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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及其审批程序审批稿

征用土地及其审批程序审批稿

征用土地及其审批程序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1、征用土地的概念,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农民集体的土地由有权批准机关批准转征为国有土地,属于强制性征地行为。

2、新的征地审批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上收了征地审批权新法规定:征地审批只有国务院和省一级人民政府,地、市、县无权批准征用,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也从耕地1000亩限制到525亩,其他土地由2000亩限制到1050亩。

(2)提高了征地的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从原来的4—6倍提高到6—10倍;安置补助费从原来的2—4倍提高到4—6倍,二项之和从20倍提高到30倍。

(3)确立了较为完整的征地审批程序。

征用土地报批流程示意图。

征地批准—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补偿登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

(4)增强了征地行为的透明度。

征地批准后的征地补偿登记、二次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征地费用收支状况公告等,都体现了征地行为的公开化和社会监督作用。

3、报省政府批准征用土地审批程序(1)预报预审①单独选址的建设单位向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②指定乡镇政府为实施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预审申请;③其他村镇为实施规划,向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④受理机关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出具预审报告。

(2)申请用地①单独选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和项目所在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②为实施规划分批次使用土地的,由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用地申请;③申请内容为:项目名称、项目批准机关、批准文件、拟用地地点、面积及地类、生产及投资规模、用地安排等。

(3)组织现场踏勘①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组织现场踏勘;②交通、涌源等国家重点工程以及占地公顷以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人员踏勘。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

征地程序及流程图(一)报批前程序一是征地告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

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征地报批合法性审批流程

征地报批合法性审批流程

征地报批合法性审批流程一、申请征地。

一般来说呀,得是某个项目有需要用地的情况,比如说要建个大商场或者新的住宅小区之类的。

这时候负责这个项目的单位或者政府部门就得站出来啦。

他们要先确定好要征的地的范围,就像画个圈一样,把这块地圈出来,这可不是随便画着玩的哦。

然后呢,要向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征地的申请。

这就好比是跟土地管理部门说:“我们这个项目需要这块地啦,您看能不能行呢?”二、预审查。

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呀,可不会马上就答应的。

他们得先进行预审查。

这预审查都查些啥呢?他们会看看这个项目符不符合咱们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要是这个项目的规划和土地利用的大规划冲突了,那可不行哦。

比如说,土地利用规划是要把这块地留着做绿化或者农田保护的,结果你来个项目要建工厂,这就不合适啦。

而且呢,还得看看这个项目有没有通过其他相关部门的一些前置性的审批。

比如说,如果是个工业项目,有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对这个项目环境影响的审批呀。

要是环保不过关,那也不能让你征地来建呀。

三、征地调查与确认。

要是预审查通过了呢,接下来就有个很重要的环节啦。

那就是征地调查与确认。

土地管理部门会派人到要征地的地方去做详细的调查。

他们会去看看这块地上有多少户人家呀,有多少亩地呀,地里种的啥东西呀,有没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像有没有文物古迹之类的。

这时候呢,被征地的农民或者相关权益人可就要注意啦。

因为他们要对这些调查的结果进行确认的。

如果发现调查的情况和实际不符,一定要及时提出来哦。

这就像是一场对土地情况的大摸底,得确保大家都清楚明白才行。

四、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嘛,肯定要给人家被征地的人补偿安置的。

这时候就需要拟订一个方案啦。

这个方案要考虑很多方面呢。

比如说,要给被征地的农民多少钱呀,这个钱怎么算出来的呢?是按照土地的产量、市场价值,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还有啊,要是农民没了地,他们以后住哪里呢?所以这个方案里还要有关于安置的内容,是给他们盖新房子呢,还是有其他的安置方式。

国有土地征用审批制度范本

国有土地征用审批制度范本

国有土地征用审批制度范本1. 引言国有土地征用审批制度是指国家对土地征用事项进行审批的一套程序和要求。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并确保征地过程中公平、公正的进行。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国有土地征用审批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2. 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用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由于国有土地征用审批制度在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统一的范本,以确保各地征地审批程序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3. 国有土地征用审批制度范本3.1 审批流程1.征地申请:申请人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递交征地申请书,附上相关材料和说明。

2.材料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征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征地条件和手续要求。

3.公告公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示征地项目的信息,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专家评审:根据申请的征地项目,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征地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程序评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征地程序进行评审,确保程序合规。

6.主管部门审批:征地审批由国家、省、市三级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审批。

7.批准决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和相关政策等因素,作出是否批准征地的决定。

8.批地通知和补偿协议签订:主管部门通知征地人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征地人签订补偿协议。

3.2 审批要求1.征地申请书:申请人应详细填写征地申请书,包括征地项目的基本信息、土地利用计划、征地原因及必要性等。

2.相关材料:申请人应提供与征地项目相关的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等。

3.公示公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征地项目的信息,包括征地范围、用途、补偿办法等,以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专家评审:征地项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和论证,以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程序评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征地程序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6.主管部门审批:征地审批由国家、省、市三级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审批,确保征地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国家征地审批手续具体流程

国家征地审批手续具体流程

一、国家征地审批手续具体流程土地的征收程序大体如下:(1)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必须是国有土地,但乡镇村公共设施、村民建设住宅除外);(2)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3)办理征地审批手续;(4)发布征地公告;(5)进行安置补偿(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并会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收区域公告,听取意见,对有争议的事项,由县政府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申请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地的各项费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土地征收的法定权限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具体的审批权限为:(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3)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地审批与农用地转用审批为两个各不相同但又存在一定联系的程序。

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另行报请国务院办理征地审批。

三、征收土地的特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土地预审 土地征收流程

土地预审 土地征收流程

土地预审及土地征收流程
一、土地预审阶段
1.申请准备
(1)确定土地使用需求
①用途分类
②面积需求
(2)收集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项目立项文件
③相关规划文件
2.提交预审申请
(1)填写申请表
①项目基本信息
②申请单位信息
(2)提交材料
①线上提交
②线下提交
3.预审审核
(1)初步审核
①材料完整性检查
②合规性检查(2)实地勘查
①现场环境评估
②土地权属调查
4.预审结果反馈(1)通过预审
①发放预审意见书(2)未通过预审
①说明原因
②提供整改建议
二、土地征收阶段
1.征收准备
(1)确定征收范围
①明确征收地块
②确定征收面积(2)收集基础数据①土地使用情况
②相关权属证明
2.启动征收程序(1)召开征收动员会
①通知相关单位
②进行政策宣传(2)发布征收公告
①公告内容编写
②公告发布渠道
3.征收补偿方案(1)制定补偿方案
①补偿标准制定
②评估机构选定(2)公示补偿方案
①发布时间安排
②收集意见反馈
4.征收实施
(1)签署补偿协议
①确定补偿方式
②补偿款项支付
(2)实施征收
①清理被征收土地
②交接土地使用权
5.征收后续工作(1)处理异议
①收集异议情况
②进行复查
(2)完成征收档案
①归档相关文件
②记录补偿情况。

征收土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平常的⽣活⼯作中我们知道,我们拥有⼟地的使⽤权,但是⼟地还是归国家所有,⼟地资源是⼈类⽣存与发展的物质载体,⽽且数量有限,随着经济的发展,⼟地资源被消耗得越来越多,因此做好征地⼯作意义重⼤。

征收⼟地是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可回避的⼀项重要的⼯作。

那么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下⾯店铺的⼩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报批流程⼀、征地申请项⽬业主根据国家和⾃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资源局提出建设项⽬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地预审批复⽂件、项⽬审批⽂件(项⽬核准或项⽬备案材料)、项⽬⽤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

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件;项⽬涉及占⽤占⽤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件;项⽬涉及⼟地复垦的,需提交⼟地复垦⽅案审查意见。

⼆、政策审查。

市国⼟资源局对项⽬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资源信息中⼼)开展⼟地勘测定界⼯作。

三、勘测定界。

辖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地地类等⼯作;四、发布征地预公告。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民政府发布《征收⼟地预公告》。

市国⼟资源局将《征收⼟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民政府在被征收⼟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五、征地调查。

市国⼟资源局组织辖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地权属、地类、⾯积进⾏调查,调处⼟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耕地⾯积和征地前后⼈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

征用集体土地程序及农用地转用报批程序【范本模板】

征用集体土地程序及农用地转用报批程序【范本模板】

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农转用审批程序第一部分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

对于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而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问题规定为“基本农田”但是实际上在征收土地中若经国务院批准应当一并由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只有基本农田部分由国务院批准,所以在土地征收时只要被征收的土地含有基本农田就应当由国务院来批准。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部分征收土地报批程序(以批次征地为例)一、征地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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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及其审批程序1、征用土地的概念,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农民集
体的土地由有权批准机关批准转征为国有土地,属于强制性征地行为。

2 、新的征地审批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上收了征地审批
权新法规定:征地审批只有国务院和省一级人民政府,地、市、县无权
批准征用,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也从耕地1000亩限制到525 亩,其他土地由2000亩限制到1050亩。

(2)提高了征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从原来的 4 — 6 倍提高到 6— 10 倍;安置补助费从原来的 2 — 4 倍提高到 4 — 6 倍,二项之和从 20 倍提高到 30 倍。

(3 )确立了较为完整的征地审批程序。

征用土地报批流程示意图。

征地批准—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补偿登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

(4)增强了征地行为的透明度。

征地批准后的征地补偿登记、二次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
见,征地费用收支状况公告等,都体现了征地行为的公开化和社会监督作
用。

3、报省政府批准征用土地审批程序
(1)预报预审①单独选址的建设单位向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
人民政府国土资
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
②指定乡镇政府为实施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
管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预审申请;
③其他村镇为实施规划,向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提出预审;
④受理机关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出具预审报告。

(2)申请用地
①单独选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和项目所在
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
②为实施规划分批次使用土地的,由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用地申请;③申请内容为:项目名称、项目批准机关、
批准文件、拟用地地点、面积及地类、生产及投资规模、用地安排等。

(3)组织现场踏勘①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组织现场踏勘;②交通、涌源等国家重点工程以及占地 6.66 公顷以上的,由省国土
资源厅组织人员踏勘。

(4)委托统征,下达测量通知书①根据现场踏勘意见,由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征牵头单
位;
②下达现场调查和测量定界工作任务。

5)拟定方案①建设用地
呈报说明书(含拟使用土地的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建设规划、项目用地安排、征地补偿安置及有偿使用情况等);②农用地转用方案(含占用农地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③补充耕地方案(含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
量、补充的协议、时限、资金落实情况及相应的图件等);④征用土地方案(含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各项地
面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人员安置途径等);
⑤供地方案(含供地方式“划拨、出让、租赁”、面积、用
途、土地有偿使用的标准、数额等)。

(6)上报审批①先
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签署意见;②后逐级上报审批;
③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7 )批

①具批准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先审查;
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代批准机关下文批复。

( 8)实施①发布征地批准公告;②补偿登记;
③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④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意
见;
⑤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讲到这里需要强调是,过去上报征
地程序,是先签征地协议,然后逐级上报,现在是倒了个,先批准,后与
村组签订征地协议。

( 9)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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