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正常指标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我们都知道医院是一个充满病人的地方,相对的,医院里的细菌也是非常多的,这是很多朋友不愿意去医院的愿意,害怕因此染上疾病,其实,医院这么一个治疗疾病的地方,肯定是有防护措施的,例如消毒。
那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其实,医院的消毒卫生标准都是很高的,因为若是没有一个要求严格的标准,医院将会是一个传染源,这是不被允许的,医院的消毒制度标准有以下这些,我们可以学习一下。
★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制度1、用于治疗室、换药室、办公室等的抹布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用后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凈,晾干备用。
使用时可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2、擦床抹布(小毛巾):采用一床一巾湿式清扫,用后在500mg/L的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30分钟,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3、拖把:应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区使用:⑴一般病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走廊每次使用后清水冲洗,悬挂晾干备用。
⑵病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地面有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先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适量倒在污染地面30分钟后,用拖把拖干净,拖把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⑶传染病区,使用后应先消毒,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在用清水清洗干净,然后用500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悬挂晾干备用。
4、地面的消毒:⑴地面无明显污染的情况下,通常采用湿式清扫,用清水或清洁剂拖地每日1-2次。
⑵地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时,采用有效氯消毒500mg/L消毒,作用30分钟,致病性芽孢菌污染用1000mg/L消毒液拖地或喷洒地面。
5、病房内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一般情况只进行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用清洁的湿抹布每日2次擦拭。
受到病原菌污染时用有效氯消毒500mg/L擦拭或喷洒室内各种物体表面。
在看完上面关于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介绍之后,相信大家现在应该对医院的消毒标准有所了解了,在生活之中,我们那些因为害怕被医院病毒传染的朋友,不妨可以看一下上面的介绍,这样,相信大家应该就不会再对医院怀有胆怯的情绪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是指医院内部对各类物品和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的标准,能够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以下是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内容:1. 空气消毒:医院空气中携带的细菌和病毒容易对人员造成传染,因此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是十分重要的。
医院应当根据科室的特点和需要,选择合适的空气消毒方法,如紫外线辐射、臭氧消毒、空气过滤等,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洁。
2. 表面消毒:医院中各种物品和设施表面容易被细菌和病毒污染,因此进行定期的表面消毒是必要的。
医院需要根据不同的物品和设施,选择适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如酒精涂擦、高温高压蒸汽消毒等,确保表面的清洁和无菌。
3. 水源消毒:医院中的水源是容易被细菌和病毒污染的地方,因此对水源进行定期的消毒是必要的。
医院需要建立适当的水源消毒措施,如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水质消毒、定期清洗自来水管道等,保证水源的清洁和安全。
4. 垃圾处理:医院产生大量的医疗垃圾,包括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等,这些垃圾都需要进行妥善处理,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医院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和处置制度,将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垃圾的规范处理和无害化。
5. 个人卫生:医院是人员密集、环境复杂的地方,因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个人卫生十分重要。
医院需要加强人员的卫生教育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遵守个人卫生规范,如勤洗手、佩戴口罩、穿戴手套等。
以上是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部分内容,医院为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需要制定和执行更加详细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标准,以确保医院的环境清洁和无菌。
同时,医院也需要定期对消毒卫生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以提高医院的消毒标准和卫生水平。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是一个治疗疾病的地方,同时也是各种病菌病毒的聚集地,因此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下面就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消毒卫生标准。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确定消毒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消毒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严格执行。
其次,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应当按照不同区域和不同物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消毒措施和标准。
对于手术室、病房、诊疗室等医疗区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和标准进行消毒,确保医疗器械、床单、手术台等物品的无菌状态。
对于医院的公共区域和设施,如走廊、电梯、洗手间等,应当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另外,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也是消毒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理的制度,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此外,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消毒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消毒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做到严格执行、不走样。
同时,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健康监测,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防止因医护人员感染疾病而造成交叉感染。
最后,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卫生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毒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医院还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保障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总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消毒卫生标准,加强对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标准

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标准1. 引言本文件规定了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标准,旨在确保消毒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健康。
2. 检测项目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应包括以下项目:2.1 理化指标- 外观:应为清澈、透明、无色的液体,无悬浮物和沉淀物。
- PH值:应在6.5-8.5之间。
- 含量:消毒剂的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2 微生物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不应超过100CFU/ml。
- 真菌菌落总数:不应超过100CFU/ml。
- 致病菌:不应检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2.3 消毒效果指标- 消毒率:应不低于99.9%。
- 灭菌率:应不低于99.99%。
3. 检测方法3.1 理化指标- 外观:采用目测法进行观察。
- PH值:采用PH试纸进行检测。
- 含量: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测定。
3.2 微生物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采用稀释涂布平板法进行检测。
- 致病菌:采用PCR法进行检测。
3.3 消毒效果指标- 消毒率、灭菌率:采用肉汤稀释法进行检测。
4. 检测周期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应每批进行,并在生产日期后的6个月内完成。
5. 合格标准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所有检测项目。
6. 不符合规定的处理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视为不合格,不得上市销售。
生产厂家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
7. 附录本文件的附录包括检测方法的操作规程、检测仪器的要求等详细信息。
8. 实施日期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修订历史- 2023年1月1日:发布初始版本。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检测标准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
医疗机构消毒卫生标准pdf

医疗机构消毒卫生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消毒卫生要求、消毒管理要求以及采样和检查原则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标准的理解和实施至关重要,因此被引用在本标准中。
●GB 15982-XXXX: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 16886.7-XXXX: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YY/T 0749-XXXX:无菌医疗器具通用技术条件三、术语和定义在本标准中,以下术语和定义被使用:1.消毒(Disinfection):是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消灭或去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过程。
2.灭菌(Sterilization):是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消灭或去除传播媒介上的所有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病毒和真菌等),使其达到无菌状态的过程。
四、医院消毒卫生要求1.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医疗器械、使用物品等的清洁和卫生。
2.医院内的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应严格执行消毒卫生制度,确保环境、器械等的无菌状态。
3.医疗机构应建立消毒卫生档案,记录消毒剂使用情况、消毒效果以及消毒设备的使用状况等。
4.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
5.医院内不得出现啮齿动物和蚊蝇等病媒生物,如发现应立即采取灭杀措施。
五、医院消毒管理要求1.医疗机构应制定消毒卫生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流程和责任人。
2.从事消毒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取得上岗资格。
3.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在医院内开展消毒工作时,应注意人员的防护,避免造成人员伤害。
5.医疗机构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出现的消毒卫生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六、附录A:采样和检查原则本附录提供了采样和检查的原则和方法,用于评估医疗机构的消毒卫生状况。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4.2医务人员手
•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 菌落总数应≤10cfu/cm2 •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 菌落总数应≤5cfu/cm2
4.3医疗器材
• 高度危险性器材应无菌。 • 中度危险性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 或cfu/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 低度危险性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 或cfu/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 30多年前,Earle H.Spaulding 设计的一种 用于区分诊疗物品和器械消毒灭菌的方法。根据 器械和物品在使用时的感染危险度,分高度危险 性器材、中度危险性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器材。
多重耐药菌对目前消毒液使用剂量是敏感的!
一些研究发现,常见的医疗相关病原体中的 耐药菌株(即肠球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 白杆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 球菌)对消毒剂的敏感性和敏感菌株一样。糖肽 类中介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敏感性和万古霉素敏 感菌株、MRSA是一样的。基于这些数据,不需要 修改常规的消毒管理方案,因为消毒方法对耐药 菌株是有效的。
关于消毒液微生物污染控制建议
۞被污染的消毒剂偶尔成为医疗机构感染和流行传播的媒介 已有50年历史。已有报告描述污染消毒剂导致医院感染。 ۞铜绿假单胞菌是从污染的消毒剂中分离的最常见的菌株, 它们在稀释消毒剂中继续生存生长的能力是空前的。 实施下列的控制措施以减少消毒剂的污染: 1)正确配制消毒剂,使其达到生产商建议的使用稀释数; 2)防止消毒液使用中的外源性污染(例如医疗机构诊疗 场所配制和/或使用消毒液的容器污染,或表面污染); 3)消毒剂必须按产品说明储存、使用。
4、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 • • • • • • • 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4.2医务人员手 4.3医疗器材 4.4治疗用水 4.5防护用品 4.6消毒剂 4.7消毒器械 4.8污水处理 4.9疫点(区)消毒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
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3 术语3.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
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
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4.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l.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4.1.2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医`学教育网整理,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院消毒卫生相关标准

六、其他消毒卫生标准
(一)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GB26368-2010) 1.2011年6月1日实施 2.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效碘18g/L—22g/L的碘酊和有效碘2— 10g/L的碘伏,用于皮肤、黏膜及手消毒的消毒剂 3. 碘酊有效期≥12个月,碘伏有效期≥24个月 4.应用范围
碘酊:适用于手术部位、注射和穿剌部位皮肤以及新生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 不适用于黏膜和敏感部位皮肤消毒。 碘伏:适用于外科手及前臂消毒,手术切口部位、注射及穿刺部位皮肤以及新生 儿脐带部位皮肤消毒;黏膜冲洗消毒;卫生手消毒。
紫外线灯应符合GB19258要求,使用中紫外线灯(30W)的辐射 照度值应≥70μW/c㎡
三、医院消毒卫生要求
污水处理:污水排放应符合GB18466-2005要求。
6.1.3.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 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6.1.3.2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 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
蒸馏水:通过蒸馏冷凝制得的水所以里面的无机盐会含的很少.如果只是经过一次蒸馏得到的 水里面虽然那些不挥发的组分(盐类)被除去但水中挥发的组分(氨、二氧化碳、有机物)还是 会进入蒸馏水中.双蒸水:两次蒸馏三蒸水:三次蒸馏 超纯水:超纯水又称高纯水,是指将水中的导电介质几乎全部去除,又将水中不离解的胶体物 质、气体和有机物均去除至很低程度的水。超纯水的含盐量在0. 1mg/L以下,电导率小于0. 1μs/cm。 去离子水:应用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水中的阴离子和阳离子,但水中仍然存在可溶性的有机物, 可以污染离子交换柱从而降低其功效,去离子水存放后也容易引起细菌的繁殖。 无菌水:通常是通过高温蒸汽法,UHT热法,化学法,臭氧方法和物理过滤法将水中微生物杀死或 过滤掉而得到的水,水中的无机盐等一般来说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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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卫计委《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要求将医院环境分为4类
环境
类别
范围
空气
(cfu/直径9cm平皿)
物体表面
(cfu/m2)
医务人员手(cfu/cm2)
使用中的消毒液
(cfu/ml)
无菌物品
Ⅰ
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4(30min)
无致病菌)
≤5
无致病菌
≤5
7、本院使用的消毒液:灭菌用消毒液:2%碱性戊二醛等;皮肤粘膜消毒剂:75%酒精及络合碘、碘酊、过氧化氢等;使用中的消毒剂:含氯消毒剂、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等。
无致病菌
灭菌用消毒液
无菌
皮肤粘膜消毒液
≤10
其他消毒液
≤100
无菌
Ⅱ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
≤4(15min)
无致病菌
≤5
无致病菌
≤10
无致病菌
灭菌用消毒液
无菌
皮肤粘膜消毒液
≤10
其他消毒液
≤100
≤4(5min)
无致病菌
≤10
无致病菌
≤10
无致病菌
灭菌用消毒液
无菌
皮肤粘膜消毒液
≤10
其他消毒液
≤100
无菌
备注:
1、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2、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3、接触完整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数≤20cfu/g或≤20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菌。
无菌
Ⅲ
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及治疗室、换药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输血科;化验室。
≤4(5min)
无致病菌
≤10
无致病菌
≤10
无致病菌
灭菌用消毒液
无菌
皮肤粘膜消毒液≤10Βιβλιοθήκη 其他消毒液≤100
无菌
Ⅳ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注射、换药等)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接触完整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数≤200cfu/g或≤200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菌。
5、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数≤5cfu/cm2,不得检出致病菌。
6、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皮肤黏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1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