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制度65405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前言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并由国家出资或以国有资产所有权形式投资的资产。
在我国,国有资产是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国家发展意义重大。
为了更好的管理和利用国有资产,我国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将会介绍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总体框架中央管理我国的国有资产都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
中央政府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管理。
分级管理国有资产在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之间实行分级管理。
中央政府对大型国有企业等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而地方政府则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国有资产。
分类管理国有资产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
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有以下几种类型:•自然资源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矿产资源使用权•国有水域•专营资源类•国有重要原材料生产企业的资产•国有交通运输、通信以及能源企业的资产•投资企业类•国有投资公司的资产•国有金融企业的资产•服务功能类•国有公用事业企业的资产•特殊用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要求保值增值。
实现保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合理的使用国有资产,我国政府可以最大化地为国家创造价值。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企业改制企业改制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企业改制旨在使国有企业更加市场化,提高其效益和效率。
企业改制的形式包括股份制改制、土地产权制度改制、企业产权流转等。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对国有资产进行估值。
国有资产的估值是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资产评估的内容包括资产价值和资产收益率两方面。
重大决策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行内部审批管理。
包括国有资产重大决策必须在权威部门进行审批和审查。
重大决策内容包括资产流转和资产重组等。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重点之一。
中央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个别公共部门或官员的侵占。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一套制度安排。
其目的是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包括《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法》等,明确了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2.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来管理国有资产,例如国资委、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等。
3.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确立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
4. 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管理权重,为国家制定资产管理策略提供参考。
5.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决策流程、业绩评价、风险控制等。
6. 国有资产流转机制:建立国有资产交易市场,推动国有资产的流转和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
7. 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公开国有资产的信息,增加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社会参与,提高国有资产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以上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可以有效保护国有资产,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4篇)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1、国有资产定义。
是指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前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
2、国有资产管理。
乡镇财政所是县财政局授权负责本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3、国有资产配置。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本着依法、合理、优化、节约的原则配置国有资产。
资产配置必须符合标准、履行程序。
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进行账务处理。
4、国有资产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国有资产处置。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权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核销产权的行为。
包括转让、调拨、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方式。
处置资产必须坚持公开、先审批后处置和“三统一”原则。
6、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乡镇财政所不定期检查核实国有资产,对故意损坏、废弃、藏匿和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形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镇会计核算工作制度1、各乡镇财政所按“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成立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2、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各核算单位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核算中心。
4、会计核算中心按国家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各项支出必须按审批原则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必须拒付。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是指国家对其拥有的资产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这些国有资产包括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国有矿山等各种形式的国有财产。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所有权、监管、经营和退出等方面的制度,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经营和高效利用。
具体来说,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国有资产所有权制度:明确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的划分、转让和变更等方面的规定。
2.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审计、评估、披露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3. 国有资产经营制度:明确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机制,包括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 国有资产退出制度:规定国有资产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方面的规定。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护国家财产权益、促进国有资产有效流转和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落实,加强国有资产的法治保护和有效管理。
第 1 页共 1 页。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所有并由国有法人或国家机关及其下属机构管理的资产。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组织机构、监督措施等方面介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依法管理国有资产。
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
例如,中国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和管理权限等。
同时,各地还根据国情和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细则和规定,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为了有效管理国有资产,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是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管部门。
国资委下设有各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产经营单位。
监管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而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则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运营。
三、责任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的责任分配和管理流程进行了规定。
在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产经营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度。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国有资产经营单位要依法经营和使用国有资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
四、监督措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还包括一系列监督措施,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滥用。
这些监督措施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内部监督是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内部组织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内部监督等。
外部监督是指外部监管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查。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批评,包括舆论监督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等。
总结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的重要保障。
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确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实施有效的监督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滥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概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国有投资企业、国家自然资源等各种国有资产实行的管理制度。
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最高代表,负有保护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的职责与义务。
因此,制定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国有资产、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有资产,从而确保国家财产和国民经济的安全,同时推动国有企业的合理运作和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明确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能力。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原则1.实行依法管理原则。
国家应该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明确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实行保值增值原则。
国家应该通过各种手段,保护国有资产的价值,使资产能够保值增值。
3.实行公正、公平原则。
国家应该对国有企业一视同仁,不分大小,实行公正、公平的管理。
4.实行风险控制原则。
国家在管理国有资产时应该充分考虑风险,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5.实行公开透明原则。
国家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使社会各方面了解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
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应该对国有资产实行权责清晰、权利保护、责任落实、驾驭能力和代表意志的有效性等多项管理。
2.国有资产监管。
国家应该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国有资产评估。
国家应该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保证国有资产的估值准确、合理。
4.国有资产流转管理。
国家应当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流转管理,规范流转程序、流转价格和流转方式。
5.国有资产招投标管理。
国家应该对国有资产的招投标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6.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国家应该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管理,规定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标准。
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有效利用,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
三、责任主体国务院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和监管机构,享有对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权利和股东权益。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指定的具体履行国务院国资委职责的机构。
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是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主体。
四、管理原则1.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国家利益优先、经济效益为核心的原则,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约束。
3.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风险可控的原则,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4. 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激励约束、动态平衡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五、组织机构国务院国资委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组织国有资产评估、督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工作。
国有企业应当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专门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六、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的评估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确定国有资产的净值和市值。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依法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七、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包括资产保值、资产增值、资产处置等内容。
1. 资产保值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制定资产管理计划,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和权限,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2. 资产增值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的类型和特点,合理配置和使用国有资产,促进资产的增值。
国有企业应当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资产价值。
国企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企公司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资产所有权归国企公司的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国有资产是指在国家所有制下,由国家所有的以国有资产证书确认的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财产,包括不动产、股权、债权、期权、技术成果等。
第四条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和制度。
各级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企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改革和解释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坚持依法经营、保护国家利益、维护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权威和地位、保障国有资产“两型”转变和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民主、法治、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独立性、专业性、公开透明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坚持风险管理、效益优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十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国企公司的专门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由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和领导。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的管理计划、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方案、开展国有资产评估、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等工作。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国有资产的状况制定年度管理计划;(二)制定并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方案,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三)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不受损失;(四)监督和检查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等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五)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六)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配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审批综合流程图
限额以上
限额以下
国有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图
规定限额以上
规定限额以下
1的购置事项。
资产配置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需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预算金额、经费来源等;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说明;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审批流程图
说明:行政单位不得对外投资;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不得用财政拨款及结余资金对外投资,不得投资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
资产对外投资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对外投资资产的品目、数量、金额等;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产权权属证明及价值凭证;
4、可行性论证报告等;
5、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核查(债权核销)工作流程图
资产核查
1、正式文件;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工作报告(清查基本情况和结果)、数据报表、需处置的资产损益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的审计报告等;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调拨(划转)
、对外捐赠审批流程图
规定限
1、调拨(划转)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一)》;
3、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而移交资产的,须提供相关批文和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以及相关报表;
5、拟划转资产清册,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和单价等内容;
6、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产对外捐赠需提交的材料
1、对外捐赠申请文件,内容应包括捐赠事由、途径、方式、责任人、资产构成及其数额、交接程序等;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一)》;
3、捐赠单位出具的捐赠事项对本单位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影响的分析,使用货币资金对外捐赠的,应提供货币资金的来源说明等;
4、单位审议、决定捐赠事项的有关会议文件;
5、能够证明捐赠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证、固定资产卡片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双方(捐赠方和受赠方)草拟的捐赠协议;
7、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和置换
资产出售需提交的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二)》;
3
4、出售(出让、转让)方案,包括资产的基本情况,处置的原因、方式等;
5、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评估值1万元以内的资产不提交);
6、属协议转让的,应附转让意向协议;
7、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产置换需提交的材料
1、置换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二)》;
3、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双方拟置换资产的评估报告和本方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对方拟用于置换资产的基本情况说明、是否已被设置为抵押(担保)物等;
6、双方草签的置换协议;
7、对方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报废和报损审批流程图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二)》;
3、能够证明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债权有关凭证、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有关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附形成损失的情况说明;
4、资产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报废、报损,应附后有部门、机构或专家的鉴定报告;
5、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结论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6、因房屋拆除等原因需办理资产核销手续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房屋拆除批复文件、建设项目拆建立项文件、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8、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Love is not a maybe thing. You know when you love some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