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政服务的法律法规以及发展
家政服务案例法律法规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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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是指专业人员为家庭提供的特定服务,包括保洁、保姆、月嫂、护理员等多种形式。
在中国,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快速,相关法律法
规也日趋完善,在保障家政服务从业者权益的同时,也保护消费者权益,
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家政服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1.《劳动法》:《劳动法》是中国劳动领域的基础法律,其中包含了
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各项规定。
家政服务从业者作为劳动者,享有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雇主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必
要的劳动保护。
5.《城市居民家政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管理
和监督有特定的法规,在不同城市可能会有所不同。
该办法规定了家政服
务的许可、监督、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为家政服务提供了有力的管理
和监督。
以上仅列举了与家政服务相关的一些主要法律法规,但实际上,由于
家政服务涉及的范围广泛,还有许多其他法律法规也与之相关,如《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
的规章制度,如《上海市家政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市家政服务员管理
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保
护从业者权益,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家政服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政服务活动,保障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政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家政服务,是指家政服务人员为雇主提供家庭日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家务劳动、照料老人、照看儿童、照顾病人等。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家政服务质量。
第四条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尊重雇主意愿,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对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家政服务机构第六条家政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家政服务经营活动,为雇主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设立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家政服务人员;(五)有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九条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一)服务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制度;(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等规定;(三)服务人员与雇主签订服务合同;(四)服务人员权益保障制度;(五)服务纠纷处理制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条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价体系,及时收集雇主反馈意见,对服务人员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家政服务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二)强制服务人员接受服务项目;(三)克扣、拖欠服务人员工资;(四)泄露雇主隐私;(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关于家政服务的法律法规以及发展

关于家政行业的分析随着C56系统进入到社区工作的进行,为社区提供诚信服务是目前最大的课题,那么如何做好这一课题成为了社区工作的重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正在不断展示出它的勃勃生机,社区居民是家政人员主要服务对象,社区也是家政人员主要服务的场所,家政工作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所以要解决这一课题的切入点就是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涉及到的东西很多,包括国家的相关法律、行业内部的规章,家政的起源、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社区与家政公司如何在C56平台上实现对接等问题,下面逐一进行介绍。
一、我国现行的关于家政服务的法律法规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附1)《意见》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发展、国家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等多方面进行指导说明,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对于家庭服务业的态度是支持引导扶植其发展壮大,通过家庭服务来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意见》中指出的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都是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为解决这些问题找到了法律上的依据。
2.《家政服务员的---国家职业标准》(附2)《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的明确规定。
《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家政服务员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是考核家政从业人员的标准。
二、行业内部要求1.行业管理规范(附3)该管理规范是由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制定的,来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它的上级行业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民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并承办他们委托的任务。
该行业规范对于家政行业具有拘束力。
家政保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家政保姆作为家庭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雇佣家政保姆来照顾老人、孩子或进行家务劳动。
然而,家政保姆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劳动权益保障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规范家政保姆行业,保障家政保姆和雇主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家政保姆的定义、法律规定、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家政保姆的定义家政保姆,又称家庭服务员、家庭护理员等,是指受雇于家庭,为雇主提供家庭服务的人员。
其主要职责包括照顾老人、孩子、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等。
家政保姆行业分为专业和非专业两种,专业家政保姆通常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证书。
三、家政保姆法律规定1. 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家政保姆与雇主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 工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家政保姆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随意降低工资。
家政保姆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加班费、奖金等。
3. 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家政保姆有权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雇主应当依法为家政保姆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家政保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雇主应当保障家政保姆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强迫加班。
5. 劳动安全与卫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为家政保姆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条件,保障其身体健康。
家政保姆有权拒绝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6. 劳动争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家政保姆与雇主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家政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

家政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一、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家庭和个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增加,家政服务逐渐成为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服务行业。
然而,由于该行业的特殊性,涉及到家政服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也日渐丰富。
本篇文章将对家政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以期为家政从业者和相关法律主体提供指导。
二、家政行业的法律法规1.《劳动法》《劳动法》是家政行业最基础的法律法规之一,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家政从业者应当熟悉并遵守《劳动法》的各项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政服务通常涉及到与消费者的合同关系,因此,针对服务质量、价格标准、合同解除等方面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
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包括信息公开、质量保证、维修和保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从事家政服务的公司或个人应严格遵守此法的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和权益。
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雇佣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对于从业人员与雇主之间的权益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家政行业也需要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方面遵循相关规定。
4.《社会保险法》家政从业者在行业中的社会保险问题也需要受到关注。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从业者在意外或退休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三、家政行业的相关政策解读1. 家政服务市场准入政策为了规范家政服务市场,各地相继出台了家政服务市场准入政策。
这些政策要求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并进行备案登记。
同时,政府也将对行业进行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家政服务税收政策为了支持家政行业的发展,一些地方对家政服务采取了税收减免政策。
比如,减免家政企业所得税,在一定时期内免征增值税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家政行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该行业。
家政服务公司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家政服务公司是指从事家庭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家庭保洁、家庭烹饪、家庭护理、家庭家教、家庭维修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行业在我国逐渐兴起,家政服务公司作为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和规范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家政服务公司的法律地位、设立条件、运营管理、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家政服务公司的法律地位1. 企业法人地位家政服务公司具备企业法人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 劳动者权益保障家政服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3. 消费者权益保护家政服务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应当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服务质量、价格、合同履行等方面。
三、家政服务公司的设立条件1. 依法设立家政服务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 注册资本家政服务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规定,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3. 人员配备家政服务公司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经验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4. 服务项目家政服务公司应明确服务项目,包括家庭保洁、家庭烹饪、家庭护理、家庭家教、家庭维修等,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规范。
5. 服务合同家政服务公司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家政服务公司的运营管理1. 服务质量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 价格管理家政服务公司应依法制定收费标准,合理定价,不得恶意抬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
3. 人力资源管理家政服务公司应依法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4. 安全管理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消费者财产安全。
家政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家政服务是指家庭为满足生活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提供的生活照料、家务劳动、护理保健等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已成为现代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家政服务市场,保障家政服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家政相关法律规定。
二、家政服务人员的规定1.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3)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4)无犯罪记录。
2.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家政服务基本知识;(2)职业道德;(3)安全知识;(4)法律法规。
3.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2)尊重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保守消费者隐私;(4)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三、家政服务合同的规定1. 家政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家政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服务内容;(2)服务期限;(3)服务费用;(4)服务时间;(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
3. 家政服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四、家政服务费用的规定1. 家政服务费用应当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人员资质等因素合理确定。
2. 家政服务费用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
3. 家政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五、家政服务安全保障的规定1.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确保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服务场所消防安全。
3.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4. 家政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公共卫生规定,确保服务场所卫生。
六、家政服务争议解决的规定1. 家政服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2. 家政服务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时,应当主动协商解决。
3. 家政服务人员与消费者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我国对家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家政服务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为了规范家政服务市场,保障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对家政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家政服务行业的定义家政服务是指家政服务人员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家庭清洁、照料老人、照顾儿童、烹饪、洗衣、购物等日常家务劳动的服务。
二、我国家政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其中涉及到家政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法律问题。
家政服务合同是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对家政服务行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因过错造成雇主或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害,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家政服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给予处罚。
6.《家政服务管理条例》《家政服务管理条例》是我国专门针对家政服务行业制定的管理法规,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明确了家政服务行业的定义、从业资格、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纠纷处理等内容。
三、家政服务人员的从业资格1.年龄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应年满18周岁。
2.健康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无传染性疾病。
3.学历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培训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应接受家政服务相关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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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政行业的分析随着C56系统进入到社区工作的进行,为社区提供诚信服务是目前最大的课题,那么如何做好这一课题成为了社区工作的重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正在不断展示出它的勃勃生机,社区居民是家政人员主要服务对象,社区也是家政人员主要服务的场所,家政工作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所以要解决这一课题的切入点就是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涉及到的东西很多,包括国家的相关法律、行业内部的规章,家政的起源、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社区与家政公司如何在C56平台上实现对接等问题,下面逐一进行介绍。
一、我国现行的关于家政服务的法律法规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附1)《意见》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发展、国家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等多方面进行指导说明,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对于家庭服务业的态度是支持引导扶植其发展壮大,通过家庭服务来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意见》中指出的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都是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为解决这些问题找到了法律上的依据。
2.《家政服务员的---国家职业标准》(附2)《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的明确规定。
《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家政服务员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是考核家政从业人员的标准。
二、行业内部要求1.行业管理规范(附3)该管理规范是由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制定的,来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它的上级行业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民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并承办他们委托的任务。
该行业规范对于家政行业具有拘束力。
2.职业守则(附4)三、家政公司建立的相关法律家政公司的注册流程(附5)四、家政从业人员的分类分类(附6)五、家政行业的历史起源近代家政学起源于美国。
1804年,皮契尔的《家庭经济学》标志着现代家政的诞生。
1874年,美国伊利诺斯州立大学开设家政文理学院,正式开设家政专业。
美国家政业发展历史经历了从家庭服务到家庭研究、家庭培训、家政产业兴起,最后到相关配套制度建立的一个过程,使得家政产业日趋完善,走上规范的发展道路。
我国最早的学校家政教育始于1904年,大学家政教育始于1919年。
1949年后,家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处于停滞发展状态。
直到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消费观念转变,生活节奏加快,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服务社会化,技术专业化,以及人们对家庭生活质量追求越来越高,家庭事务出现社会化和职业化发展趋势,从事家政研究、培训、经营、管理、服务等部门和机构雨后春笋,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并以家庭事务处理和管理为职业的家政员队伍迅速壮大。
六、家政行业的发展现状1.目前的家政企业模式:从目前看,国内家政服务企业的运营模式主要集中表现为三类组织形式,即中介型家政服务企业、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和会员制家政服务企业。
产生于80年代初期的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现最早的家政服务组织运作模式,它开创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家政服务组织化运作的先河。
在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形式出现后,政府有关部门方开始制定政策,使其存在和发展在理论上得到认可,在实践上逐步健全。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则属于精品型家政服务组织运作模式,该企业的结构管理较为规范,在团队建设方面少而精良;企业组建投入少、风险小,无需大规模、大设施即可获得高收益。
员工制家政服务组织实行“六统一”的基准服务模式:即统一招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持证、统一安排工作、统一后期管理。
家政服务员均要经过统一培训、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统一持证上岗,由家政服务企业统一负责为家政服务员安排工作,且由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服务员和其雇主实施全程的后期规范管理。
在这种家政服务的运营模式中,其秉承的基本原则是:家政服务员是作为家政服务企业的员工派遣给雇主,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服务员和雇主实施全面、全程管理;家政服务员与雇主之间只存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两者之间不直接发生经济往来,且合作期间两者面对的永远是家政服务企业。
企业获得收益的是每月的管理费而非一次性的中介费或年度性会费。
即由家政服务企业来保障两者的安全、服务质量,平衡两者的权益从而充分解决了雇主和家政服务员的后顾之忧。
会员制家政服务企业是介于中介型家政服务组织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两种模式之间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
根据不同经济收入的雇主对家政服务员的需求,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对雇主的不同服务需求而采取不同的服务、管理方法。
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和会员制家政服务企业都要求企业规模大、场地大、投入大,但都不能确定可以获得高收益。
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作为精品型家政服务组织具有投入少、收益较高的优势,是未来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目前的现状:(1)市场多而乱(2)从业人员素质、信任度不够(3)行业管理缺乏(4)家政公司缺乏高屋建瓴的思路和管理人员(5)行业缺乏高端产品(6)行业内企业缺乏足够的竞争3.石家庄家政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1)目前省会石家庄从事家政服务的人群大约有1 万多人,缺口为5000-6000 人。
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供需严重失衡,“用工荒”困扰家政服务公司,目前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上的工作人员有五六千人左右,暴露出来的用工缺口至少为2000 人,比例约为30%。
(2)石家庄市家政服务公司数量众多,大概有300 多家。
但是经过注册的公司比例却只有不到1/4,只有70 多家公司注册。
大部分家政公司只有简单的几个人几间屋子就开始营运,服务范围比较单一。
(3)家政服务市场无序竞争,缺乏监管,无统一规范目前省会石家庄家政服务市场比较混乱,没有部门出面管理,也没有行业协会,自己管自己,自己定价,自己评星级,自己决定提成比例。
家政市场行业内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明显存在,用互相压价、无原则的让利来争夺客户,极大损害了家政公司的利益,制约了家政企业的健康发展。
七、家政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随着中国与世界接轨越来越紧密,中国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服务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
同时,由于中国企业的发展和新劳动法的推行,企业对家政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多。
总的来说,相应的法律制度的健全势必会促进家政行业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包括家政公司以及从业人员的规范化。
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已经离不开互联网的时代!我们家政服务业也是如此。
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国家政市场的需求决定的。
由于中国目前家庭是家政客户的主要市场,而需要家政服务的客户大多数是有一定文化和经济基础的,因此他们的需求购买方式决定了销售方式。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表明:中国网民06年1.7亿,07年2.1亿,08年2。
98亿,09年3月3.16亿,这么庞大的人群决定了未来家政服务的需求大多数将来自互联网的平台。
因此,家政行业的发展会以互联网为平台,以法律为基础走向规范化道路。
八、C56诚信市场责任系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家政公司进行法律评价,使其进入市场服务体系目前,C56诚信市场责任系统与东焦街道办事处共同为社区居民建立诚信服务平台,希望通过法制化视角规范社区各项服务管理功能,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最贴近居民生活的就是家政服务,所以以家政服务作为切入点去规范社区各项服务功能一定能受到居民的欢迎。
根据上述可以看出,我国的家政行业理论起源是在十九世纪初,在建国以后一直处于停滞发展的阶段,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才重新带动了家政行业的发展,所以可以看出我国的家政行业理论和实际发展并没有同步进行,理论建设落后于实际的发展,没有理论支持的行为很容易导致发展失去方向,所以这就构成家政行业现状不规范是主要因素。
从国家对于家政行业的规范来看,《意见》中比较全面的指出了家政行业要走的发展道路,并且支持家政服务的发展壮大,这为家政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大的方向,同时也可以看出政策上对于家政服务行业的态度是支持引导规范,所以家政服务有很好的发展背景。
从家政行业管理规范来看,规范致力于保护家庭服务经营者、消费者、服务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并做了相应的规定,为家政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可依据的规章。
从家政行业的未来的发展方向来看,依靠网络使家政行业更加便捷的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行业也必然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从目前的家政行业状况来看,规章制度并没有推行,而家政市场多而乱,从业人员素质、信任度不够,行业管理缺乏等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家政行业并不是缺乏制度规范,不是政策支持,也不是家政服务缺乏市场,而是缺乏对家政行业的规范管理,缺乏对制度的贯彻实施。
而我们C56法律评价体系是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为准则对具有社会主体地位的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及其产品、行为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确定各环节法律责任人及相关的责任义务,事国家的法律规章真正的得到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政策的落实引导公司或者企业逐步走上健全合理合法的道路,可以促使其发展的更加长久。
同时也使得居民得到真实可靠的服务或者商品,避免信任危机的出现,最终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
C56系统要选择的家政公司进入到T56市场体系时一定要选择具有一定基础的家政公司。
这个里的“基础”是指:首先,符合国家规定。
按照国家家政服务员的---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考核,在一定范围内初步划分出家政从业人员的等级。
其次,按照家政行业管理规范。
再次,有政府的支持。
有政府支持的家政公司更加容易走向规范化。
最后,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
所以能符合要求的家政公司可以经过法律评价之后进入到T56体系。
九、诚信志愿者与家政服务的对接诚信志愿者其中一部分是社区诚信志愿者,由社区的诚信志愿者组织社区内的一部分无业或者下岗人员进行培训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一般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要求的学历不高,可以促进再就业保障社区和谐,这也符合《意见》指导思想。
另一方面社区志愿者是T56系统家政公司的推行者,向社区居民提供经过C56评价过后的家政公司信息,便于居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