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20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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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银行不断推出金融创新业务以提升竞争力。

然而,金融创新业务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管理规定,以确保金融创新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

二、风险评估管理的目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评估金融创新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以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定运营和资产安全。

三、风险评估管理的原则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独立性原则:风险评估应独立进行,不受他人干扰或影响。

2. 全面性原则:对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应覆盖所有相关风险方面。

3. 简明性原则:风险评估结果应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呈现,便于决策者理解和采取相应措施。

4. 风险可控性原则:对于评估出的高风险业务,商业银行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程度。

四、风险评估管理的内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辨识与分类:通过对金融创新业务进行辨识和分类,确定不同业务的风险特点和程度。

2. 风险评估方法与工具: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工具,用于对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进行评估。

3. 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详尽的风险评估报告,包括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点分析和风险控制建议等内容。

4. 风险控制与监测:建立风险控制和监测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管理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

五、风险评估管理的责任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的责任分工如下:1. 高层管理者:负责制定和落实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并承担最终审批和决策责任。

2.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3. 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风险管理部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和管理风险。

六、风险评估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评估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对风险评估的质量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条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银行业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辟银行。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者缓释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考虑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审慎评估各类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防范跨境、跨业风险。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匹配性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与风险状况和系统重要性等相适应,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二)全覆盖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各个业务条线,包括本外币、表内外、境内外业务;覆盖所有分支机构、附属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通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三)独立性原则。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赋予风险管理条线足够的授权、人力资源及其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报告渠道,与业务条线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结果应用于经营管理,根据风险状况、市场和宏观经济情况评估资本和流动性的充足性,有效抵御所承担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一)风险管理架构;(二)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三)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四)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五)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

金融机构2020年一季度业务风险分析及二季度风险防控策略

金融机构2020年一季度业务风险分析及二季度风险防控策略

金融机构2020年一季度业务风险分析及二季度风险防控策略一、2020年一季度业务风险分析1.1 宏观经济风险2020年一季度,全球经济受到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国内外经济增长放缓,金融机构面临宏观经济风险。

疫情导致企业生产、销售受到严重影响,居民消费下降,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投资业务等。

1.2 利率风险在一季度,全球多国央行降息,我国央行也实施降准降息政策,以稳定经济。

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下降,可能导致存款流失,同时贷款利率下降,可能导致金融机构收益下降。

1.3 信用风险疫情导致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还款能力下降,金融机构面临信用风险。

此外,个人客户也可能因为失业、收入下降等原因,还款能力下降,增加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1.4 流动性风险受疫情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下降,流动性风险加大。

部分金融机构可能面临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流动性风险。

1.5 操作风险疫情期间,金融机构的线下业务受到严重影响,转向线上业务。

但线上业务带来新的操作风险,如信息技术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

二、2020年二季度风险防控策略2.1 宏观经济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优化资产配置,降低宏观经济风险。

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风险评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

2.2 利率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应加强市场研究,合理预测利率变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利率风险。

同时,金融机构可开展衍生品交易,如利率互换等,对冲利率风险。

2.3 信用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应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合理控制信贷规模,优化信贷结构。

此外,金融机构可加大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使用,如信用违约互换等,降低信用风险。

2.4 流动性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应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水平。

同时,金融机构可开展流动性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如质押式回购等,降低流动性风险。

2.5 操作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应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此外,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内部欺诈、洗钱等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旨在为银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指导。

该指引概括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原则、方法和要求,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信息系统风险。

一、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合规第一”的原则,以安全、可靠、高效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安全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方法(1)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系统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增强信息系统风险意识,完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风险处置能力。

(2)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实施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健全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策略,并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和审计,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维护体系,健全信息系统运维政策和流程,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提高信息系统管理水平,加强信息系统运维监控,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三、要求(1)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规范和措施,健全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框架,细化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流程,实施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政策,加强信息系统风险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2)金融机构要定期开展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考核,积极推进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金融机构要实施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责任制,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纳入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系统风险控制要求,保障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以上就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详细说明,通过坚持“安全第一、合规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系统风险管理体系,实施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维护体系,实施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责任制,金融机构可以更好的管理信息系统风险,进而保障信息安全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

为了保障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经营,国家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全面、系统、科学的要求,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一、指引的基本原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的制定是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管理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该指引的基本原则包括:1.风险管理应该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应该贯穿于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之中。

2.风险管理应该是商业银行的全员参与行为,所有员工都应该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风险管理中来。

3.风险管理应该是商业银行的全面、系统、科学的行为,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程序、方法和技术等。

4.风险管理应该是商业银行的动态过程,应该根据市场变化和风险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改进。

二、指引的主要内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风险管理原则和总体要求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程序、方法和技术等。

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信用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后管理、担保管理等方面。

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信用额度,确保授信质量。

3.市场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评估、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

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市场变化和风险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控制市场风险。

4.操作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内部控制、操作流程、业务流程等方面。

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防范内部操作风险。

5.流动性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资金管理、流动性危机应对等方面。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29•【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05.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已经2004年12月1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前款所称商品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某些实物产品,如农产品、矿产品(包括石油)和贵金属(不包括黄金)等。

第四条市场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

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商业银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

商业银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其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我行避免遭受到因承担了超越我行风险偏好而产生的不可预测的损失,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所承担的一切市场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的制定基于以下目的:(一)股东的长期风险调整收益最大化;(二)依据风险容忍度和谨慎性限额来管理整体市场风险;(三)有效地支配风险敞口以协助在利率变动中获利。

第四条本办法是由我行金融市场部拟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再经行长同意及我行的董事会予以批准。

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年审定本办法与配合业务发展市场风险管理目标及法规上的要求相匹配。

本办法的所有变更必须由我行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行长同意后再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我行的风险管理自上而下由董事会通过行长实施。

为了使风险管理更为有效,风险管理权限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至各业务部门,风险权限组织如下:第六条风险承担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之间存在明确的责任分割。

各部门的具体权责如下:(一)董事会我行的董事会是我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同时决定我行的风险偏好。

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董事会职责主要包括:1、明确我行市场风险管理目标。

2、批准我行的风险管理和策略,以及风险管理构架,其中包括组织结构、管理层的职责、风险管理相关事宜的授权、风险鉴别与度量,风险监管与控制及管理风险收益率及风险组织结构和市场风险结构的管理。

3、制定企业策略和资产负债可承受的风险水平,批准限额以管理我行的市场风险。

4、决定我行有关部门审核的风险限额和政策,但不包括程序上的操作的改变。

任何程序上的操作上的改变由我行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批准。

通过对政策遵循的复审及审计报告监管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辅助我行市场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是风险控制委员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

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

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收益与风险匹配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

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

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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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银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部分总体背景及管理原则
一、总体背景
本指引所指金融市场业务,涵盖资管业务、同业业务、
资金业务、投行业务、贵金属业务五大非信贷板块。

截至2015年末,我行金融市场业务的总体规模已经全面超出表内外信
贷业务规模,在整体收入及利润贡献中亦发挥了不可或缺的
作用。

以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领域为例,随着地方政府债务
管理的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业务已经成为银行在该领域的
主流金融服务模式。

同时,从当前可比同业的整体资产配置结构来看,金融市场业务规模均已超出甚至大幅超出信贷规模,金融市场业
务在整体资产及收入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亦一定程度上
反映了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趋势下各商业银行策略选
择的趋同性,金融市场业务成为衡量各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
领域。

2015年中报数据显示,招商、中信、兴业、民生、浦
发、平安六家同业的金融市场业务(资金+同业+资管+贵金属)较信贷业务的相对规模的均值为 1.52,即金融市场业务
规模为贷款规模的 1.52倍,倍数最高的为兴业银行(2.51),最低的为中信银行( 1.04),我行为XXX,略高于可比同业均值。

随着金融脱媒及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金融市场业务必将成为银行战略转型的重要抓手,但同时,金融市场业务
投资谱系的多元化及投资结构的复杂化,使得其中蕴含的潜
在风险亦不容忽视,债券及非标债券违约、金融市场波动均
对金融市场业务投资安全提出了挑战。

基于以上背景,总行针对金融市场业务制定了全行统一
的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以进一步明确及传导整体风险偏好,确保非信贷板块与信贷板块风险偏好的一
致性,引导金融市场业务健康稳健发展。

本指引覆盖自营及
代客项下的各类非信贷投融资业务,我行金融市场业务条线
各部门所出台的各项管理办法及制度,均须符合本指引相关
要求。

二、风险管理原则
本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紧密围绕系统性风险管理的主线,遵循“风险隔离、偏好一致暨统一授信、投资穿透、风险分散、杠杆适度、自主管理、有效内控、统分结合”的
核心管理原则。

(一)风险隔离原则。

一是要作好不同性质金融市场业
务的有效隔离,包括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隔离、自有业务与
托管资产隔离等;二是要严格防范各类外部输入型风险,尤
其是针对承销、代销、参股、投顾、托管、冠名等情形,应
特别防范因声誉风险而可能被迫承担非契约义务所引起的
风险。

(二)偏好一致暨统一授信原则。

偏好方面,须体现全
行信用风险策略的协同性与一致性,类信贷金融市场业务的
准入标准原则上与我行自营授信保持一致(代客资产管理可
以采取适度差别化的策略);程序方面,类信贷业务均须纳
入统一授信管理予以统筹考量。

(三)投资穿透原则。

金融市场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象,
既包括各类投资通道及载体的结构性安排,亦包括穿透后的
最终资产,确保最终资产风险的“可识别、可评估、可监测、可控制”应是金融市场各类投资的前提。

(四)风险分散原则。

金融市场业务应坚持适度分散化,合理控制大额风险暴露,避免风险同质化暴露的过度集中。

(五)杠杆适度原则。

金融市场业务投资应审慎使用各
类杠杆工具,包括以扩大波动为目的的质押融资、正回购、
劣后级结构化投资;对于防御性的优先级结构化投资,应确
保劣后级厚度及相关内外部增信可提供较强的安全边界。

(六)自主管理原则。

从打造我行核心竞争力,以及对
投资资产的高效控制角度,我行应持续建设与业务规模和复
杂性相匹配的专业团队,坚持“自主管理为主、委托投顾为
辅”的战略导向。

同时,对于委托投顾资产,委托单位必须
对受托机构的投资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测和控制,以保障其投
资符合委托协议约定,以及及时掌握重大风险事项。

(七)有效内控原则。

各类金融市场业务的开展,均应
以具备必要的内控体系为前提,包括前中后台相独立,前台
与投资决策、交易放款审核相独立,必要的人员配备及系统
支持等。

(八)统分结合原则。

总行风险条线部门牵头拟定全行
金融市场业务的总体风险管理指引,并实施跨板块的独立风
险监测与报告;各金融市场业务经营部门应对所辖业务实施
全面的准入管理、风险监测、控制及报告。

第二部分内外部环境
一、宏观环境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发展不平衡、
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
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信用环境或面临空前挑战。

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额已连续九个季度“双升”,债券市场违约已呈常态化,信用违约由信贷向非信贷、由场外向场内
全面扩散,并呈现加剧暴露态势。

2016年,“供给侧改革”引发的关停并转及“僵尸企业”的市场出清将是信用风险管
理的核心主题,其范围、策略、方式及节奏均将直接影响信
用风险暴露的广度与深度,银行信贷及非信贷资产质量可能
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

利率环境“稳中防变”。

2014-2015年债券市场出现连续两年的牛市,债券收益率大幅度下降。

展望2016年,在CPI及通缩态势不发生趋势性扭转的前提下,国内预计仍将
维系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中长期利率或仍将低位运行,但
短期利率波动风险可能进一步加大,应高度关注市场短期波
动可能引发的市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同时,2015年债券市场不同评级信用债之间的信用价差在逐步扩大,预计这一趋
势在2016年或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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