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毕业生(档案管理)
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

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一、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用人单位报到,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单独办理的学生请联系档案管理单位封装入档案)。
《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
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此处插入百度地图,见附件)(一)毕业生就业的一般程序1、毕业生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到所在系加盖系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填写《就业协议书》并确认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5、毕业生将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6、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并上报省就业中心。
7、省就业中心核发《就业报到证》。
8、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9、外省学生入学时如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需持学院保卫处户籍科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10、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二)初次办理报到证各学校统一为应届毕业生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省中心统一安排。
办理时要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并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者接收函、合同等)或者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等。
日常个人办理的时间通常从8月中上旬开始。
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也可委托学校代为办理(上述两种办理途径均可,由学生视个人具体缓急程度自行选择)。
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为适应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7号),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档案材料。
二、材料立卷归档范围(一)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二)周口师范学院学生学籍表。
(三)毕业生体检表。
(四)学生实习终评表;(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六)就业报到证副页;(七)奖惩材料;本科生《》、参加专升本学生《》;(八)学籍异动材料;(九)其他材料。
三、材料归档要求(一)对装档材料的内容须认真进行审查,要求准确、清楚,并注明材料形成时间;- 1 -(二)属于组织鉴定、政治问题结论或处分的材料,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归档材料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各教学院系统一装档,并及时将毕业生档案转寄到接收单位或生源地有关部门;(四)归档材料统一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交送复印件;(五)凡属已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剔除;(六)其他应归档材料,在材料形成之后,立即归档。
四、档案的保管(一)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管理;(二)对移交的材料逐一进行登记;(三)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虫蛀,防破坏工作,预防丢失、损毁事故的发生。
五、档案的利用(一)因考察、任用学生干部,学籍变动,组织发展,推荐就业,起草奖惩文件等工作需要(借)阅学生档案,经批准并登记后方可借阅;因其他需要或校外单位因公需要查阅学生档案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经学生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材料。
查阅档案须严格保密。
(二)学生档案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时,须严格履行借出手续。
档案借出后须严加保管,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天;若情况特殊需延期的,应补办借阅手续。
查阅时禁止在档案上划圈、涂抹、批注、删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 2 -六、档案的转递(一)学生毕业、转学、退学、出国,须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或家庭所在地。
61-河南省人事厅文件

编号:
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工作介绍信
(存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毕业
院校 所学专业 培养
方式 修业年限 学历 介绍到
何单位 档案
材料 备
注 报到
期限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三、通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推荐择业的毕业生,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和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推荐表》(简称《推荐表》)。
(二)用人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毕业生持《推荐表》和《聘用合同》由省或省辖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鉴证,并为毕业生开具《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工作介绍信》(简称《工作介绍信》)。
方式 外语水平 学 历 毕业
学校 入学时间 所学
专业 毕业时间
成
绩 课程 成绩 课程 成绩 课程 成绩
奖
惩
情
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姓名
六、毕业生到岗后,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见习、转正、定职、工资、工龄计算等执行国家关于同等学历人员的规定,并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关规定申报落户。
七、《推荐表》、《工作介绍信》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
附件:1、《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
一、本通知所称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是指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类型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二、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在多种所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范围内自主选择就业。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应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由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要求办理。到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在人事、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和增人计划内办理。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络版)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毕业年度:2017(严禁操作其他年度库,可用1989年数据库学习)一、系统登录:打开IE,输入网址218.29.140.121(/login.aspx),打开如下画面1.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2016届辅导员存放)2.基本页面布局二、生源信息录入、编辑(生源信息标准字段见附件1,红色字段必需填写,否则审核不能通过)1.录入方法: 按2017届各学院生源审核名单(学院收集毕业生信息19项)后6项在系统中直接逐人录入。
2.生源信息审核修改(例如,修改姓名),需审核修改的内容为学院收集毕业生信息19项中的前13项,有错误的信息要修改,并在2017届各学院生源审核名单中用红色标注,无误的不用修改,逐人进行。
3、生源审核(基本信息项)(1)校级生源录入完成后,要进行【生源审核(基本信息项)】(2)点击【派遣管理】-【审核】-【生源审核(基本信息项)】-【开始审核】-等待审核结束(3)审核不通过的数据要进行修改,并重复上述审核过程,直至审核全部通过。
4、生源审核生源审核需要以【学籍库】为基础(1)点击【派遣管理】-【学籍库】-【浏览】-可以看到学籍库信息(2)点击【派遣管理】-【审核】-【生源审核】-【开始审核】-等待审核结束(3)审核不通过的数据,要查明原因。
确系为“学籍库”中没有记录的,要催促学院教务员联系教务科尽快上报至“学信网”。
5、导出(1)点击【派遣管理】-【查找】-【扩展项6】-【延迟】-选择【选项】-自用选项-生源审核19项-确定选项-【导出】-显示数据导出Excel文件-保存文件(文件夹以学院命名)。
(2)在对数据库进行大手笔操作前,建议先【导出系统备份数据(恢复专用)】,以防万一。
6、打印数据(1)导出Excel文件后,整理后打印以下字段×××学院2017届延迟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表7、上报数据和材料(1)导出的Excel文件(以学院命名)电子档,上报至:jiuye301@。
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寄说明

毕业生档案整理及转寄说明一、档案整理:1、毕业生档案的材料包括:新生录取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业成绩报告单、实践学习登记表、奖励处分证明、入党(团)志愿书、学位授予证明和体检证明等。
2、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后,毕业生档案由所在院(系)整理、核对、造册、封签,统一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封签上盖章后根据不同就业形式转递或留存。
二、档案转递省内:省内毕业生档案详细地址1、已通过签定就业协议书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报到证所注单位。
2、已通过签订其他就业文本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盟市教育局。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盟市教育局。
4、不愿在生源地盟市教育局落档,根据本人意愿到当地高新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院系凭调档函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档案转寄手续。
5、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档案回盟市教育局。
不愿回生源地由本人去高新市场开调档函保留在。
省外:省外毕业生档案详细地址1.已通过签定就业协议书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报到证所注单位。
2、已通过签订其他就业文本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省主管部门。
北京市: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安徽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福建省:(师范类)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非师范)福建省公务员局甘肃省: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河北省:(师范类)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非师范)河北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河南省: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南省: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吉林省:吉林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辽宁省: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山东省: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山西省: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陕西省: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四川省: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云南省: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江西省: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浙江省: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贵州省: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西区: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湖北省: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黑龙江: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重庆市: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青海省: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河南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南省人事档案管理,规范人事档案工作,保障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权益;(二)实事求是,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三)集中统一,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四)科学规范,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收集制度,及时、全面地收集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第五条人事档案收集内容应包括:(一)个人基本情况;(二)工作经历;(三)教育经历;(四)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五)奖励、处分情况;(六)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便于查阅;(二)编号归档,便于检索;(三)保持档案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剪贴;(四)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人事档案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二)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防止档案损坏;(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修复和消毒;(四)对破损、霉变、虫蛀的档案及时进行抢救和修复。
第八条人事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二)档案利用者应具备相应的档案查询资格;(三)档案查询应填写查询申请,说明查询目的;(四)档案查询不得涉及他人隐私,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九条河南省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三)安全可靠,便于维护。
第十条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的数字化存储和传输。
第十一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档案信息录入、编辑、查询、统计;(二)档案信息的备份和恢复;(三)档案信息的权限管理;(四)档案信息的在线查询。
河南毕业生档案查询

河南毕业生档案查询河南省毕业生档案查询是指对毕业生的档案资料进行查询和管理的工作。
河南省作为中国人口大省之一,每年都有大量的毕业生需要查询档案,因此建立起高效便捷的档案查询系统对于毕业生及其就业和发展非常重要。
河南省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档案录入和管理系统,二是查询系统。
档案录入和管理系统是指对毕业生个人信息和学籍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的系统。
毕业生在离校前需要将个人信息和学籍信息录入系统,并由学校进行审核和确认。
通过该系统,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到毕业生的档案信息,方便毕业生查询和管理自己的档案。
查询系统是指毕业生通过网络或者电话等方式查询档案的系统。
毕业生可以通过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学籍信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档案信息。
查询系统需要保障毕业生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只有经过授权的毕业生才能查询到自己的档案信息。
为了提高查询系统的效率和准确性,河南省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还可以和其他相关数据库进行联动。
例如,与就业信息系统联动,可以及时更新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方便用人单位查询和招聘;与教育管理系统联动,可以进行学历学位信息查询和认证。
建立河南省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毕业生查询和管理自己的档案信息,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效率。
对毕业生来说,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到自己的档案信息,方便查找证明和材料。
对教育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来说,可以及时了解到毕业生的档案信息,方便招聘和管理工作。
对社会来说,可以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效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发展水平。
总之,河南省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的建立对于毕业生和社会各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通过高效便捷的查询系统,可以方便毕业生查询和管理自己的档案信息,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效率。
这不仅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和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的提升。
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人员编制,建设档案馆库等设施,将档案事业和重点档案保护、抢救、征集、征购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四条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及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档案事业,对全省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省辖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对所属单位及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实行指导,并指定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
第六条省、省辖市、县(市、区)设置国家档案馆,负责征集、接收、整理和保管本行政区域内各种门类的档案,并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应当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及时收集国家领导人到本地视察工作形成的档案材料和对国家、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档案材料,并注意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反映风土人情、名优特产的档案材料。
第十条反映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形成的档案以及对反映、记载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天文、地理等自然现象的档案,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接收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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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档案管理流程)?
1、持学校同意推荐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到接收单位盖章;
2、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备注:如果在报到期限内,没有就业
协议,只有报到证和毕业证的人员,可以办理档案转入手续。
若已经过了报到期限或者报到证丢失的人员,需重新补办报到证才可办理档案的转入手续。
】
3、等档案转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报到手续办理完成后三天),持报到证、
毕业证原件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人才大厦907办公室)报到,领取就业介绍信;
4、持报到证、就业介绍信及档案单位介绍信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
11、12号窗口办理存档手续;
5、缴纳人事代理费用。
备注:中专、技校学生必须有派遣证和毕业证,派遣证相当于大中专学生的报到证。
派遣证抬头、派遣地址和大中专学生报到证一样,办理手续流程和大中专学生一样。
二、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如何收费?
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收费分为档案管理费和综合服务费两部分,档案管理费为60元/年,综合服务费为50元/年,共计110元/年。
三、大中专毕业生组织关系如何办理?
四、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全称是什么?
中共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员总支部委员会
五、人事代理人员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