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填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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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统计报表制度

水务统计报表制度

水务统计报表制度上海市水务局制定2016年6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解释目录第一部分水利统计一、水利统计报表制度说明 (1)二、水利统计报表目录 (2)三、水利统计报表表式水利主要指标(水利01表) (3)市管水闸情况(水利02表) (4)区县管水闸情况(水利03表) (5)水利工程供水情况(水利04表) (6)低洼地及水灾情况(水利05表) (7)水利专项工程完成情况(水利06表) (8)水利专项维护完成情况(水利07表) (9)水利基建工程完成情况(水利08表) (10)圩堤情况(水利09表) (11)灌溉及排涝设施情况(水利10表) (12)郊区渠道、水闸工程拥有量(水利11表) (13)有效灌溉面积增减情况(水利12表) (14)河湖堤防情况(扣除与圩堤重合部分)(水利13表) (15)河湖堤防(护岸)调查(水利14表) (16)河道治理情况调查(水利15表) (17)入河湖排污口情况(水利16表) (18)入河湖排污口基本情况调查(水利17表) (19)船闸运行情况(水利18表) (20)引清调水情况(水利19表) (21)四、水利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水利主要指标(水利01表)填报说明 (22)市管水闸情况(水利02表)填报说明 (25)区县管水闸情况(水利03表)填报说明 (27)水利工程供水情况(水利04表)填报说明 (29)低洼地及水灾情况(水利05表)填报说明 (30)水利专项工程完成情况(水利06表)填报说明 (31)水利专项维护完成情况(水利07表)填报说明 (32)水利基建工程完成情况(水利08表)填报说明 (33)圩堤情况(水利09表)填报说明 (34)灌溉及排涝设施情况(水利10表)填报说明 (35)郊区渠道、水闸工程拥有量(水利11表)填报说明 (36)有效灌溉面积增减情况(水利12表)填报说明 (37)河湖堤防情况(扣除与圩堤重合部分)(水利13表)填报说明 (38)河湖堤防(护岸)调查(水利14表)填报说明 (40)河道治理情况调查(水利15表)填报说明 (48)入河湖排污口情况(水利16表)填报说明 (49)入河湖排污口基本情况(水利17表)填报说明 (50)船闸运行情况(水利18表)填报说明 (52)引清调水情况(水利19表)填报说明 (53)第二部分供水统计一、供水统计报表制度说明 (54)二、供水统计报表目录 (57)三、供水统计报表表式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表(供水01表) (59)区(县)计划用水情况(供水02表) (60)区(县)用水利用情况(供水03表) (61)供水情况月报(一)(供水04表) (62)供水情况月报(二)(供水05表) (63)原水供水情况(供水06表) (64)供水量日报(供水07表) (65)供水情况年报(一)(供水08表) (66)供水情况年报(二)(供水09表) (67)自建设施供水企业供水情况表(供水10表) (68)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月报(供水11表) (69)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取水情况月报(供水12表) (70)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 (71)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4表) (72)涉水对象水量分类统计表(简表)(水资源01表) (73)涉水对象用水量分类统计表(水资源02表) (75)四、附录(一)供水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78)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表(供水01表)填报说明 (78)区(县)计划用水情况(供水02表)填报说明 (82)区(县)用水利用情况(供水03表)填报说明 (84)供水情况月报(一)(供水04表)填报说明 (87)供水情况月报(二)(供水05表)填报说明 (90)原水供水情况(供水06表)填报说明 (94)供水量日报(供水07表)填报说明 (95)供水情况年报(一)(供水08表)填报说明 (96)供水情况年报(二)(供水09表)填报说明 (99)自建设施供水企业供水情况表(供水10表)填报说明 (103)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月报(供水11表)填报说明 (105)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取水情况月报(供水12表)填报说明 (106)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填报说明 (107)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4表)填报说明 (110)涉水对象水量分类统计表(简表)(水资源01表)填报说明 (113)涉水对象用水量分类统计表(水资源02表)填报说明 (114)(二)上海市水资源分区及其涉及范围 (115)第三部分排水统计一、排水系统报表制度说明 (117)二、排水系统报表目录 (118)三、排水系统报表表式城镇排水管道设施量情况(PS01表) (119)城镇排水管道设施量情况(PS01表)填报说明 (120)污水输送情况(PS02表) (121)污水输送情况(PS02表)填报说明 (122)防汛排水情况(PS03表) (123)防汛排水情况(PS03表)填报说明 (124)污水处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PS04表) (125)污水处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PS04表)填报说明 (126)排水管道维修养护工程完成情况(PS05表) (127)排水管道维修养护工程完成情况(PS05表)填报说明 (128)排水管道基建、维修、代办完成情况(PS06表) (129)排水管道基建、维修、代办完成情况(PS06表)填报说明 (130)排水管道维修保养人工情况(PS07表) (131)排水管道维修保养人工情况(PS07表)填报说明 (132)临时封堵排水管道审批情况(PS08表) (133)临时封堵排水管道审批情况(PS08表)填报说明 (134)排水泵站设施情况(PS09表) (135)排水泵站设施情况(PS09表)填报说明 (136)污水处理厂设施情况(PS10表) (137)污水处理厂设施情况(PS10表)填报说明 (138)污泥处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PS11表) (139)污泥处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PS11表)填报说明 (140)第一部分水利统计一、水利统计报表制度说明(一)调查目的为了反映本市水利活动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水利建设和发展成就,正确把握水利发展形势,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撑、信息反馈和决策咨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水利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新时期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水利统计报表制度。

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

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

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单位编码: _ 单位(个人):(盖章)填报日期: __焦作市水利局制说明1.本表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42条和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制定。

2.本表作为核定用水指标的依据,用水户应认真、详细、完整填写,所填数据真实可靠。

3.本表填报范围为使用公共供水月均用水量达到300吨以上(含300吨)的用水单位和个人以及自建取水设施并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4.有出租经营场所的用水户除根据用水性质汇总填入相应栏目外,应另外附加各承租户的单独资料。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一份本单位存档。

一、单位基本概况二、年度用水计划建议三、年度用水项目本用水户已详阅填表说明,并对所填报的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填报人:填报日期:填写说明1.“申请单位”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法人代表”按《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填写。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填单位实际负责人。

3.“详细地址”按登记单位邮政通讯地址详细填写。

4.“居民生活”指居民社区、福利院、敬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生活用水。

5.“非居民生活”指工商业及其他类用水,包括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各医疗卫生单位等用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团体、部队、社区、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旅栈业、建筑业、旅游涉外星级饭店、大众浴池等非居民用水,不含特殊用水、特殊水质水、建筑疏干排水、地温空调取水、水力发电等。

6.“特殊用水”指洗浴、洗车、滑雪、水上乐园、高尔夫球场、净化(纯水、离子)水厂、美容美发、洗头洗脚、咖啡厅、歌舞厅、茶座、室内外游泳池等用水。

7.“用水性质其他”指特殊水质水、建筑疏干排水、地温空调取水、水力发电用水等。

8.“水源类型其他”指矿泉水、地热水、建筑疏干排水、矿排水等。

9.行业名称、产品名称、单位严格按《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和《农业用水定额》(DB41/T958-2014)规范填写,定额中没有的产品,其名称按行业规范名称填写。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简称自来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简称自备水)两个部分.城市公共供水(自来水)指隶属于城建部门,主要承担城市全社会供水任务的城市公用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一般以自来水厂个数为统计单位。

自来水厂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自来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按其生产方式不同,可分为地面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其生产的水质不同,又可分为非饮用水(浑水)水厂、饮用水(净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浑水)又生产饮用水(净水)的混合水厂三种。

按其生产规模不同,又可分为大型水厂、中型水厂和小型水厂三种。

即现有综和生产能力在10万吨/日以上的(不包括10万吨/日)一个城市或一个自来水公司,可能有一个或数个自来水厂,一个自来水厂又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

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自来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自来水厂。

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社会单位自办的独立水厂或供水设施(包括地下水、地面水)。

一般将拥有自备水的独立单位统计为一个自备水单位(不论单位内部同时有几个水厂或供水设施均视为一个自备水单位数)。

有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城市,自备水单位数统计以水资源管理部门掌握的数字为准.设计综合生产能力指城市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生产能力,按设计能力(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环节为主)计算。

在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应按一次或数次增加的设计生产能力总和加原设计生产能力求得.实际综合生产能力指自来水厂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实际生产能力,按实际测定的(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生产能力计算。

包括当年已经采取的各项措施后增加的能力,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不予以计算。

测定时,以取水、净化、送水及出厂干管四个环节的薄弱环节为主。

06 建设项目水评统计表 模板-0910

06 建设项目水评统计表 模板-0910

专家审查情况
审批情况 处室审查时 批复时间 间 备注 水评中心 主审工程师
审查时间
专家名称
受理时间
批复文号
现状
建成后
项目地点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类型 报告 类型 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
项目业主单位 建设单位提出的需水量及退水量 建设规模 工期 小计 需水量(万m /年) 自来水 地表水 机井 再生水
3
所在区县
具体位置
资质证号
编写人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退水量(万 m3/年)
报批稿 取水量 (万m3/ 年)
3
用途及用水量(万m /年) 工业 农业 环境 小计
3
核减取水量(万m3/年) 自来水 地表水 机井 再生水
污退水 水量(万m /年) 项目产生污 退出项目区 水量 水量
3
水土保持要点 污退水 新增 扰动土地面 水土流失量 核减退水量 积(万m2) 项目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 (吨) (万m3/年) (万m2) (万m2) 防治责任范围 土石方平衡(万m3) 挖方 回填 借方 弃方 表土利用情况 雨洪水利用情况 拦渣率 (%) 其他指标 临时占地与 林草植被恢 林草覆盖率 表土利用率 施工降水率 边坡绿化率 硬化地面控 永久占地比 复率(%) (%) (%) (%) (%) 制比(%) (%)
退水去向
表土剥离量 表土剥离回 透水铺砖面 下凹式绿地 雨水调蓄池 其他集雨设 雨水排入河 扰动土地整 水土流失总 土壤流失控 覆量(万 施容积 治理度 道 治率(%) 制比 (万m3) 积(万m2) (万m2) 容积(m3) (%) m3) (m3)
洪水影响评价要点 综合径流系数 土石方利用 率(%) 项目区雨水 管网设计标 准(重现 期)

供水情况年报(一)(供水08表)填报说明

供水情况年报(一)(供水08表)填报说明

供水情况年报(一)(供水08表)填报说明一、填报范围本市各自来水公司、乡镇及农场供水企业。

二、组织实施方式区(县)供水管理部门负责各区(县)自来水公司、乡镇、农场供水企业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

三、报送要求此报表为年报。

市属各自来水公司于次年1月8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各区(县)自来水公司于次年1月8日前报送区(县)供水管理部门、抄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各区(县)乡镇、农场供水企业于次年1月8日前报送区(县)供水管理部门。

各区(县)供水管理部门将区(县)乡镇、农场供水企业汇总数据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四、指标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1、自来水供水能力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包括在原设计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

原则上按设计能力统计,对于经过更新改造后,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能力相差很大的,按实际能力填报(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不予计算)。

地下水供水能力指选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自来水供水能力。

统计口径:以24小时连续供水计算。

2、供水总量供水总量指通过本供水企业输配管网输送的全部水量,包括本企业各水厂的供水量和外购水量。

供水量指供水企业水厂供出厂外的全部水量,不包括外购水量。

计算公式:供水总量=供水量+外购水量=有效供水量+漏损水量=售水总量+免费供水量+漏损水量外购水量指一供水企业向另一供水企业购入的自来水成品量。

统计口径:①在一个计量月内,与同一供水企业发生外购或外售,则以净购入量计算外购水量。

②不含统计范围内的互购水量。

3、售水总量售水总量是指供水企业收费供应的水量,包括工业用水、非工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其它用水(如消防用水、工房配套水、排管冲洗水等其他用水)和外售水量。

售水量只包括供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售水量,不包括外售水量(即销往服务区域外的售水量)。

计算公式:售水总量=售水量+外售水量=工业用水量+非工业用水量+居民生活用水量+其他用水量+外售水量(1) 工业用水量指工业用水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所取用的水量。

卫生监督员考试题库(饮用水卫生部分)

卫生监督员考试题库(饮用水卫生部分)

湖南省卫生监督员考试题库(饮用水卫生)一、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和,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由联合发布,于起施行。

3、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4、涉水产品选址、设计及设施应经审查,并参加_____验收。

5、涉水产品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该产品的或同批产品的。

6、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有与生产规模、产品特点相适应的等仓库。

7、水质处理器(材料)的装配(包装)区入口处应设。

8、涉水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与批准的内容相一致,不得夸大功能宣传。

9、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每批涉水产品必须进行,合格后方可出厂。

11、《省级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从开始实施。

12、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

13、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14、集中式供水单位发现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方式报告当地部门。

15、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执行。

16、生活饮用水常规检验项目包括、、、等四组。

17.水源选择的原则是:、、、。

18.地表水取水设备的主要类型有:、、。

19.生活饮用水的净化处理方式包括、、三种。

20.常规净化工艺过程包括、、。

21.二氧化氯消毒饮用水的主要副产物是、。

22.影响饮用水消毒效果的因素有、、、、水中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

2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XX年版)》将水质处理器分为、、三类。

24.二次供水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小时的用水量。

25.目前我国用于饮用水消毒的方法主要有、、和_____ 等26、生活饮用水消毒的目的是。

27、测定饮用水中余氯的目的是。

28、评价饮用水消毒效果的常用指标是、、。

29、二次供水的储水设备水箱的溢水管加盖网罩是防止。

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

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

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正文:----------------------------------------------------------------------------------------------------------------------------------------------------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由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997年3月21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997年7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四日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长春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供水管理。

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加压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自建的贮存、加压等设施,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管道取水,再为单位和居民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公用、水利、地矿等部门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本市发展的需要出发,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并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地下水资源论证报告范文

地下水资源论证报告范文

地下水资源论证报告范文△△△△△△△☆☆☆实业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地下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二○○七年七月批准:审定:审查:校核:主要参加工作人员:杨世武欧亚赫张义辉单位名称:□□□□□□□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单位地址:●●●韶山南路11号目录1总论 (1)2建设项目概况 (5)2.1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性质 (52).2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52.3建设规模及实施意见...................................................................52.4主要产品及用水工艺............................................................. ......62.5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取用水方案...............................................72.6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退水方案 (7)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8)3.1基本概况............................................................. ..........................83.2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103.3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2)4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14)4.1取水合理性分析............................................................. ............144.2用水合理性分析............................................................. ............144.3节水潜力与节水措施分析.........................................................154. 4建设项目的合理取用水量 (16)5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17)6取水的影响分析 (35)6.1对周边用水影响分析............................................................. ....356.2对环境地质影响分析............................................................. ....366.3结论(综合评 (36)7退水的影响分析 (37)7.1退水系统及组成............................................................. ............377.2退水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规律.........................377.3退水对水功能区的影响............................................................. 397.4入河排污口(退水口)设置的合理性分析.. (39)8水源地水资源保护 (40)8.1取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区的建立.................................................408.2取水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措施.. (40)9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补偿建议...................411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结论与建议 (42)10.1取用水的合理性............................................................. ..........4210.2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与可行性...................................................4210.3取用水对水资源状况和其他取用水户的影响.......................4210.4退水影响及水资源保护措施...................................................4310.5取水方案............................................................. ......................4310.6退水方案............................................................. ......................4310.7建 (44)附件:1、△△△△△△△☆☆☆实业有限公司地下取水水资源论证委托书2、△△△△△△△☆☆☆实业有限公司地下取水口水质检测报告3、凯开计函【2006】21号《关于同意新建年产18000吨饮用水、金银花含片及冲剂项目的立项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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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市各自建设施取用地表水的单位。

二、组织实施方式
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取水单位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

三、报送要求
此报表为年报。

市水务局直管的取水单位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区(县)管理的取水单位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各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后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四、指标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
1、取水量
指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的水量。

2、自来水量
指地表水、地下水等经过公共供水企业加工处理,经认定达到自来水供水标准,通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供应的水量。

3、退水量
指取水单位所取水经利用后退入自然水体或污水管道的水量。

4、退水地点
指退水口位置所在地、河道、湖泊。

5、工业废水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废水排放量内)。

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占工业总用水量(工业用水新水量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之和)的百分比。

统计口径:不统计电厂凝汽器冷却用水量(包括新水量及循环水量)。

计算公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
×100% 工业用水新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
7、工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现价)。

8、电厂发电量
指报告期内,发电厂所发电的总量
9、主要污染物总量
指报告期内,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和砷、挥发酚、氰化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等一般无机物和有机物等污染物本身的纯重量。

它可以通过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其中污染物的浓度相乘求得,也可以通过物料衡算或经验计算公式求得。

计算公式:
污染物总量(吨)=工业废水排放量(吨)×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10-6
10、主要污染物浓度
指报告期内,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和砷、挥发酚、氰化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等一般无机物和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浓度。

均以在企业排放口所测的数字为准(含有一类污染物的废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测定),无论测出的浓度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均应统计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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