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协会的章程

合集下载

高校就业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高校就业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高校就业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和成员行为,促进高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意识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广大学子提供实践锻炼和创新创业的平台。

第二条协会名称:高校就业创业协会第三条协会性质:本协会为非营利性、自愿结成的学生团体。

第四条协会宗旨: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为广大学子搭建就业创业桥梁。

第五条协会活动范围:协会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就业创业指导、实践锻炼、创新创业项目、校企合作、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年召开一次。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责:(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协会负责人;(三)审议和批准协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其他需要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协会负责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

第九条协会负责人职责:(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三)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四)协调各部门工作;(五)代表协会对外交流。

第十条协会设立以下部门:(一)办公室:负责协会日常事务、文档管理、财务核算等;(二)就业指导部:负责开展就业指导活动、举办就业讲座等;(三)创业指导部:负责开展创业指导活动、举办创业讲座等;(四)实践锻炼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企业实习等;(五)校企合作部:负责联系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等。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遵守本章程,热爱就业创业事业,关心协会发展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批评权;(四)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就业创业信息和资源;(五)其他应由会员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关心协会发展,维护协会荣誉;(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其他应由会员履行的义务。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大学生创业事业的发展,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搭建创业交流平台,依法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在校大学生自愿组成的,遵守国家法律、社会伦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法定非营利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服务大学生创业为核心,增强大学生创业的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协作性,推动创业文化和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本协会为学生自治组织,由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组成。

第五条本协会的全体会员构成会员代表大会,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管理方式,形成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

第六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和业务,实行专职管理和兼职协作的工作模式。

第三章:会员资格和权利第七条会员是本协会的基本组成成员,具有以下资格:1.热爱创业事业,认同本协会的宗旨和理念;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在校大学生,按照章程规定经过招新程序后入会。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员大会;2.在会员大会上投票表决,参与协会的组织决策;3.根据章程规定,担任协会的各项职务或志愿者工作;4.提出对本协会的工作和业务建设性意见和建议;5.获得本协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参与资源共享和互助合作。

第四章:会费第九条本协会实行校级学生组织会费制度,每一年秋季入会的会员应交纳10元会费,在年度结束之前交清。

第十条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交纳会费的,应及时与协会财务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并经协会理事会同意,方可免缴会费。

第五章:理事会和职务设置第十一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领导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制定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并定期向会员大会和校园相关部门汇报;2.负责制定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3.负责协会的各项日常业务和活动的执行和管理,保证协会正常运转;4.负责协会资源的调配和管理,为协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人力、财务等方面的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章程

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西民族大学大学就业创业促进会是经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工作处审批,在共青团广西民族大学委员会指导下,由广西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管理的公益性学生团体。

第二条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是由一群热爱自主创业、热衷服务就业的在校学生组建,在服务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力争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理念是“公平、民主、互助、实干、创新”,实行委员负责制的管理方式,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二章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实行注册会员制,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五条会员为我校无不良记录的在校注册学生。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下,凡承认并遵守促进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个人,均有资格成为促进会会员。

第六条成为会员:具备条件的个人志愿入会,经促进会委员引荐,缴纳会费,填写会员注册表,由秘书处统一编入促进会成员名单,发放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退会:毕业生自动退会,学生休学期间视为退会。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秘书处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

非自愿退会,由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八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本会章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委员会决定,予以除名:1.被学校开除学籍的;2.学校勒令退学或劝其退学的;3.行为严重违背促进会宗旨或恶意损害促进会名誉的;4.无故不参加促进会活动三次以上的。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3.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4.会员工作积极认真,履行本会章程,可获得本会相应的奖励;5.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形象;2.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关心本会工作;3.努力完成本会布置的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4.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创新创业协会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和会员权益,促进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推动创新创业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创新创业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在校大学生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旨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以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服务有志于创新创业的青年学生为目标,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六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解散和清算;(六)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及若干理事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三)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四)决定本协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五)决定本协会的经费使用;(六)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各部部长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在校大学生,遵守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五)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六)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为本协会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四条本协会定期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竞赛、实践活动等,提高会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试行)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试行)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试行)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就业问题是当今社会的一大课题和难题,也是我们大学生十分关注的问题。

创业,是人生起步的选择,是当代大学生为之努力的方向。

为了引起我院广大同学对就业和创业问题重视,并帮助他们做好就业和创业各方面的准备,最终达到成长成才,顺利就业,成功创业的效果,共青团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与招生就业处联合发起成立“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本协会定名为“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简称“就业创业协会”。

第二条:“就业创业协会”隶属于学院团委,由团委领导和管理,同时业务上受招生就业处的领导,由本院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的,以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学生组织。

本协会严格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以《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指导思想,切实帮助每一位同学,使他们在校期间能了解更多的就业信息和一些成功人士的创业经历(经验),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和成功创业!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帮助每一位同学顺利就业,成功创业。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开辟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就业技能,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为加强协会事务管理,使本协会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更好的实现本协会的宗旨,特制定本章程,作为全体会员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分系别、专业和年级,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遵守本协会纪律和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的,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加入本协会,加入时需填写相关档案资料。

第六条:会员申请报名集中在学年开学之初,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招收新会员。

入会程序:1、由本人填写会员登记表;2、缴纳会费及一寸照片两张;3、发放会员证。

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

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经济贸易系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经济贸易系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协会(简称创业与就业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以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服务广大师生,提高自身能力;注重协同奋斗,培养团队精神;协助就业服务,开发就业渠道;锻炼拼搏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发挥能动潜能,开辟全新天地。

全体协会会员以关注学院学生创业、服务学院学生就业为己任,宣传实用的就业知识,传播优秀的创业理念,做好学校与学生之间、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

第四条协会口号:励志照亮人生,奋斗改变命运第五条协会追求:理想实践成功进步第六条主管单位: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与经济贸易系团总支。

第七条协会成员必须以协会章程为基本行动准则第二章会员第八条凡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遵守本协会纪律和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本人提交申请,经考查合格的,均可加入本协会。

加入本协会后即拥有本协会会籍,协会将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应热爱本协会,不得有有损于本协会名誉和不利于本协会发展的行为。

第九条入会程序:(一)本人提交申请;(二)经考查合格者由本人填写会员登记表;第十条协会不固定纳新时间,随时接受申请。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一)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三)会员有监督本协会的工作,并提出批评、建议,及向负责人反馈活动意见的权利;(四)会员可以优先参与本协会的各种活动;(五)会员有申请退会的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形象;(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学生就业积极工作;(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奖惩原则(一)协会每学期期末将成立协会评审小组对会员进行工作评定和打分,奖励优秀会员,并对违规会员和不合格会员视情节处以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取消会员资格。

大学生创业联合会简介

大学生创业联合会简介

大学生创业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联合会简称:创业联合会第二条大学生创业联合会性质和宗旨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联合会的创立是为响应省教育厅2011【7】号文件号召。

经学院领导同意,在就业处领导下由我院有创业意向的在校生组成的学生组织。

(一) 本会的目的是: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拓展人才培养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充分展示大学生的创业才干,为大学生进行大量的创新实践和创业尝试提供机会。

(二) 在勤工俭学的前提下,我们将与社会各界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的合作,同时我们也和校内的后勤部、就业处、家教指导与服务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三) 本会的宗旨是:集思广益,激流勇进,创业就业,奉献社会。

(四) 本会的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统一实践,一切活动要坚持合法性与思想性、知识性与实践性、趣味性与教育性的统一,每个计划要从有利于培养有特色、有特点、有亮点的人才,从建设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出发搭建良好的创业平台。

(五) 本会的目标:培养优秀的创业团队,搭建成功成才的创业平台,塑造未来的商业精英;将本会打造成全院口碑最好的学生组织,建设成在全国高校中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工作:(一)不定期邀请成功人士和成功创业企业家、创业培训人士到我院校举行与创业相关的讲座。

(二)生涯设计:帮助会员进行创业(就业)、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创业规划设计;(三)本会市场调研部将进行具体市场调研,调研结果经市场策划部合理策划后由项目部进行创业实施;(四)加强校内交流和合作,加强市场调查和研究;对有创业意向和实际能力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平台,并争取更多的资金、技术和相关支持;(五)孵化优质创业项目,吸纳资金、人才直至本项目成功创业、创富。

培养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培养胸怀创业致富精神,熟悉创业致富方法,拥有创业致富技能,勇于创业发展,重承诺,守信用,不同层次的新一代成功创业致富人才。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草案)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草案)

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草案)宁夏大学生创业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的名称:宁夏大学生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Students Venture Association of Ning Xia第二条协会的性质:协会属于地方性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大学生及其他创业者(以下简称“创业者”)创办的企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一)协会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引导、展示创业项目、汇集创业资源、提供创业服务并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二)协会立足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育、传播和倡导创业文化,组织在校大学生和创业者培训、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使之成为创业者与政府及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三)培养和选树一批创业典型,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为促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四条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银川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办公场所设在银川市银江大学生IT创业工场(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党和国家扶持创业的政策,组织创业者交流创业经验,参加创业培训;引导创业者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实现共同发展;(二)利用各种渠道,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支持和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三)认真做好“宁夏大学生创业协会”品牌宣传推广工作,开展“宁夏大学生创业协会联盟企业(店)”的审查、评选活动;(四)开展以创业等主题的各项有利于创业者事业发展的交流活动,不断增强创业者之间的友谊和合作;(五)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上级各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按照章程规定吸收会员。

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章程,并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二)是合法的经济实体或企业经营管理者;(三)热心和支持创业工作服务的在校大学生或有关人士。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创业协会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促进协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精神与文明共同进步,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XX]5号)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全称XXXX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协会(),简称创业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是在共青团XXXX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并在XXXX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隶属于校团委社团部,是由我校学生本着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协会以为学生创业提供帮助为主导思想,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大学生创业的整体趋势下成立的一个具有全新理念的综合性学生社团。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与口号是:
(-)宗旨: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展现创业风采;
(二)口号:励志改变人生,创业成就未来。

第五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是:
(-)通过创办“创业之星”大讲堂等系列创业知识培训班,在广大同学中普及创业知识;
(二)通过组织创业计划大赛、erp沙盘模拟大赛等比赛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三)紧密联系校外公司企业,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信息,为广大同学接触社会工作提供便利,鼓励同学进行创业实践,争取成为学校学生联系社会的桥梁和本校创新的“孵化器”。

(四)通过知识的普及、能力的培养和实践的锻炼等,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在全校激发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热情,培养一批有深入、全面世界眼光和创业潜质的人才。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一)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一般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有了解本协会内部运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监督权利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
的权利;
(四)优先参加协会创业知识培训的权利,参加协会重大会议的权利,对协会重大决策有建议权和投票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五)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社团理论培训、比赛和实践活动;
(六)会员有协助理事会开展活动的义务;
(七)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八)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名誉和利益的义务;
(九)会员有发展新会员和扩大本协会影响力的义务;
(十)会员需明确协会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考并出谋划策,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

第八条会员准则:
(-)XXXX行为准则:不要找借口;
(二)XXXX评价准则:一切用行动说话;
(三)XXXX思想准则:责任是一种使命;
(四)XXXX机遇准则:强者创造机会;
(五)XXXX生存准则:学会适应环境;
(六)XXXX合作准则:团队高于一切。

第三章协会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职责协会设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导师团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推选出会员代表参加每年的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推选出总经理(会长)、副总经理(副会长)候选人选,由院团委及指导老师和上届总经理(会长)考核后任命,报校团委批准。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由总经理(会长)、副总经理(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议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方针;负责对协会重大事情做岀决定,提议修改章程指定和各项活动方案;负责制定各项活动计划;对各执行部门进行监督;对不称职的组织者进行审查,并重新选拔,确定。

(三)对考核结果以及”先进部门”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布一周内向认证部提出,逾期不与受理.无异议的,协会备案.并给“先进部门”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十七条被评为“先进部门”的部长授予“优秀部长”称号。

该部门理事及副部在干部考核中予以优先考虑。

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协会将给予批评。

第三十八条考评细则:
(-)部门考核中,分为实践部门考核和非实践部门考核,最终评出二个“先进部门”。

考核均采取百分记分制,基础分70分,发展分30分,所有部门评分细则一致。

(二)基础分细则:(加分与扣分并行,总分70分,从零分开始累积)
1.科学合理地处理本部门事务,日常工作运行状况良好,内部团结,学期末最高加10分;活动纪律混乱,严重影响协会形象和声誉的部门最低扣3分。

2.关心协会发展,主动与会长团沟通交流,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最高可加5分。

3.对会长团安排的工作任务(包括非本部工作)无故不执行者每次扣10分,不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6分,延误者每次扣3分。

4.每次开会部门与会率在90%以上,考核时最高可加5分;出席人数未达到部门总人数的2/3,毎次扣3分,累记扣分,扣完为
止。

5.对协会的安排活动,部门积极相应参与,由会长团指定总负责人,可由一个部门承办或由几个部门合作承办,参加活动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策划,若活动举办成功,效果较好,各项工作(如策划书、活动总结等)落实较好,承办的部门最高可加10分,若无故拒绝参加活动的部门,毎次扣3分。

6.协会物品属于协会集体财产,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丢失或损坏,部门若有财务丢失情况或人为故意损坏财务者,每次最低扣2分
(视情况而定),满分为5分,扣完为止。

(三)提高分评分细则:(30分)
1.计划与总结:每次活动(日常性活动只需一份学期总计划)都有完善的活动策划和总结,部门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者,经核实最高可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加分。

2.人才培养:重视后备力量培养,内部干部层稳定,整体工作实力强,善于挖掘和推荐新人,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招新工作把关较好的部门,审核时经核实最高可得5分。

3.协会网站投稿情况:积极向协会网站论坛投稿,除宣传部
外,其他部门每被采纳一篇可得2分,最高可得5分。

第八章相关活动内容
第三十九条协会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活动,普及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一)开办创业、就业培训班,举办“创业之星”大讲堂,在广大同学中宣传普及创业、就业知识,培养知识型人才;
(二)举办创业计划大赛、erp沙盘模拟大赛等专业性比赛,挺高参赛者创业能力、团队精神、职业能力;
(三)与公司、企业洽谈项H,鼓励会员参与项HI实践,为公司、企业输送合格人才;
(四)对评估合格创业项目予以支持和帮助,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