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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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 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功,国有资产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跟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有资产的数量变得极为庞大。

防止国有资产丢失、浪费或被滥用已成为国有资产管理的首要任务。

因此,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就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监控及评估等方面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2. 设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在国有资产管理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条件下制定的,应当包括以下要素:2.1 定义有效的组织架构组织结构应该满足以下条件:•分离内部控制、内审、风险管理和其他职能;•定义内部控制、内审和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设计职能分工清晰、层次分明的组织架构。

2.2 设立明确的内部控制流程以下几个方面应该被充分考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应作为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被制定;•确保内部控制按照制定的流程进行;•设立响应措施以应对内部控制不存在的情况。

2.3 确定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措施应该被制定为以下方面:•内部控制应用于所有领域,包括管理、银行、财务、采购、销售、法务等;•设立管理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包括授权签字和预算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措施进行每年一次的审计。

2.4 确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应该被制定为以下方面:•管理层需理解维护项目资产和投资的风险所带来的成本;•确定管理和资本风险;•设立风险限制和投资策略;•设立培训计划,提高员工识别和管理风险的能力。

2.5 建立完善的内控监察机制内控监察机制建立应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定义每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和控制制度;•设立内控联络员,对内部控制提供支持;•明确内控监察的职责。

3. 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做以下几点:1.制定实施计划对实施计划的制定,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持之以恒,通过一个完善的计划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计划应该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要清楚阐述计划,包括实施者、时间、费用和目标;•计划应该避免过于简化,以确保它具有可实施性。

机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机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机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合规管理和有效运用,机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以下是一份的机关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范例。

一、总则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合规管理和有效运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和整体协调性。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旨在规范国有资产的分配、使用、保管和处置等方面的行为。

二、管理机构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最高领导人为主管领导,由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监管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度的实施、监督、评估等工作,并报告工作情况。

三、内部控制原则(一)管理责任原则。

各级领导应当按职责划分,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起管理责任,指定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原则。

各级领导应当依据职责范围,把所有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归为统一管理,避免分散化管理、重复管理,确保资产的统一、严格管理。

(三)内部监督原则。

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发现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建立相关的内部审计和监控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四)风险控制原则。

本单位应当建立相关防范机制,制定危险防范计划,加强风险预警,及时掌握局面,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五)合规原则。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详细规章制度,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四、资产管理流程(一)资产采购本单位所有资产的采购程序均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出具采购计划、采购方案、采购批准、采购合同、验收等全套采购文件,以保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资产处置本单位的资产处置应当在完整、准确、可靠、依据规定的基础上实施,采取在部门内部或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处置。

(三)资产保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保管制度,进一步细化资产管理人员保护资产的相关要求,确保资产能够完好无损地得到保护和使用。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国有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我校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我校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财政局负责对我校的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

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学校应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章资产采购与验收第七条资产采购应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等需求,结合资产的性能、价格、服务等因素,进行公开、透明的招标采购。

第八条资产验收应由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采购的资产进行实物验收和功能检测,确保资产的质量和性能。

第三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九条资产使用人应按照资产的性质、用途合理使用资产,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的用途。

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资产变动与处置第十一条资产的转让、出租、出借、报废等变动,必须经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资产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处置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五章资产评估与核算第十三条资产评估应定期进行,以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资产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六章资产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记录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变动、处置等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一种管理体系,用于确保国有资产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种制度包括一系列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旨在保护国家资产的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核心规章制度:制定核心规章制度,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权力和责任。

这些规章制度应包括资产管理的监督和审计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2. 资产审计和监督机制:建立资产审计和监督机制,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营和有效使用。

这包括定期对资产进行审计和检查,以及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 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防范财务风险。

这包括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建立内部审批流程等。

4. 采购和合同管理制度:建立采购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和合同过程的合规性。

这包括建立采购程序、选拔供应商的标准和程序、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5.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护。

这包括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资产保护制度、信息安全制度等。

6. 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绩效管理制度,评估资产管理机构的绩效和效益。

这包括建立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定期评估和监督资产管理机构的绩效。

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防止损失和浪费。

同时,这种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整体运营水平。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风险识别和防控原则: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识别和评估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三)合理配置原则:合理配置国有资产,确保资产的最大利用和收益。

(四)科学决策原则:科学决策,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

(五)协调配合原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协调和合作,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六)信息披露和透明原则:对 relevant investment information 和 financial information 的披露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公开。

第四条内部控制责任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明确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指定专门的内部控制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下属单位应设立内部控制工作机构或专职内部控制人员,负责具体的内部控制工作。

(三)内部控制负责人和内部控制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环境控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维护一个有利于内部控制的管理环境,包括建立健全的制度、规范化的行为准则、良好的管理文化等。

第六条风险评估与防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识别和评估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七条内部信息披露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披露相关的投资信息和财务信息,并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标是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办事效率,保证业务合法性。

同时,加强固定资产控制也是加强公益性资产和经营型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条件。

在内部控制的原则中,需要遵循风险导向、合法实际、职务分离、成本效益和负责人责任等原则。

固定资产的取得与验收控制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方面。

在请购与审批制度中,需要充分了解供应商情况,并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

同时,采购标准和流程应按政府下发文件执行。

固定资产的验收需要根据合同协议、发货单等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则需要由制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填制移交使用验收单。

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控制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方面。

财务室需要对已取得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

办公室则需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固定资产明细及标签,确保具备足够详细的信息,以便有效识别与盘点。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并进行固定资产账簿记录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对于使用期满或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填制报废单,并经单位批准后报财政局履行报废手续。

内部调拨需要填制内部调拨单,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和出库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准确、及时出入库。

第六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为了更好地管理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构和工作岗位方面,建立了相互职权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以确保各部门和岗位在审批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同时,树立风险意识,防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风险和漏洞。

国企国有资产内控制度的内容

国企国有资产内控制度的内容

国企国有资产内控制度的内容
国企国有资产内控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
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防范经营风险,制定的一系列
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国企国有资产
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企业经营
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国企国有资产内控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部控制制度,国企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
权限,规范各项业务流程,确保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2. 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国企应建立健
全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登记、盘点、处置等规定,确保国有资
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风险管理制度,国企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
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4. 内部审计制度,国企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企业
各项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和管理漏洞,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5. 信息披露制度,国企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
地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披露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增强企
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国企国有资产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
效率、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企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
和经营需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提高
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三篇)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三篇)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版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模板第一章總則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保管、调度、使用和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资产管理指的是指挥、控制国有资产的活动范畴。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组织机构为达到下列目标所采取的措施,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资产使用的合理有效、资产流动的透明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和保证国家和企业法人经济利益的增强。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保管、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及预防非法占有、流失,增加单位国家和企业法人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有:法治原则、规章制度原则、风险控制原则、全员参与原则、相互协调原则、持续改进原则。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设立。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应当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报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第四章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第十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资产保管控制、资产调度控制、资产使用控制、资产监督控制。

第十一条资产保管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产保管制度、制定资产保管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盘点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二条资产调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产调度制度、制定资产调度责任制、审批资产调度申请、统筹安排资产调度。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使用权限、加强资产使用监督、确保资产合理高效使用。

第十四条资产监督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产监督制度、建立资产监督机制、加强资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和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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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XXXX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防控资产管理活动风险,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国XXX《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X号)、《XXXXXX关于印发XXX气象部门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两个暂行办法的通知》(XXXX号)等相应管理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资产,是指本局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本局的国有(公共)财产。

包括国家拨给本局的资产,本局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按价值形态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本局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纠纷调处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目标(一)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三)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充分有效利用;(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任务(一)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结合的审批程序,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配置、使用、处置相互协调和良性循环的执行程序;(二)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三)建立产权清晰、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管理有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效能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第七条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机制,资产管理股室、资产使用股室各司其职、共同保障资产的完整与有效利用。

第八条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一)资产日常管理组织资产日常管理组织由“资产决策机构”、“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构成。

1、资产决策机构党组会是资产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1)根据上级有关资产的管理规定,审定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规范;(2)审批局机关资产购置计划及新增资产购置预算;(3)审批局机关资产处置申请;(4)对局机关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合理调配;(5)组织实施和检查厅机关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开展对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的培训和考核;2、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和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分别是:财务股是资产财务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资产预算,审核资产购置计划预算明细;(2)组织制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3)对资产总账进行管理,按资产分类进行资产核算;(4)定期与单位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进行账务总账和资产明细台账核对工作;(5)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是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办理资产采购、验收入库、领用、调配、资产维修等资产日常工作;(2)登记和保管资产实物明细台账、资产卡片,并定期和资产财务管理部门进行账账核对,与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账实核对;(3)定期组织资产实物清查盘点工作;(4)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资产处置、资产评估等工作。

3、资产使用部门局机关各股室是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其主要职责:(1)维护本股室所辖范围内的资产实物,及时做好资产领用登记;(2)合理使用资产,不定期对所辖范围内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和完好;(3)在财务股的组织下,完成资产清查盘点等各项工作。

第九条岗位设置要求(一)按照账实分离的原则,设立局机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并确定资产财务管理人员和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时不能一人同时兼任二岗;(二)结合管理机构设置要求,设立局机关各业务股室管理员;(三)资产财务管理和资产实物管理的岗位人员信息应报财会股备案;发生变动时,应在变动后及时报财会股调整备案信息。

第三章固定资产配置第条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本局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本局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一条本局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本局履行职能的需要;(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第二条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从本局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第三条资产配置程序要求财务股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本局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报批:(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办公室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财务股审核;(二)财务股根据本局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总本局资产购置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批;(三)县财政局根据财务股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批;(四)经县财政局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本局应当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

第四条资产与采购管理结合的管理要求本局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资产配置报批程序要求本局向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申请项目经费的,有关部门在下达经费前,应当将所涉及的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购置事项报县财政局批准。

本局用其他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财务股审批;财务股应当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六条对于本局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财会股进行调剂,并报县财政厅备案;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章资产使用管理第七条本局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本局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本局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八条国有资产使用包括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

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本局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国有资产自用管理:本着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的原则,定期清查实物资产,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并对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对外投资: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国有资产投资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

应当在保证本局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对外投资。

(三)出租、出借:将国有实物资产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

第九条国有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属清晰:本局用于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应当权属清晰。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

(二)安全完整:本局要定期对自用和出租、出借的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借出资金进行清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风险控制:本局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四)注重绩效:本局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出租、出借取得的租金、利息等要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鼓励实行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条资产使用与收支管理要求财务股应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对购置的资产,如无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入库单,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一条资产使用与预算管理要求本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购置、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并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

第二二条资产使用的审批程序要求(一)自用资产:建立建全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管理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并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二)本局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各处室申报。

各处室申请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以实物资产出租、出借,必须按要求附相关材料,汇总办公室,办公室以正式文件逐级申报; (2)财务股审核。

财务股对申报的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计划财务处审核; (4)XXX财政厅审批。

XXX 财政厅按审批权限对报送的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事项进行审核批复。

对数量较大的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可就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5)评估备案与核准。

本局根据XXX财政厅的批复,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XXX 财政厅备案。

评估结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01)801号)规定须经核准的,报财政部核准。

(6)本局进行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时,应依照批准文件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办理有关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事宜。

[注:《XXX气象部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三八条规定:]第五章国有资产处置第二三条本局国有资产处置,是指本局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

本局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产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按资产性质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注:《XXX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八条规定;》第二四条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有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七种。

(一)无偿调拨(划转):在不改变国有资产性质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行为;(二)对外捐赠: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给合法的受赠人的行为,包括实物资产捐赠、无形资产捐赠和货币性资产捐赠等;(三)出售、出让、转让:变更国有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四)置换:本局与其他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为主进行的交换。

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五)报废:按有关规定或经有关部门、专家鉴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六)报损:由于发生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 (七)核销:本局按现行财务与会计制度,对确认形成损失的货币性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进行核销的行为; [注:《XXX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第二五条无偿调拨(划转)处置资产时,办公室整理如下材料报送财务核算中心、计划财务处分级审核后,上报XXX财政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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