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工程Ⅳ标风险管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沪通铁路工程Ⅳ标监理站二0一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4)第三章风险源识别 (5)第四章风险管理制度 (5)一、安全风险会议制度 (5)二、安全风险工点领导包保制度 (6)三、安全风险工点定期检查制度 (6)第五章主要工程风险源控制措施 (6)、路基土高边坡、高填方 (6)、桥梁钻孔灌注桩 (10)、桥梁墩柱浇筑 (11)四、桥梁梁板架设 (16)五、施工临时用电 (21)第六章信息管理 (23)第七章考核 (23)第一章总则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监理站所管标段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铁路总公司和XX铁路局、XX城际铁路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监理标段工程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科学有效,重点防范,动态调整”的原则,使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细则。
2、按照共同参予、分级管理的原则,监理站成立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动态安全风险工点管理台帐,将承担的所有工点全部纳入安全风险管理。
3、监理站管内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除要遵守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4、编制目的:明确XX铁路工程Ⅳ标DK73+750.785~DK96+662.885段风险源在施工期间的监理要点与控制重点,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精心组织施工,用于指导今后的施工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检测结果符合设计文件与规范要求。
5、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原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
(3)原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
(4)原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铁办[2011]68号)。
铁路建设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铁路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安全监理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制定铁路建设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监理机构的职责、监理人员的要求以及监理流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监理机构的职责铁路建设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着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等职责,提供全方位的安全监护。
具体职责如下:1. 监督合同执行义务:监理机构应监督铁路建设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2. 检查施工过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材料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措施等,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3. 评估施工成果:监理机构应评估施工成果的质量和安全性,与建设单位一同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提供技术指导:监理机构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解答建设单位的疑问,确保施工按照规范进行。
二、监理人员的要求为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1. 专业背景:监理人员应具备与铁路建设相关的专业背景,例如土建工程、铁路工程等专业的学历或资格证书。
2. 丰富经验:监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铁路建设监理经验,熟悉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能够独立、准确地评估施工过程和成果。
3. 严谨态度:监理人员应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入微地进行监督和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 沟通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三、监理流程铁路建设安全监理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投标阶段:监理机构参与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提交监理服务方案和相关资质证明。
2. 合同签订阶段: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 施工监理阶段:监理机构全程参与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成果评估阶段:监理机构对施工成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出具评估报告,并与建设单位一同进行最终验收。
铁路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铁路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一、监理单位职责
1. 安全监督
监理单位应对铁路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可能存
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2. 技术监督
监理单位应对铁路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进行全程技术监督,发现设计、施工、验收中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合同管理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
发现改进建议,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4. 协调配合
监理单位应协调和配合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保证工程建设和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人员要求
1. 专业素质
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铁路工程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2. 守法诚信
监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
3. 安全意识
监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4. 服务态度
监理人员应以服务为宗旨,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监理报告编制
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监理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沟通协调等方面,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
改建议。
四、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适用于全国的铁路工程监理工作。
某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某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工作,保证施工合理、高质量的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路基工程的监理工作,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验收等进行规范。
第三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遵循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合规的原则,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目标。
第四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应具有一定的工程管理经验。
第五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及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七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八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第九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配合工程验收工作,提供相关监理文件,协助工程质量验收。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在施工前,需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合理性和合规性意见。
第十二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检查,记录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工程管理能力和施工水平。
第十四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评估工作,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十五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协助开展工程验收工作。
第四章监理报告第十六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按照规定提供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第十七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就施工单位的不合理行为及时向业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铁路路基工程监理应就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铁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铁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 总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铁路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监理人员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监理人员的职责
1. 监理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
2.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3. 监理人员应监督工程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 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监理报告的编写
1. 监理人员应每周向相关方面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等。
2. 监理报告应清晰明了,包括具体的问题描述、现场照片和建
议措施。
3. 监理报告应及时反映工程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第四章: 违章处理
1.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记录违章行为,并向工程建设主体报告。
2. 工程建设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
令整改、罚款等。
3. 监理人员应跟踪违章行为的整改情况,并记录在监理报告中。
第五章: 终结与归档
1. 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应编制终结报告,总结工程质量和监
理情况。
2. 终结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的各项情况,包括施工质量评定、
验收结果等。
3. 终结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应进行归档,保存至少十年。
以上为铁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范本,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铁路工程监理细则

铁路工程监理细则1. 引言铁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铁路工程监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铁路工程监理的细则和要求,以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理责任和职权2.1 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全程参与工程的施工、投运、验收等各个阶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期进展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2 监理职权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行使以下监理职权:2.2.1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技术水平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评估意见;2.2.2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包括工程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等;2.2.3 监督施工单位的工期进展,确保工程按时完工;2.2.4 对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2.2.5 协调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2.2.6 出具监理报告,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评估和汇报。
3. 监理程序和要求3.1 前期准备施工前,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并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和验收标准。
3.2 施工过程监理3.2.1 监理单位应全程派驻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
3.2.2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细节,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设备使用情况等,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2.3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
3.3 工程质量验收3.3.1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包括材料的合格性、结构的稳定性、设备的运行可靠性等。
3.3.2 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3.4 完工验收3.4.1 施工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铁路建设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随着我国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危大工程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铁路危大工程的安全,实施细则的制定成为迫切需求。
本文将就铁路建设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一、监理机构的选择与职责1.1 监理机构的选择在铁路危大工程中,监理机构的选择应遵循竞争性招标的原则,确保监理机构具备强大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经验以及良好的信誉。
1.2 监理机构的职责监理机构应确保危大工程施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监管。
同时,监理机构还应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意见。
二、监理过程中的关键要素2.1 项目前期准备铁路危大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非常关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图纸、材料清单、技术规格等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2 施工方案的审核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行性。
同时,还需对施工方案涉及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3 定期检查与监控监理机构应定期对铁路危大工程进行检查与监控,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4 质量验收与备案在工程的竣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对铁路危大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验收通过后,还需将相关文件备案,并保留备查。
三、监理机构的权力与义务3.1 监理机构的权力为了保障铁路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理机构有权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材料供应等进行审查和监督。
同时,监理机构还有权要求施工方对安全隐患进行改正,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3.2 监理机构的义务监理机构应尽职履责,确保危大工程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同时,监理机构还需对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监理结果的处理与评估4.1 监理结果的处理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监理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需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其进行整改。
铁路建筑工程监理细则范本(全套)

铁路建筑工程监理细则范本(全套)1.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在铁路建筑工程监理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安排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并提供必要的监理资源;- 提供施工材料和设备,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 协助监理人员解决工程问题及其他相关事宜。
2. 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在铁路建筑工程监理中应承担以下职责:- 负责监督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确保其符合要求;-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编制监理报告,记录工程进展和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3. 监理人员资质要求铁路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和经验;- 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正确解读和应用;-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应对工程问题;- 具备独立思考和决策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监理任务;-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 风险管理在铁路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应进行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定期评估工程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监督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防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问题,避免延误工期和增加成本;- 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以上为铁路建筑工程监理细则范本的主要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细则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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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工作特点
本标段地处市青山区与洪山区交界处,行政区划为市洪山区和平乡,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向地过渡地带,地处中纬度,属亚热带湿润性季节气候,具有冬寒夏热。
立交南端跨春湖,沿线湖塘密布,地貌上属剥蚀堆积垅岗区,垅岗与坳沟相间分布,属湖塘堆积平原区。
本标段主要以武青三干道立交为主,因此,桥梁工程施工是安全监理的主要关注点。
二、监理工作围及重点
工作围:天兴洲大桥公路引线工程Ⅳ标段,起止点为ZHUXK14+547.5~ ZHUXK16+557.5。
工作重点:特种作业人员进场、设备材料进场;材料堆放、装卸和搬运;机械作业;施工用电;防火、防毒;高空、高温及水上、洪水季节作业。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值及监控手段
(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经安全考试合格后准上岗。
持证上岗检查: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装卸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准上岗。
2、施工场地平面布置的检查
临时油库设置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库区应设围栏,使用中应配足消防设备并设专人看守,禁在库区存放易燃物品。
爆破器材库必须符合防爆、防潮、防雷、防火、防鼠等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暴照明设备,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
在悬崖、陡坎、沟、漕、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在临时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稠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机械使用及技术安全状况的检查
施工所用各种机具应处于完好状况,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禁使用。
在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法,具有对突发事故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禁疲劳作业,禁机械故障作业。
施工作业使用的起吊设备(如塔吊等),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劳动安全部门批准。
工地使用的大型临时设备,如龙门吊、缆索吊机、吊索塔架、架梁吊机等,使用前需经承包单位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准使用,在施工中应要求项目经理部定期进行检查。
4、工地用电安全检查
工地用电要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式。
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做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期检查。
(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它功率较大的电器。
5、施工现场防火、防暴、防毒、防风的检查
施工防火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地,应保持足够防火见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备消防器材。
作业区及生活区应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房屋、库棚、场地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有毒、粉尘侵害的作业,应制定防护措施。
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空作业、水塔的水柜安装,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6、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检查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禁在一个物体上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栓几个人,临时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作业。
7、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
深基坑开挖及降水施工中,检查承包单位开挖及基坑支护措施,检查降水过程对围建设物的影响,检查承包单位沉降观测记录,检查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案实施。
模板工程及脚手架工程,要对承包单位的检算结果进行复核,现场实施过程中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设计,尤其是要检查脚手架的横撑及斜撑,脚手架基础是否进行了预处理(加固)。
检查工地临时用电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线。
8、水上作业安全检查
检查水上救生设备的配备是否齐全,上岗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会熟练使用救生设备。
(二)、监理目标值
安全防护措施要达到设计要求,施工过程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杜绝职工因工死亡、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控制一般交通事故;无重大防洪、高空、用电、失火、深水、机械设备等安全事故。
(三)、监理工作手段
1、根据工种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要求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3、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4、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应及时发出《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其进行改正。
5、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后发出《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必要时,应上报主管部门,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五、监理工作法及措施
(一)、施工安全监理依据
1、《人民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人民国建筑法》。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号)。
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6、《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本政府109号令)。
7、《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试行)规定》(市建季[2003]130号)。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TGJ80-91)。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TCT46-2005)。
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TCT33-2001)。
(二)、监理工作法及措施
1、旁站
旁站就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施工的全过程,注意事故苗头以尽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就是现场监理人员的一种主要的现场检查形式。
2、巡视与检查
日常巡视检查是安全监理的手段之一。
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和检查,发现施工单位不符合安全的施工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要求其改正。
3、不定期安全专题会议
在安全形式峻的特殊时期,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专题会议,通报情况,布置任务,确保安全施工。
4、工地监理例会
在每次召开的工地监理例会上,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存在的安全问题,应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建议和要求。
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避免事件重复发生。
5、危险源调查与评价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随时随地进行危险源调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制定相应措施,并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六、附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单位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接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伤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 )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案进行审查的;
b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c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的;
d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