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甘农牧发[2015]135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5.04

【实施日期】2015.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

(甘农牧发〔2015〕135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农林)局(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机编发〔2013〕2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4〕56号)要求,根据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现就加

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调整后,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编制委员会确定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两部门要联合推动市县

甘肃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甘肃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甘肃省范围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属地管辖、先照后证、一审一核、一地一证的原则。 第四条以下情形,也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外设立专门的门市部,销售自行生产加工的食品或兼营其他食品的。 (二)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在商场、超市内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从事现制现售食品经营的。 (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开办单位食堂的。

(五)无实体门店但有食品贮存场所,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或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以下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内出售其生产的食品的。 (二)单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摊贩。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七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本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负责指导本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除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发放和管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其他的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发放和管理; (四)不设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开展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6.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

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8.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9.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13.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省级人民政府的综合监

甘肃农业概况

甘肃农业概况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甘肃以古甘州(今张掖)、肃州(今酒泉)两地首字而得名。地处黄河上游,在黄土高原、蒙古高原与青藏高原交汇处,位于东经92°13'—108°46'、北纬32°31'—42°57'之间,分属黄河、长江、内陆河三大流域。土地面积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海拔在1000-3000米之间。地形呈狭长状,东西跨度1655公里,南北最宽处530公里。土地资源大体是三分山、三分草、两分沙、一分林、一分田。总人口万人,其中乡村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甘肃是个多民族的省份,有45个少数民族,主要有回、藏、东乡、土、裕固、保安、蒙古、撒拉、哈萨克、满族等,其中,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为甘肃的独有民族。全省辖14个市州、87个县市区、1528个乡镇。2003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为::,农业增加值达到亿元,全省粮食总产量万吨,棉花万吨,油料万吨,肉类产量达到万吨,蛋类产量达到万吨,牛奶产量达到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73元。 从总体上看,甘肃自然条件比较严酷,基础落后,发展农业的制约因素比较多,但也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的潜力较大。 一是土地辽阔,但可利用面积比较少。甘肃总土地面积居全国第7位,全省耕地面积万亩,其中旱地70%以上,水地不到三分之一,是典型的山地型高原地区。2003年粮食播种面积万亩,亩产达到公斤,单产创历史最高水平。甘肃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现有天然草场亿亩,占总土地面积的%,其中高寒草甸类草场6413万亩,占全省草场面积的24%;草原类草场8593万亩,占32%;荒漠草场9410万亩,占35%。全省可利用草场总面积亿亩。 二是气候类型差异较大。甘肃境内地形复杂,山脉纵横交错,海拔相差悬殊,高山、盆地、平川、沙漠和戈壁等兼而有之,是山地型高原地貌。从东南到西北包括了北亚热带湿润区到高寒区、干旱区的各种气候类型。总体上是气候干燥,气温日差较大,光照充足,太阳辐射强。年平均气温在0~14℃之间,由东南向西北降低;河西走廊年平均气温为4~9℃,祁连山区0~6℃,陇中和陇东分别为5~9℃和7~10℃,甘南1~7℃,陇南9~15℃。无霜期一般为48-228天。光照充足,光能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为1700~3300h,自东南向西北增多。河西走廊年日照时数为2800~3300h,是日照最多的地区;陇南为1800~2300h,是日照最少的地区;陇中、陇东和甘南为2100~2700h。 三是水资源贫乏,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全省人均水资源量1150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7%。年均降水量只有302毫米,且时空和区域分布不均,大多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从东南到西北递减,降水量40-800毫米,年蒸发量1000—3000毫米。气象灾害的种类繁多,灾情也比较严重。主要的气象灾害有干旱、大风沙尘暴、暴雨、冰雹、霜冻和干热风等。干旱是甘肃省最主要的气象灾害,干旱出现频率高,给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带来很大影响;按出现时间划分,影响甘肃省的干旱有春旱、春末夏初旱、伏旱和秋旱。大风和沙尘暴灾害也较重,大风日数每年有3~69天,沙尘暴日数为1~37天,大风和沙尘暴主要危害河西和陇中、陇东北部。此外,暴雨、冰雹、霜冻和干热风也是不可忽视的气象灾害,各地每年均有发生。 四是生物资源丰富。甘肃自然条件多样,农业栽培历史悠久,农作物品种资源十分丰富。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马铃薯、豆类、谷子、糜子、荞麦、高粱等30多种;经济作物主要有油料、棉花、甜菜、中药材、水果、蔬菜、瓜类、烟叶等。全省共有各类畜禽品种65个,天祝白牦牛、靖远滩羊、河西白绒山羊、山丹马等品种在省内外享有盛誉,甘肃高山细毛羊、华特瘦肉型猪、早胜肉牛、藏羊、牦牛等地方品种是甘肃畜牧业生产的主导品种。省内野生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问题解读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问题解读 2016年01月08日发布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通过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三)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参照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规定执行。 二、《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含义是什么? 《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三、《办法》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怎样划分的? 《办法》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强化了属地监管责任,对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点规定。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怎样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二)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四)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五)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青海省农牧厅补贴方案

附件: 青海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要方向,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提高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农机装备水平;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补贴范围,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草原牧区农机化发展;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动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监管措施扎实有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公开、公正、公平。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三是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油主产县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牧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 四是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牧业机械。 五是充分尊重农牧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六是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七是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三、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场)。综合考虑各县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和考评情况以及各地申请资金需求数等综合因素,确定资金控制规模。补贴资金向粮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大县、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适当倾斜。 农牧场的农机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农牧场职工与本县其他农牧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 四、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他机械和青海省自行选择机具等13大类40个小类161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按照我省实际,对设施农业的卷帘设备给予适当倾斜。 除13大类40个小类161个品目外,我省将7种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某某分局主要职责 某某分局作为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等事项的现场检查工作,依法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初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店日常监管及监督抽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信访、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药品科职责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

药械;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依法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稽查、抽样;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保化科职责 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抽样及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甘肃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审批细则

甘肃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审批细则 为了落实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贯彻执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通知》(甘农牧发〔2014〕125号)精神,切实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农业科研、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从我省相邻省、自治区引进种植已经相邻省审定(包括国家级审定)属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与我省相邻的省、自治区,指新疆、青海、宁夏、陕西、四川、内蒙古6个省(自治区)。 第三条由相邻的省、自治区引进我省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指:稻、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棉花、大豆和胡麻。 第四条申请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应在该作物播种60日前,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申请书(样表附后); 2、相邻省、自治区或国家级审定证书复印件; 3、相邻省、自治区或国家级审定公告复印件: 4、相邻省、自治区或农业部指定单位的抗病性鉴定报告复印件;

5、有资质检测机构转基因检测报告复印件。 6、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第五条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引种条件的品种,委托该品种审定省、自治区适宜种植区与我省相邻的同一生态区市、州种子管理机构主持进行生产试验和抗病性鉴定试验,试验期限为1个生长周期。 第六条试验方案由被委托市、州种子管理机构主持制订,并报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 生产试验,按照当地主要生产方式,在接近大田生产条件下进行,试点不少于5个,每试点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对照品种同省区试同类型品种试验相同。 抗病性鉴定,由被委托主持试验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从试验种子中提取种子,交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抗病鉴定单位省农科院植保所鉴定。鉴定病害种类按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规定执行(如玉米为茎基腐病、大斑病、穗腐病、丝黑穗病、矮花叶病、红叶病)。 第七条被委托主持试验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从试验用种子中提取国家和省样品库保存的标准样品种子,在试验播种后1月内送省种子管理局。其数量为:小麦国家级5公斤、省级2公斤,玉米国家级3公斤、省级1公斤,棉花国家级3公斤、省级1公斤,大豆国家级7公斤、省级2.5公斤,油菜国家级和省级各0.5公斤。同时提交标准样品清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 议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市场开办者(甲方): 入场销售者(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现甲、乙双方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场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二、乙方不得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乙方要向甲方主动提供乙方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四、乙方采购食用农产品,应查验供货方合法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相关凭证,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五、甲方应当查验并留存乙方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乙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甲方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六、乙方必须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或委托甲方建立),以备查

验。 七、甲方协助监管部门不定期对乙方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查验;乙方保证记录和凭证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八、甲方对乙方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要求乙方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乙方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九、乙方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乙方发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乙方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十一、乙方对被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对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结果无异议的,或者复检结果确定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要求处理。 十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停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十三、甲方和乙方应将停止销售、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

附件4 上海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指南(2008版) 引言:为提高本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规范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小型饭店(面积≤150M2)、快餐店、小吃店、酒吧、咖啡馆、茶室、饮品店等餐饮单位使用。 一、卫生许可管理。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按照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或摆放在店堂醒目位置。 ●《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到期前30天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续。《上海市临时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到期需要继续经营的,应重新申请。 ●按照卫生许可证核定的生产经营范围、方式加工供应食品,不得擅自超越。(如擅自供应熟食卤味、外送盒饭、小吃店经营饭菜等)。 ●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建、扩建经营场所,如擅自变动厨房加工布局或流程、增加或减少加工场所的面积、改变加工场所的用途等。 二、人员卫生管理。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进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健康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到期前二周须重新体检。 ●健康体检需到指定体检机构,可通过https://www.360docs.net/doc/476485175.html,网查询全市体检机构和体检结果,也可核实健康证的真伪。

●患有痢疾、活动性肺结核、伤寒、肝炎、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餐饮岗位。 ●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操作还需戴口罩),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佩带外露饰物。 ●在处理食品前及上厕所、处理生食品、处理不清洁的设备或工用具、处理废物和擤鼻子等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都应该立即洗手。 ●在加工熟食卤味、切配水果、制作果汁等直接入口食品操作前洗手后还应进行消毒。 ●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内抽烟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 ●卫生管理制度和监督公示牌悬挂或摆放店堂醒目处,并注意日常维护,保持清洁,不破损不丢失。 三、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内不饲养动物。 ●墙壁、天花板保持清洁,无脱落、起壳现象,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墙裙瓷砖无缺损,门窗保持清洁。 ●地面平整,无明显积水、油污及污垢,地砖无缺损,排水沟及时清理,保持通畅。 ●加工场所内无老鼠、苍蝇、蟑螂等虫害孳生迹象。 ●垃圾桶加盖,并保持外观清洁,垃圾每天进行清理。 ●不饲养猫、狗、活禽等动物。 ●餐桌、菜单、调料瓶、筷筒等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四、设施设备卫生。食品加工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并保证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试题 (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A )。A、餐饮服务场所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A、食品生产许可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B、3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A、甲型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某农贸市场市场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一、宗旨 制订本市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避免和解决在本市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到来时,公司系出现无序指挥和管理,造成管理方、经营方和消费者忙乱恐慌,措施不力,进而引起居民生活、社会政治不安定因素。因此,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和良好的运行机制,能规范应急处理行为,主动采取应急救援,减轻事故危害,做到未雨绸缪。 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甘肃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肃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及白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市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三、预案适用范围 3、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采购准入、检测和销售三个环节中出现的食用农产品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现象及其他明确的食源性疾患,已造成消费公众大量病伤、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

事故。 3、2适用于发生在本市农贸市场系统企业或相近的超市、批发市场的同类食用农产品批、销等环节已被证明存在普遍的食用农产品农残严重超标、食品严重富含有毒、有害、有损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甲醛、吊白块、氧化硫(SO2)、亚硫酸盐、亚硝酸盐、双氧水、硼砂毒素和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毒素污染事故、食物中毒现象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良食品种类和名称 4、1农残严重超标:主要指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一般由商品生产单位和个体农民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滞留造成; 4、2有毒、有害、有损人身健康的毒素:主要指食品严重富含甲醛、吊白块、氧化硫(SO2)、亚硫酸盐、亚硝酸盐、双氧水、硼砂、瘦肉精、工业乙醇等毒素,一般由不法商贩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造成。 五、信息来源 5、1市场内部仪器检测,发现同类商品存在普遍严重现象的。 5、2、上级农业、工商、质监、食药局紧急电话、传真、文件通告信息,要求企业迅速查实收缴的指定品牌食用农产品(商品)。 5、3近期新闻媒体通报信息,经市场请示被证明的典型有毒或中毒现象。 5、4消费者上门投诉或反映食用某食用农产品已发现家中或群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农牧厅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农牧厅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等二项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纪党纪 【发文字号】甘农牧党[2013]6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农牧厅 【发布日期】2013.12.02 【实施日期】2013.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农牧厅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等二项制度的通知 (甘农牧党〔2013〕6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农牧厅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和《甘肃省农牧厅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在考核中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 2013年12月2日

甘肃省农牧厅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为加强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依据相关考核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厅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县处级干部,省兽医局中层处级干部,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县级干部。 (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 厅属事业单位(不含省兽医局)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省兽医局、省农机局正副处长(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一)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核学习贯彻党中央相关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各项决议决定,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协作的情况;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的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民服务情况。 2、领导能力建设:主要考核领导班子总揽全局能力,包括组织推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团结协作、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重要事项科学决策及执行的情况。 3、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发挥单位职能作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为全省农牧业服务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甘农牧发[2015]135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5.04 【实施日期】2015.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 见 (甘农牧发〔2015〕135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农林)局(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机编发〔2013〕2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4〕56号)要求,根据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现就加

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调整后,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编制委员会确定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两部门要联合推动市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人总结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个人总结 X X X 20XX年XX月XX日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个人总结 20XX年 X月,我由于工作变动调到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成为食品监督所光荣的一员。在这近半年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培养下,在分管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首先,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以及本局安排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提高自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集体与党保持一致;其次,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都积极参加和配合,关心集体荣誉,维护单位形象,同在一个局,共爱一个家,使自己尽快融入到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大家庭中来。 二、重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食、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掌握“一法两条”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法律条款准确运用到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边学边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业务知识。执法先要懂法,只有认真地学好法律法规,才能扎实地开展工作,才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领域,我认真学习食品,药品监督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用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已。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忠于职守,吃苦耐劳,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局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市场监管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了一定

甘肃农业概况

甘肃以古甘州(今张掖)、肃州(今酒泉)两地首字而得名。地处黄河上游,在黄土高原、蒙古高原与青藏高原交汇处,位于东经92°13'—108°46'、北纬32°31'—42°57'之间,分属黄河、长江、内陆河三大流域。土地面积45.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4.7%。海拔在1000-3000米之间。地形呈狭长状,东西跨度1655公里,南北最宽处530公里。土地资源大体是三分山、三分草、两分沙、一分林、一分田。总人口2603.34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890.55万人,占总人口的72.62%。甘肃是个多民族的省份,有45个少数民族,主要有回、藏、东乡、土、裕固、保安、蒙古、撒拉、哈萨克、满族等,其中,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为甘肃的独有民族。全省辖14个市州、87个县市区、1528个乡镇。2003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01.06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为18.4:46.7:35.9,农业增加值达到236.61亿元,全省粮食总产量789.34万吨,棉花8.66万吨,油料46.04万吨,肉类产量达到74.19万吨,蛋类产量达到13.44万吨,牛奶产量达到22.18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1.43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73元。 从总体上看,甘肃自然条件比较严酷,基础落后,发展农业的制约因素比较多,但也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的潜力较大。 一是土地辽阔,但可利用面积比较少。甘肃总土地面积居全国第7位,全省耕地面积5112.93万亩,其中旱地70%以上,水地不到三分之一,是典型的山地型高原地区。2003年粮食播种面积3749.19万亩,亩产达到210.54公斤,单产创历史最高水平。甘肃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现有天然草场2.69亿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9.4%,其中高寒草甸类草场6413万亩,占全省草场面积的24%;草原类草场8593万亩,占32%;荒漠草场9410万亩,占35%。全省可利用草场总面积2.41亿亩。 二是气候类型差异较大。甘肃境内地形复杂,山脉纵横交错,海拔相差悬殊,高山、盆地、平川、沙漠和戈壁等兼而有之,是山地型高原地貌。从东南到西北包括了北亚热带湿润区到高寒区、干旱区的各种气候类型。总体上是气候干燥,气温日差较大,光照充足,太阳辐射强。年平均气温在0~14℃之间,由东南向西北降低;河西走廊年平均气温为4~9℃,祁连山区0~6℃,陇中和陇东分别为5~9℃和7~10℃,甘南1~7℃,陇南9~15℃。无霜期一般为48-228天。光照充足,光能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为1700~3300h,自东南向西北增多。河西走廊年日照时数为2800~3300h,是日照最多的地区;陇南为1800~2300h,是日照最少的地区;陇中、陇东和甘南为2100~2700h。 三是水资源贫乏,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全省人均水资源量1150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7%。年均降水量只有302毫米,且时空和区域分布不均,大多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从东南到西北递减,降水量40-800毫米,年蒸发量1000—3000毫米。气象灾害的种类繁多,灾情也比较严重。主要的气象灾害有干旱、大风沙尘暴、暴雨、冰雹、霜冻和干热风等。干旱是甘肃省最主要的气象灾害,干旱出现频率高,给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带来很大影响;按出现时间划分,影响甘肃省的干旱有春旱、春末夏初旱、伏旱和秋旱。大风和沙尘暴灾害也较重,大风日数每年有3~69天,沙尘暴日数为1~37天,大风和沙尘暴主要危害河西和陇中、陇东北部。此外,暴雨、冰雹、霜冻和干热风也是不可忽视的气象灾害,各地每年均有发生。 四是生物资源丰富。甘肃自然条件多样,农业栽培历史悠久,农作物品种资源十分丰富。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马铃薯、豆类、谷子、糜子、荞麦、高粱等30多种;经济作物主要有油料、棉花、甜菜、中药材、水果、蔬菜、瓜类、烟叶等。全省共有各类畜禽品种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编号:AQ-BH-04701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Quality and safety agreement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 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市场开办者(甲方): 入场销售者(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现甲、乙双方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场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二、乙方不得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乙方要向甲方主动提供乙方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

道、产地等信息。 四、乙方采购食用农产品,应查验供货方合法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相关凭证,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五、甲方应当查验并留存乙方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乙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甲方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六、乙方必须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或委托甲方建立),以备查验。 七、甲方协助监管部门不定期对乙方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查验;乙方保证记录和凭证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八、甲方对乙方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要求乙方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加强厅机关处室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加强厅机关处室编制管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农牧党[2013]3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农牧厅 【发布日期】2013.06.21 【实施日期】2013.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加强厅机关处室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农牧党〔2013〕3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厅党组决定,依据省编办核定我厅的行政总编制,根据各处室职能,按照“总量控制、科学配置、按需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核定厅机关各处室编制(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变处室工作职能 机关处室的工作职能要以“协调、监管、指导、服务”为原则。按照调整工作思路、下移工作重心、下放相关事权、切实转变职能的要求,把工作着力点从原来的全面承办

转变到协调指导、督促落实上来。有关业务工作要交由相关业务单位承办完成,以减轻处室工作量,弥补工作人员之不足。机关各处室应加大对厅属单位工作的指导力度,厅属各单位应主动接受机关处室的业务指导,并认真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觉维护和完善职责明确、协调统一、配合默契、运转自如的工作格局。 二、从紧重新核定岗位 各处室依据职能和目前承担的重点工作,合理科学的核定工作岗位,并严格控制。今后,厅机关有新增编制或编制出现空缺时,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部分编制偏紧的处室适当予以增加。各处室要根据处室编制和岗位要求,全面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从紧设立加挂(临时)机构 省编办批复的与所在处室合属办公的省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省农产品加工管理办公室,加挂的厅农业农村发展研究室和省农产品营销管理办公室,与所在处室合并运行,合并后以完成加挂的专项工作为主,人员和业务由处室统筹安排;厅里批准成立或省上成立领导小组在我厅相关处室下设的办公室,不增加编制和人员,具体工作由所在处室牵头负责;撤销挂靠在厅审计处的项目督查办,相关业务移交发展计划处;根据工作需要,厅“行政审批”办、“双联”办、“厅属企业改制后续管理”办等三个工作机构继续保留,工作人员通过抽调办法解决,按照轮流交替的方式,每隔1年更替轮换一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抽调人员工作积极性。具体抽调和运作方式另行通知。 四、妥善安置借调人员 对各处室现借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返还原单位。今后确因工作需要需抽调人员者,由厅党组研究决定。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深化对此次机关核编定岗工作的认识,自觉把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要求上来。尽快做好工作衔接和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尽快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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