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请假制度
2016教师请假制度

2016教师请假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强化上班纪律,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必须遵守办公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心尽责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必须按本制度交接工作和办好请假手续。
2、凡需请假的教师一律要有规范的请假条,以书面材料为准。
如请病假,应有正规医院的病历,而非医疗证明。
准假范围是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及事假。
半天不到的必须向教务处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七天以上需经公益局批准,方可准假。
教务处根据请假条调整好相关课务后,将所有请假条汇总至校长办公室留存。
3、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4、产假、丧假、婚假、因公出差、公假不计入教师量化。
5、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者,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育与处罚。
2016年1月4日--中学关于请假手续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纪律和生活秩序,保证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反对集体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必须增强纪律观点、组织观点、工作第一的观点,教职工有事请假,履行下列手续:1、两小时或半天的事假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入册;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填写请假单;七天以上由公益局批准,填写请假单。
2、一般不得放弃课务请假,特殊情况下,要在安排好课务、不妨碍学校工作(例如会议)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下列情况不属于请假概念:(1)上课前5分钟打招呼;(2)无特殊情况的人在家用电话通话;(3)途中向学校领导打个招呼;(4)无特殊情况托人带信。
(5)不按第1条规定审批的。
上述5种情况应属旷工。
4、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后,履行补假手续。
2016年1月4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教师请假制度2017-09-21 21:12 | #2楼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016年幼儿园请假制度

2016年幼儿园请假制度新的学期开始了,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园后的,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我们真诚希望家长们在幼儿接送、请假和晨间保健检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一)、幼儿接送及请假制度:1、接送幼儿的家长请有秩序地排队进入幼儿园并刷接送卡,无卡者不得入内。
2、早晨9点之前一定要送幼儿入园。
鼓励中、大班的孩子自己进入,小班的孩子家长搀着进入班级,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
3、下午5点半开大门,方可接幼儿。
请家长接到幼儿后即离园,不要在园逗留。
如逗留后发生意外事情与幼儿园无关。
4、幼儿因并因事须履行请假制度,请假条及时交给班级教师,整月请假的请假条交到园长办公室审批后交给会计。
提前一天请假的方能退伙,当天请假的不予退伙。
二、友情提醒:(1)晨间保健检查的具体要求:1、清晨起床后家长要注意观察孩子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时就医,发烧38。
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幼儿不得入园,并请家长及时持病历向教师报告,不得隐瞒。
(保健品一律不得带到幼儿园服用)。
2、入园前务必检查孩子口袋有无危险品,如纽扣、珠珠等,不要给幼儿戴各种玉佩、发夹、手链、手镯等,以免发生意外。
3、为了您的孩子在园内活动方便安全,请给孩子穿跟脚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洁卫生。
(2) 注意关注:1、请家长积极配合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注意观看家长园地及网站的内容。
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班级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
2、请家长不断树立科学的育儿方法,不仅注重幼儿的智力开发,更要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请家长进入幼儿园后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着装得体大方、注意文明礼仪。
我们衷心祝愿每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二)、教职工请假出勤奖扣发说明:1.事假每月2天之内不扣全勤,超过两天扣工资和全勤。
2.教师中途有事外出,须填写外出申请。
每月2小时,超过两小时按半天扣工资4.教师迟到3分钟以内不扣全勤,1分钟扣5元。
2016年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条例全文

2016年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条例全文2016年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职工的休假制度,保障职工的休假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职工的休假事宜。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提供带薪休假,实行休假制度公开、平等、合理、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休假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享受的休息时间,包括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
第二章年休假制度第五条职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
第六条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天数如下:1-5年工龄,享受5天年休假;6-10年工龄,享受10天年休假;11-15年工龄,享受15天年休假;16年及以上工龄,享受20天年休假。
第七条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按月工资的100%计发工资。
第八条职工应提前向单位申请年休假,并与单位协商确定休假时间。
第九条职工的年休假应在休假年度内使用完毕,不得累积到下一个年度。
第十条职工因公调休期间不能休假的,应由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职工年休假期间,享有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权益,不得降低或剥夺。
第十二条职工年休假期间,需要指派其他人员代理工作的,应由单位安排合适的人员,并支付代理费用。
第三章探亲假制度第十三条职工享有带薪探亲假。
第十四条职工的探亲假天数按照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15天。
第十五条职工享受探亲假期间,按月工资的100%计发工资。
第十六条职工应提前向单位申请探亲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职工探亲假期间,单位应保留其原职位,不得变更或撤销。
第四章病假制度第十八条职工因病需要休假的,享有带薪病假。
第十九条职工的病假天数按照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带薪年休假天数。
第二十条职工享受病假期间,按月工资的100%计发工资。
第二十一条职工应向单位提供病假证明材料。
第五章产假制度第二十二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生育期间享有带薪产假。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病退的有关政策规定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病退的有关政策规定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小大时间:2016-05-13来源:中国社保网劳动法关于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有什么样的规定呢?下面小编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下文的介绍吧!一、事假规定(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2016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2016公司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请假行为,合理安排工作和假期,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假期限在3天以上的情况。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暂时不参加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第四条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并经批准。
第五条请假期间,员工应当主动与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并做好请假期间工作交接。
第六条请假时应当尽量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选择合适时间,避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公司保留批准员工请假申请的权利,并有权对无故缺勤的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员工在请假期间应当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响应公司调度。
第二章请假申请流程第九条员工如需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第十条请假申请应当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由员工本人签名确认。
第十一条上级领导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签字盖章。
第十二条请假申请一经批准,员工应当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将请假申请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备案。
第十三条请假期满后,员工应当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请假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须延长请假时间,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延期请假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属于违纪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请假分类及假期安排第十六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探亲假、年假等。
第十七条事假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临时离职的情况,如亲友重病、严重交通事故等情况。
第十八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需离职休息的情况,需提供病假条或医生诊断证明。
第十九条婚假是指员工结婚需请假的情况,须提供结婚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产假是指女性员工因生育需要离职的情况,法定产假期限为98天。
第二十一条哺乳假是指女性员工产假结束后,可享受的喂养婴儿的假期。
第二十二条丧假是指员工因家庭亲属去世需离职的情况,不得迟于亲属葬礼结束后销假。
请假的规定

请假的规定有关请假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一.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
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1. 员工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必须一般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期限(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综合部,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 员工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
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附有关证明,致函行政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否则按旷工计。
3. 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 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旷工的时数扣发工资。
5.休息与请假相抵消的,不能先请假后以上班来相抵,必须是先将休息日用上班来抵消后作为请假要相抵消的假期。
三、关于旷工的处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4、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关于请假制度的规定2016-09-21 14:50 | #2楼一、总则: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一)法定假期:按国家法定假期休假。
(二) 事假:1、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员工请假以将工作有良好的交接为前提,并扣除以上月基数计算的日工资,任何其他原因单月累计或连续超过3天的事假每人除扣发按上月基数计算的事假期内工资外,取消半年全勤奖金。
2、事假超过一周者,扣发当月工资40%,取消全年全勤奖金,绩效考核指标以最低档计算。
2016年休假与请假制度

2016年休假与请假制度1.休假制度(1)年休假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连续工龄当年满5年、10年、20年,从下年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
工作人员年休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经组织安排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工作人员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若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时间的,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工作人员可以一次性休假,也可以一年内分几次休假。
工作人员申请休假,在休假前3天向处室负责人提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处室科级领导休假,在休假前5天逐级向分管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申请人被批准休假,应在休假前及时完成当前工作并做好交接。
分管副指挥长应明确休假人在休假期间的岗位职责代理人。
工作人员休假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相关请假审批手续一律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
(2)探亲假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1次探亲假,假期30天(路途除外,下同)。
若其配偶当年已享受探亲假,工作人员本人则不再享受探亲假。
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20天。
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未探望或本人自愿两年探望1次的,可两年合并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计45天。
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20天。
工作人员探亲假往返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作人员探亲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均不补假。
(3)婚假婚假是工作人员结婚而享受的假期。
婚假一般为5个工作日;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另增加婚假20天。
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产假产假是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而享受的假期。
民办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民办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标签:标题]2016民办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民办学校教师请假制度一、假期种类:1、事假。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假期。
2、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凭公费医疗规定的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向学校领导请假。
3、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3天婚假,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可适当延长婚假。
由当事人提出延长婚假的要求,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给予延长婚假数天(12天以内)。
4、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丧假,赴外地奔丧,酌情给路程假,因故延长须请事假。
5、产假。
女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一胎多生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和剖腹产根据医院证明适当增加产假天数(15天以内)。
24周岁生育第一个小孩为晚育,可增加产假30天。
小产假,根据医院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下,给假2030天,三月以上给假42天。
二、假期待遇: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和市定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1 / 4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奖、全勤奖、值日费、加班费等概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2、事假。
学校工作日内请事假,按规定,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七天,七天以内,每请假一天:(1)扣发当月全勤奖(请半天扣当月全勤奖的一半);(2)扣发学期全勤奖50元(扣完为止);(3)扣发学校其他投入40元。
七天以上的,还应自己支付代课金。
另外根据实际请假天数在年度综合考核时扣分。
3、病假。
根据医生证明请病假。
每请一天病假:(1)扣发当月全勤奖(请半天扣当月全勤奖的一半);(2)扣发学期全勤奖50元(扣完为止);(3)扣发学校其他投入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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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最新请假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促 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 定以及市、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办 法。
一、请销假范围 1、请销假制度的适应范围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
2、领导干部外出(西安市以外)、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必须履 行请假手续,按时归位销假。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程序 3、请假 1 天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
4、请假 3 天(含)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单位主 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请区委书记 同意,政府序列报请区长同意后,再报请区委书记同意。
5、请假 3 天以上,要写出请假条。
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区级领导阅知;单位主要领 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批,政 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批。
6、请假经批准后,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请销假情况,党群序列的要向区委办 公室报告备查,政府序列的要同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查,并将 在区委《情况通报》上通报。
领导干部请假 3 天以上的,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备查。
7、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外出或请假。
8、请假人员经单位领导或区级领导批准后,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留下个人 联系方式,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外出或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工作任务,请假人员应在接到 通知后,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9、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履行审批手续。
未经批准而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超假时间,以旷工论处。
10、对伤、病人员,根据医务人员的建议,需住院治疗,应先履行请假手续, 因急病未履行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及时补办请假、续假手续。
11、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按管理权限,要及时到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 报到并销假。
12、领导干部的婚丧、节育、产假等按照有关规定的假期,副处级领导干部 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 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核批准,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 审核批准。
13、领导干部因私或因公出境出国的,按有关规定到区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 续后,在出国前须履行请假手续。
14、由一个或多个单位组团外出考察学习的,由牵头单位按上述规定统一履 行请假手续。
15、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全区重要活动和会议时,应按管理权限,提前向 相关领导请假。
16、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轮休,积极落 实干部年休假制度。
17、如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 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对造成工作重大延误、失误者,按《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附 则 18、区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按照的有关规定办理。
19、科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20、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注:1、请销假审批 程序详见《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2、此表一式两份。
审批后,一份交区委组织部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最新公务员请假制度 2017-09-21 23:31 | #2 楼一、请 假(一)病假、事假无伦 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
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2、请假一 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 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 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 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
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局长审批。
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2、 对于违犯 2 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4、请假逾期、 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 假(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 5 天;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 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 10 天;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 每年休假 15 天;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 20 天;5、法定工作 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 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 1 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 90%以上,则下一年 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 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 7 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 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
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2、对 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 示教育、或通报批评;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 定处理。
篇二:公务员请假条例公务员请假条例一、请假的程序(一)机关公务员因事、 并休假、探亲、婚丧、生育等离岗,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如因急病或紧急 情况确实不能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享受公休假的,可 以直接在公休单上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
(二)因事、因病请假半天的,可口头向处室分管负责人请假。
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一般须书面请示,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交 处室负责考勤的同志记录。
(三)病假 3 天以上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
(四)对确有急事或急诊事先无法请假的,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口头请假,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五)非领导职务请假须经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关键性岗位离岗时应告知分管领导)同意;副职负责人请假须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局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处室 主要负责人请假须经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二、请假期间的待遇(一)公务员并事假、哺乳假等期间其生活性补贴计发比 例参照国家关于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 性津贴停发。
(二)公务员病假、事假、哺乳假、探亲假期间,交通补贴停发。
(三)公务员公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为了加强公务员管理,我市有关部门就公务员请假事宜作了明确规定。
事假:事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来不及履行手续的事后必须补办。
凡未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或事假期满擅自延长的,按旷工处理。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超过 5 个工作日的须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部门正职请假由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
部门副职请假,3 个工作日以内的,由部门正职批准;3 个工作日以上的,由 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
部门科级干部请假,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 个工作日以内的,由本人所在(处)室领导批准;1 个工 作日以上的,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因私申请出国出境事假,从严掌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领导研究报上一 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假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事假每次不超过 5 个工作日的,本人工资照发;超过 5 个工作日的,按实际 工作日发放月工资。
当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超过六个月的, 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病假:病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出具合同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 因情况特殊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如需继续延长假期的,要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病假期满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部门正职请假由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副职请假由部门正职批准,部门 科级以下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由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并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病假期间待遇按省人事厅《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 知》(苏人通[1998]130 号)规定执行。
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婚丧假:婚丧假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部门领导批准。
法定婚龄,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婚假 3 天;晚婚,男 25 周岁,女 23 周 岁,婚假 13 天。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丧假 3 天。
婚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产假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部门领导批准。
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晚婚育女职工产假延长 30 天,丈夫可请护理假 10 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给予 20―30 天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 的,产假 42 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 90 天。
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篇三:公务员请假制度国家公务员请假规定一、请假(一)病假、事假无伦时 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
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2、请假一 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 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 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 向局长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