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操作指引_综合保税区附表

出口加工区操作指引_综合保税区附表
出口加工区操作指引_综合保税区附表

表1-1 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备案申请表

表1-2 电子账册料件备案申请附表

账册编号:

表1-3 电子账册成品备案申请附表

账册编号:

表1-4 电子账册单耗备案申请附表

账册编号:

表2-1 综合保税区电子账册变更申请表

表7-1 综合保税区出区外发加工申请表

关[ ]年第号

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进入出口加工区?适合进入出口加工区的企业有哪几类? 答: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特别适合以出口为主的加工企业进入。 可以进入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一是出口加工企业;二是专为出口加工企业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三是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内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适合进入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一是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激烈,接到定单后在很短时间内交货的企业;二是原材料、零部件品种繁多,单耗核定复杂,在区外运用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手续极为繁琐的企业;三是出口产品的龙头企业,即通常所说的下游企业,产品总装在区内,配套在区外。 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区别是什么? 答: (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出口加工区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遏制屡禁不绝的加工贸易走私现象。由现行的开放式的无担保管理模式向特定区域的封闭式管理模式转变,是由1999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意见》之后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保税区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借鉴国外自由贸易区的先进经验,在我国境内划定特定区域,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那么保税区会不会被出口加工区冲垮呢?我们认为不会,第一个保税区设立至今天已经10年了,虽然15个保税区各自有自己的特色,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探索,也总结出了一些共性的东西。出口加工业是基础,没有基础是发展不起来的,或者说是不稳固的。当加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就会向更高层次飞跃,保税区已经开始向区域性的物流分拨中心和自由贸易区转变。随着加入世贸组织,放开进出口经营权后,保税区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2)政策对比。通过仔细研究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的政策,我们可以认识到: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与保税区的政策着重点不同,因此不可以说出口加工区比保税区更优惠。两者区别在于: ①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料件、基建物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而保税区必须是货物离境才可办理退税。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监管仓库比较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监管仓库、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 比较 我国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共有11种,具体为:1保税区;2出口加工区;3保税物流园区;4保税港区;5综合保税区;6出口监管仓库;7进口保税仓库;8保税物流中心(A)型;9保税物流中心(B)型;10跨境工业园区;11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他们的作用具体如下: 一、保税区 1、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我国在1990年5月,在外高桥建立中国第一个保税区,又相继建设了天津港、、的福田和沙头角、、、家港、、、、、、、洋浦等保税区。 保税区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进行审批。 2、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出口加工、进口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商品展示。 3、保税区的主要政策:进口区自用物资免税,其他进口货物保税。 4、海关监管特点: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进口货物二线管理,出口货物一线管理。 5、运往保税区货物退(免)税的政策规定:

(1)外贸企业 对保税区外企业运到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以及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予办理退(免)税。 对保税区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将这部分货物购进或加工后出口,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2)生产企业 对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运到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园区、保税仓库以及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予办理退(免)税。 保税区生产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加工成产品出口的,可按保税区海关出具的出境备案清单以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 保税区进料加工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可凭保税区海关签发的“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等单证。 二、出口加工区 1、出口加工区是指一国或地区在港口、机场附近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划出的一定区域,在区搞好水、电、道路、通讯、厂房等基础设施,用优惠办法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出口加工工业,以达到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增加就业、赚取外汇等目的。 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面积3平方公里以.其功能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区可设置出口加工企业及其相关仓储,运输企业。出口加工区将实行封闭式的区域管理模式,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较之传统的

出口加工区的发展现状及展望

引言 目前,我国关于出口加工区的功能设置和政策设计是基于东部地区优越的区位和雄厚的加工贸易基础而制定的。这种功能设置和政策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中部出口加工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相对而言,江西省地处中部,不具备东部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也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加工贸易的梯度转移及某某市出口加工区的发展状况,提出促进某某市出口加工区跨越式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章某某市出口加工区的现状及问题 1.1某某市出口加工区的发展现状 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西某某市出口加工区正式设立,这是江西省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某某市出口加工区位于某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工业园东北部,距某某市市中心区9公里、某某市外贸码头15公里、昌北国际机场100公里、某某市机场14公里。北京九龙铁路和武汉某某市铁路在此交汇,南昌某某市高速、105国道从出口加工区旁经过。规划面积为2.8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东至白马岭,西至昌九高速公路,南至双瑞路,北至彭塘湾。 某某市出口加工区总规划面积2.81平方公里,一期建设面积为0.987平方公里。加工区从设立起高速推进筹建工作,创造了中国第四批出口加工区建设的最快速度,2006年6月20日,在全国新批准的同批次18个加工区中第一个通过了国家九部委的联合验收。目前共引进工业项目40个,合同资金42亿元1。其中亿元项目14个,已竣工投产项目22个,在建项目8个。表1-1显示了某某市加工贸易的出口额,从2005年到2007年,某某市加工贸易额成倍快速增长,占江西省比重略有增长。随着某某市出口加工区内项目的投产,在未来二至三年,某某市的加工贸易额必将大大增长,成为江西加工贸易新的增长点。 1数据来源:九江出口加工区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d17913598.html,/news_view.asp?newsid=1043

金桥出口加工区

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是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个以“出口加工区”命名的国家级开发区,位於上海市浦东新区中部,现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西连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分为东、西、南三部分:东部为工业区,1998年4月由国家科技部批准为“上海金桥现代科技园”;2001年9月被认定为“上海浦东软件园浦东分园”;西部为生活区——碧云国际社区;南部亦为工业区,坐落于川沙镇北面,面积4平方公里。200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金桥出口加工区中的3平方公里区域实行海关封闭管理。经过十年的开发,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基础设施已十分完善,在“七通一平”的基础上增加了“集中供热”和“卫星通讯”配套,达到了“九通一平”。2000年8月,金桥出口加工区获得“ISO14000国家示范区”荣誉称号,成为全国第三,上海第一个ISO14000国家示范区。 2001年1月9日国务院批准在金桥出口加工区设立海关监管区,规划面积为2.8平方公里,在该区域内实行海关封闭管理,并享受赋予出口加工区的各项政策。在此区域内将重点发展面向出口的零部件工业、利用国内元器件组装出口以及来料加工的整机工业。金桥出口加工区海关监管区将迅速建成为环太平洋地区的一个重要出口产品制造基地。 金桥出口加工区海关监管区交通便捷、通关快速,劳动力资源丰富,区位优越、距离亚太枢纽港——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仅10公里,距离上海虹桥机场仅38公里,距离年货物吞吐量740万吨的外高桥港19公里、距离年货物吞吐量将达到5000万吨的五号沟港区10公里,距离上海市外环线3公里、内环线12公里。 一.地理位置(交通状况) 金桥出口加工区位於上海浦东新区中部,西连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南接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距虹桥机场25公里,沿高架内环线到金桥仅需30分钟。浦东国际机场距金桥15公里,已于1999年建成第一条跑道。金桥距外高桥港区9公里,外高桥港区目前年吞吐能力240万吨。建设中的五号沟港位於金桥东北侧7公里,设计年海运能力5000万吨。金桥出口加工区西部与内环线(全长48公里)直接相连,外环线(全长89公里)通过金桥东侧。整个开发区通过杨浦大桥、南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与浦西相连。金桥出口加工区公交线路有30条。开发区内建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规划建设35千伏变电站11座,已建3座,供电能力16万千伏安。开发区内规划程控电话容量15万门,现已建成6万门,可为区内提供国际长途、国内长途,传真、数据通讯等各类通讯服务。另外,还建有卫星通讯网络地面接收站(VSAT),已投入使用。 二.基础设施情况 道路 区内主要道路宽20-50米。目前,区内已建成道路总长63.90公里,道路面积200.31万平方米。 雨水排放 区内建有泵站5座,总排水能力为每秒69.65立方米,雨水排放管道总长83.85公里,已形成完善的排放系统。

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01 总则 (1) 02、功能定位 (2) 03、控制单元 (4) 04、用地规划 (6) 05、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8) 06、道路交通规划 (9) 7、市政工程规划 (13) 8、防灾规划 (16) 9、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8)

01 总则 1.1规划背景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继续发挥保税区域在深化对外开放中的窗口、示范和带动作用,国家对保税区域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的整体部署,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宁波保税物流园区将整合为具有全面优势的综合保税区,并最终向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发展。 1.2规划依据与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4)《宁波市北仑片分区规划(2006—2020)》 (5)《宁波市北仑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6)《宁波保税区转型发展研究》(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保税区管委会课题组,2008.12) (7)《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8)《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优势、为建设全国一流保税区而努力奋斗——在宁波保税区2008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9)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0)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保税区东区由太河路(西)、海河路(东),骆霞公路(南)、保税北路(北)所围合,规划面积为113.1公顷; 保税区西区由保税区北路(西北)、黄河路(东),骆霞公路(南)所围合,规划面积为120.2公顷; 保税区南区及出口加工区分别由泰山路(北),规划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南)、富春江路(东)、新安江路(西)所围合,范围内面积为489.12公顷。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包含上述四部分,总规划面积722.44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西安出口加工区发展现状

西安出口加工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 本文通过对西安出口加工区发展现状的调研, 分析了加工区在基础设施、物流运输成本、外汇账户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出口加工区; 外汇管理; 对策建议 出口加工区出现在20 世纪六十年代, 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机场附近交通便利的地区, 划出一定区域范围, 新建和扩建码头、车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础设施, 并提供减免关税和国内税等优惠待遇, 鼓励外商在区内投资设厂, 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在我国, 出口加工区( 以下简称: 加工区) 是经国务院批准, 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加工区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 但它在较短时间里得到了蓬勃发展, 展现了巨大的活力。 一、西安出口加工区的发展现状 西安出口加工区于2002 年6 月21 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2003 年10 月30 日通过国家验收, 2004 年4月5 日正式封关运行。 (一) 建立了精简高效的组织运行机制。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位于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管理体制实行" 两个牌子, 一套人马" , 两区属于同一管委会领导, 下设" 出口加工区管理办公室" 分设招商部、工程建设部及综合管理部, 仅有正式职工6 人, 临聘人员9 名, 负责加工区的日常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工作。 ( 二) 建立了符合实际的招商模式。实行" 管委会- 管理办- 委托代理" 的三级招商模式, 建立奖励机制, 充分调动各部门、个人和社会力量进行招商引资。针对地处西部不发达地区, 国外企业在这里单独投资的概率相对较小, 而更愿意与国内优秀企业合作进入加工区的实际。将国外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穿针引线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采取多种方式对周边区域、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以及外商进行有针对性的招商工作,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 ( 三) 高标准规划, 基础建设日臻完善。国家级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 东至未央路, 西至朱宏路, 南至城运村, 北至绕城高速公路, 总规划面积2.8 平方公里, 距市中心11 公里, 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20 公里, 具有突出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加工区首期开发面积0.61 平方公里, 目前, 已建成标准厂房1.8 万平方米, 办公楼0.36 万平方米, 生活区临时建房0.5 万平方米。 ( 四) 发展速度较快, 带动作用逐渐显现。出口加工区闭关运行一年多来, 已有15 家企业入区, 13 家企业开工建设, 10 家企业投产运营。入区企业主要有以普瑞新能源公司为代表的新材料、新能源产业; 以彩瑞显示技术公司、彩辉显示技术公司为代表的电子及零部件产业; 以商泰机械制造公司、晨阳机械制造公司、佰易科技公司为代表的精密机械产业。企业产品多数属于高新技术产品, 产品出口美、英、德、东南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出口额在全国39 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中排第14 位, 中西部名列第一。 二、西安出口加工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吸引外资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 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入区的15 家企业, 投资额为3.9 亿元人民币, 其中外资不足50% , 并且, 尚无较大规模的外商或跨国公司入区。在西北地区引进外资相对较难的情形下, 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特殊经济区, 需要充分利用提供的优惠待遇, 进一步发挥其吸引外资的

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异同

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异同 保税区定义:Bonded Area 指经主权国家海关批准,在其海港、机场或其他地点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出口手续即可连续长期储 存的区域。 出口加工区定义:export processing zone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易而设立的以制造、加工或装配出口商品为主的特殊区域。 (一)相同点 1.同为“境内关外”的特殊经济区域,即同为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 2.同具有出口加工功能。 3.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4.加工贸易生产用材料进口料件保税,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5.进口均不需要配额和许可证。

6.国内采购商品及原料视同出口。 7.保税半成品和原材料在区内可转让。 8.加工复出口免征增值税。 9.均不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二)不同点 1、在功能开发方面。保税区主要培育开发现代国际物流分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展销等功能,而出口加工区只能进行单一的出口加工,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 2、保税区生产加工的产品既可以内销也可以外销,而出口加工区的产品只能外销而不能内销。 3、在出口退税方面,国内产品进入出口加工区即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在保税区只有产品离境以后才能办理退税手续。保税区贸易企业收购国内产品,离境出口后可以办理退税,对于出口到加工区的货物,由出口加工区外的企业办理退税。 4、保税区内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当在注册地银行开立,资本项目外汇专用账户可以在注册地开立,也可以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出口加工区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外汇帐户,区

我国出口加工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口加工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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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建立出口加工区是世界各国发展高科技产业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推动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出口加工区是目前数量最多的一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2000年4月首批出口加工区获批至2012年底,我国共设立出口加工区53个,而出口加工区的功能也从最初的保税加工为主,发展为集保税加工、物流、检测、维修、研发等功能于一身。十几年来,出口加工区不仅在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发展,而且在引进外资、扩大对外贸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及转移步伐的加快,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使出口加工区的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也对出口加工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我国出口加工区的发展概况 (一)出口加工区的定义 关于出口加工区的定义, 国际上主要有两种表述: 其一, 出口加工区是“一个国家海关管辖范围外的独立行政区域。进入该区域的货物不必缴纳关税及当地其他税即可将货物进行加工、储存或用于生产制造。区内的货物在出口时并不必缴纳关税。进口到区内的货物或在区内生产加工的产品,只有在进入国内市场时才缴纳赋税及其他地方税”。其二,“出口加工区是特殊的‘飞地’ (Enclave) , 位于一国正常的关税壁垒之外, 在该区域内, 投资企业以外国企业为主, 可在中间产品的进口、公司税、基础设施供应, 以及在该国其他地区实施的行业管制的解除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这些待遇是有条件的, 即几乎所有产品都出口, 所有进口的中间产品必须完全在该区域内使用或再出口”。从这两种定义来看, 前一种更象是中国的保税区, 后一种才象是开发区。但这两种定义的共同点是都特别注重关税壁垒。 (二)出口加工区设立目的 设立出口加工区,首先是积极探索既符合国际惯例,又能满足我国规范加工贸易管理需要的新的监管模式,引导新增加的加工贸易企业及区外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出口加工区,将现行加工贸易的“漫山放羊式”向“圈羊式”集中规范管理转变,为规范管理,提高水平,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探索和积累经验。 其次,为出口型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带动国产原材料、零配件的出口;为扩大外贸出口做贡献。最后,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管理的通关作业模式,把出口加工区试点和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结合起来,突破现有通关模式的局限,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物流提供方便快捷的通关便利。

出口加工区的相关知识

出口加工区的相关知识 出口加工区是指一国或地区在港口、机场附近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划出的一定区域,在区内搞好水、电、道路、通讯、厂房等基础设施,用优惠办法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出口加工工业,以达到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增加就业、赚取外汇等目的。 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其功能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区内可设置出口加工企业及其相关仓储,运输企业。出口加工区将实行封闭式的区域管理模式,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较之传统的监管模式具有较大的优越性,海关在实行24小时监管的同时,将简化现行手续,为规范的出口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和更快捷的便利,实现出口加工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要求,逐步满足现代跨国型企业“零库存生产”的需要。 出口加工区是50年代末出现的新的经济特区,它与自由贸易区的区别在于自由贸易区主要是发展贸易和转口贸易,增加商业收入以繁荣设区国经济,而出口加工区则通过规定有关的投资优惠条件,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发展面向出口的加工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并以此促进设区国经济的发展。 出口加工区是自由贸易区的一种发展形式。加工区是自由贸易区与工业区的综合体。在吸引外资方面,加工区既提供了自由贸易区的某些优惠条件以发展贸易和转口贸易,又提供了发展工业生产所必须的基本设施。因此,加工区兼具贸易与工业生产两种功能。在这两种功能中,一般是以发展出口加工业为主,兼营进出口贸易,而有的自由贸易区虽然也具有商业贸易与工业生产两种功能,但仍主要以商业为主,以此带动出口工业产品的生产。 在国务院批准的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加工贸易进行“圈养式”封闭管理,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遏制屡禁不绝的加工贸易走私现象;同时也是中国政府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改革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重要决定。这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举动既有利于提高守法企业的效率,为他们提供更加宽松的管理,又有利于改变分散经营、监管困难的现状,相信会促进中国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 【

保税区的分类

六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比较 自1990年我国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简称特殊区域)以来,已先后建立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所在地区提升产业水平、扩大就业,促进外贸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目前,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本覆盖了沿海、沿江、沿边、内陆地区的重要港口和中心城市。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基本特征:一是经过国务院审批,设立在我国境内,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二是采取封闭围网管理,对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验收有严格的标准;三是都具有一线和二线的通关特征;四是具备保税功能,境外货物进入园区,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区内可开展保税货物的加工、仓储、转口、展示等业务(统称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类业务)。 在不同发展时期,国家设立并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功能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 1、保税区有加工、物流功能,但不享受国内货物入区即可退税政策; 2、出口加工区有“入区退税”政策,但只能开展加工业务,缺少物流功能; 3、保税物流园区也有“入区退税”政策,但只能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缺少加工功能。只有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政策比较齐

随着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这种状况发展改变。2009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所有出口加工区全面拓展保税物流功能,这使出口加工区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在政策功能上基本趋于一致。 一、保税区 产业功能: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全国15个。1990年6月,经中央批准,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1992年以来,国务院又陆续批准设立了14个保税区和一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天津港、大连、张家港、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厦门象屿、广州、青岛、宁波、汕头、深圳盐田港、珠海保税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出口加工区 全国57个。上海金桥、松江、青浦、漕河泾、闵行、大连、沈阳、天津、北京天竺、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江苏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南京、无锡、南通、镇江、连云港、杭州、宁波、嘉兴、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重庆、郑州、芜湖、珲春、秦皇岛、郑州、西安、赣州、呼和浩特、北海、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 政策:对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从境外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等,予以保税;从出口加工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可办理出口退(免)

我国出口加工区发展现状:

我国出口加工区发展现状: 2000 年4月底,国务院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出口加工区已达到38个,其中已封关运作的近70%设在沿海地区,中部和西部地区各占15%,布局比较合理。三年内已陆续建成一批规范的、高质量、高标准、具有良好基础设施和运行条件的出口加工区,进展速度很快。各地正在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特点进行试验,探索出口加工区的有效发展方式和途径。 目前,已开发的25个出口加工区总规范面积近43平方公里。自2000年5月昆山出口加工区第一个通过验收并封关运作至今,已有19个出口加工区通过国家验收。共引进企业247家(其中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64家),投资总额28.35亿美元。还有249家企业和出口加工区签订了入区协议,协议投资额47亿美元。2002年中国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值为4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倍。出口加工区正在成为中国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 我国出口加工区总体上尚处于运行初期,能取得上述成绩确实难能可贵。其中出口21.9亿美元,增长5.1倍;进口25.5亿美元,增长3.7倍。出口值最多的是江苏境内的出口加工区,其次是上海境内的出口加工区,2002年出口值分别为10.5亿美元和9亿美元,分别增长5.3倍和4.7倍,这两个省市境内的加工区的出口值占中国出口加工区出口总值的90%。 出口加工区是指在一个国家(地区)的港口、机场附近,或交通便利的地方,划出一定的区域,提供水电、道路、通讯及标准厂房等,用优惠政策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出口加工工业,其产品大部或全部用于出口的特殊区域。世界上出口加工区是科学技术革命和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产物,在交通运输与通讯现代化技术发展的推动以及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促进下,在发展中国家得到广泛发展。前后经历了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第一代出口加工区,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向以资金、技术为主过渡的第二代出口加工区,以资金、技术为主的第三代出口加工区三个阶段,并朝着综合化、科技化、同设区国和地区经济之间的联系日益加强、出口与进口相结合的趋势发展。出口加工区对增加设区国人员就业、吸引外国资金、促进出口换取外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但对于技术转移、对设区国后向经济联系促进上,效果不甚理想。出口加工区的成功的必要条件在于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和政策环境,一方面需要国家提供奖励、优惠、精简高效的经营管理、恰当的选址、基础设施建设和对投资充分促进,另一方面也需要世界贸易的增长和外国直接投资可得性等外部因素支持。出口加工区是我国新生经济事物,在我国出现仅有6年时间,但发展势头强劲,呈现成倍增长、加速发展趋势,对推动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各地出口加工区发展良莠不齐,水平各异,极不平衡,在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共性的制约阻碍出口加工区发展的问题。本文从国际贸易理论角度出发,总结H-O模型、J-C模型以及Carden分析框架中关于出口加工区的基础理论,形成支撑本研究实证和对策部分的理论基础。通过研究世界和我国出口加工区发展概况、趋势、运行绩效、特点,分析制约出口加工区发展的因素,寻求解决对策。对于加工区功能设置单一,企业经营范围受限的制约,提出增加保税物流功能和研发中心的对策。对于出口加工区全国发展极度不平衡,

(海关总署令第1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26号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的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经2005年3月9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署长牟新生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出口加工区管理,方便区内企业生产经营,鼓励扩大外贸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是指区内加工企业(以下简称转出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将本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直接或者通过保税仓储企业转入其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及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转入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出企业未经实质性加工的保税料件不得进行出区深加工结转。 第四条出口加工区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转入其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深加工的,不列入海关统计。 出口加工区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转至区外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的,列入海关单项统计。 第五条转入企业、转出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展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一)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二)涉嫌走私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三)有逾期未报核《加工贸易手册》的; (四)专营维修、设计开发的; (五)其他不符合深加工结转监管条件的。 第六条出口加工区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时,转出企业凭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的批复,向转出企业所在地的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展货物的实际结转。 对转入其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转入企业凭其所在区管委会的批复;对转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入企业凭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结转手续。 第七条对结转至其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的货物,海关按照对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结转产品如果属于加工贸易项下进口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相应的有效进口许可证件。 第八条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可以采用“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方式办理结转手续。 对转入其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 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分别在主管海关办理结转手续;对转至其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在转出地主管海关办理结转手续。 第九条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除特殊情况外,对转入其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比照转关运输等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转出企业生产的产品结转至其他出口加工区或者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不能比照转关运输监管方式办理结转手续的,在向转出地或者转入地主管海关提供相应的担保后,由企业自行运输。

出口加工区的相关知识和国内部分出口加工区的成功经验

出口加工区的定义、政策优势和入驻企业类型 一、出口加工区的定义 出口加工区是指国家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易而设立的以制造、加工或装配出口商品为主产的特殊区域,其产品的全部或大部供出口,是一个具有“境内关外”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封闭区域,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通关优势和环境优势,是我国目前政策最优惠、管理最简便、经济最开放的海关监管特定区域。 二、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优势 出口加工区实行“境内关外”政策,即“四不、四免、二退、一保”。 境内:公司所在的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此适用中国的所有法律法规,公司的注册、运营和税收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 关外: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之外,即对海关而言,出口加工区视作境外。“关外”构成出口加工区的主要特征。所有在出口加工区内的物品视作在国外。 四不:一是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二是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三是国家对加工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四是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四免:一是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二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进境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三是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进境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

免税。四是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免征出口关税。 二退: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 一保: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三、出口加工区的入驻企业类型 出口加工区的入驻企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企业类型必须是生产加工型的(或为其服务的仓储企业、运输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是面向国际市场、以出口为主的。从目前来看,主要有四类企业,一是订单在国外的加工企业,加工区有通关速度上的优势,这样可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有零库存要求的企业和采用网上订单的企业;三是出口产品的龙头企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下游企业,其产品总装在出口加工区,配套企业在区外,可以带动区外和周边经济的发展;四是科技研发中心。 出口加工区规划应突出的三个层面 (一)出口加工区核心区规划。核心区是规划的重中之重,要着眼建设一流出口加工区,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核心区规划总体上要体现“物流通畅、加工便捷、土地集约、定位清晰”的原则,体现“产业化、人文化、生态化、国际化”的思想,体现“生产、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园区概念,要以“基础设施齐备、投资环境满意、办事效率快捷、服务机构健全”的电子化和智能型现代工业园区为建设目标。 — 2 —

中国出口加工区发展报告

中国出口加工区发展报告 内容摘要: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旨在对加工贸易实行“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管理,提高水平”的管理。这一举措使我国出口加工区在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规范加工贸易管理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加工出口区已成为拉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未来推动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本报告首先介绍了我国出口加工区的创办历程,包括其设立的目的、优惠政策及其制度沿革;其次,从全国总体和地理分布两个角度概述了我国出口加工区的发展现状;接着,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加工出口区的历史性贡献;最后,结合目前加工出口区所存在的潜在问题和业已采取的措施,思考并展望了我国出口加工区的未来发展前景。 关键词:出口加工区创办历程运行现状发展前景 一中国出口加工区的创办历程 中国的出口加工区是由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进行封闭式监管的特定区域;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在其港口或邻近港口、国际机场的地方,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和扩建码头、车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投资设厂,以外向型经济为主体的特殊区域。综观世界各国,特别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在经济起飞时期,通过在划出的特定区域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发展加工贸易,将其作为吸引外国投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重要手段,在推动产品出口、推进经济起飞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设立出口加工区就是在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在出口加工区实行各种优惠政策和新的管理模式,在提高加工贸易管理水平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吸引外商投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我国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这是中国政府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改革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重要决定。 1.中国出口加工区的决策与创办 改革开放20年后,由于出口促进与加速贸易市场化改革的激励,我国加工贸易发展迅猛(主要形式是“三来一补”业务和进料加工业务)。从1981年到1998年的18年间,加工贸易增长了69.7倍;到1999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在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中占到了51.2%,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且加工贸易已涉及我国绝大部分产业,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和吸收外资的主要形式,也在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解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对分散经营的加工贸易采取开放式的管理,出现了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走私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导致管理难度的大为增加;此外,以大量利用境外资源在境内加工再复出口,即“两头在外”为特征的加工贸易,也已面临着如何从大量利用境外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发展到如何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的情况。 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首批批准进行试点的有15个,旨在对加工贸易实行“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管理,提高水平”的管理。为避免形成新的重复建设热点,出口加工区只设在已由国务院批准的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区内。这种改

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区别

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异同 编者的话:近年来,尤其是自去年青岛港外贸集装箱航线全线西移以来,越来越多的读者把目光投向西海岸,投向毗邻前湾港的青岛保税区,他们或来电、来函,或上网查询,希望更多地了解这片沿黄流域对外开放的最前沿地带的政策、功能以及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根据读者的这一需求,我们在经济新闻版辟出一角,就保税区的有关知识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相同点 1、同为“境内关外”的特殊经济区域,即同为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 2、同具有出口加工功能。 3、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保税;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4、加工贸易生产用材料进口料件保税,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5、进口均不需要配额和许可证。 6、国内采购商品及原料视同出口。 7、保税半成品和原材料在区内可转让。 8、加工复出口免征增值税。9、均不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二)不同点 1、在功能开发方面。保税区主要培育开发现代国际物流分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展销等功能,而出口加工区只能进行单一的出口加工,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 2、保税区生产加工的产品既可以内销也可以外销,而出口加工区的产品只能外销而不能内销。 3、在出口退税方面,国内产品进入出口加工区即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在保税区只有产品离境以后才能办理退税手续。保税区贸易企业收购国内产品,离境出口后可以办理退税,对于出口到加工区的货物,由出口加工区外的企业办理退税。 4、保税区内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当在注册地银行开立,资本项目外汇专用账户可以在注册地开立,也可以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出口加工区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外汇帐户,区内没有金融机构进驻营业的,可以在区外所在地外汇局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外汇帐户。 5、保税区企业经海关批准可以开展委托区外加工业务。 6、从区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须经区内企业进行实质性加工后方可运出境外,而从区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办理有关手续后运出境外。

国内货物报关入出口加工区

国内货物报关入出口加工区 国内报关入区物料标准作业流程(SOP), 1.目的purpose 确保国内采购的物料进区顺利通关,促进供应商和区内企业皆遵守加 工区相关作业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scope国内采购的需报关的原料/辅料/设备/备件等 3.职责Responsibility 3.1进出口负责物料进区的报关资料缮制,帐册备案,集中报关审批等。 3.2采购负责交易方式的确认,供应商送货的安排和相关资料的跟催,退货确认 3.3仓库负责收货和物料的分类管理,退货安排等。 4.工作程序procedure 4.1 交货方式的确认 4.1.1 采购与供应商确认交易条件,供应商自送货或区内企业安排提货 4.1.2 报关方式的确认。集中报关/逐笔报关。如是集中报关则会同进出口告知供应商相应注意事项。

4.1.3 帐册的备案。如该物料第一次进口,则提供相应货物的描述给进出口办理帐册备案。 4.2 供应商逐笔申报入区 4.2.1 供应商在发货前一个工作日,将报关资料寄至区内企业进出口人员。资料包括: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外汇核销单/报关委托书/报关单等其它必要单证。 4.2.2 进出口接到单证后,准备相应的进区申报资料。包括:复印的发票/装箱单/合同,备案清单/报关委托书 4.2.3 报关行申报,通常申报时间为1工作日,如供应商出口物料需要办理出口证件或属于出口法检产品,则申报时间约为2天 4.2.4 货物放行入区。申报完成后,供应商送货到卡口后,凭备案清单放行联放行入区。 4.2.5 仓库收货 4.3 集中报关入区。 此为海关予以核准的一种分批入区集中申报的便捷通关方式,目前一种采用“集中报关登记本”方式,一种采用“口岸通”电子监管方式。 4.3.1 集中报关的首次申请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四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政策比较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四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政策比较 我国现阶段为发展对外贸易而实行特殊海关监管和税收、外汇政策的保税区域大致分为四种: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它们均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区内设置隔离设施及监控系统,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其中,前三种保税区域分别有各自独特的功能优势,但也同样存在功能缺失,而保税港区则综合了前三种保税区域的所有功能,并实现区港合一,拥有其他保税区域所没有的口岸功能。 保税区拥有进行国际贸易、国际中转、保税仓储、物流、保税加工等功能,但它设置在港区之外,且没有出口退税功能,货物只有在实际离境之后才能进行出口退税。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货物自境内区外进入区内即可办理退税。但出口加工区的主要功能仅限于保税加工,区内除了可以进行出口加工和提供专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和货物进、出的运输服务,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出口加工区设置在港口之外,因此也没有口岸功能。 保税物流园区是应区港联动,整合保税区的仓储功能和邻近港口的装卸、运输功能,实现保税区域与港口一体化运作的需求而设立的,它是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在保税区和港区之间开辟直通式通道,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园区具有国际贸易、国际中转、保税仓储等功能,货物入区退税,但不能进行加工制造业务。物流园区虽然有专门通道与港区相连,但在监管上仍与港口分属不同海关,因此不具有实际的口岸功能。 保税港区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贸易等功能,拥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三区合一”的政策优势,港区合一,是我国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 保税港的区别

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 保税港区功能比较 保税港区作为新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它的地域特殊性、税收优越性、监管独立性,与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有什么区别还并不为广大的出口企业所了解和熟知。为此,本报咨询相关人士,通过对这几个海关监管区域功能和政策的比较,来引导出口企业正确运用政策,实现自身健康、快速发展,达到我国对外贸易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目的。 我国现阶段为发展对外贸易而实行特殊海关监管和税收、外汇政策的保税区域大致分为四种: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它们均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区内设置隔离设施及监控系统,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其中,前三种保税区域分别有各自独特的功能优势,但也同样存在功能缺失,而保税港区则综合了前三种保税区域的所有功能,并实现区港合一,拥有其他保税区域所没有的口岸功能。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保税区拥有国际贸易、仓储物流、保税加工、商品展示等功能,可部分开展海铁联运业务和集装箱拆拼箱业务,但它设置在港区之外,且没有出口退税功能,货物只有在实际离境之后才能进行出口退税。从保税区十多年的运作来看,保税区的发展成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结点和桥头堡。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保税区区港分离的形式已经满足不了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需要。例如,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其产品在研制、生产、销售等环节需要高度的国际化,迫切需要一个具备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中转等功能,且货物能自由、高效流通的区域。 保税物流园区是应区港联动,整合保税区的仓储功能和邻近港口的装卸、运输功能,实现保税区域与港口一体化运作的需求而设立的,它是在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园区和港区之间开辟直通式通道,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园区具有国际贸易、国际中转、保税仓储等功能,货物入区退税,可以开展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及集装箱拆拼箱增值业务,但不能进行加工制造业务。保税物流园区是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过程中的升级版,实行保税区及出口加工区叠加政策:即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园区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货物统一按照实际状态征税;区内货物自由流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物流园区虽然有专门通道与港区相连,但在监管上仍与港口分属不同海关,因此不具有实际的口岸功能。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货物自境内区外进入区内即可办理退税。但出口加工区的主要功能仅限于保税加工,区内除了可以进行出口加工和提供专为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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