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值班、下井、跟班管理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贯彻《国务院有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旳告知》(国发[]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贵州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细则》(黔安监办[]155号)、《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旳告知》(荔安监 []25号)等有关文献精神,规范我矿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原则及入井次数规定,切实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增进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级领导带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矿长对贯彻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下井领导协助矿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矿级领导指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值班矿长、矿总工程师等矿领导班子组员。
1.在矿井生产期间,矿必须每班指派1名矿级领导下井带班。
2.带班人员必须坚持井下24小时值班制,带班时间不低于8小时,做到职工三班倒,班班有领导。
3.带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旳生产和安全问题,当班出现安全事故追究领导责任和承担连带责任。
4.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三超”组织生产。
带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时,必须守在现场处理问题,现场能整改旳要立即整改,现场不能处理旳,带班领导升井后要立即向矿长汇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贯彻”原则进行整改,有关业务科室要做好跟踪贯彻。
5.入井带班人员要盯住本班旳重点生产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工序,及时发现隐患并监督贯彻整改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碰到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7.入井带班人员下井必须进行登记,现场及时填写入井登记卡及带班记录,且将当班查出旳问题、隐患下发贯彻各有关单位。
8.带班时,必须与职工同下井、同升井。
9.带班时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会面签字。
矿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矿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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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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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二、煤矿指挥长是落实法定代表人与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责任者,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管理人员务必支持指挥长的工作,自觉落实本制度。
三、调度室承担安排并及时公布领导下井带班的日程与班次;指挥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指挥长与总工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四、井下每班务必保证至少1副总或以上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
五、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特别是“一通三防”,督促各科、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有关措施细化落实到科、队与班组。
六、当班管理人员有事外出,由调度室提前安排在矿的其他领导代班,不得空班。
七、由调度室设立领导下井带班考勤相关的记录,并承担考勤。
八、指挥长与其他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务必认真仔细承担,对全矿井的生产安全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隐患提出整顿、整治意见与安排,并认真仔细写好带班工作相关的记录。
某某单位(人)2
202X年X月X日
3。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本(2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行为,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履行下井带班职责,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下井带班的情况。
三、职责和权限1.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应按照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履行下井带班职责,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 下井带班人员需熟悉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 下井带班人员有权对井下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并采取控制措施。
4. 下井带班人员应指导井下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5. 下井带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井下作业情况及工作进展。
四、带班流程1. 担任下井带班的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下井,进行带班工作。
2. 下井带班前需查看相关工作计划、任务分配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下井作业进行全面了解。
3. 下井带班人员应召集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会议,确认大家对工作内容、要求、安全事项等有清晰的认识。
4. 下井带班人员应检查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及使用情况,并向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指导和督促。
5. 下井带班人员应随时关注井下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控制措施。
6. 下井带班人员应定期巡查井下作业区域,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7. 下井带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井下作业情况、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
五、安全措施1. 下井带班人员在下井前需确认井下通风、瓦斯抽放、排水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确保井下安全。
2. 下井带班人员应随时关注瓦斯浓度变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下井带班人员应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瓦斯检测和安全教育,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4. 下井带班人员应加强对井下设备和工具的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六、工作记录1. 下井带班人员应制作详细的带班记录,包括作业情况、问题和解决方式等,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煤矿干部下井、跟班管理规定

煤矿干部下井、跟班管理规定煤矿干部下井、跟班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充分发挥各个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各级干部履职尽责与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工作效率提高,根据我矿实际,结合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级干部下井、带班、跟班职责1、下井带班、跟班的科级以上干部和队干为当班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队队长是组织落实交接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2、各级干部下井、跟班要严格履行“四项安全职责”:一是抓劳动纪律。
坚持由跟班队干带队集体下井、集体收工上井。
跟班过程中要对单人岗位、零散工种人员进行重点的劳动纪律督查,杜绝迟下早上、班中脱岗、空班漏检和岗位睡觉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是抓隐患整改。
跟班干部要先于工人到达作业现场,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认真的排查,开工前先安排对隐患的整改,存在严重隐患的,必须停下来进行整改。
三是抓工程质量。
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工程质量达标,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现场落实责任,进行纠正。
四是抓正规操作。
在动态中纠正员工的不正规操作,进行示范和安全嘱咐,对违章操作的要责令立即纠正,并落实处罚。
3、各系统干部下井、跟班履行职责要各有侧重。
生产系统的干部下井、跟班,重点督查员工正规操作、正规作业、规程措施的落实和安全隐患、工程质量问题。
其他干部下井、跟班,重点督查员工劳动纪律、守岗尽责、持证上岗、师徒指导、遵章乘车和跟班队长、工长、安监员、瓦检员在岗情况等。
二、各级干部下井、带班、跟班要求1、每班必须有一名副总以上领导和一名科级干部下井带班,各队组每班必须有一名队干跟班,做到“上班在先、下班在后、班中在岗、在岗尽责”。
2、副总以上领导干部,每月要根据调度排定的跟班带班表完成下井任务,如有一周以内的出差、学习等要自行调换,超过一周的有调度室另行安排。
3、井下贯通、排瓦斯、揭露煤层、处理火区、探放水及两个以上队组在一个地点作业等,必须有1名生产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现场带班指挥。
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制度及入井管理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制度及入井管理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制度及入井管理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矿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标准及入井次数规定,切实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矿级领导值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在矿井生产期间,矿上必须每天指派2人值班,其中1人必须是矿级领导。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在晚20:00点至次日8:00必须在生产调度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有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便于调整值班人员。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的生产和安全问题。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时,必须有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正常时,在中后夜要到各要害场所查各岗位人员是否按标准上岗。
(五)值班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见面签字。
(六)每月入井次数规定:矿长、书记不少于10次;生产口副矿级领导不少于15次;其它副矿级领导不少于6次;生产口副总工程师不少于15次;其它副总工程师不少于6次。
二、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文件要求,按矿下发入井带班安排表,每班必须有名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
(二)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各区队管理人员的跟班上岗情况,区队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情况以及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三)入井带班人员要盯住本班的重点生产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工序,及时发现隐患并监督落实整改(四)入井带班人员下井必须进行登记,现场及时填写入井登记卡及带班记录,且将当班查出的问题、隐患下发落实各相关单位。
(五)跟班时,必须与职工同下井、同升井。
三、区队干部带班制度及入井次数规定区队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生产线,熟悉区队生产管理环节,现场跟班指挥生产。
(二)区队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分班次入井带班,且坚持与职工同下同上,不准迟下早上,经发现严肃处理。
煤矿管理干部跟值班管理规定

煤矿管理干部跟值班管理规定第一篇:煤矿管理干部跟值班管理规定管理干部跟、值班管理规定为加大现场工作安全监察力度,提高管理质量,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着力转变管理干部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跟、值班质量,特制定本规定如下:一、工区管理干部跟、值班管理规定1、各生产工区管理干部严格按照排定跟、值班表进行跟、值班,对因故不能跟、值班的,应由本单位其它管理干部替班,并报调度室备案,下井时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经调度室同意出矿时安排好副班顶岗。
2、值班人员要按时召开班前会议,掌握出勤情况,安排布署每班的安全工作及生产任务,明确责任人,贯彻学习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不得违章指挥,不做不安排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工作。
3、跟值班人员全面负责及掌握当天、当班,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对井上下工作地点的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与处理。
4、跟班人员下井必须保证时间和次数,下井时间二线工区不少于3小时,采掘工区不少于4小时。
二、矿领导、科室管理干部值、带班管理规定1、矿值班带班人员由矿领导及生产科室副职以上管理干部组成,代表矿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对矿井当天当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各管理干部必须严格按照矿排定的值带班表进行值带班,因故不能值带班的必须由本单位其它人员代替,并报调度室备案。
3、所有下井带班人员由安全科负责组织分工,覆盖井下各工作地点,不分任何专业,对所分工区域安全质量隐患等全面查处。
掌握监督好当班生产工区管理干部何时下井、何时到达工作地点、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安排区队跟班人员落实整改。
由当班安监员监督,并将整改情况汇报给安全科,安全科按照安全隐患信息汇报卡,做好追踪考核。
4、矿下井带班人员必须确保下井时间和次数,当班人员分好班次,在井下信息站现场交接班,严禁井下带班出现空档,夜班带班人员由于工作情况七点前上井,但仍对井下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夜间查岗工作,由矿领导或安排其它科室组织,对井上各岗点进行不定时查岗,重点查处现场安全隐患,劳动纪律等情况并记录在案。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

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
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提高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下井制度:煤矿管理干部根据职责和需要,有时需要下井工作。
下井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下井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格按照矿井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下井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确保信息畅通。
2. 带班制度:煤矿管理干部通常需要带领一个或多个班组进行工作。
在带班期间,管理干部要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和工作质量。
具体包括监督和指导班组员工工作,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及时处理和上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培训等。
同时,还需与其他班组和部门进行协调配合,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3. 培训与考核制度:为了提高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煤矿通常会制定培训和考核制度。
管理干部需要参加定期的职业培训,学习管理知识、法规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结束后,还需要进行考核以确保培训效果。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管理干部绩效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4. 监督检查制度:煤矿管理干部的下井和带班工作需要接受监督检查。
煤矿通常会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或由安全监察机
构进行检查,以确保管理干部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总之,煤矿管理干部下井及带班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提高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的生产秩序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2024年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一、带班制度1.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带班职责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并进行调换,以确保每班均有至少一名领导进行双带班。
2. 带班人员入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需与当班员工同步入井。
3. 带班人员需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详细、准确地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二、带班人员职责1. 带班人员需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人员到岗情况、设备状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状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并对当班的安全生产承担领导责任。
2. 带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两同时、三不放过”原则。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 带班人员需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坚决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超能力生产。
4. 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并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以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 当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 由矿相关部门会同安监部门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 带班人员擅离职守或不与职工同进同出的,每次罚款____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每次罚款____元。
3. 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或交接内容不清的,每次罚款____元。
4. 带班人员在当班未尽职,导致安全隐患未排除、工程质量不合格未处理的,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元;发生死亡事故的,除按上级规定进行处罚外,另罚款____元;若属责任事故,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管理制度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管理制度:1. 现场带班的矿级管理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并全程跟踪、验收整改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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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煤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值班、下井、跟班管理制度
华泰煤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值班、下井、跟班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一、值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无故脱岗又无说明原因罚脱岗者100元;集体脱岗每人罚款200元。
二、值班领导必须将当天调度室反映的问题在调度会上通报。
否则,对值班领导小组组长罚款50元。
三、值班领导必须安排一人坐台指挥生产。
否则,对值班领导小组组长罚款50元。
值班领导小组组长安排有人坐台,但被安排人无故脱岗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值班领导必须坚持每晚八点至九点,利用调度电话向集团公司指挥中心汇报。
没有汇报或汇报不及时的,罚值班责任人20元,造成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催报的加倍罚款。
五、领导值班室、接待室,禁止打扑克、下象棋,违者每人罚款50元。
六、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禁止饮酒,违者罚款50元,饮酒超量影响工作加倍罚款。
七、值班领导必须执行“三签到”制度,交接班签到时间为17:00,班中签到时间为早上8:30;签到必须本人亲自填写,不准代签,每代签一人者罚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各50元;因事不能值班的必须给值班组长请假,并找同级替班,否则,按脱岗罚款100元;值班组长因
事不能值班的,本人负责安排同级替班,并征得调度室同意。
八、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打随接,若联系不通罚款50元。
九、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调度室以电话形式直接通知领导值班室,若无人接听电话时,除对值班人员按脱岗处罚外每人罚款200元;如以其它形式仍通知不到人或10分钟内赶不到值班室时,对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0元。
十、领导值班室物品损坏的,根据情况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十一、有下属情况之一的给予罚款50元:
1.不进行交接班的。
2.不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全的。
3.无故早退、迟到的。
4.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没有及时阅办的。
5.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不及时向矿主要领导及集团公司指挥中心汇报的。
6.无论任何时间,值班人员起床后床铺叠放不整齐的。
下井制度
一、当月完成下井班数
1.矿长≮10班,每班≮4小时;
2.矿级副职≮15班,每班≮5小时;
3.队长、安全科长、矿调度主任≮实际生产天数的80%,每班
≮6小时;
4.安全副科长、调度副主任、队技术员≮实际生产天数的85%,每班≮6小时;
5.各级安全检查员、队副队长≮实际生产天数的90%,每班≮8小时;
矿队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时,必须做到全程满点,每班下井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否则取消当月安全责任津贴。
二、各级领导干部及安全管理人员,规定下井次数在10班以下的,每月反“三违”不得少于1起;规定下井次数在10班以上的,每月反“三违”不得少于2起,否则不计算安全责任补贴。
三、领导下井次数由调度室负责考核,以考勤室订工签到日期和调度室统计井下汇报日期为准,两项对照订工,否则视为没下井。
四、抓“三违”完成情况由安全科负责考核,以本人到安全科登记记录为准。
五、完成规定下井次数且同时完成抓“三违”人数的,将按规定给予一定下井补助,对完不成反“三违”指标的,取消当月安全责任补贴。
六、对无故完不成下井次数,除取消全月补助外,每少一次再加罚50元。
七、连续2个月无故完不成下井次数的,行政记大过处分一次,连续3个月无故完不成者,就地免职。
八、凡下井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下井前必须由本人先到考勤
室签到,注明下井日期及时间,在井下应不定时向调度室汇报检查情况,升井后应先到考勤室填写升井时间,严禁出入井室一次填写,否则安全责任补贴不予计算;如果发现考勤员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对考勤员一次罚款5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
九、出差或外出学习未完成下井班数和反“三违”起数,不得享受安全责任补贴。
确因身体原因不能下井者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上报集团公司经领导签字批准的除外。
十、每月3号前由安全科提供上月领导下井签到情况和反“三违”情况。
十一、在每月5号通报会上由安全科通报上月领导干部下井次数和反“三违”情况。
十二、严肃纪律,凡在制度落实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
本制度由调度室监督执行。
领导干部跟班下井[换行]制度
1、跟班领导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具备跟班资格的领导。
2、跟班下井领导的职责:对当班矿井或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当班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矿级领导在井下交接班,队级领导在工作面现场交接班;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查除“三违”,开班前会及时掌握和分析井下的安全状况,认真填写有关下井检查记录。
3、严禁随意调换班,如遇特殊原因跟班领导不能按规定下井,有调度室或矿长安排其他具备跟班资格的领导进行替班。
4、跟班领导下井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查除“三违”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措施,并向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5、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入井须知,深入一线,正确指挥生产,严禁违章瞎指挥。
6、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以查找处理安全隐患为重点,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对于查出的问题当即能解决的必须蹲点处理,不能解决的必须落实到人进行整改。
出班后,必须亲自到井口考勤室如实填写有关下井检查记录。
7、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当班检查过的作业场所,有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不处理,对严重违章行为监督制止不力或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8、各级安全检查员必须认真作好监督,无跟班干部的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否则,追究安全员的责任。
9、广大职工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安全管理人员在下井过程中的各种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均可向矿领导举报,举报有奖,并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举报电话:1583827662213849046691
10、凡到考勤室填写报表的人员,必须讲究卫生,不准乱涂乱画,注意保持室内外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