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责任追究制度_3稿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3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为建立更加科学的医疗纠纷预防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管理,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____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江西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不包括合理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____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2造成____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____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主动向科主任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
科室主任根据事件的情况可采用书面、电话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情况____、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当天给予调查处理,紧急情况立即处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并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工作。
责任人及科室主任必须全程参与事件的处理过程。
3.医务科负责通过网络直报向市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日起____日内上报;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在发现之时起____小时内上报。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责任科室要及时____相关人员对事件整个过程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行成书面材料报医务科。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的在人群中迅速传播的疾病,是人类面临的公共卫生威胁之一。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控制,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法律。
然而,一些医院在传染病防治上存在责任逃避和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了公众健康安全。
二、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的表现1. 合同违约在患者与医院之间,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有责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然而,一些医院存在合同违约行为,未能提供符合传染病防治要求的服务,如未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和隔离,或未及时向患者告知传染病风险等。
2. 违法行为一些医院为谋取经济利益,存在违法行为,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为代价。
例如,非法销售伪劣药品,存在未经批准使用的疫苗,或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理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法,也严重影响了公众健康安全。
3. 管理混乱医院作为传染病防治的关键组织,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然而,一些医院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例如,缺乏完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或员工对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和意识不够重视等。
三、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危害1. 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受到威胁医院是公众就医的重要场所,医院的违法行为和责任逃避将直接危害到患者和附近居民的健康安全。
例如,未进行消毒操作或未隔离疑似传染病患者,将加剧传染病的传播,导致更多人受到感染。
2. 社会信任度下降医院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应承担维护公众健康和安全的责任。
然而,一些医院的违法行为和责任逃避,破坏了社会对医院的信任,使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信心下降,进而影响到了患者的就医意愿。
3. 法律威信受损传染病防治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将导致法律威信受损。
如果医院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就会对整个社会法治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影响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四、加强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完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明确医院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规章细则,明确医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标准。
2024年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3篇)

2024年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在引入新疗法时,已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详尽阐明情况,获其签字同意,并已完成充分的技术筹备,但不幸仍发生意外的,此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第十条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责任及其程度的认定:一、针对已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例,直接采纳鉴定结论作为依据。
二、对于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市医调会专家评议的案例,将采取其他评估方式。
三、在未经上述两项鉴定或评议的情况下,由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讨论认定。
四、若案件已经法院判决,则采用法院的判决结论作为最终依据。
第十一条关于第三方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追责内容:当医疗纠纷导致赔偿结果时,相关责任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及行政责任。
若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市医调会、医院专家组或法院认定其不存在过错、过失或不足,则可免除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医院补偿(赔偿)费用的承担采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并将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鉴定费用、案件诉讼费用等计入赔偿总额。
具体计算比例如下:a段:____万元(含)以下,责任人承担____%;b段:____万元至____万元(含),责任人承担____%;c段:____万元至____万元(含),责任人承担____%;d段:____万元至____万元(含),责任人承担____%;e段:____万元以上,责任人承担____%。
根据不同补偿(赔偿)费额度,责任人承担的医院补偿(赔偿)费用按照上述分段进行计算。
第十三条科室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科室亦需根据分段计算的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由医院规定(如泉州一院由医院、科室和医疗组三方共同承担)。
第十四条医疗纠纷、事故的责任划分与行政责任:一、对于因技术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上遵循从轻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扣发奖金、扣发骨干补贴、全院通报批评、缓晋级或缓聘等。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建立医院的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医院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保障患者权益。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解决和追究责任的程序和规定。
2. 医疗事故处理2.1 事故登记和调查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和报告发生的医疗事故。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应尽快启动调查程序,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2.2 赔偿与协商处理对于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医院应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积极的协商处理,并及时提供赔偿。
协商处理的过程应公正、透明,充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3 内部纠错与改进医院应积极吸取医疗事故中的教训,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院应建立内部纠错机制,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3. 医疗纠纷解决3.1 投诉受理和调解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受理患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
对于一般性的医疗纠纷,医院应通过调解、协商解决纠纷,并帮助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3.2 仲裁和诉讼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医院应积极配合相关程序,及时提供证据和相关信息。
4. 追究责任与处罚4.1 内部追责医院应建立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机制,对有过失的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追责的方式可以包括提醒、批评教育、停职等,具体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4.2 法律追责对于涉及犯罪或违法行为的医务人员,医院应及时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在法律程序中,医院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 监督与评估医院应定期对医院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同时,相关监管机构也应对医院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执行和运行。
6. 总结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的重要机制。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并不断完善,以确保及时、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并追究责任。
安全医疗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医疗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概述医疗行业是一项与人们生命和健康密切相关的关键领域,在医疗服务中存在安全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为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建立安全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条例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明确安全医疗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追究机制。
二、一般规定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医疗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将此制度列入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
2.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3.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责任追究标准1.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对于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
2. 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因过失或疏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后追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安全措施和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制度、医疗质量控制制度等。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和解决医疗行为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3.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药品,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4.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投诉处理与申诉机制1. 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有权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查明事实和追究责任。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并向患者提供相关的处理结果。
3. 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有权提出申诉,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对处理结果进行复审和追究相关责任。
六、处罚措施1.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故意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作为重要的传染病防控单位,有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进行追究。
具体责任追究制度如下: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和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如果医院未能建立健全制度或管理不到位,导致传染病的传播、扩散或爆发,医院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院应当做好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如果医院未按规定及时监测、报告重大传染病,或者处理不当导致传染病的扩散,医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防护设施和设备,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安全。
如果医院未提供足够的防护设施、设备或未进行培训和教育,导致医护人员感染传染病,医院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4. 医院应当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
如果医院因违规收治、误诊或治疗不当导致传染病的传播或加重病情,医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对于严重违法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医院可能面临罚款、暂停业务等行政处罚。
同时,医院对因违法行为造成伤害或者损害他人权益的,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医院作为传染病防控的重要单位,如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相应的责任将被追究。
这旨在确保医院履行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使命,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2)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有责任对传染病应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遵守相关的传染病报告、隔离、检疫等管理制度。
如果医院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7条,对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单位和个人违反该法的规定,造成了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责令改正、停产停业、吊销执业证书、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且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8条,对于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单位和个人,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医院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相关的部门和机构可以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对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失职、疏忽、错误行为,对医院进行责任的追究和惩处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医院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应该遵守该制度。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1.医院管理层:医院管理层负有对医院内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他们应该建立健全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医院责任追究的主要对象。
他们应该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提供安全、高效、质量的医疗服务。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1.事故调查: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医院管理层、医务人员和独立的第三方专家组成。
调查组应全面、客观地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
2.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医院应对责任进行认定。
认定责任时应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职责、操作规程、医疗纪录等因素。
医院应公正、公开地对责任进行认定,并及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
3.追究责任:医院应根据责任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
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停职、降职、开除等措施。
同时,医院还应将追究结果报送相关监管部门,接受监督。
四、责任追究的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医院责任追究应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对于同样的违规行为,不论是医院管理层还是医务人员,都应受到相同的处罚。
2.杜绝私刑原则:医院责任追究应遵循法律程序,不得进行私刑、私判。
医院应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依法追究原则:医院责任追究应依法进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医院应确保追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责任追究制度范文(通用6篇)
责任追究制度范文(通用6篇)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篇11、责任追究范围①党支部书记(由院主管党务工作领导)同志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②医院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主管的科室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责任追究对象: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3、责任追究的内容①对县委、县纪检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实施的;②不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措施,不注意改革管理制度机制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③对本系统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④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⑤不严格按照规定录取职工或选拔任用干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的。
⑥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进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以致其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⑦有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收授“红包”、授受宴请,分解收费项目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等,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1、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2、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对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组织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不督促落实的,或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不问不管等情形之一者,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或上报组织处理。
3、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以上的处理情况的有关资料和手续装入该干部廉政档案。
4、医院考核办公室在进行考核和监督中,对认为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干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责成考核办公室进一步核实。
需进行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经院领导班子报县委或县纪检委同意后实施。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院在医疗服务中可能存在的失误、疏忽或者违规行为,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惩罚或者补偿。
以下是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一、制度目的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准则,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1.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适合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2. 追究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违反医疗伦理准则、违规收费等。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1. 接收投诉:医院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负责接收患者或者其家属的投诉,并进行初步核实。
2. 调查核实:医院将投诉情况转交给专门的调查组,由调查组成员进行调查核实,包括采集证据、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等。
3. 初步判断: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初步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失职、疏忽或者违规行为。
4. 追究责任:若医务人员被初步判断存在失职、疏忽或者违规行为,医院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追究责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解聘等。
5. 整改措施:医院将根据调查结果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责任追究的依据1. 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需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
2. 医疗伦理准则: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守医疗伦理准则,包括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等。
五、责任追究的效果评估医院将定期对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投诉受理的及时性、调查核实的准确性、责任追究的公正性等方面,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六、信息保密与公开医院将对投诉受理、调查核实、责任追究等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外界公开。
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医疗人员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医疗安全责任的明确、追究的程序与方法等方面。
第四条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促进医疗机构内部的自律和规范化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明确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流程。
第二章医疗安全责任明确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疗安全责任,将其纳入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医疗安全责任的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领导责任:医疗机构领导要对医疗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具体责任人;(二)部门责任:各部门要负责本部门内的医疗安全工作,并明确具体责任人;(三)个人责任:医务人员要履行相应的医疗安全责任,在各自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
第八条医疗安全责任明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在医疗机构内部。
第三章医疗安全责任追究的程序与方法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与方法。
第十条医疗安全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发现问题: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问题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医疗安全工作方面的问题;(二)调查取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三)责任认定: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对责任进行认定;(四)追究责任:对认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究措施。
第十一条医疗安全责任追究的方法包括以下措施:(一)警告处罚:对违反医疗安全规定的责任人给予警告处罚;(二)限制行为:对严重违反医疗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可以限制其从事某些行为或者工作;(三)停职检查:对严重违反医疗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可以停职检查;(四)撤职处理:对严重违反医疗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可以撤职处理;(五)追究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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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差错,杜绝事故,特制定医院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责任追究是对本院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常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医院、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等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实行岗位责任制。
坚持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
1、院长承担全院质量总责,副院长承担所分管业务职责范围的质量责任
2、职能科室主任承担相应科室业务职责范围的质量责任。
3、临床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
4、临床医技科主任承担本科室业务的质量责任。
5、护士长承担本护理单元的质量责任。
6、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所负责的相应业务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工作失职行为包括:管理工作失职、医疗工作失职。
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失职行为包括:
(1)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时出现较大偏差的;
(2)对医院布置的工作任务不重视、不传达、不贯彻。
对所管辖部门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不落实,采取敷衍态度,造成政令不畅的。
(3)对责任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各种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对管辖的工作人员严重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者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
(4)疏于管理,造成直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问题,致使医院、科室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便利以权谋私、以医谋私,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或拒办、推诿属于职责范围内工作事项,
避免或推卸工作责任,造成延误办事时限,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7)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8)因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差而被投诉者,经查实的。
临床科室管理工作失职行为包括:
1、科室未按期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至少1次)。
2、发现了医疗安全隐患而科室没有及时的处理和(或)上报。
3、对医院反馈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缺陷和科室自查发现问题,科室无登记和整改记录。
医疗工作失职行为包括:
1、违反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的行为。
2、违反或不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3、违反或不执行核心制度的行为。
责任追究的依据:
科室自查、职能部门随机或定期督查的结果、患者的有效投诉等。
责任追究的方式:
类型1以月为计算周期,每发现一次工作失职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通知科室负责人知晓。
类型2以月为计算周期,一个科室出现3次以上(包括3次)医疗工作失职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类型3以月为计算周期,同类事件出现3次以上(包括3次)或3个科室出现同类事件,除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责任,同时追究主管职能部门的责任。
类型4以季度为计算周期,同类事件无持续改进成效或科室、部门失职例数呈现增多趋势的,追究主管院领导、职能部门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的责任划分
在现有的各项奖惩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落实。
如有现有奖惩制度未涵盖的内容,
1、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争议,依据《医院医疗事件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2、住院病历缺陷,依据《医院病历管理制度(修订)》追究责任。
3、门诊病历缺陷,依据“2015年10月23日的院办公会议讨论的处罚决定”追究责任。
4、急诊留观病历缺陷,依据《急诊留观病例考核办法》追究责任。
5、临床输血病历管理,依据《医院临床用血管理考核办法(修订)》追究责任。
6、归档病案管理,依据《医院出院病案归档管理办法》、《对临床科室出院病人病历七日以上归档进行处罚的规定》追究责任。
7、围手术期手术安全核查管理,依据“2015年10月23日的院办公会议讨论的处罚决定”追究责任。
8、院内会诊管理,依据《医院会诊考核规定》追究责任。
9、抗菌药物管理,依据《兵团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考核办法(定稿)》追究责任
10、糖皮质激素管理,依据《医院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施细则》追究责任。
11、处方管理,依据《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与实施细则》追究责任。
12、基药管理,依据《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13、满意度管理,依据院发【2011】11号文《关于修订满意度调查奖励兑现办法的通知》追究责任。
14、医德医风、纠风专项治理管理,依据《医院医德医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追究责任。
15、护理人员管理,依据《护理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医院护士轮岗方案》及《医院2015年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活动方案》追究责任。
16、临床科室药品比控制奖罚,依据《医院科室绩效考核及超劳务报酬分配管理办法第九条》追究责任。
17、医保控费管理,依据《2015年医保控费措施》追究责任。
18、传染病管理,依据《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追究责任。
19、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依据《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20、宣传通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依据院党发【2015】5号文,《医院宣传通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及新闻稿酬发放办法》追究责任。
21、控烟处罚,依据《医院控烟处罚细则二次修订》追究责任。
22、院务公开,依据《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院务公开实施方案》追究责任。
23、医疗质量管理,依据院发【2014】61号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