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一、制度概述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推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其任务是通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促进人才培养、就业、职业发展与质量提升。
为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以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公正、科学、高效。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组织架构职业技能鉴定所设有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鉴定组。
1、领导班子:包括所长、副所长和部门主任,负责鉴定所的全面管理。
2、职能部门:包括综合部、鉴定管理部、鉴定项目开发部、考务中心、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
3、鉴定组:由具有相关职业技能的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可以成立多个鉴定组,负责具体的鉴定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主要职责包括:1、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技能认定。
2、开发和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不断优化和升级。
3、负责鉴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公正、科学、高效。
4、为参加鉴定的人员提供培训和辅导,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
5、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职业技能的提高。
6、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7、开展职业技能研究,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改进提供理论支持。
四、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包括:1、申请:鉴定申请人应到鉴定所提交申请,填写鉴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审核:鉴定所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是否符合鉴定要求。
3、预约:审核通过后,鉴定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到场参加鉴定。
4、鉴定:在鉴定组的见证下,申请人进行技能操作或答题等鉴定内容。
5、评定:鉴定组根据鉴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评定,确定是否达到相应职业技能水平。
6、公示:鉴定所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申请人可以申请复核。
7、证书颁发:经评定合格的申请人,鉴定所颁发职业技能证书,并注册颁证机构。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包括:1、制定鉴定标准:根据职业技能发展和需求,开发和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不断完善。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及规章制度范本(WORD档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及规章制度范本(WORD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运作,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科学,保障职业人才的培养和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是依法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宗旨是:为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服务,推进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的提高。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当具备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特点。
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任务是:(一)制定、修订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二)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四)组织和开展国内外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五)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认定和证书的颁发工作;(六)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调查和研究任务;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具体职责有:(一)研究、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准备、组织和实施;(三)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认定和证书的颁发;(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七)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九)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调查和研究工作;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组织结构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主要组织结构为:站长、副站长、办公室、鉴定科、培训科、宣传科、竞赛科、调研科以及其他必要的职能科室。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站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副站长经站长任命。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职工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通过资格认证。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有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由站长担任主任,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决策机构。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申请、评审、考核、评价、结果认定和证书颁发等步骤。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职责与任务

职责与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职业技能是鉴定基层单位,在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所长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地区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自觉接收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七、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准考证。
八、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九、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二、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职责1、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对鉴定所的工作负全面工作。
2、努力学习国家关于职业技能开发与鉴定方面的政策规定,不断了解掌握上级与外地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信息、动态和经验,提高驾驭全所工作的能力。
3、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职业技能鉴定为劳动者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搞好市场调查与预测。
4、领导好鉴定所内部的各项工作,搞好有关鉴定单位的协调与配合,做好考评员的选拔、推荐、培养和使用,科学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效率。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1.开展职业技能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评估工作。
这包括设计和制定评估项目和标准,组织评估的实施,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等。
评估的内容涵盖了各个行业和职业的技能要求,旨在准确和客观地评估个人的职业技能水平。
2.制定评估标准和项目: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估项目,确保评估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他们通过研究和了解各个行业和职业的技能要求,确定评估的内容和程度,以及评估的方式和方法。
评估标准和项目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业趋势和需求,保证评估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组织评估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评估的实施。
这包括筹备评估的场所和设施,组织评估的人员和专家,监督评估的过程和规范。
评估的实施需要细致入微的安排和组织,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4.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
他们收集评估的数据和材料,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生成评估结果和报告。
评估结果是对个人职业技能水平的客观反映,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就业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5.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
他们根据评估结果,颁发评估证书给评估合格的个人,证明其职业技能水平的优势和认可。
评估报告则提供详细的评估结果和建议,帮助个人了解自己的技能差距和发展方向。
6.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提升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同时,他们也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估的公正和严谨,以维护评估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职责是对个人的职业技能进行评估和鉴定。
他们负责开展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标准和项目,组织评估的实施,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以及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的工作旨在提供客观准确的职业技能评估,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就业选择提供参考和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一种权威的认证机构,其职能是为社会提供专业、权威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在职业技能鉴定所中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高,需要拥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敬业精神,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
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是由技术指导专家、行业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工会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委员会成员等组成,其中技术指导专家主要负责鉴定方向和相关细节。
二、信息宣传与招生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需要通过广告、宣传、媒体等渠道将鉴定信息和招生信息传递给全社会。
对于符合参加鉴定考试条件的人群进行宣传、推广和招生。
三、鉴定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鉴定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主要包括制定鉴定考试方案、编制鉴定考试评分标准和鉴定过程中的检查、督促等工作。
此外还需要及时跟踪鉴定考试的情况,及时解决鉴定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四、证书发放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证书的发放工作,包括对考生通过鉴定考试的人员进行证书的审核和颁发。
在证书发放过程中,职业技能鉴定所还需要根据鉴定考试结果统计发放证书数量。
五、考核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核工作,包括对鉴定考试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开展调查、协调等工作。
此外,还需要向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评估和分析。
六、培训和学习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行业内专业技能培训和学习工作,主要是为考生提供相关课程培训和学习机会。
在课程培训和学习过程中,职业技能鉴定所还需要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和形式,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七、行业信息更新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要及时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收集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信息等,及时反馈给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和考生。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业工作职责十分重要,工作职责的层次关系十分明晰。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需要拥有高素质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权威和及时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劳动行政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实施和协调本区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三、建立健全本所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受理一切单位和个人技能鉴定的申请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四、管理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五、维护职业资格证书权威,努力探索鉴定工作新思路,做到科学严谨、开拓进取、务实高效、清正廉洁。
六、牢固树立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考务管理,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
七、承担劳动行政部门委托的其它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具体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副所长工作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主持全所的日常工作及财务收支审批。
二、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依照规定程序开展鉴定工作。
三、熟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政策和各项规定,并能正确运用。
四、规划、组织、协调全所和各项工作,负责各工种考评员的资格审核。
五、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握鉴定工作质量关,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鉴定工作的严肃性。
六、完成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鉴定工作有关事宜。
职业技能鉴所工作人员职责一、熟悉本所的业务工作,掌握各项政策依据。
二、受理一发单位和个人的技能鉴定申请,并做好资格初审。
三、热情接待来访,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工作不推不拖。
四、建立各种台帐,各种数据做到准确无误,整理好各项资料并及时分类归档。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程序一、报名申请:鉴定对象填写申请表,主要内容为鉴定工种、级别、身份证号,备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二、资格审核:鉴定所受理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务组织:向市指导中心申请鉴定试卷,组织考评员、考务工作人员及理论与实践操作考场的准备。
四、业务考试:鉴定对象参加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后,鉴定所组织有关人员阅卷、评卷、总分并公布。
职业技能考核站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考核站治理方法依据职业技能鉴定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要求,为了标准鉴定程序,保证鉴定质量,不断提高鉴定站所运作水平,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掩盖面,特制定此方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鉴定站所的职责与任务: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展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展考试或考核;协调“鉴定中心”的有关事务;汇总鉴定考核成绩,并报鉴定中心;帮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询问效劳等工作;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承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鉴定中心的监视检查。
2、考核站的人员配置及要求站长 1 人,原则上由负责人兼任,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有较丰富的培训、考核阅历和较强的组织治理力量,生疏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
副站长 2 人,由考核站部门负责人担当,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有肯定的培训考核阅历和较强的组织治理力量,生疏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
治理人员不少于 4 人,包括会计、出纳、计算机报名、档案治理、考务人员等。
会计、出纳工作须由两人分别担当,考核站的其他工作人员专、兼职由考核站依据本站的具体状况确定。
人员要求:会计、出纳人员须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财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计算机报名治理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档案治理人员须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肯定的档案治理阅历和一定的计算机文字录入、编辑力量。
考务人员须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考试、考核工作阅历。
3、考核站场地、设备、检测仪器配置要求(1)鉴定场地理论考试场地:有培训、考试场地。
实际操作鉴定场地:有满足本站鉴定工种所需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根底设施等。
(2)日常办公场地、设备有固定的专用的办公用房,符合鉴定需要的文印设备、通风设施、资料柜及通讯设备、微机、打印机等。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合集5篇)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合集5篇)第一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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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和组织本考区(考点)鉴定考核的全面工作,选聘考点工作 人员,向各考场指派监考人员和考评员,建立工作制度,确定岗位职责 并督促执行。
2.主持接收、发送试卷,检查试卷保管和考场布置情况,做好考前 准备工作。
3.考前组织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 要求和监考程序,进行试卷的装订、密封训练。
八、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报纸、书刊和谈笑,不准抄 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
九、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 一到,应指令考生停止答卷,把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桌子上,待试卷和 答题卡收取核准后,依次离开考场。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的答题卡和考场记录单一并装入答题卡封袋 内,考生的试卷一律收回装入试卷袋中,经检查无误后,再按规定装订 (注意严防订入草稿纸),订完后装入试卷封套,由专人检查、验收、 签字,加盖密封章后在试卷袋上注明考场名称、考试职业、参考人数, 办理交接手续。
实操检录员职责
配合考评人员负责实操考核现场考生顺序编排、叫号、计时及评分 表的统计汇总,监督考评员规范操作,统一标准、公平裁判,并督促考 评员在评分表上签字。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 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
二、监考人员按职责分工,监考人员甲负责领取试卷、宣读考场规 则、自治区违纪违规处理意见、讲解答题卡填涂方法、填写考场记录 单、更换考场桌贴、门贴、联系流动监考;监考人员乙负责试场检查、 核对考生信息、发放答题卡、辅助考生填涂答题卡。收取试卷时,监考 人员甲负责维护考场纪律,防止试卷丢失,监考人员乙负责收取试卷、 答题卡并核准数量、交回试卷。试卷发放、装订由甲乙两人共同完成。
技能鉴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务工作内容
1、鉴定工作计划,发布鉴定公告; 2、鉴定实施方案和申报资格审查; 3、考评组成员和组长,考评组派遣; 4、国家题库试卷申请、印刷、管理和传送; 5、鉴定督考工作; 6、试卷或考件抽查,核定成绩与报批; 7、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与分析制度。
三、监考人员在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于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入 场,待考生按号入座后,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国家职业资格鉴 定违规违纪考生处理意见》,并提示考生将手机关闭,准考证和二代身 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无关书籍放在指定存包处。
四、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在发试卷前发放答题卡并指导考生填写 答题卡的基本信息。监考人员应逐个检查考生填涂情况,防止误涂、漏 涂、不涂等现象。要严格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是否与本人、存 根相符。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图
印刷试卷、试卷封装、评分表及备品准备(试卷员) 制定鉴定方案、选派考评人员、向鉴定所提供材料准备单(鉴定部)
培训机构申请鉴定(鉴定中心) 审核申报材料(鉴定所)
制定鉴定计划(鉴定所)、申请试题(信息部) 编排考场、印发准考证、(鉴定所)
鉴定部 送审 合格 审核反馈
布置理论试场检查实操准备情况 (鉴定所) 核收鉴定费用(鉴定中心、鉴定所)
十一、监考人员应制止非本考场监考人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十二、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如因玩 忽职守,造成考场混乱或其他事故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 的纪律处分。
考务主任职责
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召开鉴定考核考务工作会,组织人员对即将实施的 鉴定行为进行讲解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及注意事项。负责确定监考人员 并具有调配监考人员的权力,解决处理突发事件和违规违纪行为。
试卷员职责
1.考前领取试卷并做好交接手续。认真核对每袋试卷上所填写的考 场号、工种、级别、科目、人数是否与试卷交接单的份数一致,并按考 场分装试卷。
质量督导工作职责
1、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技能鉴定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情
况实施督导。 2、对下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情况实施监督。 3、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相应考核机构的工作实施督导。包括职 业技能鉴定所(站)运行条件和鉴定范围、试题及题库、考核人员资 格、参加鉴定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考务管理程序和考场秩序以及职业 资格证书管理等。 4、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对其中举报的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情况 进行调查、核实。 5、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同级劳动保障 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
实施鉴定(主考、考务主任、总事务、监考、考评员、试卷员、检录员共同完成)
结束后
试卷封装、备品上交入库 (试卷员)
统计分析(信息部)
阅卷登分(证书部) 成绩审核(主任)
汇总造册、制证(信息部) 发证(证书部)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逐个审查,经鉴定指导中 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作出评价; 5、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
书; 6、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7、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的字 迹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六、监考人员应尽职尽责,发现考生有舞弊动机时应及时警告,有 舞弊行为时在《考场情况记录单》内如实填写舞弊情节。
七、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身体不适或患病,应及 时通知试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考 生停考。
2.考试前负责保管试卷,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开考前30分钟向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开考30分钟后逐考场加盖缺 考章并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按考场顺序验收试卷并加盖骑缝章。 4.考试全部结束后,将各考场记录单汇总报送考务主任签字,待返 回中心后将试卷交给阅卷员并做好交接手续。
总事务职责
在主考和考务主任领导下,负责整个鉴定考务过程中各环节间的协 调、沟通、配合及具体事务性工作。考前负责领取考务备品及证卡,并 在考核现场负责配发,鉴定完毕后及时收回,确保无丢失。
考评人员守则
1、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 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2、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 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 3、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 规则。 4、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肃工作作风。 5、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 6、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 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7、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8、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4.掌握鉴定时间和实操的具体情况,发出笔试预备、 开始和终止的命令。
5.处理鉴定考核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对违纪监考人员有权进行撤 换,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考场规则”寻衅闹事的应考人员有权取 消其鉴定资格。
6.因试卷不完整、错装等原因需启用备用试卷时,应 由主考和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 7.鉴定期间要坚守岗位,如玩忽职守、违反纪律按相应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