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法治

安全与法治

“安全第一”的方针是我国民航工作的长期指导方针。民航的“安全”受到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级重视,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是民航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民航发展的生命线。

新《安全生产法》把“坚持安全发展”写入总则,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此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将民航安全发展落座在法治的旗帜上,安全发展不仅是政策要求,更是法律强制。这必将对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安全生产事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民航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民航安全工作不仅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更关系到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民航安全事关重大,要站在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加强对我国航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全民航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为契机,树立和强化法治精神,知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促进民航持续安全健康发展。

树立法治精神,要知晓法律。要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和宣传,做到通晓法条、联系实际、全面掌握。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基本精神指导民航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更高的层次统筹考虑。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

树立法治精神,要敬畏法律。要强化“法所禁止即不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安全“底线”和安全“红线”的规定。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民航规章标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让其基本精神在民航真正落地。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落实以企业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做法治政府、守法企业和手册员工。

树立法治精神,要严格执法。要把紧执法关口,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工作,强化源头治理。要深入开展安全执法行动,突出问题导向,依法加强监督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过程管理。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敢于出手,严厉追责,强化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要我们牢牢树立法治精神,从更高的定位、更宽的视野谋划和统筹民航安

全工作,以更新的理念、更大的责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以更实的制度、更严的措施夯实民航安全基础,民航安全工作就一定会在法治的轨道上良好运行,建设民航强国的脚步也必将更加稳健。

保山机场地服部

2015年6月28日

董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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