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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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注:该条前面一句话已被《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取代,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离婚纠纷证据目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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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证据目录范文# 离婚纠纷证据目录。

一、原告基本信息。

1. 姓名:[原告姓名]2. 性别:[原告性别]3. 身份证号:[具体身份证号码]4. 联系地址:[详细地址]5.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二、被告基本信息。

1. 姓名:[被告姓名]2. 性别:[被告性别]3. 身份证号:[具体身份证号码]4. 联系地址:[详细地址]5.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三、证据清单。

# (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据。

1. 吵架录音(证据1)证据来源:这是我偷偷用手机录的,就在我们又一次大吵大闹的时候。

当时我就觉得,这日子过得像打仗一样,实在没法忍了。

证明内容:从录音里能清楚听到我们互相指责、谩骂,那架势就像仇人似的。

这足以说明我们的感情已经糟糕透顶,根本没法再好好过日子了。

证据页码:无(电子文件)2. 分居证明(证据2)证据来源:我找了我们小区的居委会开的这个证明。

居委会的大妈们都知道我们的情况,因为经常有人看到我一个人进进出出,还问我老公怎么老不在家呢。

证明内容:这个证明写得明明白白,我们已经分居了[X]个月了。

这可不是小事情,这么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感情肯定是淡得不能再淡了,就像放久了的面包,都馊了。

证据页码:1页。

# (二)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证据。

1. 房产证(证据3)证据来源:这是我们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从房管局拿回来的房产证。

那时候还想着这是我们的小窝,以后要好好过日子呢,谁知道现在要分了。

证明内容:房产证上写着我们俩的名字,这就说明这个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

房子的具体地址、面积等信息都在上面写着呢,就像一个财产的身份证一样。

证据页码:2页。

2. 银行存款明细(证据4)证据来源:我去银行打印的。

我在银行里和工作人员说我要打存款明细的时候,心里那个滋味啊,真不好受。

证明内容:这个明细能清楚地看到我们在各个银行账户里的存款情况,有多少钱进进出出都一目了然。

这可是我们辛辛苦苦攒下的钱,现在要分清楚到底谁该拿多少。

离婚案件的法律咨询笔录(3篇)

离婚案件的法律咨询笔录(3篇)

第1篇咨询人信息:- 姓名:张某某- 性别:女- 年龄:35岁- 联系电话:138xxxx5678-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代理人信息:- 姓名:李律师- 职业:律师- 执业机构:XX市XX律师事务所咨询时间:- 2023年4月15日咨询内容:一、案件背景张某某与丈夫王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近年来,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张某某于2023年3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王某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咨询问题1. 张某某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2. 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3.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5. 离婚诉讼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三、律师解答1. 张某某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张某某作为原告,符合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2. 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诉讼的重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2)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张某某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夫妻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居住证明、通信记录等;(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疗鉴定报告等。

3.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全总结!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全总结!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全总结!作者:许乃义-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起诉离婚常见问题及起诉状范本

起诉离婚常见问题及起诉状范本

起诉离婚常见问题及起诉状范本在婚姻生活中,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起诉离婚就成为了一种解决方式。

然而,起诉离婚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和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会感到困惑和迷茫。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常见问题,并提供一份起诉状范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的常见问题(一)管辖法院的选择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但在实践中,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往往是一个难题。

(三)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重要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公平分割。

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房贷、车贷等,也需要共同承担。

(四)子女抚养权归属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子女的意愿等因素。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子女,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证明两口子吵架的证据提纲

证明两口子吵架的证据提纲

证明两口子吵架的证据提纲
1、书证。

例如,双方谈论伏击感情问题的相关邮件或者信函,为离婚达成的协议书草稿、过错方给第三者所写情书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夫妻之前出现了问题,感情受损的事实。

2、视听资料。

离婚中,往往是一方主动,另一方被动,主动放在频繁与被动方讨论离婚问题时,可以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

如果录音中被动方同意离婚,或者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表述时,对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3、证人证言。

离婚案件中的证人证言,应该算是证据效力最低的一种方式,但是,这又是最好获取的一种证据。

对于夫妻的感情,身边朋友或是亲人或多或少是知道一些的。

特别是那些家庭矛盾较突出的家庭,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抄的日子,先让别人不知道都难。

对于认定夫妻感情真实情况,有愿意出庭作证的亲戚或是朋友,方式人也可以申请法允许他们到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做出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这样效力会较高。

如果只提交书面证言,法院几乎都不予采信的。

感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带有一定的私密性,但是根基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首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
标准对于哪些第一次起诉就想判决离婚的当事人而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需要提醒的是,如不存法院应当判离婚的情形,就算提交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未必回一次判决离婚。

不过,这些证据的提交,让法院有机会全面的了解双方真实的感情状况,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结合上述谈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着重在书证、试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刑事上下工夫。

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感情的破裂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这些证据对于法律诉讼、离婚程序或其他法律事务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证据类型和方法,可以用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1. 书面沟通记录书面沟通记录是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这包括包括情感上的冷漠、争吵、威胁、侮辱等负面言辞的记录。

例如,可以收集双方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等。

另外,书面记录也可以包括夫妻之间的分居协议、离婚声明等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证明双方已经决定结束婚姻关系,表示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不可调和。

2. 证人证言在法律程序中,证人证言可以是有力的证据。

有可能有邻居、朋友、亲戚或共同认识的人能够提供对夫妻关系破裂的证言。

他们可以陈述双方争吵频繁、情感冷漠或者不能和平共处的事实。

这些证人证言可以提供独立的视角,证明夫妻感情的破裂。

3. 医生或心理学家的证词夫妻感情破裂时,往往会产生心理压力和精神困扰。

寻求医学或心理咨询的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这些记录可以包括双方看医生或咨询师的时间、诊断书、医生或咨询师的笔记等。

医生或心理学家可以提供关于夫妻关系破裂的专业意见,包括表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治疗进展或建议分居等。

这样的专业证词可以被法庭视为有力的证据。

4. 财务记录夫妻之间的财务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的破裂。

例如,银行账户对账单可以显示双方是否开设了分开的账户,或者是否有被告一方开始隐藏财务状况的行为。

此外,财务记录还可以包括夫妻之间的财产转移或分割协议等。

这些财务记录可以提供有关夫妻关系破裂的一些线索,说明双方是否已经把自己的生活和经济状况分隔开。

5. 社交媒体的记录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也可以用作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的破裂。

执法机构或律师可以通过取证方式,获取涉及婚姻的社交媒体讨论、行为或留言的记录。

这些记录可以用来证明双方关系的紧张、争吵或其他负面互动。

离婚举证材料范本

离婚举证材料范本

离婚举证材料范本1.感情破裂离婚举证材料怎么写夫妻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

众所周知,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在离婚案件中,应当围绕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标准,进而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夫妻感情破裂提供了标准。

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针对性的收集证据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案件中,聊天记录、照片、视频、书面文件等类型的证据形式较多,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1.证据形式来源合法2.证据内容未侵犯他人隐私3.证据内容涉及身份关系的,对身份的指向明确。

2.离婚举证材料怎么写法院要夫妻感情破裂证明材料,并不是要你写篇什么感人动听的好材料,意思是要你拿出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不是说你到法院去说要离婚就判决你们离婚的,你们是因为什么纷纷纠缠不清,造成你们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这是要以事实来证明的,光是你口头说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证据来证明,法院还不敢采信。

哪些证明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呢,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总而言之,除第(五)项第二款的规定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外,一般情况要求离婚不是很容易的事,按照法律规定,除你必须要有足够可以证明以上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的确破裂情形的证据外,法院还是要通过调解程序,以最大的可能达到夫妻能够破镜重圆,这是法院解决离婚案件的底线。

一般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是不能成功的,除非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只一方提出离婚,一次离不成又要等半年后再重新起诉,起头到末尾要花1年多2年、甚至几年时间,耗时间、花钱财又费人力,一个脑筋都要给你缴晕,所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必须是在万不得也的情况才可取,因此,本人认为:虽然离婚自由、也不能轻率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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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本文主要介绍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的收集。

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针对争议的焦点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普通离婚诉讼中的争议焦点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孩子归谁抚养、财产的分割以及一方有无过错责任等。

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少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因网络引起的民事纠纷和计算机犯罪也不断增加。

电子证据的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对我国传统的证据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像手机短信、MSN、QQ、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证据适用,那么,如何让这些信息作为证据使用呢?1、手机短信手机短信作为证据适用,已经逐渐被司法实践所认可。

因为手机短信具备证据的三性,即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

因为每个手机用户的手机号码和入网证号都是惟一的,短信发出后,接受者手机又能显示对方的手机号码。

这样就可以确定发送者是谁,起到证实案件事实的作用。

目前,手机短信不仅在民事案件中起着证明事实的作用,在侦破刑事案件上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可见,手机短信的频繁适用,不仅给当事人日常沟通交流带来方便,也给人们留下了可以保留的记录。

在离婚案件中,短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收集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

比如,一方当事人与第三者的暧昧短信、第三者给您的短信等,在收集该类证据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并将手机封存。

然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比较高,一般会被法官采纳。

二是在与案件有关的短信被删除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运行商来调取短信内容。

在收集时,可以通过运行商的储存信息将对应的手机短信的发送时间、双方手机号及内容打印出来,并由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字盖章证实出处,以供审判中使用。

2、电子邮件目前,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如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邮件形式。

收集时您要先了解电子邮件的特征,电子邮件和其他形式电子证据不同,它的特点是每个电子邮件使用者必有一个电子信箱,而每个电子信箱其用户名、帐户名以及密码都是惟一的,且电子邮件的首部都带有收发件人、网址及收发时间。

但是,如果这些信息被别人掌握,别人就可以利用您的邮箱进行收发或删除邮件。

当然,对于一般人来说,直接在收件箱中修改文件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收件箱中的文件为只读文件,拒绝修改。

即使将其另存,也只改变其位臵,并不能改变其属性。

尽管如此,在实际审理案件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所以我建议当事人如果要提交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话,一定要请公证人员进行公证,公证时要注意:电脑系统是正常运行的,没有被病毒所侵袭。

且自打开电脑到查看邮箱到打印邮件这一全程都进行公证,形成书面的证据材料后连同装有邮件的游盘一并交给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对邮件的内容给予认定。

3、MSN、QQ网络聊天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快捷经济的双向沟通方式,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沟通方式主要有两种:QQ聊天和办公室的MSN。

这两种证据的收集相对而言难度更大。

我们以QQ为例,它们都是指“一对一”的私聊,在收集网络聊天证据时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聊天内容证据,即聊天对话的内容,还有聊天者个人的信息,当然这些信息一般是虚假的,须借助收集到的上网IP地址及上网使用的网络进行佐证;二是电脑系统正常运营的证据,来说明用以辅助证明网络聊天证据是安全可靠的;三是其他附属信息,如IP 地址、所借助的服务器、上网账号等,做到上面几个方面后,我们就可以将聊天者与需要证实的当事人联系起来。

对于聊天内容,我们可以从聊天者双方电脑记录中收集,并将其以拷贝或打印的方式固定下来。

如果已经被删除或修改,您可以通过网络服务商以拷贝、打印的方式收集,如果网络服务商没有保存,对于被篡改的聊天记录,您可以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恢复。

这些环节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繁琐,所以如果您遇到该类情况最好是在保留后进行公证。

然后再进行其他方面的工作。

上面讲述了对电子证据的收集。

那么,电子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呢?还是间接证据呢?有人认为,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而且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所以应当属于间接证据。

有人认为,电子证据是电子物证、电子书证、电子视听资料的混合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它是作为直接证据还是作为间接证据。

笔者同意第二种看法。

4、录音录像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经常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那么,这些证据在法庭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这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可见,法律强调的是取证的方法一定要合法。

如果当事人是不择手段收集的,法院会不予采信,比如,偷拍偷录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比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获取的证据;还有擅自闯入他人家庭进行偷拍偷录;这些举动都是坚决不可取的,不要取证不成反而导致自己被告侵权。

如果案件需要,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合法的途径,比如,在自己家里给对方进行录音,还有在一些大众场合获取当事人的信息等,只要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拍录的内容连贯的材料就可以作为证据适用。

5、传真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是持保留态度的。

它必须和其他证据相互联系,相互印证,单独的传真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比如,有人主张,传真上方的号码时间都是传真机可以设定的,完全可以根据需要修改。

而且时间和号码即使能通过电信部门的记录确认,也只能解决存在传真件的问题,不能解决传真件内容是否真实的问题。

因此,对当事人来讲,在使用传真件的同时,注意保存、收集相关资料是至关重要的,提出其他证据来提高传真件的效力。

当然,传真件应该有两份,一份原件在发件人手里,一份在收件人手里,当事人如果都向法庭提交自己手里的文件,法院就能对其真实性给予认定。

如何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35看过2013-02-05|作者:张新|民商法-离婚本文介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何收集证据,一般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证据的收集关系到夫妻双方能否判决离婚,而共同财产的证据的收集直接影响当事人分割财产多少的问题。

1、房屋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臵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取证,如果委托律师,律师会在接受您的委托后,,在立案后凭立案受理通知书与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取律师调查函,去房产所在的房产部门去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房产部门对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房产是允许查询的,查询复印完相关资料后,房产部门会给您盖章确认。

您拿着这些带有房产部门印章的资料,就可以提交法院作证据使用了。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取证的难度就很大了。

就需要您用一定的技巧方法将该房屋的位臵及登记名字搞清楚,如果是您丈夫(妻子)的名字就好办了,您可以在诉讼阶段申请人民法院去调查;如果不是他的名字,就不好说了,因为您还需要证明您的一方当事人是该房屋的出资人。

如果您该房屋没有掌握任何信息,只是知道该房屋存在,您可以留心注意对方当事人的行踪,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您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

不过,经过您的细心调查一般可以发现一些线索。

像第二种情况,律师一般无法为您取证,只能靠法院的执法力度。

一般情况下,在您向法院递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后,法院会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受理,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受理您申请,然后由法官带着法院的调查函去相关部门去核实您申请的内容。

而且相关部门对法院的调查非常配合。

2、存款夫妻虽然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出现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虽然常见,但是对于取证可就提出了难题。

如果您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存着,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

这种情况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去,当然,您要看遇到一个什么类型的法官,如果是比较负责的,他就能查到您们在这家银行的存款情况,如果能查到,一定让法官把整个存款明细打印出来;如果法官很忙,就很难保证一定给您查出来,一般就说您提供的信息不足,无法查询。

如果您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都一概不清,那么,在实践中法院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的,法院会告诉您,必须提供相关的存款信息,否则无法查询。

另,如果您在您们的存款行有朋友,可以让他们帮忙私下查一下,但这是违法规定的事,一般人不会给您查。

3、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去调取。

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及交易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只知道在哪个证券公司开的户,而其他的信息一概不知,您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取即可。

如果您对相关的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就比较麻烦。

当然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但这种查询方式,一般法官会不愿接受,因为工作量太大。

所以,建议于您平日里要留心观察,及时保留一些信息,以防患于为然。

4、股权如果夫妻离婚时,双方还涉及股权的分割问题,就需要一方当事人向法庭提供另一方在公司所占股权的比例。

否则,会影响您对股权的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股权比例一般以该公司在工商局的登记资料为准。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您必须去该公司所在的工商局,进行工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工商局印章。

工商登记查询一般比较详细的介绍了公司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的股权比例以及公司股东的变更情况等等。

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查询时还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打印费等。

5、保险随着人们生活理念的发展,投资保险业也进入了人们生活中,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又出现了分割保险利益的问题,涉及这个问题,就要进行取得这方面的证据材料。

实践中离婚时涉及分割的主要是人身保险存在的争议最大,因为牵连到受益人、被保险人的人身权的问题。

而家庭财产保险则随着财产的归属划分而自然分割了。

在离婚诉讼中,常常是一方当事人明知家里入了保险,但又没有保险单来进行主张分割;或者是知道对方当事人自己在外面入了保险,但不知是哪个保险公司。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您知道哪个保险公司的,您可以提供保险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法院调取。

如果您没有任何信息,法院很可能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致使我们的证据就无法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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