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 职工有权拒绝重签
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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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纠纷的处理律师事务所中专职从事行政事务或勤杂工作的劳动者、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并领取固定工资或底薪的劳动者,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就劳动报酬等事项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涉及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因合伙利益的分配方式及具体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相关民事法律处理。
会计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与职工之间产生的纠纷,与前款情况相似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处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
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因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但当事人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实际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要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公司要求员工重签合同

大家好!在此,我代表公司向大家传达一则重要的通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要求全体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以下是具体事项,请各位员工务必认真阅读并按时完成相关手续。
一、重新签订合同的原因1. 合同到期: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应重新签订。
2. 公司发展: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对员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公司决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 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义务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重新签订合同的时间及方式1. 时间:请各位员工于即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2. 方式: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原劳动合同原件;(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4)如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按照公司要求提供。
三、重新签订合同的相关事项1. 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请各位员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
2. 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3. 请各位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1. 请各位员工务必按时参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办理,以免影响您的正常工作。
2.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人力资源部沟通,以便公司为您妥善安排。
感谢各位员工对公司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敬请周知!顺祝商祺!公司人力资源部2023年X月X日。
劳动法解析: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第⼗七条订⽴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愿、协商⼀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当事⼈必须履⾏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1)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哪些“法律、⾏政法规”? 《劳动部关于若⼲条⽂的说明》(1994/9/5) 第⼗七条 订⽴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愿、协商⼀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当事⼈必须履⾏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本条第⼀款中的“法律、⾏政法规”既包括现⾏的法律、⾏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的法律、⾏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的法律、法规。
本条第⼆款中的“依法”是指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现⾏法律和法规。
劳动合同依法订⽴即具有法律约束⼒,任何第三⽅不得⾮法⼲预劳动合同的履⾏。
(2)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违背劳动者意愿或者向劳动者收取定⾦、保证⾦、抵押⾦的,如何处理?⽤⼈单位能否以实⾏合同制为由辞退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若⼲问题的意见》(1995/8/4) 16.⽤⼈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当事⼈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当事⼈协商⼀致后才能签订,职⼯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商⼀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效劳动合同。
24.⽤⼈单位在与劳动者订⽴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保证⾦(物)或抵押⾦(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劳部发〔1994〕118号⽂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政部门责令⽤⼈单位⽴即退还给劳动者本⼈。
45.在国有企业固定⼯转制过程中,劳动者⽆正当理由不得单⽅⾯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也不得以实⾏劳动合同制度为由,借机辞退部分职⼯。
员工可以拒绝解除合同么

在劳动关系中,合同解除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某些情况下有权拒绝解除合同。
以下是员工可以拒绝解除合同的一些情形:一、合同未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合同尚未到期,员工有权拒绝解除合同。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合同,员工有权拒绝。
三、合同解除违反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员工有权拒绝。
四、补偿或赔偿不到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员工有权拒绝解除合同。
五、合同解除损害员工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损害员工的名誉、职业发展等,员工有权拒绝解除合同。
总之,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拒绝解除合同:1. 合同未到期;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3. 合同解除违反程序;4. 补偿或赔偿不到位;5. 合同解除损害员工权益。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员工拒绝解除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合理,且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那么员工可以选择接受解除合同。
反之,员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详细解析

《劳动合同法》逐条解读在我们生活中,很多时候都需要用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法中的有些规定该如何去理解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解析】:立法宗旨开宗明义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社会法,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
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
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劳资双方关系的相对平衡。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解析】:本条增加了一个用工主体,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可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解析】:此条是订立、变更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违反本条规定的,将直接导致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

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摘要: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在职员工当前合同到期后与雇主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在续签过程中,双方需要遵循一定的时间规定。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角度和实际操作角度等方面,详细介绍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
关键词: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引言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续签新的合同。
二次劳动合同的续签时间规定在维护职工和雇主之间的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续签时间规定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分析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的相关问题。
一、劳动法对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的要求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二次劳动合同的续签时间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1. 续签提前通知:雇主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应提前通知员工是否续签。
通知方式可以采用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但为了保留证据,建议使用书面通知。
2. 续签时间限制:劳动法明确规定,如果劳动关系需要继续延续,雇主和员工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出续签要求。
3. 续签协商: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进行续签协商,就新的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4. 续签义务:雇主无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并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对于二次劳动合同续签的时间规定明确规定了雇主和员工各自的权益和义务,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二、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的实际操作尽管劳动法对二次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有明确要求,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变数和特殊情况。
以下是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1. 公司政策:不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续签时间规定,特别是在大型企业中,可能会有统一的续签时间规定。
职员需要了解公司的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
2. 双方协商:虽然劳动法规定了续签时间限制,但双方在实际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例如,如果员工在合同到期前提出辞职意愿,雇主可以酌情调整续签时间。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书违法吗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书违法吗
合同范本专家建议书。
标题,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书是否违法?
尊敬的客户,。
关于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书是否违法的问题,我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愿意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
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在中国劳动法规
定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保护、劳动纪律
等内容。
如果员工拒绝签署劳动合同书,这可能会对用人单位和员工双
方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书
可能构成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
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我们也需要考虑到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原因。
员工可能拒签合同是因为合同条款存在争议、劳动条件不合理或其他合理的担忧。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劳动纠纷。
因此,我建议您在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书的情况下,首先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拒签的原因,尝试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总之,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书并不一定违法,但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和合同范本,我愿意为您提供帮助。
祝好!
合同范本专家。
[您的姓名]。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流程有哪些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流程有哪些劳动合同到期了,如果劳动者还要继续⼯作,在单位和个⼈都同意的情况下,需要办理续签⼿续。
那么续签的流程那些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流程有哪些的相关资料。
以供⼤家阅读。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流程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然终⽌,双⽅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经双⽅协商⼀致,可重新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劳动合同⼀样,应坚持平等⾃愿、协商⼀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通知对⽅续签劳动合同;2.双⽅协商合同内容;3.在合同期满前15⽇内办理续延⼿续;4.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续的可以推迟,但⾄推迟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的n⽇(由⽤⼈单位确定)。
⼆、劳动合同终⽌续签要注意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时,劳动合同终⽌: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6、劳动者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伤职⼯本⼈提出终⽌劳动关系的;7、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条件。
续签劳动合同。
⽤⼈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单位确定),劳动者应于收到该通知书的n⽇内(由⽤⼈单位确定)填写续签意见并交⾄⽤⼈单位⼈⼒资源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作,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停⽌⼯作,应和指定⼈员办理交接⼿续。
如还需继续⼯作的,需办理续签⼿续之后,⽅可回到岗位。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流程的相关内容。
希望对⼤家有所帮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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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职工有权拒绝重签
作者:杨京瑞文章来源:法制晚报点击数:171 更新时间:2007-12-28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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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全国员工在年底前要与公司重新签合同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是为规
避新法专家指出
劳动合同未到期职工有权拒绝重签
■新闻回放
据《劳动报》日前报道,家乐福全国4万多名员工,除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外,不论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12月28日之前与公司重新签订为期两年的新合同。
经证实,该合同期限是从2007年12月28日开始至2009年12月28日。
家乐福中国总部法律部的冷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非强制性的,合同没有到期的职工可以自己选择签或不签。
家乐福全国媒体经理陈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之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有部分条款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不相符,所以要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
对于为何赶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重新签订合同,陈经理表示,这是公司“自身商业运作的行为”,因为公司在春节前都比较忙,所以必须赶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完成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工作。
法律看点
《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一些企业在新法施行前强令员工重签合同。
职工该怎么办呢?本报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为职工解读。
看点之一
劳动合同未到期,企业重签合同合法吗?
看点之二
企业重签劳动合同,职工是否可以拒绝?
■律师解读
强迫职工重签合同属于无效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企业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这时关键要看职工是否同意重签。
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高晋律师解释,如果职工同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
如果职工不同意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决不能强迫职工重签劳动合同,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也无效。
职工不“配合” 企业炒人要赔偿
有的职工担心,自己如果不“配合”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能会借此理由把自己炒掉,那该怎么办呢?
对此高晋律师分析,是否决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职工的权利,如果企业因为职工不“配合”就开除职工,属于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企业要为此付出巨大的赔偿。
首先,企业要给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其次,企业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还要被加罚补偿金的50%的赔偿金。
在明年1月1日后,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变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贯彻新法
不是重签合同理由
据报道,家乐福方面表示,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之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有部分条款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不相符,所以要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
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北京仁丰律师事务所宋东律师解释,按照规定,明年1月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如有和《劳动合同法》相冲突的内容,将视作自动失效。
其中在企业中较普遍的是违约金问题。
除此,较常见的还有业务员零底薪制度、限期离职条款等。
因此,重签合同并非贯彻新法所必须,企业以“迎接新法”为由强令重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
重签合同应细读条款
宋东律师提醒员工,在面对企业“重签合同”要求时,应仔细留意合同内容。
对于企业恶意变更用工主体、降低薪酬,甚至以解除合同相威胁强令重签的做法,员工有权拒绝,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此外,职工如果被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单位索要书面证明,不能随便就不上班,否则将来仲裁或打官司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宋东律师说,他代理过这样的案例,某企业领导找职工谈话,称不让职工上班了,该职工真的就没有上班。
但在仲裁过程中该企业又否认找职工谈过话,称该职工擅自不上班,属旷工。
合同即将到期担心不能续约可选重签
重签劳动合同是否就意味着对职工来说一定是坏事呢?宋东律师认为,因每个职工的合同年限不同,所以是不是坏事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比如像家乐福的此次事件中,对于明年上半年合同即将到期的职工来说,如果担心自己到时不能续约,则可以选择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样一下子能签两年,可有利于自己工作稳定。
宋东律师说,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明年上半年合同即将到期的职工来说,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约,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但要注意,这种补偿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不足半年按照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也就是说,职工合同到期后只能拿到半个月的补偿。
想早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今年底最好莫重签
宋东律师说,对于想早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职工来说,则可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
因为按照将要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员工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企业如果赶在今年底与职工重签合同,那么职工要等到2009年12月28
日才能算首次签订固定期合同,这样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就被延长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