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试行)

合集下载

国务院关于批复国家海洋局关于第三批三类废弃物海洋倾倒区的通知-国办通[1988]67号

国务院关于批复国家海洋局关于第三批三类废弃物海洋倾倒区的通知-国办通[1988]67号

国务院关于批复国家海洋局关于第三批三类废弃物海洋倾倒区的通知
正文:
---------------------------------------------------------------------------------------------------------------------------------------------------- 国务院批复通知
(国办通〔1988〕67号)
国家海洋局:
关于划定第三批三类废弃物海洋倾倒区问题,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国家海洋局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协商一致的:“南海三类废物倾倒区”的调整方案(在东经115°10′-115°15′,北纬21°40′-21°45′的范围内)。

二、同意国家海洋局“厦门港三类疏浚物倾倒区”、“泉州湾三类疏浚物倾倒区”、“湄洲湾三类疏浚物倾倒区”的选划方案;同时,请国家海洋局对交通部门疏港、建港倾倒中的具体困难尽量给予支持、协助。

——结束——。

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在海洋工程建设与维护中的应用研究

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在海洋工程建设与维护中的应用研究

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在海洋工程建设与维护中的应用研究概述:海洋废弃物的倾倒是指船只或海洋平台将废弃物投放至海洋环境中。

随着海洋工程建设与维护的不断发展,海洋废弃物倾倒的问题愈发凸显。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确保海洋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在海洋工程建设与维护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对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在海洋工程建设与维护中的应用进行研究,并探讨其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的背景及意义海洋废弃物倾倒对海洋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如水质污染、生态破坏等。

为了减少这些负面影响,国际社会提出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

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在海洋工程建设与维护中具有重要意义。

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废弃物的倾倒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护海洋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废弃物的成分、性质以及倾倒过程的监测和分析,检验服务可以提供科学依据,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以确保倾倒活动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二、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的技术手段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需要借助一系列的技术手段来实施。

其中,最常见的技术手段包括废物样品采集、化学分析、生物监测等。

1. 废物样品采集:废物样品采集是海洋废弃物倾倒检验服务的首要步骤。

通过采集废物样品,可以获取关于废物成分、颗粒大小、密度等的详细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的化学分析和生物监测具有重要意义。

2. 化学分析:化学分析是判断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废物样品进行化学成分的检测和分析,可以确定废物是否含有有害物质,以及其浓度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

化学分析可以帮助决策者评估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潜在风险。

3. 生物监测:生物监测是对废物倾倒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状态的评估。

通过对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和海洋植物等进行采样和分析,可以了解废物倾倒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

生物监测可以提供关于废物倾倒效果的直观证据,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承担“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承担“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承担“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2.05.26•【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11号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承担“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的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分别承担北海区、东海区、南海区“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海洋生态环境司不再受理全国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申请。

6月1日前已受理的申请,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倾倒申请单位自6月1日起,可登录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向所在海区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提交“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网上申请,或向其行政许可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具体办理事项可登录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或者电话咨询。

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窗口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19号208室邮编:300061电话:(022)28105804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500号尚博金融中心16楼邮编:200120电话:(021)20221299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6楼邮编:510610电话:(020)87117191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2022年5月26日。

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

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

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0.20•【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25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正文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10月2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5号公布)第一条为加强海洋倾废管理,有效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签发下列废弃物的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一)疏浚物,其具体数量由国家海洋局另行确定;(二)渔船;(三)渔业加工废料;(四)惰性无机地质废料;(五)天然有机废料;(六)人体骨灰。

前款规定以外的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海区分局)签发。

深圳市、珠海市毗邻海域的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依法由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管理处、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管理处签发。

第四条需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计划倾倒时间;(二)废弃物特性及其成份检验报告;(三)计划倾倒数量;(四)工程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概况;(五)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列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所在区域的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所在区域的海区分局提出。

深圳市、珠海市毗邻海域的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国家海洋局深圳海洋管理处、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管理处提出。

第六条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废弃物海洋倾倒普通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告知事项

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告知事项

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告知事项
1、倾倒申请人在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并自愿作出承诺;
2、申请倾倒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倾倒;
3、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废弃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
4、提出书面倾倒申请时,须附报废弃物成分检测报告、施工合同、工程图纸、海洋倾废记录仪安装和注册及年检证明等材料;
5、主管部门受理海洋倾倒申请后,指派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拟海洋倾倒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倾倒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6、废弃物获准倾倒的,必须按照许可证注明的期限及条件,到指定的区域进行倾倒;
7、获准倾倒的废弃物装载时,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现场核实;
8、倾倒废弃物时,应当详细记录倾倒的情况,并在倾倒后向批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9、禁止在海上焚烧废弃物,禁止在海上处置放射性废弃物或者其它放射性物质;
10、倾倒申请人应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倾倒申请人承诺书
本申请人已经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作如下承诺: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凭海洋倾倒许可证实施倾倒活动,未取得倾倒许可证之前,不从事相应活动;
2、海洋倾倒申请书所填写的工程项目及所附报的材料真实无误;
3、严格按照许可证注明的期限及条件,到主管部门指定的区域进行倾倒;
4、倾倒废弃物时,详细记录倾倒的情况,并在倾倒工程结束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海洋倾倒情况报告;
5、装载废弃物前,通知主管部门予以核实;
6、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并为公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7、发生违法违规倾倒行为,将接受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海洋倾倒废弃物指南-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

申请海洋倾倒废弃物指南-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

申请海洋倾倒废弃物许可证指南一、申请和审批1、以下行为属于向海洋倾倒废弃物,需要申请办理倾废许可证:(1)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及其他载运工具,向海洋处置废弃物及其他物质;(2)向海洋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和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3)向海洋处置由于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及与勘探开发相关的海上加工所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物质;(4)向未全部封闭,留有溢流口的区域吹泥或抛泥。

2、单项工程总倾倒量或港口维护性疏浚年倾倒总量100万方以上的,向国家海洋局青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提出申请,100万方(包括本数)以下的,向省海洋渔业厅提出申请。

3、申请倾废单位为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废弃物所有者及疏浚工程单位或者依施工合同实施倾倒作业单位。

工程开始前二个月,提交申请。

若为长期工程,在每年年初,提交本年度工程计划。

申请包括以下材料:(1)海洋倾倒废弃物申请书;(2)工程批文和海域使用证;(3)环评批复;(4)工程施工计划;(5)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概况;(6)船舶证书;(7)其他有关材料。

施工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供申请单位委托书。

4、根据《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和评价程序》(国家海洋局2003年1月)的规定,对疏浚物进行检验和评价,确定是否属于清洁疏浚物,若不属于清洁疏浚物,须进行疏浚物生物学检验。

5、根据检验结果,符合条件的报分局签发三类疏浚物倾废许可证。

申请单位缴纳倾倒费后,领取倾废许可证。

二、施工1、施工船舶必须持有相应的倾废许可证副本方可作业,禁止无证作业。

2、任何施工船舶首次作业前,必须通知管理人员前往核实,未经核实不得倾倒。

3、施工船舶必须安装倾废仪,以记录船舶倾废每个航次的时间和位置。

禁止倾倒不到位。

4、施工船舶每倾倒一次均要按倾废记录表的项目进行记录,需要填写的内容不得空白或省略,不得随意涂改,记录要认真、及时、准确、规范。

每月的五日前,倾废申请单位负责收集、统计上月倾废记录表,将其上报主管部门。

5、施工船舶启运倾倒前应当清除船舷两侧废弃物,船舷两侧严禁带污航行倾倒。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废弃物倾倒费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的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废弃物倾倒费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的使用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1993.03.19•【文号】国海管发[1993]125号•【施行日期】1993.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废弃物倾倒费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的使用规定》的通知(国海管发(1993)125号1993年3月19日)各分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局(处):《关于征收海洋废弃物倾倒费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的通知》已由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实施,为了加强所收费用的管理,确保所收费用用于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现将《海洋废弃物倾倒费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的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洋废弃物倾倒费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的使用规定为了认真贯彻《关于征收海洋废弃物倾倒费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海洋废弃物倾倒费(以下简称倾倒费)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以下简称排污费)的使用管理,确保所收费用用于海洋倾废和海洋石油平台防污管理,促进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现对海洋倾倒费和排污费的使用做如下规定:一、倾倒费和排污费作为海洋倾废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的补助资金使用,纳入单位财务统计一管理。

各级海洋倾废和石油平台环保主管部门应专设收费帐号,建立专门帐户,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但不参与横向分成。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

二、倾倒费应用于补助海洋倾废管理费的不足和改善海洋倾废管理条件方面,不得做为他用。

其具体范围如下:1、海洋倾废区的专项监测及跟踪监视费用的补助;2、海洋倾废区标志的维护、管理等费用的补助;3、为海洋倾废管理购置和研制及引进监视监测技术、设备的补助(包括维护、保养及消耗);4、海洋倾废管理所必要开展的科研、调查、案件处理等费用的补助;5、海洋倾废管理业务的补助(包括宣传费、人民培训费、资料印刷费、管理专业会议费、奖励费等);三、排污费的使用参照国务院《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试行)


(4)惰性无机地质材料:矿物开采或工程建设产生的来源于自然界的无机废弃物。主要 成分为岩石、砂石和泥土等,不得含有海泥、塘泥、家居垃圾、塑胶、金属、沥青、工业和 化工废料、木材和动植物残体。
(5)天然有机物:源于农业产出的动植物。 (6)岛上建筑物料:远离大陆的岛屿产生的包括铁、钢、混凝土和只会产生物理影响的 无害物质。 (7)船舶、平台:船舶是指任何形式的水上航行工具。平台是为生产、加工、储存或支 持矿物资源开采设计并制造的装置。 3.疏浚物倾倒量的核定方法 由主管部门按疏浚工程水下实际基建开挖量进行核定。
十四、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窗口投诉:生态环境部信访办公室 (二)电话投诉:(010)66556060 (三)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生态环境部信访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 115 号 邮政编码:100035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15 号行政审批大厅。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00。 (三)乘车路线:乘地铁 2 号线、6 号线到车公庄站,从 B 出口方向向南走 70 米再向东走 200 米。
申请人 补全材料
材料不全,不符合
相关要求
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开
展形式审查(5 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告知申请人
同意受理,并向申请 人出具受理通知单
移交申报材料至国家海洋 环境监测中心开展技术审
查(15 个工作日)
做出审批决定 (10 个工作日)
不同意签发
通知申请单位审批 结果,并说明理由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其他管辖海域倾倒各类废弃物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实
体,按规定缴纳废弃物海洋倾倒费”。
(二)收费标准

国家海洋局关于颁布《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标准和评价程序》的通知-国海管发[1992]511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颁布《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标准和评价程序》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颁布《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标准和评价程序》的通知(1992年9月20日国海管发(1992)511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管理部门,北海、东海、南海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制定了《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标准和评价程序》,现予以颁布施行。

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标准和评价程序一、制定依据为使疏浚物的海上倾倒不损害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伦敦倾废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次协商会议正式通过的《公约附件应用于疏浚物处置指南》,结合我国国情,并参考国际现有经验,特制订本《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标准和评价程序》,作为颁发海洋疏浚物倾倒许可证的依据。

二、疏浚物分类依据疏浚物的成份及其有害物质的含量水平、对倾倒区环境的影响,将疏浚物分为一、二、三类。

(一)三类疏浚物1、不含《条例》附件一、二所列物质的疏浚物。

2、含《条例》附件一第一、三项物质,其含量不高于“海洋沉积物环境标准”(1)的疏浚物。

3、含《条例》附件一第一、三项所列物质,其含量超过“海洋沉积物环境标准”,经生物学检验属“痕量沾污物”,或者在海洋环境中能够迅速转化为无害物质的疏浚物。

4、含《条例》附件二第一项所列物质,其含量小于《公约》第八次协商会议通过的“显著量”(2)的疏浚物。

5、含《条例》附件二第一项所列物质,其含量大于或等于“显著量”的疏浚物,经溶出试验,溶出液中该项物质浓度低于《海水水质标准》(3)中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疏浚物。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3]23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3〕23号)各分局,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为了加强海洋倾倒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海洋倾废管理,保护海洋环境,科学合理地利用倾倒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与倾倒区选划、使用、监测、管理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倾倒区包括海洋倾倒区和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海洋倾倒区是指由国务院批准的、供某一区域在海上倾倒日常生产建设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而划定的长期使用的倾倒区。

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指为满足海岸和海洋工程等建设项目的需要而划定的限期、限量倾倒废弃物的倾倒区。

第四条国家海洋局及其海区分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选划倾倒区应当符合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海洋局根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及沿海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倾倒区规划。

第七条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由国家海洋局负责审批。

国家海洋局受理和组织选划下列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一)疏浚物或惰性无机地质废料总倾倒量在5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以上的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二)倾倒除疏浚物、惰性无机地质废料和人体骨灰以外的其它废弃物的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三)倾倒作业活动涉及两个海区的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四)军事工程、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工程使用的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废弃物在内地管理海域倾倒的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六)国家海洋局认为对海洋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它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其他管辖海域倾倒各类废弃物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实
体,按规定缴纳废弃物海洋倾倒费”。
(二)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废弃物海洋倾倒费收费标准以及有关问题的
通知》(发改价格﹝2008﹞1927 号)规定“缴纳废弃物海洋倾倒费,按照所附《废
弃物海洋倾倒费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说 明: 1.倾倒地区与倾倒方式 (1)近岸倾倒:指倾倒区距离海岸 12 海里以内。 (2)远海倾倒:指倾倒区距离海岸 12 海里以外。 (3)有益处置:指将废弃物作为海滩及养殖海底培育、营造生物栖息地、岸线维护或加 固、美化景观、海上建坝等海洋工程原材料而进行的海洋处置方式。 2.废弃物种类 按有关规定,可以在海上倾倒的废弃物包括七大类,具体是: (1)疏浚物:从水下挖掘出的沉积物,包括淤积的、河流冲刷形成的或自然沉积的沉淀 物。依据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标准,按照疏浚物的特性、污染物含量水平及其对海洋环境的 影响程度,疏浚物分为三类:清洁疏浚物、沾污疏浚物和污染疏浚物。沾污疏浚物和污染疏 浚物必须进行生物学检验,并进行适当处理后方可在海上倾倒。 (2)城市阴沟淤泥:市政污水处理后残余的富含有机物的废物,主要由物理过程产生。 (3)渔业加工废料:由远洋捕捞、水产养殖等渔业加工过程所产生的含有水产品肉、皮、 骨、内脏、外壳或鱼粉残液等废物。
八、申请受理 (一)接收方式 (1)窗口送达 生态环境部行政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45 号。 (2)信函接收 生态环境部行政服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45 号,邮编 100035。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 8:30-17:00。
九、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 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1.50
0.60
0.20
疏浚物
两种生或物三学种检生验物
3.00
1.00
-
城市阴未沟通淤过泥生物学检验
6.00
2.00
-
渔业加工废料
0.40
0.20
-
惰性无机地质材料
0.50
0.20
0.10
天然有机物
0.40
0.20
0.10
岛上建筑物料
0.40
0.20
0.10
船舶、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造物
主管部门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原地弃置或 异地弃置、弃置区的环境敏感性、废弃物的 体积、占海面积、倾倒前的拆解情况、是否 采取有别于海洋弃置的其他有益处置方式等 情况进行个案处理,一次性收费,收费标准 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废弃物海洋倾倒费收费标准(单位:元/立方米)
废弃物种类
倾倒地点与 倾倒方式 近岸倾倒 A
远海倾倒 B
有益处置 C
清洁疏浚物
0.30
0.15
0.05
通过全部
0.40
0.20
0.10
疏 沾污
一种生生物物学未检通验过
0.8
0.40
0.15
浚 疏浚物

两种生或物三学种检生验物
1.50
0.60
0.20
污染
未一通种过生生物物未学通检过验
3
复印件 1
图纸和施工现场概况
纸质
施工计划与施工现场 概况与本次倾倒作业 施工有关,施工图纸盖 有监测单位印章与申 请人印章,且图纸能证
明申请的倾倒量
工程立项评价批复
纸质
加盖公章
如倾倒申请单位需要另行委托(外包)倾倒作业单位开展倾倒作业的,需要补充提交倾 倒作业委托协议书/合同书等材料。
同意签发
通知申请单位缴纳 倾倒费(5 个工作日)
缴费完成
通知申请单位领取 倾废许可证
十、倾倒费收费依据及缴纳方式 (一)收费依据 (1)《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倾倒费”。 (2)《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申请倾倒许可证和更换倾倒许可 证均应缴纳费用”。 (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废弃物海洋倾倒费收费标准以及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927 号)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
关要求。 (3)新建建设项目已立项,并已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不符合上述准许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
七、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纸质/
份数
复印件
电子版
要求
海洋倾倒废弃物
1
原件
1
纸质
申请书
加盖公章
针对拟倾倒废弃物的
废弃物特性与成分
2
原件
1
纸质 检验报告,不要求申请
检验报告
者提供
工程施工计划、施工
申请人 补全材料
材料不全,不符合
相关要求
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开
展形式审查(5 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告知申请人
同意受理,并向申请 人出具受理通知单
移交申报材料至国家海洋 环境监测中心开展技术审
查(15 个工作日)
做出审批决定 (10 个工作日)
不同意签发
通知申请单位审批 结果,并说明理由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试行)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内容适用于全国海域疏浚物、渔业加工废料、惰性无机地质材料、天 然有机废料、人体骨灰的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事项(行政许可、项目编码 51012)。 三、办理依据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划转至 生态环境部,以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 染治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需要倾倒 废弃物的单位必须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倾倒。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0 号)明确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 环境司负责防治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划定海洋 倾倒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第六条:需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 单位,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格式填报倾倒废弃物申请书。主管 部门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审批。对同意倾倒者应发给废弃物倾倒许 可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海洋倾废实行许 可证制度。第十二条:申请倾倒许可证应填报倾倒废弃物申请书。第十三条:主 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后两个月内应予以答复。经审查批准的应签发倾倒许可证。 四、受理机构 生态环境部(行政审批大厅) 五、决定机构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六、办理条件 (一)申请主体 废弃物所有者及疏浚工程单位,或与其有合同约定的倾废作业实施单位。 (二)批准条件 (1)有适宜开展废弃物倾倒的倾倒区 (2)经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向海倾倒废弃物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