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
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范本(2024年版)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范本(2024年版)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担保金额2. 担保范围3. 担保期限4. 担保责任5. 担保物的描述6. 担保物的使用权7. 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8.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9. 合同的生效条件10. 合同的终止条件11. 违约责任12. 争议解决方式13.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4. 合同的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该金额为担保人因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债务而需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
1.2 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3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借款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2. 担保责任2.1 担保人同意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确保借款人按期履行债务。
2.2 如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担保人应在债权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履行担保责任。
3. 担保物的描述4. 担保物的使用权4.1 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保留对担保物的使用权,但不得处分担保物。
4.2 担保人应确保担保物不受任何第三方权利的影响,如发生第三方权利主张,担保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5. 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5.1 担保人应保证借款人履行债务,如借款人未履行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2 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担保物,除非得到债权人的书面同意。
5.3 担保人应确保担保物符合主合同约定的用途,并承担因不符合用途而产生的费用。
6.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6.1 借款人有权按主合同约定使用担保物,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6.2 借款人应确保担保物不受任何第三方权利的影响,如发生第三方权利主张,借款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6.3 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债务的,应承担担保人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最高额担保合同5篇

最高额担保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担保人):[甲方名称]乙方(债权人):[乙方名称]丙方(债务人):[丙方名称]为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经三方平等协商,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担保债权额及期限-----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最高本金限额内,乙方对丙方的债权可循环使用。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如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任何债务,该债务的最高额担保额度为上述约定的最高本金限额。
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期限依主合同约定。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或履行期限变更等情况的,以相应期限变更后的届满日或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最高额担保期限。
在此期限内发生的债权金额不超过约定的最高额本金限额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篇2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担保人):[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乙方(债权人):[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债务人与乙方之间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最高额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担保范围与最高额1.1 甲方同意就债务人(被担保人)与乙方签订的多个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偿还提供最高额担保。
1.2 本最高额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2024年信用社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

信用社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1. 借款人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2. 贷款信息
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借款用途:
还款方式:
3. 担保人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4. 担保方式
本合同所述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担保,担保人为本金加利息提供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
5. 还款安排
5.1 本合同所述借款应于借款日起的借款期限内还清本息。
5.2 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利息按照逾期利率计算,每逾期一天按照借款金额的2%计算逾期利息,直至还清本息。
5.3 担保人须在借款人逾期后15天内还清全部欠款。
6. 违约责任
6.1 如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将按照逾期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并由担保人向借款人垫付还款。
6.2 如逾期超过30天,担保人有权将借款人的逾期信息上报信用资料中心。
6.3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并承担担保人因垫付还款所引发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获得借款人、担保人及信用社的共同确认和签字。
7.2 本合同可由双方协商解除,但需在解除前双方完成现有的借款及相关费用的结清工作。
8. 合同生效与解释
8.1 本合同生效,各方必须遵守。
8.2 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至借贷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8.3 本合同未涉及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高额担保合同(5篇)

最高额担保合同借款人:_____贷款人:保证人:借款人因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
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
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结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的赔偿金。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模板8篇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模板8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抵押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乙方(债权人):[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鉴于乙方与甲方所支持的债务人之间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描述及价值评估1.1 抵押物详细描述:[具体描述抵押物的性质、数量、质量、状况等]。
1.2 抵押物价值评估:经双方协商确定,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此价值作为乙方债权实现的最高限额。
第二条担保范围与最高限额2.1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产生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2 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金额汉字大写],以下简称“最高限额”)。
在最高限额内,乙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均可向甲方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三条抵押期限3.1 抵押期限为[具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4.1 甲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4.2 甲方保证抵押物未设定租赁、无其他担保物权等限制条件。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险与保管5.1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的相关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单应当列明乙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5.2 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抵押物的完好。
如有损坏或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恢复其价值。
第六条权利与义务6.1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抵押物保管情况,并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查验。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查验工作。
6.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抵押物。
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

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
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一种合同,担保人在一定的金额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责任。
担保人在此合同中承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通常适用于小额信贷业务,如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
在签订合,担保人与债权人会约定一个最高担保金额,即担保人能够承担的最大债务金额。
这样一来,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或无法履行债务时,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1. 合法主体:担保人和债务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自愿意思表示:担保人与债权人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达成合意;
3. 合同形式要素: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债务金额、最高担保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4. 合法目的和内容:合同目的应当是合法的,并且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最高额担保合同涉及到个人财产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应当理性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担保金额,以免因违约导致个人经济损失。
债务人也应当努力履行债务,避免给担保人带来风险。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6篇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6篇篇1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所借款项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借款基本信息1.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1.3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____月____日。
1.4借款利息:_____%/年1.5还款方式:____________1.6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1.7还款账户:____________第二条抵押担保2.1为保证乙方如实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还款,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____________。
抵押权顺位为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并且保证在乙方还清债务后,抵押权自动解除。
2.2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抵销债权或拍卖变现,以实现债权的债现。
第三条利息与违约金3.1借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如有逾期还款则按照_____%/日的标准计算逾期还款利息。
3.2如乙方逾期还款,每日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本金和利息收取_____%的违约金。
第四条保密条款4.1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对外保密,除经过双方同意或法律规定需公开的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2双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6.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解决。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保证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乙方(债权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鉴于:1.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个人最高额保证;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个人最高额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保证范围1.2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二条保证方式2.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在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3.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年。
3.2 若债务人分期履行债务,则保证期间自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年。
3.3 保证期间届满后,乙方未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责任的免除和减轻4.1 在保证期间内,若债务人履行了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相应免除。
4.2 在保证期间内,若乙方同意减免债务人的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相应减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 甲方有权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债务的能力。
5.2 甲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5.3 甲方应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行为合法有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保证责任相关的必要文件和资料。
6.2 乙方应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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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担保权人主债权的实现,(□ 质押人/□ 抵押人/□ 保证人)自愿为(以下简称“借款人”)与担保权人签订的编号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额度借款合同》(以下简称《额度借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担保债权
第一条被担保的债权种类
(一)《额度借款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各类凭证以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担保人依据主合同而形成的债权。
(二)《额度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的,在《额度借款合同》约定的额度支用期内的一任一时点,只要担保权人对借款人尚未收回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担保权人可以连续地、循环地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担保权人此时发放的借款本金金额与借款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担保人对担保权人因上述发放贷款行为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
《额度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额度不可循环使用的,担保权人可在借款额支用期内及借款额度内,分多次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担保权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本金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借款额度),担保人对担保权人因上述发放贷款行为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
第二条被担保的债权范围
(一)担保限额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二)债权确定期间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发生期间为《额度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存续期,即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
(三)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借款人于债权确定期间支用但尚未结清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担保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担保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物或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担保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权存续期间
抵押人和质押人担保期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保证人保证期间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借款人借款展期且展期后的到期日晚于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担保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担保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第四条被担保的主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有关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由担保权人与借款人在主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已阅读并认可前述约定。
担保人确认,担保权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担保人事先同意,担保人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增加主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的情况除外。
额度存续期内依主合同约定变更利率的,也视为已征得担保人事先同意,担保
权人无需通知担保人,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条款
第五条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担保权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担保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担保权人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为公益设施、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物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建设工程价款、国家税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抵押物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或存在任何涉及及抵押物的诉讼、仲裁、刑事侦查等程序。
第六条抵押物保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担保权人的检查。
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担保权人,并在十日内向担保权人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及担保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
在被担保的债权未得到全部受偿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如果保险期届满时,被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抵押
人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抵押权存续期间,保险单正本由担保权人代为保管。
抵押人应当要求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注明:担保权人为该保险的优先受偿人(即第一受益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担保权人指定的账户。
如抵押物已保险,但未批注担保权人为优先受偿人,应将优先受偿人批注或变更为担保权人。
对该保险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担保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一)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为主合同债务设立质押担保;
(三)经担保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四)向担保权人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抵押人提供符合担保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八条第三人损害赔偿
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存入担保权人指定的账户。
对该损害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担保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一)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为主合同债务设立质押担保;
(三)经担保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四)向担保权人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抵押人提供符合担保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损害赔偿金自由处分。
抵押权存续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抵押人应重新提供担保权人认可的担保。
抵押物价值款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
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担保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重得担保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同意担保权人有权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一)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为主合同债务设立质押担保;
(三)向担保权人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抵押人提供符合担保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条抵押人同意在担保权人已到期债权尚未完全得到清偿前,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
如因任何原因,抵押人实现了上述权利的,应将所获项优先用于清偿担保权人已到期尚未获偿的债权。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实现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担保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物: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担保权人未受清偿的;
(二)根据主合同约定担保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债权确定期间内,则担保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并立即行使抵押权。
第十二条违约及处理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担保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提供相应的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同意担保权人有权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一)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为主合同债务设立质押担保;
(三)向担保权人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抵押人提供符合担保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
如因抵押人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抵押权人未及时或未充分实现抵押权的,或者因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物登记及注销
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妥抵押物登记。
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担保权人持有。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担保权人应及时与抵押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注销。
第十四条抵押人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抵押人愿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质押条款
第十五条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