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华中科技大学保研加分政策

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校教…2011‟40号(2011年9月14日公布)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推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学校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一、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1. 教育部和财政部资助的各类大学生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2. 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各类大型课外科技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3.部分由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覆盖面广的基础竞赛最高奖获得者;4.各学科领域认可的省部级或国际权威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目获得者;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相关论文或出版编著书籍者;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参见附件1。
二、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成绩加分奖励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1.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奖项排名靠后者或该项目较低等级奖项获得者;2.经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者;3. 经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的省级学科竞赛获奖者;4. 有关行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科竞赛或考试获奖者;5.国际、国家级或省部级体育、文艺类竞赛获奖者;6.在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者,在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者;7.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参见附件2,如属同一项目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以上条款未提及的指标单列项目、奖励项目和奖励分值等由教务处与有关单位协商认定。
本细则从201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开始执行,2008级、2009级本科生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汇总表》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汇总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_华中科技大学考研网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 统”(网址:http:///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 2 天), 网上缴费,网上提交 PDF 版相关材料,材料应提供可靠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攻读 学位研究计划》、本科正式成绩单(需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 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等。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学院不再接收其它 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2.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报名三天内,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 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4.复试时间。 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于 10 月 7 日来校参加复试,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 5.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 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 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 作日。 8.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政审等工作。最后由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发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细则 1、基本规则 2018 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 定以下复试及录取细则: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工作和录取进行统一领导。各系组成推免生复试小组, 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 各项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有亲属参加复试的老师应回避。 根据网上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考生材料,按照计划招收推免生指标数的 120%确定参加复试生名单, 各专业额满即止。复试名单确定后,上网公布并通知学生。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系(专业)分若干小组(或分小组)进行,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 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复试小组(分组)成员参照学校研究生院所定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最终评分 由各复试小组组长审定、签字后生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待录取资格。 根据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由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录取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重学生和教师 的意愿。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教师和学生双方的意原,由各系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并及时报学院推免生招收领导 小组审查,由学院推免生招收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公布。 “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分别参加本专业组织的复试,并享有报考学位类型录取的优先权。 细则的解释权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细则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学院2018年推免生推荐管理办法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18年)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有关管理办法,为规范在本科生中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该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主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领导、教务和学工组老师为成员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荐工作。
第三条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总数、各专业应届本科生人数和当年本科专业评估情况按比例统一分配推免生名额。
第四条推免生推荐条件: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2.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其它类型实验班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修读本专业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18门);5. 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6. 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
第五条破格推免生: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执行破格推免制度,申请资料学院审核后由校级专家组评审,统一评审认定。
第六条推免生推荐程序:1.学生本人申请并向学工组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2. 学院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院内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七条推免生的推荐复试要求:1.所有推免生均应参加推荐复试;首先根据学生前三年的平时加权排序,按照推免指标1:1.5并且满足加权前50%划定入围资格,然后考虑奖励分计算得到平时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推免指标1:1.3确定复试资格。
2.根据下达的推免指标,不同专业分别独立进行排序,普通班和实验班分别独立进行排序,中法班、中法班分别独立进行排序;3.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学生平时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平时综合成绩占80%、复试成绩占20%;4. 平时综合成绩=前三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的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奖励分。
2020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一.招生计划2020年我院拟招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约60%.二.学制数学和统计学学术型硕士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培养年限为2年。
我院数学、统计学学术型硕士以及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均按一级学科招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待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采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方式确定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三.申请条件1.国内高校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能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4.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tm,具体开通时间以研招网公告为准)填报志愿。
5.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1. 申请程序①满足我院接收推免生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②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相应学科专业的志愿。
我院数学、统计学学术型硕士以及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均按一级学科招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填写一级学科代码(数学一级学科代码:070100,统计学一级学科代码:071400,应用统计专业学位代码:025200)。
待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采取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方式确定二级学科专业和(或)研究方向。
③申请我院推免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19年9月28日-10月8日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申请材料。
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本科阶段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原件(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各种奖励证书。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一、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是符合要求的各项竞赛、活动、论文及发明专利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10,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注:①、类赛事由安徽省教育厅认定并发布;②如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则一等奖等同于特等奖,以此类推;③B类赛事中部分全国性竞赛如有省赛,参照A、B类赛事的校级赛事标准加分。
(二)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三)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家或省级的重要创新创业竞赛或活动,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提出建议加分方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际、国家或省级的专业学术竞赛,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确定加分规则,提前公布并报学校备案;A、B类赛事中如有分类不合适的赛事,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学院可提出改进建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
注:①此项加分不累计,每人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②项目必须已结题或者通过中期检查。
(五)发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和获所学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获得加分,加分可累计,其具体加分规则如下:注:①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②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来自于作者本人在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
③高水平论文由学院按成果价值进行界定加分。
二、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是符合要求的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体育竞赛的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5,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一)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加分规则:竞赛情况加分入选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并获得前三A类赛事(体育类)冠军2A类赛事(体育类)亚军、B类赛事(体育类)冠军1A类赛事(体育类)季军、B类赛事(体育类)亚军、0.5A类赛事(体育类)前8名、B类赛事(体育类)季军、学校运动会前三名0.25(三)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同一项目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管理办法

校教〔2012〕37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校各有关单位:现将《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华中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在本科生中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力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各院(系)及相关部门进行推免生的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具有免初试的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推荐单位和接收单位均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五条进行推荐和接收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
第六条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学科及不同招生单位间的交流。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和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免生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管理具体事宜;各单位应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条总则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我院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提升我院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选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一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加权成绩80分以上,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此项适用于上学年度有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有A以及上文章此项可以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2条:1.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单项奖学金(不包括学业奖学金)、学科贡献奖、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品德模范、学术十杰及优胜奖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
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0%。
3.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由导师考核,贡献突出。
(详见附表二)6.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第四条评选办法(一)奖学金评选流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类别评定,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导师签字:由导师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3.材料审定:由研究生工作组组织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互评审核,并将审核分进行公示,按照1:1.3的比例(小数点4舍5入)产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入围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电信06级保研经验

******************************概况******************************/通信0603 凌某三年加权90.19排名2/215加分成绩93.19排名3/215综合成绩89.37排名1/29保送本校宽带无线通信刘应状老师由于凌某大三的时候仍对保研一无所知,渴望有傻瓜式的说明,因而在此详尽列举了保研全过程及各种细则,自认为能让所有人完全了解保研。
但是如此一来,本文未免有累赘之处,而且附录比正文更长、更重要,敬请注意。
/******************************保研全过程******************************/在保研途中,凌某缺乏主见,受羊群效应影响严重,对各高校缺乏了解,报考得甚是盲目。
希望学弟学妹们明察秋毫、引以为戒。
2009.07.18王辅导员获知凌某专业排名前三,来电介绍清华语音信号处理的学长。
本人经过慎重考虑,不愿意读博。
2009.07~2009.08上网了解、打听中科院各个研究所的情况。
2009.08.29网申中国科学院计算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计算与智能移动应用。
2009.08.30网申中国科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移动无线通信、数字通信、无线网络安全。
2009.09.02获知北邮三大牛导之一——张平的实验室主页。
发邮件至张平导师组(基本信息、简历)。
2009.09.06得知身边同学均报考电子所保底。
网申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通信与信息系统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及其硬件实现。
2009.09.07收到张平导师组官话回复(需要最终排名)。
教务科张贴3年原始加权(不计专业选修课成绩)。
2009.09.08受到教母储同学的启发,重心偏向北邮,并考虑中科院计算所网络技术研究中心。
网申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机系统结构(张玉军老师)。
受到拽妹程同学的启发,坚决不直博(针对清华北大)。
2009.09.10到南一楼学工组办公室提交《电信系本科生申请赴香港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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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校教…2011‟40号
(2011年9月14日公布)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推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学校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一、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
1. 教育部和财政部资助的各类大学生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
2. 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各类大型课外科技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
3.部分由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覆盖面广的基础竞赛最高奖获得者;
4.各学科领域认可的省部级或国际权威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目获得者;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相关论文或出版编著书籍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参见附件1。
二、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成绩加分奖励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
1.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奖项排名靠后者或该项目较低等级奖项获得者;
2.经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者;
3. 经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的省级学科竞赛获奖者;
4. 有关行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科竞赛或考试获奖者;
5.国际、国家级或省部级体育、文艺类竞赛获奖者;
6.在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者,在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者;
7.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参见附件2,如属同一项目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以上条款未提及的指标单列项目、奖励项目和奖励分值等由教务处与有关单位协商认定。
本细则从201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开始执行,2008级、2009级本科生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汇总表》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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