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
2024年规范整顿无证幼儿园的工作总结(2篇)

2024年规范整顿无证幼儿园的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2024年,我区大力推进幼儿园教育的规范化,突出幼儿园办学安全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加大了对无证幼儿园的整顿力度。
通过对无证幼儿园的摸底排查和后续整改工作,本次规范整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我们全面摸底排查了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情况,建立了详细的档案和统计数据。
其次,我们制定了整改计划,并通过资源调配、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干部培训等方式,加强了幼儿园的办学管理和教育质量提升。
二、工作亮点1. 全面摸底排查。
通过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了详细的档案,明确了各幼儿园的办学情况、设施条件、管理人员等情况,并制定了后续整改的具体措施。
2. 制定整改计划。
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分阶段推进,确保每个无证幼儿园都有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时间表。
3. 资源调配。
根据整改计划,对幼儿园的办学条件进行了全面改善,增加了教育资金投入,配备了优秀的教师队伍和先进的教育设施,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4. 建设标准化示范园。
在规范整顿的同时,我们还建设了一批标准化示范园,通过示范引领,提高了无证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为群众提供有保障的教育资源。
5. 干部培训。
通过组织干部培训班,提升了幼儿园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增强了他们规范办园、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识和能力。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在规范整顿无证幼儿园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无证幼儿园存在设施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的情况,影响了教育质量。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通过加大资源投入、提供师资培训等方式,逐步改善了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二是部分无证幼儿园的宣传推广和社会认可度不高,影响了幼儿园的发展。
为此,我们加强了幼儿园的宣传工作,提高了社会认可度,吸引了更多家长选择合法合规的幼儿园。
三是在规范整顿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幼儿园无意违法的问题,需要从宽从轻予以处理。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立了规范整顿的纠错机制,对于无恶意违法的幼儿园,可以通过整改补齐资质等方式予以合法化。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5 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07年1月16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0日起施行。
部长周济二○○七年二月三日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实施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高校举办者和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保证教育质量。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对民办高校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办学许可证管理;(二)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审查;(三)民办高校相关信息的发布;(四)民办高校的年度检查;(五)民办高校的表彰奖励;(六)民办高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
民办高校设置本、专科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民办高校的借款、向学生收取的学费、接受的捐赠财产和国家的资助,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
民办高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并分别登记建账。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民办高校的资产。
第七条民办高校的资产必须于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过户到学校名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5]4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5]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2fbe95ee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b9.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5]4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浙委〔2004〕12号)精神,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大力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的目的意义。
近年来,在我省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产品和技术更新日益加快,各行各业对掌握一定技术能力、从事相关技术工种的熟练工人(以下简称技术工人)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技术工人总量不足、整体素质较低、结构失调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瓶颈之一。
为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各组织的积极性,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整合资源、合理推进的要求,需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合并为全省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围绕转变增长方式的要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尽快缓解技术工人供求矛盾,为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一线人才支持。
(二)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按照“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合理使用、促进岗位成才”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快形成政府指导、企业主抓、行业配合、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推动技术工人队伍的整体建设。
民办学校工作总结范例2022

民办学校工作总结范例2022民办学校工作总结范例1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结合我市民办教育工作的特色和实际,竭力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开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坚持“一手抓标准管理、一手抓优质效劳〞,积极谋求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开展的新路子,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成绩我市民办教育办学规模从小到大,办学水平由低到高,办学效益由隐到显,现已根本形成教育门类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民办教育开展格局,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开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一)办学环境不断改善。
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大力支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民办教育开展的有关问题,在相继出台《娄底市开展社会力量办学的假设干规定》、《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开展的决定》和《关于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开展的八项规定》之后,今年8月出台了《关于选派公办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问题的会议纪要》(娄府阅〔20_〕70号),为民办教育事业指明了开展方向,创造了良好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各县市区加大对民办学校在土地征用、自主招生、教师待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扶持保障力度,为其提供了大量支持,解决了不少问题。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工作,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观念不断改变,态度日益端正,民办教育工作的大环境逐步优化。
(二)办学规模迅速扩大。
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498个,在校(园)学生(幼儿)100152人,教职工4447人,建筑总面积761399平方米,固定资产价值8.6亿元。
民办教育已覆盖幼儿教育、根底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民办幼儿园393所,在园幼儿58463人,幼儿园所数与在园幼儿人数分别占全市的89.3%、74.98%,在全市幼儿教育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民办普通中小学12所,在校学生16645人,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3.1%;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3所、在校学生26946人,占全市中等职业学生总数的45.92%;另有民办高等职业学院1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69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2021】88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201*】88号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浙教基〔201*〕88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大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努力为民办学校创造公平竞争的办学环境,积极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投资教育、参与办学,民办教育已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随着形势和教育发展格局的变化,民办教育发展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现就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积极支持和指导民办中小学转变发展观念,科学定位,走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办出特色,向高质量民办学校方向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各民办中小学要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批招生计划。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支持民办中小学办学出发,根据所辖民办中小学的实际办学条件核定其招生人数。
三、合理确定民办中小学招生范围。
民办中小学应根据核准登记的招生范围,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批生源计划。
民办中小学应主要立足于当地招生。
确需跨区域招生,涉及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招生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将民办中小学扩大招生范围方案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形成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区市教育局核实后,由设区市教育局将民办中小学扩大招生范围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核,并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形成跨设区市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跨区域招生的统筹。
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方式分为零散招生和规模招生两种。
《河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

《河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河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是指,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统称为“民办培训机构”)。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的设置与管理,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应当适应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符合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
第四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开展教学活动,保证教育质量,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章设置标准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举办者。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当具有政治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治理结构。
民办培训机构应当设立决策机构,建立行政、教学等管理部门。
依法制定办学章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三)经费保障。
民办培训机构开办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农村贫困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办学经费稳定,能够保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四)办学场地。
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其中校舍面积应不低于200平米,办学场地及各项设施应符合安全及卫生标准。
实行住宿制的民办培训机构,应有满足食宿要求的生活设施。
租借校舍办学的,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合同,租期不得少于3年。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院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甘教民管[2014]1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院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甘教民管[201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ac679606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1b.png)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院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院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甘教民管〔2014〕1号)各市(州)教育局,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中专、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为全面掌握当前我省民办院校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有效防范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函》(处非联函〔2014〕12号)精神和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办院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学校的范围。
省教育厅负责排查独立学院和省管民办高校、中专、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各市(州)教育局要对本辖区内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文化培训机构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二、加大排查民办学校集资情况的工作力度。
各市(州)教育局要充分认识民办学校集资引发一系列问题的严重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辖区内民办学校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民办学校集资排查工作。
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民办教育和严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布深入开展民办学校涉嫌非法集资排查工作的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面向社会公众收集本辖区内民办学校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力求全面掌握民办学校的集资情况。
各地要逐校、逐项、逐笔核实涉嫌非法集资的民办学校的债务和集资款,查清截至2014年4月日前的集资总额、集资还款额和集资余额,集资的资金用途、债权人、债务到期日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洛政[2011]126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洛政[2011]126号](https://img.taocdn.com/s3/m/086d8bf0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ce.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洛政〔2011〕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促进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洛发〔2010〕2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民办非学历教育是民办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主要从事各种培训、进修、学生课外文化辅导补习等活动。
加快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学习型”洛阳的重要载体,是创新洛阳培养人才模式的重要阵地,是促进全民创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尚有较大差距,仍存在办学规模偏小、办学质量差距明显、办学行为不规范、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
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对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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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保护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西山区教育局现将西山区辖区内经审批的合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及2012-2013学年度年检结果进行公告,请各位学生家长就近选择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就读。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局2013年8月30日
一、西山区2012-2013学年度民办中小学年检结果
序号学校名称批准办学层次法人代表办学地址2012-2013年检结果
1 北京师范大学昆明附属中学初中、高中张永平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优秀
2 昆明市西山白马学校小学尹芳西山区白马小区澄碧巷48号优秀
3 昆明市西山梁源小区第二小学校小学袁柿楠梁源小区三区(西区)优秀
4 昆明市西山海贝中英文小学小学黄海燕昆明市日新中路优秀
6 昆明大成学校小学、初中张连生昆明市西山云山路中段优秀
5 昆明炎黄学校小学、初中张克琳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1426号优秀
7 昆明市西山理想文武学校小学、初中李享西山区福海办事处船房村五社合格
8 昆明市西山中元育英学校小学、初中杨天华前卫街道办事处马洒营小区合格
9 昆明市西山明智学校小学、初中涂云谷西山福海船房1110号合格
10 昆明市西山明德学校小学涂云谷西山福海船房38号合格
11 昆明市西山三育学校小学、初中彭海涛西山区马街南路37号合格
12 昆明市西山东风学校小学、初中杨永炘昆明市西山区马街电缆厂技校内合格
13 昆明市西山新蕾学校小学、初中余露西山区马街春雨路原水泥厂内合格
14 昆明市西山鸿亮学校小学、初中李绍亮西山区陆家营297号基本合格
15 昆明市西山西南实验学校小学陈俊马街张家村96号不合格
16 昆明市西山浦昆学校小学、初中晏英鱼翅路中段下栗村66号暂停招生
17 昆明市西山西坝文武学校小学、初中李享西山区金碧办事处西坝新村29号撤销
二、西山区2012-2013学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
序号学校名称批准办学层次法人代表办学地址2012-2013年检结果
1 昆明市西山锦艺幼儿园学前教育陈淑平西山区永昌南区采莲路43幢优秀
2 昆明市西山十七幼儿园西区园学前教育唐美琼西山区兴苑路德缘小区优秀
3 昆明市西山千禧龙庭幼儿园学前教育易迪西山区秀苑路千禧龙庭小区优秀
4 昆明市西山邦力幼儿园学前教育罗起德西山区十里长街栗牙综合楼优秀
5 昆明市西山凯苑幼儿园学前教育李艳西山区凯苑小区11幢优秀
6 昆明市西山柏宁格时代年华幼儿园学前教育张江虹前卫西路南华时代年华小区优秀
7 昆明市西山十五幼丽城幼儿园学前教育郑晓誉中央丽城小区优秀
8 昆明市西山培奇幼儿园学前教育战伟前卫世纪半岛苹果谷优秀
9 昆明市西山小茶花幼儿园学前教育黎云萍广福商业中心红树湾小区优秀
10 昆明市西山高支队幼儿园学前教育刘惠琼西山区秀苑路162号优秀
11 昆明市西山南苑幼儿园学前教育牛桂军昆明市滇池路南苑小区优秀
12 昆明市西山梁源幼儿园学前教育玉宝秀西山区梁源小区内优秀
13 昆明市西山十五幼云磷幼儿园学前教育王祥燕海口云磷小区优秀
14 昆明市西山金牛南亚园学前教育吴建元滇池路南亚风情第一城优秀
15 昆明市西山正和小区幼儿园学前教育段美英滇池路正和小区优秀
16 昆明市西山爱琪幼儿园学前教育姜亚碧西园路船房小区别墅区优秀
17 昆明市西山白马幼儿园学前教育陈卓西山区丹霞路涌月巷22号优秀
18 昆明市西山十八幼里仁园学前教育沙芸海口里仁大村清真寺中阿文教学楼优秀
19 昆明市西山云泰承愉幼儿园学前教育李艳西山区秀苑路西丽园小区优秀
20 西山区第一幼儿园沙地分园幼儿园张颖西山区海口里仁大村清真寺中阿文教学楼合格
21 昆明市西山求正幼儿园学前教育苏勤西山区金岸春天小区合格
22 昆明市西山西山童心幼儿园学前教育胡晓明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刘家营隆基组团合格
23 昆明市西山郁贝佳幼儿园学前教育张艳车家壁水泥厂生活区合格
24 昆明市西山扬帆贝贝青青小镇幼儿园学前教育赵文瑶广福路青青小镇社区内合格
25 昆明市西山爱多幼儿园学前教育钱永春昆明市西山区十里长街佳湖路合格
26 昆明市西山云光幼儿园学前教育杨彬昆明市海口镇中滩街合格
27 昆明市西山西华幼儿园学前教育彭安庆西山区碧鸡镇红映村合格
28 昆明市西山维也纳金色幼儿园学前教育易迪西山区金碧路126号合格
29 昆明市西山月光宝盒幼儿园学前教育高爱民西山区月光宝盒小区合格
30 昆明市西山秋苑幼儿园学前教育符天华昆明市西山区秋苑二期内合格
序号学校名称批准办学层次法人代表办学地址2012-2013年检结果
31 昆明市西山阳光音乐幼儿园学前教育毛芸滇池路阳光花园小区合格
32 昆明市西山爱丁堡幼儿园学前教育易迪近华浦路下栗村16号合格
33 昆明市西山新发幼儿园学前教育毛芸西山区新发小区内合格
34 昆明市西山爱贝儿幼儿园学前教育谢丽红南华.时代年华锦华苑合格
35 昆明市西山滇池花园幼儿园学前教育王泓滇路池路世界花苑小区合格
36 昆明市西山阳光米诺岛幼儿园学前教育王晓燕昆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宫侧院合格
37 昆明市西山金果幼儿园学前教育贺群广福商业中心广福小区合格
38 昆明市西山西华小区幼儿园学前教育张玉静昆明市西山区西华园小区内合格
39 昆明市西山胖太阳影视幼儿园学前教育魏星西山区冷冻厂旁合格
40 昆明市西山爱迪幼儿园学前教育张爱君昆明市西山区十里长街花庄花园合格
41 昆明市西山华茵艺术幼儿园学前教育贺华福海办事处杨家地二社合格
42 昆明市西山红太阳幼儿园学前教育文韵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海门村295号合格
43 昆明市西山福泰幼儿园学前教育兰素芬西山区福海办事处杨家地福泰新村35号合格
44 昆明市西山玉灵童幼儿园学前教育王丽玲西山区团结乡龙潭合格
45 昆明市西山和平幼儿园学前教育刘馨远昆明市滇池路正和小区合格
46 昆明市西山协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和胜华西山区马洒营小区南区合格
47 昆明市西山英才幼儿园学前教育任飞西山区永昌小区华昌路188号合格
48 昆明市西山宝宝幼儿园学前教育杨五节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海门村316号合格
50 昆明市西山蔡家幼儿园学前教育谢丽仙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蔡家社区合格
49 昆明市西山工人新村幼儿园学前教育吴彬西山区工人新村小区合格
51 昆明市西山鸿运幼儿园学前教育吴山瑜昆明市西山区明波村鸿运小区合格
52 昆明市西山水岸艺城幼儿园学前教育李玉锁西山区前卫新路水岸艺城小区基本合格
53 昆明市西山香榭丽园幼儿园学前教育胡玉华西山区香榭丽园小区内基本合格
54 昆明市西山金色帆船幼儿园学前教育魏星西山区船房小区基本合格
55 昆明市西山七彩幼儿园学前教育何朋西山区鱼翅路土堆村社区居委会基本合格
56 昆明市西山西山区史丹福幼儿园学前教育谢锦明西山区永昌小区益康路78号基本
合格
57 昆明市西山苗苗二幼儿园学前教育韩惠琼昆明市西山区福海办事处船房村基本合格
58 昆明市西山律则幼儿园幼儿园杨美芝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律则社区基本合格
59 昆明市西山快乐贝贝幼儿园学前教育李琴海口中滩街基本合格
60 昆明市西山福娃娃幼儿园学前教育张爱君福海办事处杨家地社区基本合格
61 昆明市西山雨彤幼儿园学前教育李美珍昆明市西山区船房小区内基本合格
62 昆明市西山蓝星幼儿园学前教育何翠梅西山区苏家新村基本合格
63 昆明市西山红蜻蜓幼儿园学前教育施文钦西山区鱼翅路土堆村谭家巷基本合格
64 昆明市西山彩虹桥幼儿园学前教育王茹英西山区碧鸡镇车家壁农贸市场旁基本合格
65 昆明市西山贝爱幼儿园幼儿园董燕苹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观音山村基本合格
66 昆明市西山刘家营幼儿园学前教育施芹花昆明市气象路刘家营村不合格
67 昆明市西山新月贝贝幼儿园学前教育柏新华西山区新闻路卢家营7号不合格
68 昆明市西山中山幼儿园学前教育谷壹洪西山区安康路637号不合格
69 昆明市西山采瑞幼儿园学前教育周家丽西山区鱼翅路下栗村不合格
70 昆明市西山美格幼儿园幼儿园黄懿日新中路海康花园缓检
71 昆明市西山彤萌幼儿园幼儿园杨艳萍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小海口村新办
三、西山区2012-2013学年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结果
序号学校名称批准办学层次法人代表办学地址2012-2013年检结果
1 云南新华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职专、普专沙旭西山区碧鸡车家壁优秀
2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校普专肖薇西山区海口镇300号合格
3 云南昆明工业学校职专、普专杨易西山区海口云丰造纸厂内合格
4 昆明爱因森科技中等职业学校职专、普专李孝轩西山区明朗水库空军基地已搬迁
5 昆明保安培训学校职业中专董云生西山区明波积善村停办
6 昆明宏程信息技术学校职业中专张金泉西山区西坝隧道旁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