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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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药事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房的职责1. 负责存放和管理医院的各类药品,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2. 配合医院临床各科室的需要,提供及时、准确的药品供应服务。

3. 负责严格控制药品的采购、配送、存储、使用和废弃环节,防止药品浪费和滥用。

4. 负责制定药品的调拨计划,确保各科室药房的药品库存充足。

5. 负责定期对过期药品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三、药房的管理人员1. 药房的主任由具有药学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药房的管理和营运工作。

2. 药房主任应当对药房的药品库存、低温冰箱、药品使用记录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药房的配药员和药品管理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药学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4. 药房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医疗保健法律法规,保守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四、药品的采购管理1. 药房的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效果。

2. 药品采购应当选择正规的药品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签订正规的合同和协议,确保药品的供应渠道清晰和透明。

3. 药品采购应当注重药品的质量和价格比较,避免采购劣质或过期药品。

4. 药品采购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药品的采购程序合规和透明。

五、药品的存储管理1. 药房的药品库房和低温冰箱应当符合药品存储的要求,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和温度适宜。

2. 药品应当按照药理分类、药品名称和有效期限等要求进行摆放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使用便捷。

3. 药品的存货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及时处理过期和未使用的药品,避免出现药品浪费和滥用情况。

4. 药品的退货和调拨管理应当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避免药品的混乱和滞留。

六、药品的配药管理1. 药房的配药应当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严格按照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进行准确配药。

2. 药品的配药过程应当遵守卫生规范和操作程序,避免交叉污染和药品混淆现象。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二)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6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6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1、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____%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药房管理规章制度模板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篇1)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瓶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奇放有特殊标签标识。

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

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药品柜等。

医院药房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经营管理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存储、配送、销售等全部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房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履行好医务人员的职责,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医院药房应通过建立健全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院药房应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确保医疗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院药房应建立与其他科室的协作机制,共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七条医院药房应根据患者需求和用药情况合理采购药品,确保药品品种及数量充足。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优良。

第九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保障药品采购的合规性。

第十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及时跟进市场行情,了解药品价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应建立档案,纪录采购信息,包括采购时间、数量、价格等,确保数据可追溯。

第三章药品存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药房应符合药品存储条件要求,保证药品在存储过程中不受到任何影响。

第十三条药品存储应根据药品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储,确保存储环境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药品存储应定期检查,对过期或者失效的药品进行处理,禁止混放其他物品。

第十五条药品存储应采取防潮、防晒、防尘、防虫等有效措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药品存储应遵循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七条医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流程,确保按时配送到各科室。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应及时准确,药品数量和种类应与医嘱一致,避免错发、漏发等情况。

第十九条药品配送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发生错误。

第二十条药品配送应注意温度和湿度要求,避免药品受到外部影响而降低质量。

第二十一条药品配送应建立配送记录,确保数据可追溯,便于管理和监督。

医院药房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房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我院药房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合法、合规使用。

2. 安全第一:把患者用药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药品质量。

3. 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药品采购、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

4. 服务至上: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药学服务。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我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以下培训:1. 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2. 药品采购、储存、调配、发放等操作技能培训;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培训。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药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采购药品应当以质量为前提,确保药品安全、有效;2. 依法采购: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采购药品;3. 招标采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制度。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药品应当分类存放,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区;2. 药品储存环境应当符合药品质量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3. 药品储存温度、湿度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

第九条药品调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调配药品;2. 检查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确保准确无误;3. 对特殊药品、贵重药品、精神药品等实行专柜储存、专册登记、专人负责。

第十条药品发放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发放药品;2. 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3. 做好药品发放登记工作。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疗机构药物储存、配药、销售、管理等活动的场所,是医疗机构重要的支持部门。

第三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房的管理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高质量、高效益药物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的药物管理和配药流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第二条医院药房管理机构由医务部门负责管理,院长或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医院药房应设药品库房、配药、药物储存、药物销售等岗位,人员配置要满足工作需要。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持有相关证书和资质才能上岗。

第五条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药学专业知识,严禁索要、收受贿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药物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七条医院药房在储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证不同药品之间不产生交叉污染。

第八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和通风良好,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九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货架、货位要做好标识和编号,确保药品的存放、取用和库存管理的准确性。

第十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点,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确保库存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和防窃。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保持不同药品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药品的混淆和交叉感染。

第四章药品配药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药房的药物配药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剂量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管理,提高医院药房服务水平,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房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药房管理应实行合理的“三级管理”,即院级、科室级、个人级,分级负责。

第五条医院药房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药学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第六条医院药房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

第七条医院药房管理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医院药房应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规定,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质量可靠。

第九条医院药房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价制度,对药品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合作伙伴的质量和信誉。

第十条医院药房采购药品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管理负责人应对药品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库存,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医院药房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药品信息,维护药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四条医院药房应按照医院门诊和住院部的需要,合理安排药品配送,确保用药及时、准确。

第十五条医院药房应建立明确的药品配送标准,对配送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医院药房配送员应具备相关职业素养和技能,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确保药品配送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七条医院药房应建立合理的配送路线和时间表,根据门诊和住院部的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八条医院药房应加强药品配送的质量控制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九条医院药房应建立明确的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和合理性。

第二十条医院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使用记录系统,对药品的领用、退库、报损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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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9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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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Hospital pharmacy management system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
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
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
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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