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最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报告程序1.任何员工在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所在班组组长或主管。
2.班组组长或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现场控制和紧急处置。
3.班组组长或主管应将现场照片和文字描述的情况尽快报告给上级主管。
4.上级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判断,并向企业安全部门报告。
三、调查程序1.企业安全部门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指派专业人员负责调查。
2.事故调查小组应在接到任务后立即启动,并在48小时内完成调查工作。
3.事故调查小组应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4.事故调查小组应与目击者、受伤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
5.事故调查小组应编制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损失估计以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四、处理程序1.根据调查报告,企业安全部门应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对于严重违纪的责任人,可以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停职、开除等处罚。
3.企业安全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企业安全部门应对调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验收程序1.整改措施完成后,企业安全部门应组织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
3.如有不合格项,企业安全部门应要求责任单位进行重新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六、追责程序1.对于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责任人,企业安全部门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纪的责任人,企业安全部门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劳动纪律责任。
七、通报程序1.企业安全部门应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果报告给企业高层和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企业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确保企业的持续稳定运营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1. 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明确责任和权限,及时掌握事故情况,逐步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
3. 报告程序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并将报告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4. 调查程序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企业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调查小组应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要进行实地勘察,收集相关证据,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陈述,并编制调查报告。
5. 处理程序根据调查报告,企业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复设备设施,恢复生产秩序。
对于事故责任人,要依据事实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审核程序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审核应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将审核结果报告给企业领导层。
7. 监督和整改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整改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制定和调整。
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是保证安全管理有效的关键,应当加强相关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执行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一套管理规定,用于处理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程序: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程序包括报告内容、报告人员、报告方式等。
2. 事故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成立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应由相关人员组成,包括技术专家、安全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
3. 事故调查程序:调查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计划。
调查程序包括证据收集、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等。
4. 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完成调查后,应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认定、事故影响等内容。
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事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和改进措施。
5. 事故处理和改进措施: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人员应对事故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员的处罚、事故损失的赔偿、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等。
6. 事故记录和档案管理:对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应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
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档案管理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决定、改进措施等文件的归档保存。
通过建立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当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并报告单位领导和生产安全管理部门。
第四条单位应当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采集事故现场、事故物证、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建立和实施的一套报告事故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的机制、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1. 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的机制,明确报告的渠道和方式。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责任人报告事故。
2. 流程:事故报告的流程应清晰明确,包括以下环节: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同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责任人收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
3. 责任分工: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并明确其报告的权限和责任。
一般来说,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应为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调查处理制度是指企业建立的一套调查和处理事故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程序和方法、责任追究等。
1. 程序和方法:事故调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目击者证言等方式,全面、准确地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教训总结: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总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并落实这些制度,可以提高事故报告和调查的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事故进行报告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信息,为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的时限:规定事故发生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完成事故报告。
2024年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2024年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的概念及分类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上(含____小时)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含____个工作日)的;(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规定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抢救、保护现场及处理制度一、事故应对与现场保护1. 事故报告与抢救: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同时积极抢救伤员。
2. 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封锁并保护现场,除抢救工作需要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3. 抢救组织: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工作,对于重大事故,应迅速成立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救援行动。
二、事故报告程序1. 报告流程: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首先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再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于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2. 报告时限:一般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 政府报告:如需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4. 严禁谎报瞒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事故情况。
三、事故调查与处理1. 调查分工: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具体分工为: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 调查权利与职责: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相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调查组负责搜集资料、查明事故经过、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 报告内容与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证人证言、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等,并需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后,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
2. 定义2.1 生产安全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2.2 报告人:指发现或者了解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
2.3 调查人:指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专业人员或特定小组,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2.4 处理人:指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改善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相关人员。
3. 报告程序3.1 报告人在发现或了解到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2 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并派遣调查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3 调查人员应尽快完成事故调查,并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4 调查报告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企业领导层。
4. 调查程序4.1 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需要,采集现场证据、询问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等。
4.2 调查人员应尽量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不偏袒任何一方。
4.3 调查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调查进展和发现的重要信息。
5. 处理程序5.1 处理人员应根据调查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处理和改进措施。
5.2 处理人员应将处理和改进措施上报企业领导层,并督促落实。
5.3 处理人员还应对事故后续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6. 审核和监督6.1 审核人员应对调查报告和处理措施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合理性。
6.2 监督人员应对事故后续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7. 法律责任和奖惩措施7.1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对于积极投入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有效措施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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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
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最新
版)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环境污染:指由于单位或个人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造成
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3“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管理内容
4.1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
4.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对道路交通安全、火灾、特种设备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
4.2事故的报告
4.2.1事故报告范围
有下列事故之一者,应按规定报告:
4.2.1.1火灾事故;
4.2.1.2因工伤亡事故;
4.2.1.3在生产经营中发生职工中毒事故;
4.2.1.4职业病;
4.2.1.5机器设备、设施损坏事故;
4.2.1.6交通事故;
4.2.1.7被盗案件;
4.2.1.8被骗案件;
4.2.1.9原辅材料、产成品损坏事故;
4.2.1.10环境污染事故;
4.2.1.11轻伤事故或其他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2.3事故报告流程
4.2.3.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生产部,由生产部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于1小时内向属地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
4.2.3.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越级报告。
4.2.3.4公司各级人员接到报告,应记录事故报告的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经过及事故处置情况等重要信息。
4.2.3.5发生事故后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按事故报告的内容向家具园区生产部门和属地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递交书面报告。
4.2.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2.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4.2.4.3事故的简要经过;
4.2.4.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2.4.5已经采取的措施;
4.2.4.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3事故的救援
4.3.1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事故类别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在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后,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2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
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4.4.1事故调查的权限
4.4.1.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部门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4.1.2发生一般以下等级事故(包括轻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
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生产部门、工会、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4.4.2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
任。
事故调查组实行事故调查组长负责制。
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4.3公司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4.4.3.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4.4.3.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4.4.3.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4.3.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4.4.3.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4.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4.4.4.1事故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4.4.4.2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4.3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4.4.5由公司负责调查的事故,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4.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4.6.1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4.4.6.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4.6.3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4.4.6.4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4.6.5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4.4.6.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4.4.7由行业上级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的调查,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行业上级部门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处理的,完成处理后即结束。
4.4.8公司需报行业上级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应及时报其备案。
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的相关资料应由公司生产部归档保存。
4.5事故处理
4.5.1凡是由政府或行业上级部门组织进行调查的,以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复或行业上级部门的处理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4.5.2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的,按《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需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复的,以批复处理的决定对相关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4.5.3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6事故的教育
不论事故大小,事故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开展调查分析,及时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按“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吸取教训。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通用安全
4.7对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管理由行政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理。
云博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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