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团区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一)办公管理制度

1、办公费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经费开支。

2、购买办公用品,须事先列出计划,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购回物品后必须严格办理入库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

3、因工作需要而又暂没有的办公用品,经领导批准,也应由办公室派员购买(急需除外)

(二)旅差费管理制度

1、旅差费报销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

2、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及返回报销,需由分管副书记证明后,经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3、旅差费的借支数额由行政科财务室根据实际需要从严掌握;报销标准由行政科财务室按规定审核把关。

4、机关工作人员出差须在返回后3日内到财务室报账。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账的,应说明理由。否则,再次出差不予借款。如借款人久拖不报或报账还不清借款,所欠款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5、省外出差回来报销,必须有会议通知和领导的批准意见方可报销。

(三)会议费管理制度

1、机关的各种会议,必须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人数、

规格告知办公室。

2、会议费的各项开支标准按规定执行。

3、会议所需办公用品由会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买计划,经书记审定后,统一购买。报销手续与机关购买办公用品手续相同。

4、未经书记批准,不得任意提高会议开支标准,增加开支项目,不得擅自购买会议办公用品。

二、各项审批制度

(一)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领导审签后报财政局。

(二)各类会议开支根据财政局核准的预算项目和金额。经办公室核实后,由书记批准。

(三)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签字同意之后交书记审批。

(四)旅差费经分管副书记按现行旅差费标准审核后,由书记审批。

(五)机关职工参加各类脱产学习或业余学习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

三、报销制度

1、财务人员要依法办理财务会计事务,凡报销的财务凭证必须符合财务规定。外来报销票据必须是套印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要逐项填写,且与业务内容相符。

2、报销单必须有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证明后,交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附2

团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促进团区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使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成员

团区委党组中心组由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青少部长组成。党组书记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机关党支部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学习秘书。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党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4、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团区委的重大工作部署;

5、现代政治、经济、法律等科学文化知识;

6、其它临时需要学习的内容。

三、学习要求

1、制定学习计划。针对团区委工作实际,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每季度的学习重点和必读篇目,具体集中学习时间和集中学习研讨内容由召集人确定,并提前通知中心学习组成员;

2、严格学习管理。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档案制度、通报制度,确保学习计划的落实和学习质量的提高;

3、抓好个人自学。党组中心组成员要坚持集中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提倡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读书学习,结合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每半年要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调研文章;

4、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要围绕全区团的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

5、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领导和监督。党组要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领导,了解学习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要适时向机关全体干部通报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以接受群众监督和带动群众学习。

附3

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理论水平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以高效文明的工作、良好的形象为全区团员青年做出表率,

更好地完成新时期机关工作的新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区里统一安排的时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如有特殊情况,学习时间可作适当调整。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中央、省、市、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的有关文件及团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公务员业务知识;领导讲话及有关报刊的重要文章等。

三、严格学习纪律,学习时应努力保证时间、人员、精力三集中,每人必须带专用笔记本做好笔记。同时,提倡个人自学,倡导每天学习一小时。

四、切实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把学习制度落到实处。

附4

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一、书记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日常工作中不便于书记个人决定的各项事宜,以及书记认为需共同商量或研究的问题。

二、书记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的精神,提出在团内贯彻落实的意见;

2.酝酿、研究需提请团区委常委会讨论的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与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工作协商,讨论决定各单位报送团区委的重要请示以及团市委各部门向书记办公会请示的重要事项;

4.审定团区委报送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重要报告;

5.讨论决定以共青团舟山市定海区委名义举行的会议和活动,协调上级团委或区委交办的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落实;

6.研究加强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事宜;

7.讨论、决定团区委机关及所属团(工)委干部人事工作及上报的重大事项,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作出推荐、提名、任免、处分决定;

8.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

9.机关财务预决算的审定和重大开支的决策;

10.讨论需要书记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凡需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均由各分管的副书记于会前提交办公室汇总,送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审定。

四、凡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准备,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五、书记办公会议根据需要由团区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决定召开。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当书记不在机关时,由指定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六、参加书记办公会的人员为团区委书记、副书记。列席人员由召集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根据议题内容确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七、书记办公会议的与会人员必须在会前就议题准备意见;凡需办公会议确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先提出初步意见。

八、书记办公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整理,经主持会议的书记签发后,尽快印发与会人员和有关部门,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审定需向上级团委或区委上报的材料,由团区委书记或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后上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