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光缆技术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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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光缆技术规范

光纤光缆技术规范

光纤光缆技术规范
1.光纤光缆的安装标准
(1)光纤光缆设计应参照有关缆线装配标准,设计应注意:
a.应满足由于环境、频率和材料的变化,以及需要保证传输信号传
输特性的要求,信号不受损耗和失真的要求;
b.衰减限制应保持光纤光缆中每条纤维的信号在给定频段的衰减小
于所规定的限值;
c.光纤的绝缘应能抵抗正常的环境,如低湿度、低温度、高温度、
湿度、空气中的尘埃等,确保光纤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d.应考虑装配密度,提高灵活性和容错性,确保光纤光缆的可靠性;
e.装配上要考虑绝缘材料的厚度、股层的厚度、股层的变形、固定
点的准确性等因素;
f.要在光纤的安装中考虑安全性,确保光纤的安全运行,并考虑到
可维护性及可重新安装及可维修性;
g.应考虑光纤和装配的耐久性,确保光纤的可靠性和产品性能;
h.应考虑光纤光缆的通用性,确定装配的技术要求,避免留下技术
缺陷及使用中的局限性;
i.应考虑光纤光缆的保护,避免受损耗及污染,以保证光纤的可靠性。

(2)光纤光缆的安装
a.地面安装:要求地面安装的光纤光缆,其路径不应与电力线并经,保持50-100mm间距;。

光缆施工技术规范

光缆施工技术规范

光缆施工技术规范管道光缆:1.敷设管道光缆的孔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水泥管道或塑料管道内,应一次敷足三根子管(颜色指定为:红绿兰)。

2.子管不得跨井敷设, 子管穿出管口后延伸长度范围为15cm—20cm,并用扎带固定,子管在管道内不得有接头. 子管管孔应进行有效封堵.3. 应按照设计要求的A、B端敷设光缆。

上级局方向为A端,下级局方向方向为B端;干线引接点A,基站为B;北、东方向为A端,西、南方向为B端。

4.管道光缆的一次牵引长度不得超过1000m。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

以人工方法牵引光缆时,应在井下逐段接力牵引(每井要求有牵引人)。

5. 光缆绕“8”字敷设时其内径应不小于2m。

敷设后的光缆应平直、无扭转、无明显刮痕和损伤。

6.光缆出管孔150mm以内不应作弯曲处理,敷设后的光缆应紧靠人孔壁,并以皮线绑扎与搁架上,光缆在人孔内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7.按设计要求的器材堵塞光缆管孔光缆在每个人手孔内应使用皮线绑扎光缆标识牌(标识牌模式遵守移动公司相关规定)。

8.管道内光缆预留处必须使用预留架。

9.汇接点局前井内光缆预留在20米至30米之间,剩余光缆应依次均匀盘留在其他相邻井内。

每个井内盘留光缆不超过2条。

10.光缆直过井须采用保护套管进行保护,皮线须绑扎在保护套管上。

局内光缆:1. 局内光缆一般从局前人孔经地下进线室引至光传输设备。

局内光缆应按相关规定制作并绑扎标识牌,以便识别。

2. 光缆在进线室内应选择安全的位臵,当处于易受外界损伤的位臵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 局内光缆应布放整齐美观,沿上线井布放的光缆应使用皮线绑扎在上线加固横铁上.光缆经由走线架、拐弯点(前、后)应予绑扎,两处绑扎的距离不应超过30cm,上下走道或爬墙的绑扎部位,应垫胶管,避免光缆受侧压。

4. 按规定预留在设备侧的光缆,可以留在传输设备机房或进线室。

有特殊要求预留的光缆,应按设计要求留足。

5. 光缆引入局站后应使用阻燃黏胶封堵管孔,不得渗水、漏水。

OPGW光缆的技术要求

OPGW光缆的技术要求

OPGW光缆的技术要求在110KV以上电力光缆线路中,OPGW光缆的技术要求应该满足以下20个条件:1 OPGW中的光纤必须满足ITU-T G.652D、G.655B建议要求,光纤芯不允许含有工厂熔接点。

2 同批次、同类型的光缆应使用同一设计、相同材料和相同工艺制造的光纤。

3 在同一个管内的光纤芯通过颜色可彼此加以区别,光纤着色应优先采用UV处理法,其颜色应不迁移,不褪色(用丙酮或酒精擦拭也应不变色)并符合GB/T 6995.2的相关规定。

套管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来识别,若套管中的光纤数高于12芯时,应采用光纤色环加以区分。

前12芯的光纤标志颜色的顺序见表1所示,不足12根芯时,应在表1中按序号选用,原始的色码在整个光缆的设计寿命期内应可清晰辨认。

表1 全色谱的顺序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颜色蓝橙绿棕灰白红黑黄紫粉红青绿注:12芯以上黑色用本色。

4 光纤应容易用熔接法接续,光纤涂覆材料应能机械剥离。

5 OPGW 的二次覆涂层宜采用防潮防水及机械性能好的松套结构,其缝隙中应用油膏填充,填充的油膏必须满足IEC794-1 和IEC811-5 有关条款的规定。

对于未使用的槽道, 要用填充物封堵, 以防止潮气侵入和保证OPGW 的机械整体性。

6 OPGW光单元应能容纳光纤,且能保护光纤免受环境条件、外力、长期与短期的热效应、潮气等原因引起的损坏。

光单元可以包含金属管或合适的阻水材料作为保护结构。

7 OPGW光缆中的光纤芯筛选张力不应小于8.6N(应力为0.7Gpa,100kpsi,光纤应变为1.0%),加力时间不小于1s。

8 所提供OPGW光缆光纤熔接衰耗应满足:双向平均值≤0.05db。

9 OPGW应能承受给定的系统最大短时故障电流,在该故障电流的作用下,OPGW 的电气和机械特性不允许有任何改变。

10 OPGW在安装和运行的任何时候,不能因为金具的应力作用而产生变形或扭曲。

标准光缆技术规范书

标准光缆技术规范书

光缆技术规范书1.概述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不劣于ITU-T、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未标明日期的ITU-T、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均使用最新版本(截至到本技术规范书发出日)。

供货方必须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每一条款作出明确答复,即逐条逐项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

诸如“已知”、“理解”、“注意”或“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供货方至少应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技术文件:(1)光纤、光缆制造厂家的名称和地点。

(2)光纤、光缆的技术标准和制造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3)光缆结构(包括截面图)及各部分的详细尺寸和光缆单位重量。

(4)光缆所用主要原材料的技术标准(包括加强构件、松套管、护层、铝带、钢带和填充材料)。

(5)所用光纤的典型折射率分布曲线图和折射率标称值。

(6)光纤筛选试验时,每公里光纤拉断次数以及与光纤寿命有关的M值(韦伯尔曲线的斜率)、N值(疲劳系数)。

(7)光纤光缆使用寿命应≧25年,供货方应说明保证光缆寿命的有关技术措施以及光纤预期寿命的计算公式。

(8)光缆内的光纤线序和光缆端别的识别标记。

(9)供货方需要说明的其它事宜。

光缆使用经验为本工程提供的光缆类型必须是经过工程实际使用并通过竣工验收、同时必须是为两个以上电信运营商提供一年以上满意服务的光缆类型。

供货方应严格认真地如实填写下面2个表格,邀请方保留核实的权力。

表2000年光缆供货记录表2001年光缆供货记录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邀请方。

2.主要技术要求和指标长飞光缆,亨通光缆,永鼎光缆,锋火光缆,长飞光纤光缆中的光纤2.1.1使用ITU-T 建议的单模光纤。

如果供货方可提供不同光纤制造商的多种光纤,须针对各种光纤分别应答项中各条款。

2.1.2同一工程项目中的光缆及光缆中的所有光纤应为同一型号和同一来源(同一工厂、同一材料、同一制造方法和同一折射率分布)。

光缆技术指标要求

光缆技术指标要求

光缆技术指标要求一、相关要求:(一)依据YD/T901-2001、YD/T769-95 及YD/T981-98标准。

1、光缆中光纤的技术指标:(1)模场直径1310nm (8.6-9.5)um±0.7um(2)包层直径:125.0±1um(3)模场同心度误差:1310nm波长≤0.8um(4)包层不圆度 < 2.0%(5)折射率系数1.4675(1310nm)1.4681(1550nm)(6)截止波长λc(在2m 光纤上测试):1100-1280nmλcc ( 在22m成缆上测试):< 1260nm(7)光纤衰减常数1310nm 波长:≤0.35dB/Km1550nm 波长:≤0.21dB/Km其中在1288-1339nm波长范围内,任一波长光纤的衰减常数与1310nm波长范围上的衰减常数相比,其差值不大于0.03dB/Km。

另外,在1525-1575nm波长范围内,任一波长上的衰减系数与1550nm波长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大于0.02dB/Km。

(8)衰减不均匀性在光纤后向散射曲线上,任意500m长度上实测衰减值与全长度上平均每500m的衰减值之差的最坏值不大于0.05dB。

(9)色散系数1)零色散波长λ0在1300~1324nm范围之间2)零色散斜率S0max为0.093(ps/nm2.km)3)在1288~1339nm 范围内,最大色散系数幅值≤3.5ps/(nm.km)在1271~1360nm范围内,最大色散系数幅值≤5.3ps/(nm.km)(10)宏弯损耗对单模光纤(B1.1),以半径37.5mm松绕100圈后,其附加衰减<0.05dB/Km。

(11)光纤光缆高低温度衰减特性在-40℃~+60℃时,衰减变化<0.05dB/Km(12)光纤在束管中为全色谱标识,光纤着色采用光固化,可以做到颜色不迁移,用丙酮擦拭试验200次后不褪色。

(13)光缆中任意两根光纤在熔接接头衰减满足以下要求:平均值< 0.02dB最大值<0.03dB3、光缆的环境性能(1)光缆的温度环境试验光缆的高低温特性可通过高低温循环试验来检验,按-40℃~+60℃且保温时间>12h,有两层护套时为24h,循环2个周期,可保持原有光纤特性不变,衰减变化<0.05dB/Km。

光纤光缆技术要求规范

光纤光缆技术要求规范

光纤光缆技术规书1.概述1.1本技术规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不劣于ITU、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1.2本技术规书未标明日期的ITU、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均使用最新版本。

1.3申请人对本技术规的应答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以及供货期间产品检测的技术依据1.4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主要技术要求和指标2.1光缆中的光纤本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基于如下前提:除传输衰减及偏振模色散(PMD)等两项指标之外,光纤在成缆前后的其他技术参数指标,均不得有任何变化。

2.1.1 成缆后光纤的衰减系数(1)光纤在1310nm波长上的最大衰减系数为:0.35dB/km(2)光纤在1285 ~1330nm波长围,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310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0.03dB/km。

(3)光纤在1550nm波长上光纤的最大衰减系数为:0.21dB/km。

(4)光纤在1525 ~1575nm波长围,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550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0.05dB/km。

2.1.2 偏振模色散(1)在1550nm波长单盘光缆的偏振模色散系数:≤0.20ps/km(2)光纤成缆后必须满足在1550nm波长光缆链路(≥20盘光缆)偏振模色散系数≤0.10ps/km;Q(概率)=0.01%。

2.1.3 光纤识别光缆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标志,其颜色应选自表1规定的各种颜色;每个松套管光纤的序号,应按表1中规定的颜色顺序排列。

用于识别的色标应鲜明,在安装或运行中可能遇到的温度下,不褪色,不迁染到相邻的其它元件上,并应透明。

2.2光缆2.2.1光缆结构型式及应用场合申请人应根据表2及下列基本要求,提出详细的光缆结构图并注明各部分尺寸。

2.2.1.1管道光缆管道光缆(GYTA):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通信用室外光缆。

2.2.1.2 架空光缆架空光缆(GYTS):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钢-聚乙烯粘接护套通信用室外光缆。

光缆技术规范书

光缆技术规范书

江苏兴海线缆有限公司技术协议光缆技术规范书1.概述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不劣于ITU-T、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未标明日期的ITU-T、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均使用当前最新版本。

2.光纤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光纤型号光纤使用ITU-T建议所推荐的一次涂覆单模光纤,光纤均来源于同一公司一级产品。

光纤型号要求光缆及光缆中的所有光纤为同一型号和同一来源(同一工厂、同一材料、同一制造方法和同一折射率分布),每盘光缆内光纤无接头。

模场直径1310nm波长: ±1550nm波长: ±包层直径标称值:125±包层不园度: 小于1%1310 nm波长的模场同心度偏差: 不大于光纤翘曲度:曲率半径≥截止波长:(1)2m长光纤:λc1100-1280nm(在2m光纤上测试)。

(2)22 m长光纤:λcc≤1260nm(在2m光纤+20 m光缆上测试)。

光纤衰减系数在1310 nm波长上的最大衰减值为:km在1285-1330 nm波长范围内,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310 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 dB/km。

在1550 nm波长上的最大衰减值为: dB/km在1480-1580 nm波长范围内, 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550 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 dB/km。

在1625nm波长上的最大衰减值为: dB/km光纤在1550nm波长上的弯曲衰减特性以的弯曲半径松绕100圈后,衰减增加值小于。

色散(1)零色散波长范围为1300-1324nm。

(2)最大零色散点斜率不大于 ps/(nm2 . km)。

(3)1288-1339 nm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 ps/nm . km。

(4)1271-1360nm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 ps/nm . km。

(5)1550 nm波长的色散系数不大于18 ps/nm . km。

光缆施工规范及要求

光缆施工规范及要求

光缆线路施工要求光缆敷设方式通信光缆的敷设方式一般分为三种:管道、直埋和架空敷设方式。

一、光缆线路工程实施要求(一)基本要求1、一般要求(1)线路工程实施前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复测,重新丈量线路路由长度、人孔井位置。

复测中因外界环境变化而导致路由不通或存在危及线路安全隐患的地段,要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并在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再进行调整、实施。

(2)施工前应根据光缆盘长和路由情况进行合理配盘,应尽量按盘号顺序敷设,以减少光纤参数差别所产生的接头本征损耗;光缆单盘标准长度:管道光缆以2km做为配盘基数,架空光缆按3公里配盘,直埋光缆按3公里配盘;靠近局站侧的单盘长度不宜小于500米,严禁使用短段光缆。

(3)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光缆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指标表波纹管和钢管管孔内应穿放子管道,其子管道总外径不应超过原管孔内径的85%,子管道内径不宜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

(5)光缆引上部分均采用Φ80mm钢管保护,钢管内穿放2根子管,子管规格为Φ28/32mm聚乙烯塑料管。

钢管下部延伸至人(手)孔内或地下,钢管上方管口以及子管管口应作堵塞处理。

(6)光缆线路在施工过程中要考虑光缆必要的预留长度,主要包括光缆接头处的预留长度、光缆弯曲增加长度、局站内预留长度等。

光缆的预留长度要严格按照下表要求实施,对特殊地段可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光缆预留长度表XX局为A端,XX中继站为B端。

(二)架空光缆线路安装要求1、杆路建筑安装要求(1)电杆的规格及选用架空杆路全程采用油木电杆,电杆稍径φ14-20厘米。

杆路建筑标准杆高为8米,标准杆距为50米,超过65米按长杆档处理。

光缆距地面的高度达不到要求时,可采取增加电杆高度的方式,当电杆高度为12米以下时(不含12米)采用单接杆方式,当电杆高度为12米以上时采用品接杆方式。

接杆时电杆锯出断面及刨平面需用沥青作防腐处理,接杆下节杆稍径不得小于上节杆稍径,单接杆时下节杆稍径不小于上节杆根径的四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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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光缆技术规范书1.概述1.1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不劣于ITU、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未标明日期的ITU、IEC建议和中国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均使用最新版本。

1.3申请人对本技术规范的应答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以及供货期间产品检测的技术依据1.4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主要技术要求和指标2.1光缆中的光纤本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基于如下前提:除传输衰减及偏振模色散(PMD)等两项指标之外,光纤在成缆前后的其他技术参数指标,均不得有任何变化。

2.1.1 成缆后光纤的衰减系数(1)光纤在1310nm波长上的最大衰减系数为:0.35dB/km(2)光纤在1285 ~1330nm波长范围内,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310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0.03dB/km。

(3)光纤在1550nm波长上光纤的最大衰减系数为:0.21dB/km。

(4)光纤在1525 ~1575nm波长范围内,任一波长上光纤的衰减系数与1550nm波长上的衰减系数相比,其差值不超过0.05dB/km。

2.1.2 偏振模色散(1)在1550nm波长单盘光缆的偏振模色散系数:≤0.20ps/km(2)光纤成缆后必须满足在1550nm波长光缆链路(≥20盘光缆)偏振模色散系数≤0.10ps/km;Q(概率)=0.01%。

2.1.3 光纤识别光缆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标志,其颜色应选自表1规定的各种颜色;每个松套管内光纤的序号,应按表1中规定的颜色顺序排列。

用于识别的色标应鲜明,在安装或运行中可能遇到的温度下,不褪色,不迁染到相邻的其它元件上,并应透明。

2.2光缆2.2.1光缆结构型式及应用场合申请人应根据表2及下列基本要求,提出详细的光缆结构图并注明各部分尺寸。

2.2.1.1管道光缆管道光缆(GYTA):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通信用室外光缆。

2.2.1.2 架空光缆架空光缆(GYTS):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钢-聚乙烯粘接护套通信用室外光缆。

2.2.1.3直埋光缆直埋光缆(GYTA53):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纵包皱纹钢带铠装、聚乙烯套通信用室外光缆。

2.2.1.4阻燃光缆阻燃光缆(GYTZA):金属加强构件、松套层绞填充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通信管道用室外光缆。

2.2.2缆芯缆芯应为层绞式松套管结构。

光缆内的光纤芯数与松套管数量要求,详见表2;若为G.652与G.655混纤光缆结构,则两种光纤不得收纳在同一根松套管内。

同芯数各类型光缆内的松套管数、每根松套管内的光纤芯数及其色谱应一致。

缆芯内和松套管内均应充满填充材料。

2.2.2.1 松套管及填充复合物(1)松套管的管外径标称值:松套管的标称尺寸应随管中的光纤芯数而改变,但在同一光缆中应相同。

36芯以上光缆,松套管外径标称值为2.5-3.0mm;36芯以下(含36芯)光缆,松套管外径标称值为1.8 -2.4mm ;松套管外径标称值容差值≤±0.05mm(2)松套管管壁厚度应随外径增大而增厚,其标称值为0.3 -0.5mm,容差值≤±0.05mm(3)松套管应有识别色标,其颜色应符合表8规定;色标应为全色标,并且不褪色不迁移。

(4)松套管材料采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脂(简称PBT)塑料,PBT的物理机械性能及电性能应符合GB/T 20186.1-2006规定。

(5)在松套管内的间隙内,应连续填充一种触变型的复合物。

填充复合物应不损害光纤的传输特性和使用寿命,并应符合YD/T 839.3-2000规定。

2.2.2.2 填充绳填充绳用于在松套光纤绞层中填补空位,其外径应使缆芯圆整。

填充绳应是圆形实心塑料绳,它的表面应圆整光滑。

所用塑料应与填充复合物相容。

2.2.2.3 加强构件(1)加强构件应处在光缆的中心位置,应为金属材质。

(2)加强构件应具有足够的截面、杨氏模量和弹性应变范围,以增强光缆的拉伸性能;加强构件的表面应圆整光滑。

(3)金属加强构件采用磷化钢丝,在光缆制造长度内,金属加强构件不允许接头。

2.2.2.4 绞层(1)绞层应由外径相同的5~12管松套光纤(含可能有的填充绳)以适当节距层绞在中心加强构件的周围构成。

层绞可以是螺旋绞,也可以是SZ绞。

(2)绞层中各松套管的识别采用全色谱方式,松套管序号及其对应的颜色应符合表8规定。

(3)在光缆A端,沿顺时针方向上松套管序号顺序增大;在光缆B端则反之。

2.2.2.5 扎纱(1)当采用螺旋绞时,绞层上可有绞向与绞层相反的短节距扎纱。

(2)当采用SZ绞时,绞层上应有短节距扎纱,以使绞层结构稳定。

(3)扎纱应为强度足够的非吸湿性及非吸油性塑料纱束。

2.2.2.6 包带层(1)缆芯的绞层外可有绕包或纵包的包带层,纵包层外允许再有扎纱。

包带层应具有足够的隔热和耐电压性能。

(2)包带材料应为具有足够强度的聚酯带、聚酯无纺布带、吸水膨胀带或其他合适的带材。

2.2.2.7 阻水结构(1)光缆结构应为全截面阻水结构,光缆的所有间隙应填充阻水材料。

(2)光缆护套以内的所有间隙,均应采取有效的阻水措施。

包带及以内的缆芯间隙,应采用填充复合物连续充满;包带和护套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涂覆复合物连续充满,或连续放置吸水膨胀带等阻水材料。

(3)填充复合物和涂覆复合物应符合YD/T 839-2000等相关标准规定,吸水膨胀带应符合YD/T 1115-2001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2.2.3 护套光缆常用的护套,有铝-聚乙烯粘结护套(简称A护套)、钢-聚乙烯粘结护套(简称S护套)和聚乙烯护套(简称Y护套)。

护套中黑色聚乙烯套的材料,应采用符合GB/T 15065-94及YD/T 1485-2006等相关标准规定的聚乙烯护套料,其表面应圆整光滑,任何横断面上均应无目力可见的气泡、砂眼和裂纹。

2.2.3.1 铝-聚乙烯粘结护套(A护套)(1)A护套光缆应在缆芯外施加一层纵包搭接的铝塑复合带挡潮层,再同时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套,使聚乙烯套与复合带之间以及复合带两边缘搭接处的带子之间相互粘结为一体,必要时可在搭接处施加粘结剂来提高粘结强度。

复合带搭接的重迭宽度应不小于5mm(或当缆芯直径小于8.0mm时,不小于缆芯周长的20%)。

聚乙烯套厚度的标称值为1.8mm,最小值应不小于1.5mm,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于1.6mm;但有53型外护层时,标称值为1.0mm,最小值应不小于0.8mm,平均值应不小于0.9mm。

(2)铝塑复合带应为符合GB/T 3198-2003及YD/T 723.2-2007等相关标准规定的双面复合粘结剂薄膜的铝带。

其中铝带的标称厚度为0.15mm,复合薄膜的标称厚度为0.05mm;光缆中挡潮铝带上任何一点的厚度不小于0.14mm。

在光缆制造长度上允许有少量复合带接头,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50m。

接头处应电气导通和恢复塑料复合层。

含接头的复合带的强度,应不低于不含接头的相邻段强度的80%。

2.2.3.2 钢-聚乙烯粘结护套(S护套)(1)S护套光缆应在缆芯外施加一层纵包搭接的皱纹钢塑复合带挡潮层,再同时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套,并使聚乙烯套与复合带之间以及复合带两边缘搭接处的带子之间相互粘结为一体,必要时可在搭接处施加粘结剂来提高粘结强度。

纵包后的皱纹钢塑复合带应成环型,其搭接处的重迭宽度应不小于5mm(或当缆芯直径小于8mm时,不小于缆芯周长的20%)。

聚乙烯套厚度的标称值为 1.8mm,最小值应不小于 1.5mm,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于1.6mm。

(2)钢塑复合带应为符合GB/T 699-1999及YD/T 723.3-2007等相关标准规定的双面复合粘结剂薄膜的钢带,钢基带须使用镀铬钢带。

其中钢带的标称厚度为0.15mm,复合薄膜的标称厚度为0.05mm;光缆中挡潮钢带上任何一点的厚度不小于0.13mm。

在光缆制造长度上允许有少量复合带接头,接头处钢带应采用对接方式,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50m。

接头处应电气导通和恢复塑料复合层。

含接头的复合带强度,应不低于不含接头的相邻段强度的80%。

2.2.3.3 聚乙烯护套(Y护套)聚乙烯护套光缆应在缆芯外剂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套,其厚度的标称值为2.0mm,最小值应不小于1.6mm,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于1.8mm。

但有53型外护层时,标称值为1.0mm,最小值应不小于0.8mm,平均值应不小于0.9mm。

2.2.4外护层2.2.4.1 外护层结构(1)外被层的聚乙烯套材料应采用符合GB/T 15065-94及YD/T 1485-2006等相关标准规定的黑色聚乙烯护套料。

(2)黑色聚乙烯外套的表面应圆整光滑,任何横断面上均应无目力可见的气泡、砂眼和裂纹。

(3)53型外护层应采用与S护套相同的结构,但聚乙烯套厚度的标称值为2.0mm,最小值应不小于1.6mm,任何横断面上的平均值应不小于1.8mm。

护套与钢带之间应用吸水膨胀带(或纱)等阻水材料进行阻水。

2.2.4.2 护层性能要求(1)挡潮层铝带、钢带和金属铠装层,应在光缆纵向分别保持电气导通。

(2)粘结护套(含53型外护套)的铝(或钢)带与聚乙烯套之间的剥离强度,应不小于1.4N/mm。

(3) 对于在铝(或钢)带下面采用阻水带(或纱)方式阻水的缆型结构,粘结护套(含53型外护套)的铝(或钢)带搭接重迭处铝(或钢)带之间的剥离强度,应不小于1.4N/mm。

但对于采用填充或涂覆复合物方式阻水的缆型结构,粘结护套(含53型外护套)的铝(或钢)带搭接处的粘接撕裂强度可不作数值要求。

2.2.5 光缆主要原材料特性请申请人对2.2.5.3——2.2.5.11各条款明确本项目所采用的各种材料的具体数值。

2.2.5.1 聚乙烯护层的机械物理特性(1)聚乙烯护层可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或中密度聚乙烯(MDPE)。

聚乙烯护层的机械物理特性,应符合表3规定。

请申请人明确针对本项目所采用的聚乙烯护层材料的密度属性。

注:MDPE和HDPE分别为中密度和高密度聚烯烃的简称,LSZH为无卤低烟阻燃料的简称。

(2)测试方法:抗拉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试验按GB/T 2951.11-2008中9.2进行,试样的热老化程序按GB/T 2951.12-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热收缩率按YD/T 837.3-1996中4.12进行,耐环境应力开裂按按YD/T 837.3-1996中4.1进行。

2.2.5.2 光缆填充材料填充材料应为无毒无味、对身体无害且应容易去除的特性。

填充材料应与有关的光缆元件相兼容。

2.2.5.3 光纤油膏及光缆油膏的氧化诱导期在190℃试验温度条件下,光纤油膏及光缆油膏的氧化诱导期,均不应小于2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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