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政策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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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 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 保税区

加工区内,鼓励和准许外商投资于产品具有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加工企业,并提供多种方便和给予关税等优惠待遇,如企业可免税或减税进口加工制造所需的设备、原料辅料、元件、半制品和零配件;生产的产品可免税或减税全部出口;对企业课以较低的国内捐税,并规定投产后在一定年限内完全免征或减征;所获利润可自由汇出国外;向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收费低廉的水、电及仓库设施等。

出口加工区是指已经过国务院批准,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

出口加工区必须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有效的隔离设施,有效的监控系统;海关在加工区内一般会设定专门的监管机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制度。

出口加工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邻近港口、机场、车站等地方,划出一定的范围,提供减、免关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进行投资建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

出口加工区的目的在于吸引外国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本地区的生产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扩大加工工业和加工出口的发展,增加外汇收入。

出口加工区脱胎于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保留了某些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做法。

一般来说,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是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方面的收益为主,因此,它们是面向商业的。

而出口加工区则是以发展出口加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为主,它是面向工业的。

保税区是指,经国家批准并对在其内的特定企业的仓储、加工、转口贸易等活动实行海关保税制度的特定地区。

外国商品存入或输入保税区内,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若再出口,也不必缴纳出口税。

运入区内的外国商品可以储存、改装、分类、加工、制造等,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保税区有类似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作用。

保税区在许多国家有公营、私营之分。

保税期限可有一个月到三年不等。

保税区依其职能的不同特征有以下几类:特定保税区、保税棚、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陈列场。

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异同保税区定义:Bonded Area 指经主权国家海关批准,在其海港、机场或其他地点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出口手续即可连续长期储存的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介绍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介绍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介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Customs Special Supervision Zones, CSSZ)是指由海关批准设立、依法实行特殊监管措施的区域。

这些区域通常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而设立的,允许在区域内实施一系列特殊监管政策和措施,以有针对性地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安全管理。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设立旨在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海关监管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便利。

这些区域通常位于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沿海港口、边境沿线地区等,依托其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吸引海外投资和促进贸易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介绍:1.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 FTZ):自由贸易区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的一种,是实行最宽松的特殊监管政策的区域。

自贸区允许实行零关税或较低关税、放宽货物流转限制、简化行政审批等一系列措施,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贸易流通。

2. 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 EPZ):出口加工区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的一种,主要用于加工出口商品。

出口加工区通常实行一站式服务,集中提供原材料加工、生产制造、质量检验、报关报检等服务,为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贸易平台。

4. 保税区(Bonded Zone):保税区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的一种,通常位于港口、机场等地,是为国际贸易提供便利和创造贸易便利的环境而设立的区域。

保税区内的货物可以免税或缓税进入区域,经过加工、加工、分拣等环节后再出口。

保税区还可以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如融资租赁、仓储物流等,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便利。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设立对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行特殊监管政策和措施,这些区域可以吸引外资、促进贸易增长、提高产业升级水平,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特殊监管区域也可以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贸易平台,降低贸易成本,提高竞争力。

总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通过实行特殊监管政策和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便利,促进贸易流通和经济发展。

出口加工区报关流程

出口加工区报关流程

出口加工区报关流程及注意事项海星-刘宣背景:整个河南郑州特殊海关监管区域有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重点说下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的政策:1. 一线免征免税(保税)2. 二线进区退税3. 区内加工产品免税(不收增值税)4. 保税加工限制少:不实行保证金台帐,不用加工贸易手册登记5. 区内企业双重身份:可以享受代理报关和自理报关6. 生产用原材料不征出口关税或退税出口加工区报关流程:1. 区内企业适用于账册管理,物流企业可以用备案式账册和记账式账册,自行选择。

一般是记账式账册,以HW开头。

2. 半年一核销,滚动核销3. 结案分以下几种:1、一线进境开始→货物的收发货人填写进境备案清单/进口报关单→海关审放备案清单→放行→一线货物进区→结束小贴士:1.这里的报关单主要指区内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生活消费品2.有区内企业在加工区海关申报2、二线进区:开始→区内企业填进境备案清单,区外同时填报出口报关单→海关审核→放行→二线货物进区→结束小贴士:1.二线进区,区内区外企业同时申报2.在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海关手续3.监管货物从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海关可以收取担保4.二线进区一般都有退税,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3、区内货物出境:即一线出境开始→货物的收发货人填写出境备案清单/出口报关单→海关审放备案清单→放行→一线货物出境→结束小贴士:1.这里的报关单主要指区内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生活消费品2.免证,一般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但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4、二线出区:1.出口加工区出区深加工结转(在此简略本司不涉及)1.1出区转入其他特殊区域1.2出区转到区外加贸企业2.其他二线出区开始→区内企业填出境备案清单,区外同时填报进口报关单→海关审核→放行→二线货物出区→结束小贴士:1.双报关,区内区外同时申报2.在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海关申报3.二线出区应证应税5.货物区内流转自由流转,双方企业及时向海关报送电子数据(品名、数量、金额)流程:开始→转出企业发货→转入企业收货→转出、转入企业同时申报进出境备案清单→海关同时审放清单→放行→结束小贴士:1.经海关核准区内流转货物,可先进行收发货后集中申报2.转出企业视为一线出境,转入企业视为一线进境6.二线货物集中申报流程及提醒点:6.1流程:集中申报资格申请→收发货→集中申报提醒:下月初报送上月数据6.临时进出区:外发加工/出区维修检测(本司不涉及)7.卡口登记货物:流程:开始→企业录入核放单→海关验放→卡口审核→放行→入区→结束一般指进区的办公用品。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区别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 货物分拆、集拼、配送、采购、转口贸易,适应物流企业及跨国采购公司实现货物多国多地区快速集并和国际联合快运等业务需求,由于入区退税的政策,使得部分深加工的业务通过园
区中转代替 “ 香港一日游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口岸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口岸作业、保税物流和保税加工于一体的、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体包括仓储物流,
税收政策比较:
出口加工区
加工的产品出口免税;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货物出口到区内退税;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可退还所含的增值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全额保税;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进口免税;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产品、原辅料、机器设备等进出货物免税
保税区 货物进口保税、出口退税;国产货物进区不退税;成品内销按原材料税率征税
出口加工区 区内企业进口原材料生产加工成成品后复出口,适应大型 IT 企业加工贸易 “ 大进大出、快进快出 ” 的业务需求
保税区 加工生产及贸易,适应内外销市场并重的企业的业务需求;保税仓储、转口贸易,适应有大量内销需求的企业将进口货物以保税状态临时集中在保税区
保税物流中心 货物进口保税、出口退税;国产货物进区退税;内销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货物通关快速便捷
综合保税区 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 综合保税港区采用“境内关外”的海关特殊监管政策,是目前中
国开放程度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域、最接近于自由贸易区的一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同时享有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税区:功能相对单一,只有生产型企业和与生产相连接的研发中心和物流企业 可以落户区内;货物内销必须按成品税率征税

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

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

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一〕保税港区税收政策优势保税港区是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港口功能集于一身,三个海关特殊监管功能区具有的政策,在保税港区可以全部实现。

当前,保税港区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税收政策同区外政策执行一致。

只有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税收政策不同:1、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海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税,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2、从保税港区运往进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3、从保税港区进入国的货物,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4、保税港区生产的供区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5、保税港区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6、国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税。

〔二〕保税港区现有的税收政策文件汇总1、?国家税务局关于XX保税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23号:1〕对保税区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XX港保税区的进出口货物,其工商统一税、产品税〔或增值税〕,按以下规定办理:3〕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征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免税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再运往非保税区时,照章征收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4〕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凡符合出口条件,并确实用于出口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退还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

5〕保税区企业生产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享受以下税收待遇:产品运往境外时,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产品经批准进入非保税区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产品在保税区销售时,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保税港区享受出口加工区的税收政策,即国货物进入港区或园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或园区企业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功能政策比较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功能政策比较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功能政策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以及保税仓库等若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

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均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但出口加工区旨在实现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集中规范管理,而保税区则具有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加工制造和展示展销四大功能。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的新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现就上述区域、场所有关功能和政策比较如下: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政策与功能比较。

各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主要功能简单比较知识讲解

各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主要功能简单比较知识讲解

各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主要功能简单比较各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主要功能简单比较1、保税区:其主要政策功能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制造(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商品展示、检测维修,货物从海外进入保税区不视同进口,只有从保税区再进口国内时才视同进口。

其主要限制功能在于国内入区货物须离境后方能出口退税、并且区港分离。

2、保税港区:其主要政策功能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制造(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物流分拨配送、商品展示、检测维修,港区一体化。

综合保税区内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综合保税区: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其主要政策功能同保税港区4、保税物流园区:其主要政策功能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物流分拨配送、商品展示、检测维修,港区联动。

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对出口到报税区的国内企业可以实行退税(不必等货物真正装船离港后才能返回关单退税联);园区内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货物不可以更改初始入区的状态(税号不变)但可以更改包装和标志;园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到保税区海关稽查可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后,自由转换货物所有权或在园区内的不同货物存放地。

其主要限制功能在于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5、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制造、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分拨配送、售后服务、研发设计。

6、跨境工业园区:其主要政策功能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制造、商品展示、检测维修。

7、保税物流中心:分A型和B型两种。

A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关于保税港区有关政策的介绍

关于保税港区有关政策的介绍

关于保税港区有关政策的介绍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有关政策⼀、保税港的基本概念保税港区是中国深化对外开放的产物,是⽬前港⼝与陆地区域相融合的保税物流层次⾼、政策优惠、功能齐全、通关便捷的特殊经济区域。

“保税港”是经国务院批准设⽴,在港⼝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岸、加⼯、物流等功能的特殊经济区。

享受保税区、出⼝加⼯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区的政策。

主要税收政策可概括为:境外货物⼊港区保税;国内货物⼊港区视同出⼝,实⾏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兼具保税区、出⼝加⼯区、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

与保税区相⽐,保税港区“区港⼀体”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与出⼝加⼯区相⽐,保税港区具有的物流分拨等功能,使其与境外、区外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与保税物流园区相⽐,保税港区允许开展出⼝加⼯业务,使其更具临港加⼯优势。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国务院于2008年9⽉7⽇以《关于同意设⽴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83号)批准设⽴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规划控制⾯积为9.72平⽅公⾥,包括4.8平⽅公⾥码头作业区和4.92平⽅公⾥物流、加⼯区,划分为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区、港⼝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

规划⽰意图如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封关验收后实⾏封闭管理,不再保留青岛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洋⼭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5?54号)的有关规定执⾏。

国务院批复洋⼭保税港区的主要政策:1、同意充分发挥洋⼭保税港区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贸易和出⼝加⼯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

2、洋⼭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加⼯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国内销售按货物进⼝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港区视同出⼝,实⾏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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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在合同变更方面,出口加工区合同变更 手续较简化,直接可以办理;保税区合同变 更手续较繁琐,须按合同备案程序到各部门 办理相应的手续。 (十二)在核销管理管理方面,出口加工区实行 计算机滚动核销,每半年核销一次;保税区 则逐合同手工核销,手续烦、效率低,每份 合同核销须60天。
保税区结算
贸易项下进出保税区的货物,应当以外币计 价结算。区内机构自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从区 外进入保税区,以及房屋、土地的批租、租 用,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 计算。
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供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 基建物资和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 物或者物品的清单,经海关查验后放行。前款货物 或者物品,已经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的, 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保税区的货物需从非保税区口岸进出口或者保税区 内的货物运往另一保税区的,应当事先向海关提出 书面申请,经海关批准后,按照海关转关运输及有 关规定办理。
(四)在国内税收政策上,国家对区内加工出口的产 品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保税区内国家 对应税劳务没有免税优惠。 (五)在成品内销政策方面,加工区内企业销往境内 区外的货物,按制成品征税。保税区内企业销往境 内区外的货物,只有当内销成品完全由进口料件组 成时,才按成品征税。 (六)在管理方式上,出口加工区采取全封闭、卡口 式管理,海关在围网及卡口设置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并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保税区由海关实行围网管 理,并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
二、对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一) 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其出口退税,除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外,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从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 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所需合理数量的基建物资等,海 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区外企业凭报关单出口退 税联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具体退(免)税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下 达。 2.从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使用的生活消费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等,海 关不予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3.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基建物资等, 区外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物品的清单,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海关查验后放行。上 述货物或物品,已经缴纳的进口环节税,不予退还。 4.因国内技术无法达到产品要求、须将国家禁止出口或统一经营商品运至加工区内进行某项 工序加工的,应报经商务部批准,海关比照出料加工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其运入加工区的货物, 不予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二)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物品,应运入加工区内海关指定仓库或地点,区外企业填写出 口报关单,并持境内购货发票、装箱单,向加工区的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三)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须经区内企业进行实质性加工后,方可运出境外。
(九)在监管手段方面,出口加工区充分利用现 代高科技技术,企业-主管海关-口岸海关实行 计算机联网管理;保税区则基本以人工监管 为主。计算机在管理中的应用程度较低。海 关均需进行中期下厂核查,部分保税区海关 实行与企业联网。 (十)在深加工结转方面,出口加工区之间、出 口加工区与保税区之间,区内企业与区外企 业之间可以开展深加工结转;保税区企业与 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之间可开展深加工结转。
保税区的贸易企业出口货物 如果货物不入保税区 从工厂运到码头直接出口 ,所有结汇和退税的流程完全等 同于一般的贸易企业 如果货物入保税区 再从保税区出到境外 保税区不监管外汇 没有外管局 直接用 出境清单和合同去银行就可以 退税等同于一般性企业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政策区别
(一)在退税政策方面: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从国 内采购原材料、物料、国产机器设备,基建 物资等,视同出口,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 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签发出口退税报 关单。区外企业凭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向税务 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保税区从国内采购原材料,物料等视同出口, 须待货物实际离境后方可办理退税手续。

(二)在通关模式方面,出口加工区对货物进出 口采取“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 的新通关模式;保税区则对货物进出口采取 异地报关或转关运输的方式,手续繁杂。 (三)在功能上,出口加工区的功能是单一的, 主要从事加工生产;保税区的功能相对丰富, 主要包括四个:加工、贸易、仓储和展示。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比较
(七) 、在审批手续方面,出口加工区不实行银行保 证金台帐制度,合同备案只需管委会审批。审批手 续简化为一个环节、一道手续;保税区不实行银行 保证金台帐制度,合同备案只需管委会审批。
(八)在监管模式方面,出口加工区取消手册,实行 电子底帐管理。企业通过EDI申报电子数据,经海 关审核后,自动存入电子底帐;保税区实行《登记 手册》管理。涉及合同打印、加贴防伪标签、核发 《登记手册》等多道环节。
进出口管理方面
海关对进、出出口加工区货物的备案、报关、 查验、放行、核销手续一律在区内办理。
三、保税区定义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 殊监管的经济区域。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 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根据 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 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 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 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 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第二十七条货物从区外进入保税区或从保税区进入区 外,由保税区外的企业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出口收汇和进 口付汇核销手续。货物从保税区运到境外,或从境外 运抵保税区,区内企业不办理核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出口的,由区 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和核销手续后,持代理 协议将外汇原币划转区内企业;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 业代理进口的,区内企业持代理协议和外汇局的核准 件将外汇汇往区外企业,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进 口付汇和核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区内企业代理区外企业进口的,由区外企 业持代理协议将外汇汇往区内企业,同时按照规定办 理核销手续。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
从国内采购的政策以及结算
一、出口加工区定义
出口加工区又称加工出口区。狭义指某一国家或
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 易,以实现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目标, 专为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而开辟的特殊区域, 其产品的全部或大部供出口。广义还包括自由贸易 区、工业自由区、投资促成区和对外开放区等。有 单类产品出口加工区和多类产品出口加工区之分。 后者除加工轻纺工业品外,还加工生产电子、钢铁、 机械、化工等产品。出口加工区由自由贸易区发展 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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