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请假还要开诊断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是用于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提供的证明文件。
为了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流程,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实习生。
三、发放标准和流程1.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发放标准:(1) 员工在患病期间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以证明其确实患有疾病;(2) 疾病诊断证明书应由医院或合格的医疗机构开具,包括医生姓名、医院名称、患者姓名、患者病情描述、病情诊断和诊断时间等内容;(3) 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公章,并由医生亲自签字。
2. 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标准:(1) 员工请假期间超过三天的,需提供病假证明书;(2) 病假证明书应由员工所在医院或合格的医疗机构开具,包括医生姓名、医院名称、员工姓名、请假时间、病情描述和诊断结果等内容;(3) 病假证明书应加盖医院公章,并由医生亲自签字。
3. 发放流程:(1) 员工在患病期间或请病假前,须及时向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 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将收到的复印件进行审核,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审核通过后,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将联系员工,通知其将原件交至公司;(4) 公司收到原件后,将进行核对,并在员工的档案中存档;(5) 如有需要,公司可将原件退还给员工。
四、责任与义务1. 员工的责任与义务:(1) 员工应在患病期间或请病假前及时向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 员工应确保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并按要求提交原件。
2. 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的责任与义务:(1) 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审核员工提供的证明文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2) 审核通过后,应通知员工将原件交至公司,并进行核对;(3) 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妥善保管员工的证明文件,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什么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什么一、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
为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此规定。
二、诊断证明范围1. 凡属诊断证明书(用于工伤、残疾、劳动鉴定、保险索赔、请假等)者,须持有关单位介绍信,并留存复印件备查,由医师开写诊断证明,经门急诊部办公室审核,在门诊病历书写病情、病休时间、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方为有效,急诊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
门诊病休时间证明一般不予补办,如有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补办者,需经医务科审核批准后方可补办。
2. 凡属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工伤、残疾、劳动能力鉴定、计划生育特殊手术等),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及复工、复学、评残等,须经科室主任提出意见,属本科疾病由医务科复核同意,需跨科核准的疾病,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讨论提出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由门急诊部盖章后生效。
3. 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门诊病历中。
严禁开人情假条。
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4. 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5. 凡属公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致残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科主任要亲自检查患者和审阅病历,亲自在诊断证明书上签名盖章,经医务科审查盖章后,方可生效。
6. 复工、复学证明,须经本科室医师或主任复查后,由科主任在诊断证明书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医务科盖章后方可生效。
7. 各类医疗诊断证明文件的书写要求必须严格遵循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内容完整、诊断明确、依据充分、与病历记载相符合,并加盖医院公章。
三、管理规定1. 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才有权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2. 医师必须亲自诊查病人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并经主管医师签字,科主任签字,加盖科室公章。
诊断证明书病假条

诊断证明书病假条诊断证明书病假条是由医生出具的文档,用于证明患者因疾病需要请假治疗,并向雇主或学校申请病假的有效凭证。
这种文档的发放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操作。
以下是关于诊断证明书病假条的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简介1.1 定义诊断证明书病假条是一种由医生出具的正式文档,用于核实患者所述疾病的真实性,并证明患者因疾病需要请假治疗。
该证明书通常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建议请假的期限等内容。
1.2 作用诊断证明书病假条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供请假的法律依据而设计的。
它帮助雇主或学校了解患者的病情,核实请假的合理性,并提供一定的保障,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合法的病假。
第二部分:用途2.1 雇主对于雇主而言,诊断证明书病假条是核实员工请假理由的重要文档。
通过该证明书,雇主可以了解员工的病情,确保请假的合理性,并安排合适的替补人员以维持工作的正常运转。
2.2 学校在学校中,学生需要向学校申请请假,特别是因疾病需要请假治疗的情况下。
诊断证明书病假条可作为学生请假的依据,学校可以根据该证明书的内容判断学生请假的合理性,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第三部分:发放程序3.1 就医患者在感到身体不适之后,应首先寻求医生的帮助。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症状进行全面的体检和诊断,并判断是否需要请假治疗。
3.2 诊断证明书的填写如果医生确诊患者需要请假治疗,则医生会出具诊断证明书病假条。
该证明书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请假的期限等内容。
医生需要仔细填写每个字段,确保准确和完整。
3.3 签名和印章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假条需要带有医生的签名和医院的印章。
签名和印章的存在可以有效防止伪造和篡改,确保证明书的真实可靠性。
第四部分:注意事项4.1 法律法规在出具诊断证明书病假条时,医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医生出具的证明书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病情,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一、引言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是用于员工请假期间提供给公司的证明文件,用于确认员工的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
为了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流程,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管理。
三、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发放流程1. 员工请假申请员工在请假前应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供请假事由和估计请假期限。
2. 确认请假事由直接上级应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请假事由的具体情况,并判断是否需要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
若需要,直接上级应要求员工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3. 医学证明材料的审核员工提供的医学证明材料应由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生进行审核。
医生应对员工的病情进行确认,并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4.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发放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并由医生签字。
疾病诊断证明书应由员工亲自领取,并在请假期间随身携带。
四、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流程1. 请假申请的审批员工在请假前应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供请假事由和估计请假期限。
2. 确认请假事由直接上级应与员工进行面谈,了解请假事由的具体情况,并判断是否需要提供病假证明书。
若需要,直接上级应要求员工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3. 医学证明材料的审核员工提供的医学证明材料应由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生进行审核。
医生应对员工的病情进行确认,并出具病假证明书。
4. 病假证明书的发放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书应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并由医生签字。
病假证明书应由员工亲自领取,并在请假期间随身携带。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和时间提出请假申请,否则将无法获得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病假证明书。
2.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公司与员工进行沟通和联系。
3. 若员工请假期间病情有所变化,员工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是由医生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员工因疾病需要请病假的情况。
为了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流程,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合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合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管理。
三、发放流程1. 员工请病假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提出请假申请,并附上病假证明书的申请。
2. 上级主管收到员工的请假申请后,将申请转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请假申请后,将其记录在员工假期管理系统中,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 审核人员根据员工所提供的病假证明书,核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5. 若病假证明书符合要求,审核人员将在员工假期管理系统中标注通过,并将病假证明书交给负责发放证明书的人员。
6. 发放证明书的人员根据员工的要求,将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
7. 发放证明书的人员将已打印好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交给员工或者其代理人。
四、证明书的保管和归档1. 发放证明书的人员需将每份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情况记录在发放登记表中,并进行归档。
2. 归档的证明书需按照员工的档案编号进行分类存储,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归档期限为两年,过期后需进行销毁处理。
五、员工权益保障1. 员工提供的病假证明书信息应保密,未经员工允许,不得将其泄露给其他人员。
2. 员工有权要求对其提供的病假证明书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公司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协议。
3. 如员工对病假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六、违纪处理1. 如发现员工伪造、篡改或者提供虚假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将视情节轻重赋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如发现相关部门或者人员泄露员工的病假证明书信息,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是用于员工请假、报销医疗费用等相关事宜的重要文件。
为了规范和统一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纠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合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合于公司所有员工请假期间需要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情况。
三、流程和责任1. 员工请假申请员工在请假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中应包括请假原因、请假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必要信息。
经理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尽快审批并确认。
2. 就医诊断员工请假原因为疾病时,应及时就医并获得疾病诊断证明书。
员工须在就医期间妥善保管好相关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
3. 申请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员工在就医后,应向所在部门经理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申请。
申请中应包括员工姓名、请假期间、疾病名称、医生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4. 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在接收到员工的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确认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
如有需要,经理可与医生进行核实。
5.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经过部门经理审批确认后,公司将发放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给员工。
员工可在指定的地点领取相应的证明文件。
6. 证明文件的归档公司将员工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进行归档管理。
归档内容应包括员工姓名、请假期间、疾病名称、医生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归档文件应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备份。
四、注意事项1. 员工请假时应提供真正的疾病情况,不得伪造或者篡改相关证明文件。
2. 员工在就医期间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避免遗失或者损坏。
3. 部门经理在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审批。
4. 公司应定期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公司所有员工。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一、背景在工作和生活中,员工可能会因为身体不适或疾病而无法正常工作。
为了确保员工的权益,同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需要建立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管理制度。
二、目的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符合规定,并提供详细的流程和要求,以便员工和管理人员能够清楚地了解相关程序。
三、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管理制度1. 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发放1.1 员工在生病或身体不适时,应尽快就医,并由医生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1.2 员工应将疾病诊断证明书交给所属部门的人力资源部门。
1.3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疾病诊断证明书后,应核实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1.4 如有必要,人力资源部门可要求员工提供进一步的医疗证明或检查报告。
1.5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疾病诊断证明书的3个工作日内,将证明书交给员工所属部门的主管。
1.6 员工所属部门的主管应妥善保管疾病诊断证明书,并根据员工的病情合理安排工作。
2. 病假证明书的发放2.1 如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员工应向所属部门的主管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附上疾病诊断证明书。
2.2 所属部门的主管应在收到请假申请后,核实员工的病情和请假事由,并判断是否批准请假。
2.3 如主管批准员工的请假申请,应将病假证明书交给员工,并告知请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情况。
2.4 员工请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请假制度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2.5 员工请假期满后,应提交病假证明书给所属部门的主管,并恢复正常工作。
3. 管理制度的执行3.1 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向员工和管理人员介绍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管理制度。
3.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妥善保存员工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
3.3 公司应定期检查和评估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的发放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4 如员工提供虚假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诊断证明书和病假条

二、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发放管理制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
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
2、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出具诊断证明书的主治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责。
3、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4、门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
5、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由门诊办公室盖门诊印章。
为住院病人开具诊断证明书由医生所在科室盖章。
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专科主任决定。
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6、如疾病证明涉及计划生育、离退休、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工伤鉴定、医疗保险、事故赔偿等问题,必须经科室主任审阅签字。
如需出具病情介绍,则应持介绍公函经医务科批准后,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书写,科室主任审阅及签字。
7、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时,应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会诊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8、医师不得为非本专科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在无诊断依据或未亲自诊治病人时,临床医师不得为病人开具相关证明书;临床医师不得出具各种护理证明、工伤评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书。
9、病假证明书只证明病人因病需要休息,休息时限按诊疗规范填写,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因病休息不超过3天,普通门诊病人不超过7天,特殊病人如活动性乙型肝炎、骨折等经专科主任签字可酌情延长,但不超过8周。
10、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盖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次请假还要开诊断证明书篇一:请假家长证明书請假家長證明書敝子弟 _____________ 就讀貴校□日□夜間部,□五□二專 ________科 ____ 年級 ____ 班,於年月(至)日因,自第節課至第節課,無法到校上課,擬請□事□病□喪假,共 _____ 節課,敬請惠予准假。
家長(稱謂):聯絡電話:注意事項:1、病假一日須檢附就醫證明,三日(含)以上,須檢附醫院診斷證明。
2、事假需事前完成請假手續,並附家長(監護人)簽章之函件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由導師聯絡家長查証。
3、如遇狀況特殊不能循正常程序辦理請假時,應以電話或口頭向導師、輔導教官等有關人員報備,並上網完成申請(登記),俟返校後依請假程序補辦手續,逾期不予准假,並以曠課論。
4、請假期限(均不含例假日):日間部: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夜間部:五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假日專班:請假隔週完成銷假手續。
請假家長證明書敝子弟 _____________ 就讀貴校□日□夜間部,□五□二專 ________科 ____ 年級 ____ 班,於年月(至)日因,自第節課至第節課,無法到校上課,擬請□事□病□喪假,共 _____ 節課,敬請惠予准假。
家長(稱謂):聯絡電話:注意事項:1、病假一日須檢附就醫證明,三日(含)以上,須檢附醫院診斷證明。
2、事假需事前完成請假手續,並附家長(監護人)簽章之函件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由導師聯絡家長查証。
3、如遇狀況特殊不能循正常程序辦理請假時,應以電話或口頭向導師、輔導教官等有關人員報備,並上網完成申請(登記),俟返校後依請假程序補辦手續,逾期不予准假,並以曠課論。
4、請假期限(均不含例假日):日間部: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夜間部:五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假日專班:請假隔週完成銷假手續。
篇二:长期病假关于职工旷工及长期病假的处理意见有的公司提出对个别旷工及长期请病假员工如何处理的问题,现根据我国目前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和我的研究和分析,提供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病假与事假、旷工的界限(一)关于病假期限的规定1995年12月1日颁布的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关于事假,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三)旷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履行任何的请假手续无故缺岗的行为,无需法律规定,也无需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是要及时处理,否则是管理无效的表现。
职工患病的可以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申请一定时间的病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病假超过医疗期的,可以根据单位规定再申请事假;按照单位的规定无法获批事假或超过单位规定的事假期限,如职工坚持休假只能按照旷工处理。
二、病假、事假、旷工工资支付问题(一)病假工资XX年1月22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由该规定可以看出,关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可以在单位的集体合同中约定,法律给用人单位一定的自主空间,但自主空间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就是不能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市XX年7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XX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每小时4.6元。
目前病假工资每月最低不能低于640元。
(二)事假工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2条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此条规定很明确,职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三)旷工工资1997年8月25日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职工在旷工期间企业是否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等问题的复函》中答复:“由于旷工人员在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没有计算基数,因而不能缴费。
”可见,职工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
三、如何处理职工旷工和长期病假的问题处理旷工和长期病假的职工,主要是避免辞退此类员工时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非常重要,关于职工的请假制度,作息制度,工作纪律等都要在规章制度中详细规定,以避免劳资纠纷的麻烦。
在具备了请假相关制度的条件下,处理病假和旷工的员工就比较简单,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就可以。
但在此提请注意:一旦出现病假超期、事假超期、旷工等问题,要尽快核准并作相应处理,属于事假和旷工的不能发工资,更不能按照病假发工资,否则一旦产生纠纷时,单位无法证明是否准予了病假,将与规章制度中具体条款产生冲突,给单位诉讼造成麻烦。
同时,在符合辞退的条件时,应立即下辞退通知,交由其本人签字或用特快专递的方式留下证据。
针对提出的问题,应首先比照你单位现行制度以及本意见中相关法律规定,看员工请的是哪种假,是否符合请假规定,是否属于旷工,是否属于可以辞退的类型,然后按照规定办理。
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还应当尽快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
关于职工病假的管理规定[ XX-5-26 9:25:00 | By: gaochengying ]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强化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院部特对医院职工的病假管理重申规定如下:1、请假程序:职工非因公成疾,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按休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因急诊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亲属或医院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职工在医院居住地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是由我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明,其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效。
病假时间七天以内者须经主治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七天以上者以及连续病假超过七天者,携带相关资料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需转院治疗的,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未履行转诊手续者,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效。
本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长应对院外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职工出差或探亲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职工所在科室报主管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待职工返院后一周内必须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假期有效时间最长7天,如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须回医院治疗和休养,在外地办理住院治疗的例外。
非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无效。
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2、休病假期间的待遇及假期的计算:(1)、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连续计算。
(2)、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试用期期间病休的,执行病假工资(即在见习期工资中减发30%部分),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3)、每月病假超过7天(含7天)免发当月岗位津贴。
不(转自: 小草范文网:第二次请假还要开诊断证明书)足7天满3天(含3天)发50%岗位津贴。
(4)、当月病假超过7天(含7天)免发当月的效益津贴;病假不满7天满3天发半月效益津贴;不满3天的按日效益津贴如数扣回(享受行政、工勤效益津贴)。
(5)、每月病假超过4天(含4天)免发当月目标奖。
(6)、新招聘的学生在正式上岗前的病假工资待遇执行《关于招聘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7)、门诊休病假在一个月以下的职务工资全发,其岗位津贴和补贴按上述规定执行;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从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定州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
(8)、职工住院治疗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对职务工资发放按以下标准执行: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在六个月以内,连续工龄不满5年的发给本人60%;满5年不满10年发70%;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职务工资的80%;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职务工资的90%;满20年以上的发职务工资的95%;非工会会员享受以上待遇的半数。
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以提高百分之五。
职工病假期间待遇低于定州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9)、长期病休从第七个月起按病劳保规定执行。
3、长期病休:(1)、职工连续病假满六个月时(具有我院和省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人员所在科室须向主管院长提出长休病假病情鉴定申请,病情鉴定由主管院长组织疾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到院办室备案后按长期病休处理,同时通知病假人员所在科室,未经病情鉴定不予审批。
(2)、一年内累计病假时间达六个月及以上的,逾期按长期病休处理。
(3)、长期病休人员在休假期内,每二个月到医院复查身体一次并将诊断证明交所在科室确认,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院办室。
无正当理由拒不复查者,医院将暂缓兑现其病假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并由个人全部承担医院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费用。
凡病愈并可以正常工作的应到岗试工。
(4)、长期病休人员(含门诊连续病休2个月)病愈后回院工作,需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和近期能够证明疾病已经痊愈的相关疾病检查材料交院办室。
由主管院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鉴定被确认可以工作的并出具复工鉴定证明,经院长同意,可由原科室根据需要安排试工二个月。
试工满二个月后又病休,病假期间重新开始计算;试工不满二个月又病休的,病假时间累积计算,试工期内不享受效益津贴。
(5)、为加强长休病假管理工作,及时掌握长休病假人员的病情,有利于其恢复健康,医院保健科要做好长休病假人员病情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6)、列入长病假的人员,长休病假期间不计工龄。
(7)、职工在长休病假期间,不享受医院的各项生活福利待遇。
4、其他规定(1)、连续病假达到3个月,或全年累计病假达到70天,免发全年年终奖;不参加医院任何评选优秀和先进,连续病假达六个月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因伤、因病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按省人事厅文件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3)、临时工休病假满一个月医院不再使用。
(4)、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具有我院有关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期间按病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