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草局2021年“双打”及种子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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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草局2021年“双打”及种子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公布日期】2021.05.24

•【字号】黑林草办发〔2021〕29号

•【施行日期】2021.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草局2021年“双打”及种子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林草办发〔2021〕29号各市(地)、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宾西示范林场,鸡西绿海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打击侵权假冒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的通知》(打假办发〔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林草局2021年打击侵权假冒及〈种子法〉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黑龙江省林草局2021年“双打”及《种子法》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双打”及《种子法》宣传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和《黑龙江省2021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加强种苗行政执法、提高种苗质量为主线,以落实种苗许可、标签、档案、审定、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为抓手,以规范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完善授权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重点领域治理动态宣传、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宣贯、多部门联动推进,多措并举为开展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维护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种苗发展环境,推进新时代林草现代化建设。

二、宣传目标

通过“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规范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林草种苗质量安全,展示我省林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工作突出成果,规范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强化林草种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和管理能力,全面提高林草种苗质量,为提升新时代林草现代化建设水平夯实种苗基础。

三、宣传内容

(一)开拓宣传载体

利用网络、报刊、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种子法》、《黑龙江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及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活动”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充分动用各地林草部门工作网站,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显示各地打假工作成效,营造打假工作浓厚氛围。

(二)把握宣传节点

要围绕春、秋两季造林绿化全面开展时机,多途径进行双打工作宣传、多渠道营造舆论声势。组织政策宣传,报道全省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林草种苗行政执法活动情况。加强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林草种苗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新闻报道,提高新品种权人和苗农的维权意识。

(三) 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利用举办全省林草种苗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培训班。增强全省林草种苗行政执法人员及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培训内容为:重点解读新《种子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与行政执法》等内容。部署开展种苗质量抽查工作,按照省林草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林草种苗质量双随机监督检查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办〔2021〕-74)文件要求开展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查办一批违法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

各地要把握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把宣传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林草职能内部协调与外部沟通,制定计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二)规范宣传内容,广泛宣传

做好发动工作。省林草局将统一动员部署宣传活动,并下发活动通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及《种子法》宣传活动,层层动员部署,广泛

宣传,深入挖掘本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典型案例,严格审核宣传内容,及时收集相关素材。拓宽宣传载体,依托报纸、杂志、宣传册、在线专题访谈、电视新闻、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展示我省林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突出成果;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积极主动向媒体提供宣传素材,稳妥回应消费者和权利人诉求。

(三)严格督查考核,及时反馈

2021年8月底前,各地林草部门要选取1-2组展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及《种子法》宣传工作特色与成效的总结及相关素材(图片需原图,以横幅为主;视频需高清,原始内容、无压缩)。请各地林草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收集素材按时总结反馈报省林草局用于宣传工作。省林草局将对打击侵权假冒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开展宣传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将列入2021年度全省林草“双打”工作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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