投资收益30万元, 国债持有期间旳利息10万元。

(8)营业外支出800万元, 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10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50万元、违约金支出20万元。

(9)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 为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全年提取雇员工资1000万元, 实际支付800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旳2%、2.5%旳比例提取。

全年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1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提取25万元, 实际支出20万元, 工会经费计提并拨缴20万元。

公司旳期间费用按照销售收入旳比例在各项目之间分摊。

假设除上述资料所给内容外, 无其他纳税调节事项。

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规定: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 回答问题:1.该公司旳会计利润2.该公司准予税前扣除旳期间费用合计金额(涉及免税项目)3.该公司纳税调节增长额4.该公司纳税调节减少额5.该公司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解析: 会计利润=(1+3000)-(4000+1000)-(200+50)-(3000+200+1190)+40-800-200=4400(万元)2.解析: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15000×15%=225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2600万元, 应调增=2600-2250=350(万元);准予扣除旳销售费用=3000-350=2650(万元)(2)业务招待费:1500×5‰=75(万元), 100×60%=60(万元), 应调增=100-60=40(万元);准予扣除旳管理费用=1190-100+60=1150(万元)(3)准予扣除旳期间费用合计=2650+1150=200=4000(万元)3.解析: (1)捐助支出;公益性捐赠限额=4400×12%=528(万元), 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元调增所得。

企业所得税例题及答案

企业所得税例题及答案

企业所得税例题及答案A XXX was registered and started n and n in April 2010.It is a general taxpayer of value-added tax and engaged in the n and sales of edible oil。

The company follows the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Its adjusted taxable e was -520,000 yuan in 2010.The relevant n for 2011 is as follows:1) The taxable products sold generated revenue of 120 n yuan (excluding tax)。

while the tax-exempt products generated revenue of 30 n yuan (excluding tax).2) The cost of taxable products sold was 40 n yuan。

while the cost of tax-exempt products was 10 n yuan.3) The taxable products sold incurred a tax and surcharge of 2 n yuan。

while the tax-exempt products incurred a tax and surcharge of 0.5 n yuan.4) The sales expenses were 30 n yuan。

of which advertising and XXX were 26 n yuan.5) The financial expenses were 2 n yuan.6) The management expenses were 11.9 n yuan。

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篇一: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题】>某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 ,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 ,第 1 年至第 2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 3年至第 5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该企业2005 年 9 月份开始生产经营,从2005 年度至 2009 年度,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 10 万元、 60 万元、 80 万元、 90 万元、 100 万元。

2010 年度该企业会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总额 10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0 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 25 万元。

2010 年其他有关情况如下:(1)营业外收入50 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 万元,国债转让收益 10 万元,股票转让收益 10 万元 ,接受捐赠收入10 万元;(2)管理费用 450 万元,销售费用 300 万元;(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 60 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4)支付诉讼费 2.3 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5)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 10 万元。

(说明:该企业 2005-2007 年适用 33% 的企业所得税率)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下列关于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cd )。

a、该企业从 2005 年度开始生产经营,应当计算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

该公司2005 、2006 年度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b 、该企业 2005 年度经营未满一年,减免征税优惠可以从2006 年开始算起d 、从 2010 年度开始该企业不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2 、该企业 2010 年取得的营业外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a )。

a、国债利息收入10 万元b 、国债转让收益10 万元c 、股票转让收益10 万元d 、接受捐赠收入10 万元3 、下列费用中,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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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调整案例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90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893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70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4.6万元。

为降低税收风险,在2010年度汇算清缴前,企业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有关问题如下:(1)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费210万元,上缴工会经费2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2)企业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1.6万元,当年未发生坏账损失,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200万元,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2万元。

(3)收入总额9000万元中含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向居民企业投资收益10万元(被投资方税率25%),来自于境外甲国的投资收益16万元(已按被投资方税率20%缴纳了所得税)。

(4)当年1月向银行借款2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借款期限2年。

购建的固定资产于当年8月31日完工并交付使用(不考虑该项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费用共计12万元,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

2010年1月1日向境内关联企业乙企业发行债券1000万元,按银行利率支付年利息60万元(银行利率6%),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已知该企业从乙企业取得的债权性投资1000万元,取得权益性投资200万元,乙企业实际税负低于该企业,假设该企业无其他投资方。

(5)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65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技术开发费320万元,全都据实作了扣除。

(6)12月份,以2008年购入的一辆公允价值53万元的进口小轿车(固定资产)清偿应付账款60万元,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

小轿车原值60万元,已提取了折旧15%,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6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该企业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试点范围)。

(7)该公司新研发的家电40台,每台成本价5万元,不含税售价每台10万元,将10台转作自用,另外30台售给本厂职工。

账务处理时按成本200万元冲减了库存商品,未确认收入。

(8)12月份转让一项自行开发专用技术的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10万元也未转销。

(9)12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35万元,市场销售价格45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7.65万元与成本价合计42.65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10)12月份,企业购买了一项金融资产,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末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升高了55万元,企业将其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11)“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工商年检滞纳金3万元,合同违约金6万元,给购货方的回扣12万元,环境保护支出8万元,关联企业赞助支出10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业务招待费用、业务宣传费及技术开发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清偿债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7)计算新研发的家电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的流转税费;(9)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0)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1)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计算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3)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14)计算审计后该企业2010年度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解答】(1)福利费扣除限额:1000×14%=140(万元),实际列支210万元,纳税调增7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000×2.5%=25(万元),实际列支40万元,纳税调增15万元(超支的15万元,可以在以后年度无限期结转扣除)。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00×2%=20(万元),实际列支20万元,工会经费取得专用收据,无需纳税调整。

三项经费应调增所得额70+15=85(万元)。

(2)按照税法规定减值准备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2万元。

(3)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0万元,均是免税收入,应调减所得额10+5=15(万元)。

注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只填报纳税人当期境内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

该企业境外甲国的投资收益16万元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

(4)利息资本化的期限为8个月,该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12万元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应调增所得额12÷12×8=8(万元),属于会计差错。

关联方债资比例为1000÷200=5,标准债资比例=2乙企业实际税负低于该企业,关联方借款准予扣除的利息=200×2×6%=24(万元),关联方借款利息应调增所得额60-24=36(万元),属于永久性差异,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进行处理。

财务费用纳税调增利息支出36+8=44(万元)。

(5)收入为9000万元,将30台自产产品售给本厂职工,视同销售收入为300万元,应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一行,作为费用扣除的基数。

自产产品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45万元,应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一行,作为费用扣除的基数。

费用限额基数=9000-5-10-16+300+45=9314(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314×0.5%=46.57(万元)>65×60%=39(万元),准予扣除39万元,实际发生65万元,应调增26万元。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9314×15%=1397.1(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注意:以固定资产抵债虽视同销售,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53万元不属于销售收入,不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一行,不作为费用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转让专利收入所有权700万元,也不作为费用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另外,技术开发费32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50%,即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60(320×50%)万元。

(6)清偿债务应调增的所得额:处置固定资产损益=53-60×(1-15%)=2(万元)。

债务重组收益=60-53=7(万元)。

清偿债务业务共调增所得额=2+7=9(万元)。

企业直接以6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属于会计差错。

注:此处不适用于《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因为该文件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此处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

(7)计算新研发的家电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将30台自产产品售给本厂职工视同销售,应调增所得额30×(10-5)=150(万元)。

另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此处按成本转账,属于会计差错。

将自产的产品10台自用,企业所得税不确认收入,相应的也不确认成本。

(8)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700×5%=35(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35×7%=2.45(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5×3%=1.05(万元),应该缴纳营业税费=35+2.45+1.05=38.5(万元)。

(9)转让无形资产应该调整的所得额。

转让专利所得700-10-38.5=651.5(万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转让无形资产应该调增的所得额=651.5-500=151.5(万元)。

该企业未作收入和成本的会计处理,属于会计差错。

(10)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55万元,不应该计入损益类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是应该计入权益类账户“资本公积”,属于会计差错,税法上对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予确认,财税处理一致。

此处应调减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55万元。

(11)调整后的会计利润总额=70+8(财务费用)+9(清偿债务利得)+150(自产产品)+651.5(转让专利所得)-55(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833.5(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833.5×12%=100.02(万元),实际捐赠支出额为42.65万元,可全额扣除。

(12)税收滞纳金、购货方的回扣、关联企业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合同违约金和环境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项目应调增所得额=3+12+10=25(万元)。

(13)应纳税所得额=70+85+2-15+44+26-160+9+150+(651.5-500)+25-16-55=316.5(万元)。

(14)应该补缴企业所得税=[316.5-(651.5-500)]×25%+16÷(1-20%)×(25%-20%)+(651.5-500)×25%×50%-14.6=41.25+1+18.94-14.6=46.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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