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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问题及其对策毕业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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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审核通过未经允许切勿外传摘要电子商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这是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

电子商务以其方便快捷的电子化,导致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和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搬到网上经营,其结果是一方面带来传统贸易方式的交易数量的减少,使现行税基受到侵蚀,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是一个新生事物,税务部门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电子商务的进展,造成了网上贸易的“征税盲区”,网上贸易的税收流失问题十分严重。

在电子商务税收征与不征及如何征的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存在着较大差异,也缺乏现有的征管模式和征管办法。

本文就是为解决这一问题展开讨论的。

本文首先简要论述了电子商务的概念、特征及发展现状,为下文的探讨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理论背景。

然后详尽分析了电子商务引致的一系列国内国际税收征管问题及其成因,突显出我国现行税法的许多空白和漏洞,指出强化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对策己成为当务之急。

最后分析了国外的电子商务税收对策,以期为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人从基本原则、现行法律的完善以及构建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等角度,提出了强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诸多对策。

强调了我国应加强国际间税收征管与合作的重要性,以减少税收流失,引导我国电子商务向更加有利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对策AbstractElectronic commerce(e-commerce) is developing with speed,this is knowledge economy and globalization integration inevitable result.E-commerce causes the development at full speed and becoming riper by its convenient and swift electronization.more and more enterprises move to manage on the net, on one of the trade quantity,make the current tax base corroded,on the other and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taxing authority can’t also catch up with the progress,”,the tax revenue loss problem of online trade is very serious.Solicit taxing or not from e-commerce and problem of theory and practice between developed country and developing country,also lack the existing mode and method of administration.This article organizes discussion for solving the problem.This text of the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at first, intact theory background for discussion below.Then analysis a series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questions between domestic and foreing commerce trade,show a lot of blanks and loophole of the current tax law of our country suddenly and point out strengthen our response e-commerce taxation e-commerce tax Treatment that in the terms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e-commerce.Have put emphasis on the importance of strengthening international tax administration and cooperating in order to reduce the loss of tax revenue,lead e-commerce of our country to develop towards more favorable direction.Keyword:E-commerce;Taxrevenue;administration;Question;Countermeasure目录1 绪论 (1)1.1选题的目的意义 (1)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1.2.1国外研究现状 (1)1.2.2国内研究现状 (2)1.3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2)2 电子商务概述 (3)2. 1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特征 (3)2.1.1电子商务的不同定义 (3)2.1.2电子商务的特征 (3)2. 2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现状 (4)2.2.1国外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 (4)2.2.2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 (5)2.2.3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流失现状 (6)3 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7)3. 1电子商务对税收原则产生挑战 (7)3. 2电子商务对我国现行征管体系的影响 (7)3.2.1对税款征收造成影响 (7)3.2.2给税务管理带来困难 (8)3.2.3税务稽查难度加大 (9)3. 3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税收的影响 (10)3.3.1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加剧 (10)3.3.2国际避税现象加重 (10)3.3.3对税收的国际协调提出更高要求 (11)4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分析及对策 (12)4. 1借鉴国际上的电子商务征税方案 (12)4.1.1美国 (12)4.1.2欧盟 (12)4.1.3主要发展中国家 (13)4.1.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13)4.1.5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14)4. 2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4)4.2.1税收中性原则 (14)4.2.2税收公平原则 (14)4.2.3税收效率原则 (15)4.2.4财政收入原则 (15)4.2.5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15)4. 3强化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对策 (15)4.3.1提出适应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征管措施 (15)4.3.2构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新模式 (17)4.3.3加强国际间税收征管与协作 (19)5 结论 (21)谢辞 (22)参考文献 (23)1绪论1.1选题的目的意义电子商务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国际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利用数字化、电子化手段进行贸易逐渐形成的商务模式。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分析一以“淘宝网”为例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分析一以“淘宝网”为例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分析——以“淘宝网”为例摘要 (1)Abstract (I)一、引言 (1)(一)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1)(二)文献综述与研究现状 (1)(三)论文的研究目的和主要研究内容 (2)1.研究目的 (2)2.研究内容 (2)二、电子商务的概述 (3)三、现行税法中对网上交易的规定 (3)四、淘宝网的基本信息 (4)五、淘宝网的税收问题现状 (5)(一)个人网店规模大未纳入税收征管 (5)(二)个人交易没有完整的报税机制 (5)(三)网上交易价格差异大,计税依据不易掌握 (5)六、淘宝网税收流失原因分析 (6)(一)税收法律制度不健全 (6)(二)构成税法的要素难以确定 (6)(三)税收征管技术落后 (7)七、淘宝网税收流失对策分析 (7)(一)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7)(二)引进人才,提高征管技术 (7)(三)使用电子发票,明确计税依据 (8)八、结语 (8)参考文献 (8)致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摘要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绝大多数人都选择网上购物,网上购物既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部分,也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电子商务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税收流失。

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
我 国 电子 商务环境下 的税 收征管 问题 及对策
厉 爽
( 渤海大学管理 学院 辽 宁 ・ 锦州 1 2 1 0 0 0 )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技 术时代 的到来 ,电子商务 的发展也随之兴起。这种新型商务经济模 式在 为人类社会创 造更 多
财富的同时也带来 了 许 多新的问题 。文章选择 以电子商务 的税收征管为研 究对象 ,旨 在对我 国电子商务现状做 出全面的分析 ,并 发现问题所在。结合我国国情提 出新 的税 收征管思路 ,为更加 完善税收体制提 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2 0 0 8 , ( 2 ) .
要想将预算管理加强 , 那么 首先 就必须正确 的认识预算管
主体的机构所在地、扣缴义 务人所在地 也难 以确 定。另外对于 各个税种 的冲击也是不容忽视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中间环节
于 电子商务交易税 收法规 的章节, 针对 电子商务的税 收要素 、 纳
和预测为一体的一项综合 性工作 , 只有切 实的把下年度 的工作 全面规划好 , 将正确的决策和预测作出, 才能够将有着较强可操
促进预算管理水平 以及单位整体管理水 平的不断提高 。所 以, 事业单位应 当结合 自身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 , 并按照财 政部 门
所下达的预算管理要求 , 重视单位 的制度建设工作, 尽快 的制定
复杂化和模糊化 , 严重影响纳税主体的确定, 征税对象、 交易 决 的问题 。 其次, 由于 电子商务具有它特有 的经济模式特征 , 这 化 、
以细化与明确 , 使得事业 单位 的预算管理更为制度化及规范化 ,
理工作 。一方面,应当将预算工作就是财务工作 的错误理解加 以纠正, 要知道预算 工作是事业单位计划发展 的全面反映, 广泛 的涉及到事业单位的各个 管理方面 ,并非仅仅是单纯性 的财务 工作, 而是 内部各个部 门的工作, 只有真正 的认识到这一点 , 才 可 以将 全体员工动员起来 , 才能够通过整个单位 的力量将预 算 的执行 和编制工作做好 , 并且通过预算管理将单位管理效率提 升的 目的实现 ; 另一方面 , 必须将预算工作便是要钱 工作 的观点 改变, 事业单位的预算体现 的是下年度 的蓝 图及规划 , 是集决策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电子商务(e-commerce)是指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和流通的方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网络支付方式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税收流失问题。

本文将从税收流失的原因、影响以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税收流失的原因税收流失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税收漏洞,使得国家税收无法得到有效征收的现象。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电子商务交易的复杂性。

电子商务交易通常涉及多个国家、地区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征收难度较大,容易出现税收漏洞。

2.税收政策的滞后性。

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税收政策相对滞后,难以及时跟进,导致税收征收效果不佳。

3.信息不对称。

电子商务交易中,卖家和买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虚假交易和逃税现象。

4.税收征收机制的不完善。

电子商务交易中,税收征收机制相对不完善,容易出现漏洞,使得税收无法得到有效征收。

二、税收流失的影响税收流失对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都会带来不良影响。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税收流失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政府的财政支出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2.企业竞争不公平。

逃税的企业可以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和服务,导致其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影响。

3.不利于国际经济合作。

税收流失会导致国际贸易不公平,影响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

三、对策分析为了解决税收流失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包括:1.完善税收征收机制。

加强税收征收机制的建设,完善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征收方式和流程,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和准确性。

2.加强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跟进。

及时跟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制定符合实际的税收政策,以防止税收漏洞的出现。

3.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管。

加强对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监管和公开,提高卖家和买家之间的信息对称性,防止虚假交易和逃税现象的出现。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电子商务正被越来越多的人看作是以信息产业为先导的新经济中又一个经济增长的亮点,电子商务表现出来的无纸化、无址化、无形化、无界化、虚拟化等特征,从理论上和技术上给建立在传统贸易方式和有形产品交易对象基础上的税收政策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面对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对现行的税收的冲击和挑战,各国政府、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税务学界在分析和研究电子商务引起的各种国际税收问题的基础上,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先后提出了不同的对策和方案。

一、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挑战信息革命在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提高征税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使传统的税收理论、税收原则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无国界性、超领土化以及网络化、数字化等特点,使现行税法落后于交易方式快速演进的步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现行税制要素的挑战(1)纳税主体不清晰。

纳税主体是税法的首要构成要素,在传统贸易方式下,交易双方谁是纳税人都很清楚。

而网络经济超越了国家界限,交易迅速、直接,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使纳税主体国际化、边缘化、复杂化和模糊化。

(2)征税对象不明确。

电子商务中许多产品或劳务是以数字化的形式通过电子传递来实现的,传统的计税依据在这里已失去了基础。

由于数字化信息具有易被复制或下载的特性,很难确认是商品收入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使得课税对象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

(3)纳税环节将改变。

网络经济贸易的一个特点是交易环节少、渠道多,这对流转税制中的多环节纳税产生挑战。

2、对现行税收管辖权和国际避税的挑战(1)税收管辖权难以界定。

网络贸易中,无法找到交易者的住所、有形财产和国籍,网址与所在地没有必然的联系,因而处于虚拟空间中的网址并不能作为地域管辖权的判定标准。

(2)国际避税问题加重。

电子商务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进行商务活动的方式,商业流动性进一步加强,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税国或低税国的站点轻易避税。

3、对现行税收征管的挑战(1)税务登记的变化,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电子商务平台的税务问题

电子商务平台的税务问题

电子商务平台的税务问题电子商务平台的税务问题引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商业模式和税收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电子商务的核心组成部分,必须面对各种税务问题。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平台所面临的税务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税收登记问题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电商交易的中介平台,往往需要承担一定的税务责任。

然而,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税收登记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电子商务平台需要确保在相关国家和地区进行合规操作。

例如,在中国,电子商务平台需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税务登记,同时遵守增值税等税收政策。

解决方案:电子商务平台应积极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并与当地税务机构合作,确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登记。

此外,电子商务平台还可以使用自动化税务管理系统,以确保纳税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跨境电商税务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全球化发展,跨境电商成为热门的商业模式。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差异导致跨境电商面临复杂的税务问题。

例如,跨境电商平台可能需要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

解决方案:跨境电商平台应密切关注各国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制定相应的税务策略。

同时,与当地税务机构和专业税务顾问密切合作,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缴纳税款。

3. 税收合规问题电子商务平台需要确保自身的税收合规性,以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和罚款。

然而,由于电子商务平台涉及的交易众多且复杂,税务合规变得复杂而困难。

解决方案:电子商务平台可以采用自动化税务管理系统,对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确保纳税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与专业的税务顾问合作,及时了解和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以确保税务风险的最小化。

4. 增值税问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增值税是主要的消费税收。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交易中介,通常需要负责征收和缴纳增值税。

然而,由于电子商务平台涉及的交易规模庞大且复杂,增值税征收和缴纳也面临一系列挑战。

解决方案:电子商务平台可以采用自动化电子商务平台,以提高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效率。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及对策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及对策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及对策摘要: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在诸多方面提出了挑战,引发了许多新问题,各国政府和一些国际组织均提出了自己的对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应尽快建立电子商务税收新体制并在国际税收的新格局中拥有相称的地位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税收对策电子商务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以互联网为载体不同于传统商务模式的一种全新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给企业和其客户提供了一个前景无比广阔的电子虚拟市场。

在这一市场中,企业和客户双方可以即时获得全球范围的各类商业信息;可以迅速完成订货、缔约、付款过程,实现瞬间交易。

由于电子商务是在全球统一的电子虚拟市场中进行的,传统的有形国界被打破了,其影响已远远超出商务活动本身。

它将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律制度以及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带来十分深刻的影响。

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同样也受到了电子商务的深刻影响。

一、电子商务给税收带来的新问题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交易的虚拟化和隐匿化给传统的税收体制与征管带来了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1.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确定困难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可以分为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两种,即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电子商务对此发出了挑战。

在现行税法中对于常设机构的认定,一般是以企业是否有一个进行经营的固定场所为征税依据。

然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往往是在某国(或地区)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上租一个空间进行网上交易,其服务器所在国(地)并无地理意义上的固定营业场所,那么一个服务器或一个网络地址算不算“常设机构”,对此类“常设机构”网上交易的营业利润征税的法律依据又何在?现行税法中有关独立个人和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所得的征税以是否有“固定基地”和是否达到“停留时限”为依据的规定,传统劳务活动,独立个人或非独立个人在另一国(或地区)设有从事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和停留一定的天数。

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及对策
的发 展 营造 公 平 有 序 的 税 收环 境 ,充 分 发挥 税 收 的 宏现 调 控 和 置 . 已经 成 为 税 收理 论 研 究 的一 个 重 要 课 题 。

生 地 ,或 是 以 服 务 器 所 在 地 为 纳 税 义 务 发 生 地 ,在 适 用 时很 难
把握 。
二 、 我 国应 采 取 的 电子 商 务 税 收 对 策
3 强 化 居 民税收 管辖 权 。 随着 电 子贸 易的 迅猛 发展 , 入来源 收
实 质 审查 的 强度 ,不 利 于税 务 机 关对 税 源 的 有效 监 控 .监 控 漏 管 地 管 辖 权 越 来 越难 以适 应 国际 税 收 的 要 求 . 这就 迫使 发 展 中国 家 户 的传 统 手 段在 电子 商 务状 态 下 完全 失 效 。 而 网 上监 控 却 由 于 互 必 须 逐步 适 应 居 民管 辖 权 原则 . 极 与 发达 国家 进 行磋 商 .协 调 , 积
从税 法 的历 史上 看 各 国 的税 法 、税 制 . 以及 各 国际 组织 的税
为 国聚 财 作 用 . 为我 国经 济 在 新 世 纪 的 国 际 竞 争 中 争 取 有 利 位 收协 定 也 是 处 于不 断 完 善 、 调 整和 更 新 的过 程 中 的 。 所 以 ,对 于
电 子商 务 这 样 的新 生 事 物 .我 国应 该 在 不影 响现 有税 收 原 则 的基 础上 .增 加 有 关 电子 商 务 的 条例 .使 得 现行 的税 法 更趋 完 善 。 具
电 三 j F商 芬
戮 屯手商努的税收问题 对第
一王 彦 秦传 熙 四 川大 学经 济学 院
电子 商 务 随着 计 算机 、 网络 和 通 信技 术 日新 月 异 的 发展 和 融 大 ,交 易地 点 是 很 难 确 定 的 。 交 易行 为 的 发 生 所 涉 及 到 的 买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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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电一子商务环境「下一一的税收问题「及「解决姓名:班级:学号:指导教师: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问题及解决摘要:电子商务的发展,造成网上贸易的“征税盲区”,网上贸易的税收流失问题十分严重。

为了解决该问题,我国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应坚持的税收原则包括:税收中性原则、财政收入原则、尽量利用既有税收规定原则和坚持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同时我国也应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把握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原则的适应性,建立健全符合电子商务要求的税收征管体系,同时加强税收征管的电子化建设。

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作为人类历史最重大发明之一的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和成长壮大,不可避免的使应运而生的电子商务成为企业走向信息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成为越来越多的网络消费者内在的渴求和自觉的行为。

电子商务( Electro nic Bus in ess )是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和结算,各种公司、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一般公民和企业家都能自由地参加广泛的经济活动,使得产品在世界范围内交易并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多样的选择。

电子商务形成的交易一般可分为两种,即在线交易和离线交易。

所谓在线交易是指直接通过因特网完成产品或劳务交付的交易方式,如计算机软件、数字化读物、音像唱片的交易等。

所谓离线交易是指通过因特网达成交易的有关协议,商务信息的交流、合同签订等商务活动的处理以及资金的转移等直接依托因特网来完成,而交易中的标的物——有形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以传统的有形货物的交付方式实现转移。

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孕育发展只是最近十多年左右的事情,经历了1996—1997年电子商务概念的引入、介绍和推广阶段,1998—2001年是电子商务概念的加热、升温、过热和泡沫化阶段,从2002年开始,电子商务开始进入客观务实、稳步发展的阶段。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数字显示,2009 年第一季度中国网民数量达到 3.16亿人,保持全球第一的地位,同时,中文网站数量达287.8万个。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同时也对传统的税收制度、政策和国际税收等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面对扑面而来的电子商务发展大潮,税务管理部门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管对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电子商务行为,出现了税收管理真空和缺位,导致应征的税款白白流失。

改革现行税制,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已变得刻不容缓。

现行税制的改革,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又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使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在保证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又能维护国家主权和保护国家利益,并不断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影响电子商务活动的蓬勃发展,对传统的商业经济模式和方法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特别是对现行税收制度、税收管理模式提出了全面的挑战。

1•电子商务税收的“无址化”首先,收入来源地原则模糊。

传统的税收以常设机构、经营活动所在地或劳务活动发生地来确定经营所得的来源地。

电子商务活动是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企业网上贸易活动无有形的“ 场所”,产品或劳务的提供也不需要企业的实际出现。

这些都在客观上使得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的常设机构、经营活动所在地或劳务活动发生地等概念变得模糊不清。

其次,纳税人居民身份难以判定;各国一般都以有无住所作为居民的判定标准"居民负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负有限纳税义务"。

然而电子商务超越了传统商务的时空限制。

无论纳税主体的住所或营业场所设于何处,它都可以在任何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设立网站从事商业活动",具备多重管辖权的特征。

因此税务机关就难以确定判别网站从事交易的纳税人的真实身份以致难以实现税收课征权力。

最后,常设机构难以确定;一方面,根据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收协定范本,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设立常设机构的其营业利润应向该国纳税",未对网站是否能构成常设机构做出解释。

如一个企业通过在多个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器上设立网址从事网上交易活动。

例如跨国公司在税收协定国无须设置任何固定场所,就可以进行交易,最终会导致税收减少。

电子商务使得非居民能够通过设在中国服务器上的网址销售货物到境内或提供服务给境内用户,会减少税收。

另一方面,常设机构需要一个固定场所,但是否需要人力并不明确。

OEC规定常设机构通常意味着人在固定地点进行商务活动,但不尽然。

因此为避免导致双重征税的情况,应该将以下常设机构排除:1只存在无形资产的场所不构成常设机构。

2单独的机器不配备人员,不构成常设机构;但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并未对此做出任何规定,这给税收协定的解释和进一步的执行提出了新的问题。

2•电子商务税收的“无形化”首先,课税对象性质模糊不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有形商品以数字化形式传输和复制,使得传统的有形商品和劳务的提供难以区别。

例如占电子商务绝大多数份额的网上信息和数据销售业务,由于其已被复制和下载的特点而模糊了有形商品和无形特许权之间的概念,使得税务机关难以从课税客体方面确认所得的性质,导致课税对象混乱。

其次,电子商务中使用的是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 );电子货币是一种可转移的货币,由于其被电子化和数字化,可以实现迅速转移。

从税收的角度看,传统的现金交易数额不可能巨大,故现金逃税是有限的;而在电子货币的交易中,由于金额巨大,并且具有隐蔽、迅速、不易被追踪和监督等特点,因此逃税的可能性空前加大。

3•电子商务税收的“无界化”电子商务是一个通过虚拟手段缩小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的场所,这样就使得商业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企业可利用设在低税国或免税国的站点与外国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和交易,使“避税港”成为税法规定的经营地。

因为各国都有权就发生在其境内的应税行为征税,纳税人选择“避税港”建立网站的这个“虚拟公司”并通过其进行交易,利用“避税港”的税收优惠避税,达到规避税收的目的。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税收管辖权采取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税收管辖权,当存在国际双重或多重课税时,所得来源税收管辖权优先。

其次,电子商务使大型跨国公司更轻易地在其内部进行转让定价,甚至任意一家上网交易的国内企业都可以在免税国或低税国设立一个站点并借此与他国企业进行商业活动,而国内企业将以仓库或配送中心角色出现。

同时由于网络传输的快捷,关联企业可以快速地在各成员之间有目的地调整国际收入、分摊成本费用,轻而易举地转让定价,逃避巨额税款,以达到整个集团的利益最大化。

最后,税收管辖权难以界定;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使经济活动特别是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活动与特定地点的联系使得经营者之间的网上交易不再有任何地域界限。

从而使税收管辖权的界定和协调遇到难题。

在网络空间中很难确定活动者的国籍和登陆者的准确地址,无法确定经营者所在地或经济活动的发生地,也无法确定劳务提供者所在地,从而割断了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的属地或属人两个方面的连接因素,使得难以按照由哪一个国家或地区行使哪一种税收管辖权的标准进行征税。

4•电子商务税收的“无纸化”税务征管无账可查;传统的征税以发票、账簿、凭证等原始记录为依据,而在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可以不开发票,不做账目记录,或者双方在网络中以电子数据的形式记录交易内容,填制相关单据,但是电子数据可以被轻易修改,并且不留痕迹。

当税务机关进行征管工作,难以得到真实的交易收入,由此产生的税收金额也就不符合交易状况。

无纸化的交易没有有形载体,使得本应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等无从着手,致使税款的大量流失。

面对电子商务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税收问题,税务机关要在正确的税收原则指导下,积极探索有效对策,构建起新的顺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制度。

二、电子商务环境税收问题的对策1 •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1)重点修改与电子商务关系重大的流转税、所得税。

在其中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首先增值税税法中要增加针对有形贸易的征税规定,明确货物销售包括一切有形动产,不论这种有形动产通过什么方式实现,都征收增值税。

其次是营业税税法的修订,把网上服务归结于营业税范围计入服务业,按服务业征税,而将在线交易明确为“特许权”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

2)补充界定税收管辖权、纳税人居民身份、常设机构、商品劳务等针对电子商务的属于互联网税收概念的外延。

例如在税收管辖权的选择上,我国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以居民管辖权为主,地域管辖权为辅,控制收入源泉,从而保证电子商务税收收入。

在常设机构概念上,以OECD的相关规定为标准,规定某个网址不能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经营地,使用这个网址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服务器终端则可成为“固定经营地”。

对服务器终端有控制权,并且电子商务业务是其核心业务的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电子商务所得税纳税。

2 •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1)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纳税人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业务,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专门的电子商务登记,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填报有关电子商务税务登记表,提交企业网址、电子邮箱地址以及计算机加密钥匙的备份等有关网络资料,经过严格的财务软件备案,并且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电子交易。

2)采用电子申报纳税方式。

纳税人上网访问税务机关的网站,进行用户登录,并填写统一的申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后,将申报数据发送到税务局认证系统。

税务局认证系统进行审核验证,并将受理结果返回纳税人。

对受理成功的,将数据信息传递到银行系统和国库,由银行进行划拔,并向纳税人发送银行收款单,完成电子申报。

3)启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确立电子账册每次通过电子商务达成交易后,必须开具专用电子发票,并将开具的专用发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银行,才能进行电子账号的款项结算。

同时,纳税人在银行设立的电子账户必须在税务机关登记,并建议使用真实的居民身份证,,以便提供纳税人基本资料,以便于税收征管。

在会计相关法规中应规定“留有痕迹”的交易记录,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4)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

对电子商务中的偷逃税行为,通过依法取缔经营权及取消同一法人数年内申报资格高额的罚款惩罚性措施,使偷逃税者衡量风险与收益,从而达到震慑高科技手段税收犯罪的作用。

5)充分行使税收征管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核定征税权。

类似于传统交易,当税务机关通过调查取证后,对不能如实申报相关资料的企业,税务机关应核定其应纳税额,切实保障国家的税收。

3.加强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内相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公共资源。

尽早在网上实现与企业、银行、海关等关键部门的链接,并建立数据交换制度,以便实现电子商务信息的共享,从而对企业的生产交易活动实行有效地控制与监督。

加强与各国税务当局的合作。

通过信息交流的密切合作,收集并掌握纳税人分布在世界服务器的站点,特别关注避税地服务器的站点,从而有力打击电子商务交易的偷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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