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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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验光配镜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省人医版

儿童验光配镜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省人医版
例视力降低需重新验光,远视度降低需更换眼镜;远视出现 外隐斜需降低远视度换镜
其他治疗方法调整:
根据视力变化情况调整遮盖剂量 调整视力训练方案
例:随远视力提高,相应提高训练难度和精细度 弱视的治愈标准不是单眼视力恢复到1.0,而是建立正常
的双眼视
弱视治疗一般治愈后随访三年,防止复发
儿童斜视的验光配镜原则 及注意事项
微小斜视伴有屈光参差者,应矫正屈光参差,减少 像不等,必要时配角膜接触镜或通过改变镜眼距、 镜片前表面屈光度或镜片厚度等减少双眼屈光参差, 此外,应加同视机脱抑制及遮盖等治疗
特殊类型斜视矫正至正位后,给镜同正位眼
屈光参差给镜原则
婴幼至学龄正位眼屈光参差+3.00D的,足矫
合并散光,则应充分矫正
间歇性外斜
中高度远视者给该年龄最佳视力的最低度 低度远视者(矫正视力与裸眼视力多相同)可
以不给镜 近视者足度矫正
陈旧性麻痹斜视
注视正前和左右15º范围内正位者,按正位眼给镜 注视正前及左右15º,有残余斜视且有正常视网膜
对应的,除照正位眼给镜外,应加适度三棱镜(内 斜底向外,外斜底向内)消除复视
右眼
左眼
遮盖左眼
去遮盖后,左眼自外向中转动
上隐斜
右眼
左眼
遮盖右眼
去遮盖后,右眼自上向中转动
右眼
左眼
遮盖左眼
去遮盖后,左眼自下向转隐斜
外旋转隐斜
去遮盖后,右眼自外向内旋转为外旋隐斜,
自内向外旋转为内旋隐斜
遮盖法查显性斜视
•如果去遮盖试验发现被遮眼未动,则再用遮盖法检查
内旋转斜视
去遮盖法查隐性斜视
•如果交替遮盖法确定无斜视则不需要做遮盖和去遮盖试验 •如果交替遮盖法确定有斜视,再区分隐性还是显性

验光配镜的处方原则

 验光配镜的处方原则

验光配镜的处方原则发表时间:2020-05-19T16:13:02.410Z 来源:《健康世界》2020年7期作者:曾显茜夏菁邓媛陈章黎[导读] 大部分人有配戴眼镜的需求,儿童、青少年、成年人的屈光不正、中老年人的老花等。

大部分人有配戴眼镜的需求,儿童、青少年、成年人的屈光不正、中老年人的老花等。

然而,眼镜处方的确定并不是独立单一的过程,而是需要综合考虑视觉的发育状态、用眼需求等诸多因素。

因此,配镜遵循处方原则很重要。

学龄前儿童配镜需充分考虑视觉发育及屈光度发育的问题;学龄期患者配镜需要考虑近视进展问题;青年人配镜需要考虑用眼需求及舒适度问题;中老年配镜除了考虑用眼需求及舒适度,还需要重点关注视近的清晰舒适持久问题。

关键词:近视、远视、散光、老视、处方原则在人的一生中,眼睛的视力、屈光度、双眼视功能状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各个年龄阶段都有其各自的特点。

为了更好的促进配戴者的视觉发育及满足配戴者清晰、舒适、持久的用眼需求,年龄是配镜处方中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以下是我考虑年龄因素总结的配镜处方原则。

学龄前儿童学龄前儿童的眼睛屈光状态正处于正视化的发展过程中。

所谓正视化【1】,就是出生时人眼几乎都是远视眼,随着眼睛结构的发育,远视度数逐渐下降,直到6到8岁变成正视眼的过程。

我们把学龄前儿童的这种远视度数叫做生理性远视,具体见表1。

在给学龄前儿童下配镜处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生理性远视度数不矫正;生理性远视是正常的屈光状态,不需要远视眼镜矫正。

二、保留生理性远视度数进行矫正;患者的远视度数超过了生理性远视度数,且影响了视力发育,可保留生理性远视度数进行矫正。

三、远视度数全部矫正;远视者为了看清物体,会应用一定的调节;由于调节、集合、缩瞳三联动,大量的调节可能产生过度的集合,从而影响眼位产生内斜症状。

对于远视伴有调节性内斜的患者,需要在充分麻痹睫状肌的情况下,验出全远视的度数并足度矫正即足矫。

表1 年龄与生理性远视度数对应学龄前儿童的视觉功能处于不断发育过程中,特别表现在视力的提升上。

小儿斜弱视

小儿斜弱视

小儿斜弱视手术治疗斜视后还需要配眼镜吗?斜视给人们的生活的健康带来了很大的烦恼,有很多人选择了手术治疗斜视,下面专家再为大家介绍一下,斜视手术后怎样佩戴眼镜?斜视矫正术后,眼位获得正位,原有屈光不正者,应该重新验光。

眼位矫正良好者,以获得最佳视力的最低镜片度数配镜;如果内斜患者,术后稍呈过度矫正,可以根据远视屈光度大小,重新给予较低度的眼镜;术后发现矫正不足,可以给予过矫眼度数,若不能矫正则考虑再手术。

斜视矫正术后,有些患者虽已拥有正常视网膜对应关系,但由于融象功能不全或融合范围过窄,仍不能恢复正常固视,残留微小斜视角者,可使用三棱镜将注视目标结象在两眼黄斑中心凹,以激起双眼单视的形成。

矫正术后2个月内,表现为另一种方式斜视,斜视度较小,患者主要觉得复视难以耐受。

给予薄膜三棱镜,对暂时缓解患者复视症状有一定好处。

如何发现孩子斜视怎么发现确定孩子有没有斜视呢?斜弱视专家介绍,从发病时间上要注意几个特定时期:一是孩子出生睁眼后,观察其两眼眼球是否对称;二是孩子长到5—6个月抱起来看东西的时候有没有两眼眼球活动不同步同方向或歪头现象;三是2—3岁时有没有两眼眼球位置不对称。

如有迹象,须立即到医院就诊。

还有一种斜视是任何年龄都可以发生的,常见病因是头部外伤、感染和肿瘤。

因而,最好定期做眼部检查。

儿童弱视如何治疗十问问:什么是弱视?答:弱视是指眼球没有明显的器质性病变,经散瞳验光后矫正视力仍低于或等于0. 8者为弱视。

问:弱视是怎样形成的?答:由于先天性或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进入眼内的光刺激不够充分,剥夺了眼底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和(或)两眼视觉信号输入不等引起清晰物像与模糊物像间发生竞争所造成的单眼或双眼视力减退。

问:怎样才能早期发现孩子的弱视?答:父母应观察孩子看书写字时两眼是否离书本太近;看东西时是否两眼同时注视,有无一眼注视,另一眼偏斜的情况;看人时是否总歪着头。

如有以上情况及时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是早期发现弱视最有效的方法。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1.准确配镜:准确配镜是治疗儿童弱视的基础。

配镜师首先要进行详细的视力检查,包括测量屈光度、视力、斜视情况等,然后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出合适的镜片度数。

对于不同类型的弱视患者,配镜师可以采用近视镜、远视镜、散光镜、斜视镜等不同种类的镜片。

2.视力纠正优先原则: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中,视力纠正优先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配镜师应该根据儿童的屈光度情况,优先进行视力纠正,以提高儿童的视力水平。

在视力纠正的基础上,再进行其他矫正手段的配合治疗,如遮盖、眼球运动训练等。

3.合理调节度数:调节度数是指在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度数的调整。

配镜师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视力情况、视觉需求等因素,决定合适的度数。

一般来说,儿童的眼睛还在发育过程中,所以配镜师需要根据儿童的视觉需求和发育状况,适当调整镜片度数。

4.合理加工制镜:在制作儿童眼睛弱视矫正镜片时,需要遵循合理的加工制镜流程。

首先,配镜师需要根据儿童的视力情况和度数要求,选择合适的镜片材料。

然后,根据配镜师提供的度数和参数,进行镜片的加工制作。

最后,配镜师需要对镜片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镜片的质量和适用性,以便儿童能够获得最佳的视觉效果。

5.注重舒适度和安全性: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过程中,配镜师需要注重镜架的舒适度和镜片的安全性。

镜架必须适合儿童的鼻梁和耳朵,以确保佩戴的舒适度;镜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抗磨损、抗冲击等性能,以确保佩戴的安全性。

总之,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是根据儿童的视力情况和度数要求,进行准确配镜;优先进行视力纠正;合理调节度数;进行合理加工制镜;注重舒适度和安全性。

只有在遵守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治疗儿童弱视,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和视觉功能的恢复。

儿童配镜处方原则

儿童配镜处方原则

2011.11.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113儿童配镜处方原则王 清/文1 近视对近视同时伴有内斜视的儿童,应在扩瞳验光基础上,适当减少负球镜片,以最低度数达到最佳视力为原则处方配镜。

近视伴外斜视者,在尽量提高视力的情况下配足度数或适当过矫,以促进调节和辐辏功能的加强,从而有利于眼位的恢复。

如果条件许可,15度以内的外斜视还可通过过矫加正位视训练来矫正眼位,可收到较理想效果,斜视角过大者则以手术治疗为主。

对真假混合性近视的儿童,应在睫状肌充分麻痹后检影,矫正其真性部分,配镜以远用为主。

对其假性部分仍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疗。

验光以能达到最好视力的最低度数为原则,予以配镜处方,处方时切记不能过矫,否则将造成调节痉挛而引起眼胀、头痛,同时会进一步加深近视。

2 远视对有远视伴有内斜视的患儿,处方时应首先从矫正眼位考虑,其次才是患儿的视力。

如以较低的度数既能矫正眼位又能保持较好的视力,可以适当减去一些正镜片的度数。

一般情况下是按验光结果给足配镜的度数。

对少数调节功能过强的患儿,甚至可以过矫+1.00屈光度。

尽管患儿因戴过矫镜片感觉远视力明显降低而不乐意接受,为了矫正眼位应鼓励他们坚持戴下去,如果戴镜3~6个月,眼位完全矫正,说明内斜视就是调节性的。

若眼位部分矫正,则为部分调节性的。

剩余的内斜视应辅以其他方法进行治疗,如双光眼镜、手术矫正等戴镜6个月以上而眼位毫无变化者,说明这种内斜视不是调节因素引起的,应建议患儿尽早用手术方法矫正眼位,如果进行手术,必须等视力上升后进行。

内斜视患儿远视屈光度完全矫正或过度矫正的目的,是为了放松调节,恢复眼位。

内斜视一旦全部矫正或大部分控制,就应根据眼位及视力情况逐渐减少正球镜片度数,否则,将可能因矫正过度引起调节麻痹而形成外斜视。

另一方面,长期戴全矫镜片也会影响生理性远视的消退。

验光与配镜学龄前儿童眼球前后轴度稍短,有轻度远视(一般在+2.00~+2.50屈光度以内)属正常的生理现象,一般不需要配镜。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弱视的配镜原则大部分弱视儿童均为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即使在斜视性弱视和先天性弱视中,亦有不少患儿存在屈光异常。

因此矫正屈光,予以一个比较清晰的聚焦视网膜成像以改善黄斑区的功能,实是治疗儿童弱视的首要步骤。

它可以矫正屈光不正以促进视功能发育,还可以减轻或消除眼位的偏斜,改善空间频率的敏感度。

弱视儿童的配镜种治疗性配镜和一般的光矫性配境完全不同。

它必须以阿托品散瞳验光的屈光度数为基础(应以检影为主、电脑验光的数据为参考),参照弱视儿童的相关年龄和弱视的程度,扣除其生理性屈光范围,考虑双眼平衡,再结合原瞳孔的实际试戴效果,才可设定配境度数。

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治疗效果的进退,每半年或一年应作阿托品散瞳验光复查屈光度的改变,适时的更换相应的镜片。

配戴矫正屈光不正的眼镜:多数弱视患者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首先需要配戴矫正眼镜,其配镜原则如下:一、无斜视的弱视按验光结果,以矫正视力最佳为原则,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予配镜处方。

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最佳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选,远视眼中可选其中较高屈光度镜片,近视眼选较低屈光底镜片。

1、远视根据患儿年龄,扣除其生理性远视度数配镜。

例如:(1)年龄 4~5岁验光 +5.0DS配镜 +3.0DS或+3.50DS(2)年龄 6 岁验光 +5.0DS配镜 +4.0DS(3)年龄 5 岁验光 +5.0DS^+1.25DC*90配镜 +3.50DS^+1.0DC*90(4)年龄 5岁验光 +5.0DS三周复验 +3.50DS→0.2、+2.0DS→0.5,仍应配镜+3.50DS。

(5)若年龄< 4岁,阿托品散瞳验光,其远视度数<+2.50DS者,一般不予配镜,可随访观察。

2、高度远视最好配两副眼镜,足矫镜用以训练时戴和近用;平时戴镜度数则以扣除相关年龄的生理远视度数来配。

弱视配镜原则

弱视配镜原则

弱视配镜原则
1. 矫正度数要精确:对弱视者来说,矫正度数的精确性非常重要。

眼镜度数不准确可能会让弱视者的视力变得更差。

因此,建议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配镜。

2. 调整镜片中心:弱视者的眼睛往往有不同程度的散光和斜视。

在配镜时,要根据弱视者的具体情况,将镜片中心调整到最合适的位置。

3. 建议使用单光学镜片:单光学镜片是指将所有度数都加入一个镜片中,其优势是镜片比较薄,对于某些度数较高的弱视者来说,可以更加轻便舒适。

4. 选择高反射镜片:高反射镜片可以提高镜片透射率,减少光线反射,从而提高视力。

这对弱视者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他们需要尽可能多地接收光线刺激。

5. 注意抗菌处理:由于弱视者的免疫系统较弱,镜片表面容易生长菌类。

因此,在配镜时应尽可能选择镀有抗菌层的镜片,有助于保护眼睛健康。

6. 配合视力训练:对于弱视者来说,眼镜只是一种辅助手段。

为了获得更好的效果,还要配合视力训练和日常保健。

只有全面提高弱视者的视觉功能,才能实现更好的矫正效果。

儿童弱视的几种治疗方法

儿童弱视的几种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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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识分享儿童弱视的几种治疗方法
导语:儿童的身体健康是父母非常关注的一件事情,如果儿童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一些情况,父母肯定都非常的担心,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其实我们建议广
儿童的身体健康是父母非常关注的一件事情,如果儿童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一些情况,父母肯定都非常的担心,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其实我们建议广大的家长朋友们要多了解一些儿童常见疾病的知识,这样才能有效帮助儿童去预防和治疗疾病。

弱视对于儿童的危害性很大,下文我们介绍儿童弱视的几种治疗方法。

1、穿针穿珠训练:患儿戴了矫正眼镜后,用红线穿针或穿珠子,每次穿200—300根针或200—300粒珠子,促使多用近目光.以提高视力。

2、红光闪烁刺激法:患儿戴矫正眼镜后,用弱视眼从观察孔中看闪烁性的红光,每次10—15分钟,每日两次。

3、幼儿治疗:检查幼儿视力可用儿童视力表,或用大小不同的玩具在不同的距离估计幼儿视力。

最精确可靠的检查是视觉诱发电位法。

1—2岁幼儿被发现有一眼弱视,可在医生的指导下,用1%阿托品油膏涂健眼,每日一次,连续三个星期后休息一个星期作为一疗程。

每做完两个疗程后检查一次,并决定是否继续治疗。

上述治疗,可持续到幼儿能够合作扩瞳验光,配戴眼镜为止。

使用阿托品油膏治疗的目的是使健眼出现暂时视力模糊,迫使弱视眼能优先看外界物体而提高视力。

4、遮盖治疗:当患儿配戴矫正眼镜后,在医生的指导下,用塑料布或黑布制的遮眼罩将健眼彻底遮住,迫使弱视眼看物,使弱视眼得到锻炼而增加视力。

遮盖健眼多少天放开一天,或双眼交替遮盖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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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弱视的配镜原则
大部分弱视儿童均为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即使在斜视性弱视和先天性弱视中,亦有不少患儿存在屈光异常。

因此矫正屈光,予以一个比较清晰的聚焦视网膜成像以改善黄斑区的功能,实是治疗儿童弱视的首要步骤。

它可以矫正屈光不正以促进视功能发育,还可以减轻或消除眼位的偏斜,改善空间频率的敏感度。

弱视儿童的配镜种治疗性配镜和一般的光矫性配境完全不同。

它必须以阿托品散瞳验光的屈光度数为基础(应以检影为主、电脑验光的数据为参考),参照弱视儿童的相关年龄和弱视的程度,扣除其生理性屈光范围,考虑双眼平衡,再结合原瞳孔的实际试戴效果,才可设定配境度数。

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治疗效果的进退,每半年或一年应作阿托品散瞳验光复查屈光度的改变,适时的更换相应的镜片。

配戴矫正屈光不正的眼镜:多数弱视患者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首先需要配戴矫正眼镜,其配镜原则如下:
一、无斜视的弱视
按验光结果,以矫正视力最佳为原则,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予配镜处方。

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最佳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选,远视眼中可选其中较高屈光度镜片,近视眼选较低屈光底镜片。

1、远视
根据患儿年龄,扣除其生理性远视度数配镜。

例如:
(1)年龄 4~5岁验光 +
配镜 +或+
(2)年龄 6 岁验光 +
配镜 +
(3)年龄 5 岁验光 +^+*90
配镜 +^+*90
(4)年龄 5岁验光 +
三周复验 +→、+→,仍应配镜+。

(5)若年龄< 4岁,阿托品散瞳验光,其远视度数<+者,一般不予配
镜,可随访观察。

2、高度远视
最好配两副眼镜,足矫镜用以训练时戴和近用;平时戴镜度数则以扣除相关年龄的生理远视度数来配。

如:验光+,配镜:训练或近用取+,平时戴+。

若矫正视力< ,首次配镜应予足矫,配镜+,每1~2个月复查,6个月根据视力的进步,另配一副扣除生理屈光度(如减去)平时戴用。

高度远视戴镜者在眼球转动测试或上下视时,视线会偏离镜片光学中心而产生三棱镜效应,易致视疲劳和不适应。

因此,两眼镜片光学中心距离最好取看远和看近时的平均值。

3、屈光参差
两眼眼球相差在以上,或者散光相差> ,则应认为有屈光参差。

儿童的参数为球镜≥、柱镜为≥。

配镜时原则上两眼度数不能相差以上,否则易因双眼像差明显而不适应。

如:
(1)验光:右眼 + 左眼 +^+*90
配镜:①右眼 + 左眼 +^+*90
或②右眼平光(遮盖)左眼 +^+*90
(2)验光:右眼 +→左眼 +→
配镜:右眼平光左眼 +或+
若不遮盖右眼,虽不会引起复视,但因左眼视功能被右优势眼所抑制,实际上左眼的戴镜不起效应,不能引起兴奋刺激作用。

4、散光
循规与斜规散光在配镜时应稍减度数,一般取低矫到最好视力,对于较高散光度数更应在第一次配镜时予以适度降低。

例如:
(1)4~5岁验光 +^+*90
配镜 +*90
(2)4~5岁验光 +^+*90
配镜 +^+*90
(3)4~5岁验光 +^+*65
配镜 +^+*65
(4)逆规散光应予足配或第一次稍低配,待适应后再予调整。

如:
验光+^+*180、配镜+^+*180,待3~6个月后,再换镜 +^+*180
验光 +^+*180、配镜 +*180或+*180。

5、近视
儿童的近视性弱视一般都是病理性近视,应及早诊治,并因其近视程度发展较快,可以早在2岁前就予以阿托品散瞳验光配镜矫正。

起初,它常以混合性散光的形式出现,以后转为复性
近视散光,且散光度数较大,它往往与先天性弱视同存或与其他先天性眼病同存,可有明显内斜。

因此,配镜矫正仅为其治疗的第一步,应考虑有其它治疗的配合。

第一副镜片可以配得稍浅,以使患儿能适应肯戴,若短期内患儿戴镜适应好,即应改为足矫。

以后应每隔半年或一年作阿托品散瞳复验,予以基本足配。

二、伴内斜视的弱视
首次配镜要给予足度镜矫正,配镜后要定期复查视力,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验光1次。

调节性内斜视在维持眼位正、视力好的情况下酌情减低球镜片,通常1年减少1D;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或非调节性内斜视再次验光时应适当减少远视度数,避免出现调节麻痹。

这种内斜常与看近时过度调节有关,因此对中度以下的远视,原则上应予以足矫。

高度远视者,若矫正视力> ,可足矫或稍减去部分生理性远视度数;而低度远视者则除应予足矫,还应考虑其弱视是否另有原因。

如:
1、年龄4~5岁验光 +
配镜 +或+
2、年龄 6岁验光 +
配镜 +或+
3、年龄4~5岁验光 +^+*90
配镜+^+*90或+^+*90
三、伴外斜视的弱视
学龄前儿童,如远视度≤+2.50D,且对视力影响不大,可暂不配镜。

超过+2.50D时应获得最后矫正视力较低度数处方,但一般减少不超过1/3。

如果屈光不正为近视性,按散瞳验光结果给镜。

远视者应给最好视力的最低度数,学龄前儿童外斜弱视≤+则一般不予配镜,近视者应予最好视力的较高度数。

如外斜10度:
1、年龄 5~6岁验光 +
配镜 +
2、年龄5~6岁验光 ^*180
配镜 ^*180
3、年龄5~6岁验光 ^*90
配镜 ^*90
四、带有散光的弱视
原则上不予增减,按实际结果处方。

对高度远视散光与近视散光,可酌情减量。

应半年至1年验光1次,根据屈光状况、斜视度及矫正视力情况的变化而变换眼镜度数。

这类弱视儿童的屈光异常比较常见,日后多演变为复性近视散光,它的配境有以下几个特点:
1、近散易使视力提高,但因主要度数为近视范畴,其以后演变的近视度数上升可能也较快。

2、验配原则上应尽可能配戴远散,但其弱视的视力提高相对较慢。

3、先配近散,待视力上升稳定后再转换成远视。

但有些弱视儿童的近视不一定可以转换成远散,或者达不到近散的矫正视力。

例如:年龄:4~6岁:
(1)验光+^*80
配境 DC *180或+*90
(2)验光+^*180
配境*180或^+*90
(3)验光+^*180
配境^+ DC *90或+^*180
(4)验光+^*180
配境+^*180
(5)验光+^*180
配境+ DC *90或+^*180
五、配境后随访复诊
配境后一个月应复查戴镜效果,以后每隔3~6隔月复查,必要时可作适当调整。

随访中应注意双眼矫正的屈光度平衡,注意因戴足矫镜而引起的外斜。

要考虑到患孩戴镜的几种不适应可能性:
1、验光不准,或处方时换算差错;
2、镜片安装位置不合适,或镜架变形;
3、镜片光学中心制配不准确。

注意:
轻度和中度弱视儿童经配镜矫正屈光后,视力有逐渐恢复正常的可能;而高度远视和混合散光者则除戴镜矫正屈光,还必须进行综合训练治疗。

六、弱视儿童治愈后脱镜指标
脱镜的标准应符合以下四项指标或无远视散光符合以下三项指标者:
1.双眼裸远近视力≥半年以上,视力不下降或没有降至者。

2.眼位:正常
3.远视屈光度≤+
4.远视散光度≤+
一.儿童散瞳原则:
1.8岁以下儿童:全部阿托品散瞳验光
1)不合并有斜视、合并外斜视儿童阿托品散瞳三天。

2)合并有内斜视儿童阿托品散瞳五天(去除调节因素)。

3)弱视儿童,能够经常坚持戴镜,换眼镜前由医生决定是否可以用米多丽散瞳验光(调节放松)
2.8岁以上儿童:
1)初诊儿童主诉视力不佳,米多丽或者托品酰胺散瞳验光。

2)散瞳验光后视力不能矫正者,转弱视斜视门诊请医生诊治。

3)合并弱视的儿童用阿托品散瞳验光。

4)验光后,如果是单纯近视,验光室可直接复验后处方配镜。

5)验光室对于一些特殊配镜儿童可以请医生会诊配镜方案(高度近视、大度数散光、进行性近视儿童)。

二.儿童配镜原则:
1.不合并斜视弱视(不合并弱视)
1)近视为最佳视力的最低度数矫正,视力矫正到即可
2)远视减去调节配镜,由验光师试镜并根据视力和症状配镜(远视减掉1D调节)
3)对于不配合检查的患儿近视常规配镜,远视再减除1D的调节配镜。

2.弱视的儿童配镜(不合并斜视)
1) 6岁以下儿童,远视、散光足量矫正。

2) 6-9岁儿童,高度远视适当减少,散光足量矫正,二次配镜时远视给足。

3) 9岁以上儿童,高度远视,高度散光按照2/3首次配镜,二次配镜争取给足。

4)屈光参差儿童,低龄儿童可以超常量给镜(双眼可超过300度以上)。

大龄儿童根据医嘱适当逐情给镜。

3.弱视儿童配镜(合并斜视):
如果弱视合并斜视需要治疗,则按弱视配镜原则配镜,不考虑斜视情况,弱视治愈后再根据斜视及手术配镜原则配镜。

4.斜视儿童配镜(不合并弱视)
1)外斜视、外隐斜
A.合并远视,低矫配镜
B.合并近视,足量矫正
2)内斜视,内隐斜
A.合并远视,足量矫正
B.合并近视,适当低度矫正
C.调节性内斜视,远视全矫配镜,换镜时要根据同视机检查结果适当减远视度数,应该在保证斜视度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减少远视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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