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4〕226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的要求,推进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对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宣传,并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1—(试行)》等5个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作为过渡,学校原相关文件2015年同时执行,2016年1月1日起自行废止。
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2.《东南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3.《东南大学建筑学科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4.《东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5.《东南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东南大学2014年9月29日(主动公开)—2—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规定的任务,年度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体育、外语学科教学骨干,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放宽到硕士学位),1959年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必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哈尔滨理工大学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

哈尔滨理工大学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二零零七年六月修订)为适应黑龙江省职称评聘制度的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水平及业务能力,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发展,适应建设一流地方性理工大学的需要,根据黑人发[2004]84号文件及黑龙江省教育厅、人事厅的其它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职业道德要求(适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凡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和与人协作共事精神,遵守国家的宪法与法律,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基本条件特殊说明(适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1、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会议上特邀发言(有大会特别发言邀请函)并收入论文集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可作为评审的依据,其论文发表的级别和学术水平由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申报者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晋升高级职务时可使用一次;硕士研究生定职者,其研究生毕业以后的成果在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以使用一次。
3、所提供的科研成果,若属于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则须提供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或专著,或被引用和检索及社会反响情况;若属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则须提供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或专著,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等;若属于应用成果,则须提供经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
4、申报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取学士学位,对于国家实施学位制度前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按具有学士学位对待;对于后取得学历者,要求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5、博士后出站人员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担任现职务的年限。
6、非教师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教师职务系列,申报教师职务系列的人员必须在相应的学科评审,要求转教师职务系列的人员必须在教学一线并满足相关条件。
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
![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2eb6c26925c52cc58bd6bec9.png)
组建后的评审委员会按人职发(1991)8号文件的要求,应及时向人事部和有关部门备案,收到后一个月内不作答复即可视为同意。不备案的评审委员会,其评审结果无效。
三、人职发(1991)11号文件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调动,在新的岗位试用期内可保留原职务工资"是指按劳人薪(1987)24号文件精神,调动工作后,试用期内,可参考新岗位所属单位同类职务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其工资。
二、各级评审委员会必须按系列重新组建,不能建立综合性评审委员会。中央部委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非主体系列一般不由部委组织评审,也不建立部委系统的评委会,应委托所在地方统一组织评审。国家机关行政领导一般不参加评委会。
由本单位人选组成的评委会,满足不了人职发(1991)8 号文规定的人数要求时,允许适当聘请一些外单位的同行专家。已离退的人员,原则上不宜再请他们担任评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应全部由担任正高级职务的专家组成,可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由副高级职务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能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人职发[199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各地在贯彻《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 号)和《〈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进行经常性评聘工作中,又提出一些具体问题,现补充说明如下: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 研究员 职务评聘基本条件 试行 》等 个文件的通知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4〕226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的要求,推进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对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宣传,并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1—(试行)》等5个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作为过渡,学校原相关文件2015年同时执行,2016年1月1日起自行废止。
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2.《东南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3.《东南大学建筑学科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4.《东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5.《东南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东南大学2014年9月29日(主动公开)—2—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规定的任务,年度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体育、外语学科教学骨干,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放宽到硕士学位),1959年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必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东南大学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八)申报职务收费标准为:申报高级职务 300 元,申报中 级职务 100 元。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含转评、代评等)所交费用 一半留在院(系),一半上交学校。
(六)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 人〔2007〕4 号)文件精神,我校管理岗位实行职员制,作为过 渡,管理岗位人员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者,其聘用岗位和工资待遇按照《东南大学管理岗位 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校通知〔2007〕187 号)的相效。凡赞成票多于或等于出 席会议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少于三分之二为否决。在表决 后,学科评审组负责人应向全体评委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五)学校实行岗位聘用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 员需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者,当次评 审的职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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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委托东南大学参照学校有关职称文 件组织评审。
(二)基本要求 1.我校有评审权的学科,申报人员须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我校无评审权的学科,申报人员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主管部 门以及学校的有关条件规定。 2.申请人所有个人资料的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即:已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 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 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科研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外 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 获得的。 3.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上述文件及 学校的相关规定。 四、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期间到我校工作且正式 办理完报到手续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符合学校初定中、初 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部门提出初定职务的申 请,经考核合格并审定通过后,予以认定。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为积极推进东南大学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与使用,2016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仍实行网上申报(注:教学岗、教师外
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 甘职改办[2004]5号
![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 甘职改办[2004]5号](https://img.taocdn.com/s3/m/65b10a21ccbff121dd368318.png)
关于印发《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4]5号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了选拔我省高层次、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加强我省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开展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现将《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省职改办。
二00四年二月十八日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为了选拔我省高层次、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加强我省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现制定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我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在省人事厅领导下,由省职改办统一管理。
二、评审机构按照《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规则》(甘职改组[1991]5号)规定办法,•成立由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组成的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评委会设在省人事厅。
三、结构比例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结构比例由省职改办核定。
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的结构比例为已核定高级工程师岗位的10%;企业单位为现有高级工程师人数的 10%。
县(市、区)、乡(镇)原则上不设正高级工程师岗位。
各部门、各单位应在省职改办核定的结构比例内,以现有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为基础设置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
四、评审条件申报正常晋升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应达到“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一)基本条件1、学历、年限获得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人事部各位职称司关于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人事部各位职称司关于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05.08•【文号】人职司函[1991]15号•【施行日期】1991.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人职司函〔199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对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各地、各部门提出了一些问题,除由部发文作出说明外,现对其余问题再作如下解答:1、一些基层单位反映,不少专业技术人员认为达到了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头,就要求评聘高一级职务,对此应如何正确理解?任职年头已够,并不等于就必须评聘高一级职务,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
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任职年头,是指必要的年头,不可能到了这个年头都能晋升。
正如宪法规定当国家主席必须45岁,显然谁也不会认为到了45岁就都当国家主席。
具备了任职年头这一个条件并不说明具备了其他条件,因此晋升高一级职务必须对申报人所具有的任职条件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
当然,能否提交评审和聘任还要看是否有空缺岗位。
2、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任职年头应怎么具体掌握?对年头问题我们总的原则是既要重视年头,也就是重视实践经验,但不死抠年头,不搞论资排辈。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实践知识较强的系列与理论较强的系列要有所不同。
另外,不同的人同一任职年头,实践的情况也不同。
比如同样是外科医师,都任职五年,有的只做了几例手术,有的可能做过几十例、几百例;又如,同样是演员,在同一时期内,有的演了几百场,有的只演了几场。
同时,由于首次评聘工作开展时间有差别,在任职时间的计算上也会有差别。
因此,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在任职年限的掌握上,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上述精神制定一些具体条件。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劳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1]科发人字1020号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劳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1]科发人字102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2e4aeb9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62.png)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劳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劳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1]科发人字1020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
《规定》是我院贯彻落实人事部一系列职改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今后一段时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依据,也是院检查评价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质量的尺度。
《规定》已经人事部职称司审核同意,望你们严格执行。
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具体规定,要报人事局审核。
在贯彻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院人事局。
《规定》的解释权在院人事局。
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关于下达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专业技术职务控制职数和比例的通知(略)中国科学院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1年8月)为了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一步经常化和规范化,根据人事部门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和我院前几年的工作实际,对我院一九九一年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比例控制1.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院对各单位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数仍将采取比例控制的办法,对研究员级职务实行职数控制,以逐步调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院下达的控制职数和比例是各单位聘任任研究员和副高级、中级职务的最高限额,单位要实事求是地使用好控制职数和比例并安排好逐年的递增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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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职[1998]7号
各市、地人事局,各大企业,省直各部门(单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开展评聘研究员职务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和数量
评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的范围是企业、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高级工程师。
评聘的总量逐步达到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数的10 %。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后任高级工作师职务;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两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任高
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上述人员在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业绩突出,能指导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四项以上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发明专利),或取得六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4、获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部一等优秀设计奖、部一等优秀勘探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员或主要设计人员;
5、主持或为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6、在省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申报程序
符合评聘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由本人申请或单位领导提名,经民主评议,单位推荐报市地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
市地人事局会同市地经(贸)委,或省直主管部门(单位)按照省人事厅下达的控制数额和有关标准条件进行遴选,确定最后推荐人员名单,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呈报到山东省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四、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的评议推荐和评审的组织领导工作。
山东省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评审通过人员,在异议期结束后,由省人事厅审核公布。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职称工程正高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1998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