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划文本(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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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冀建村[2010]130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村〔2010〕130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为有效指导全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次1 总则2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2.1 基本要求2.2 镇村体系规划2.3 村庄迁并与中心村确定2.4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成果3 镇规划3.1 基本要求3.2 总体规划3.3 控制性详细规划3.4 修建性详细规划4 乡规划4.1 基本要求4.2 乡域规划4.3 乡政府驻地规划4.4 乡规划成果5 村庄规划5.1 基本要求5.2 村域规划5.3 村庄规划5.4 村庄规划成果6 附则1总则1.0.1 为指导镇、乡和村庄规划,规范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0.2 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规划期限宜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一般为10-20年,其中近期5年左右。

1.0.3 编制镇、乡和村庄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基础资料。

1.0.4 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有历史保护价值的镇、村的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每年必考】不同类型规划成果要求和比例要求

【每年必考】不同类型规划成果要求和比例要求

每年必考-不同类型规划成果要求和比例要求规划类型成果要求比例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文字说明、图纸和专题研究报告区域1:20万-1:100万;市域1:5万-1:20万;市区1:5000-1:25000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市域1:5万-1:20万;市区1:5000-1:25000近期建设规划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规定:文本、图纸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作为总体规划组成部分的近期建设成果相对简单,一般是明确提出近期实施2)独立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说明大中城市1:10000-1:25000小城市1:5000-1:10000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相关分析图纸)1:2000-1:5000;分图图则1:500-1:2000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图纸1:500-1:2000镇规划、乡规划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村庄规划规划图纸、必要的说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1:5000-1:10000;1:500-1:2000(重点保护区域界线)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居住区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图纸和文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基础资料汇编11.城市总规、控规、乡规划、镇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成果要求均为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区别在于附件的内容不同。

2.修规、村庄规划、居住区规划:成果要求为说明书和图纸。

2。

乡村振兴规划阶段性成果总结

乡村振兴规划阶段性成果总结

乡村振兴规划阶段性成果总结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我们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

这些成果不仅彰显了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也为未来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乡村振兴规划阶段性成果,总结其具体效果,并探讨未来发展方向。

1. 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规划的核心目标之一是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

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在农业、农村产业和农村金融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就业和发展机会,也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条件。

2. 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规划强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乡村建设。

通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田水利建设等措施,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乡村清洁能源利用率提高,水体质量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3. 社会服务与养老保障乡村振兴规划注重提升农村社会服务水平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

同时,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这些举措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幸福感。

4. 乡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振兴规划阶段性成果中,乡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重要成果。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承包地流转制度改革,乡村土地集约利用和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民农业经营意愿增加,农村产业发展活力得到激发。

5. 乡村文化传承与创新乡村振兴规划倡导传承和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农村文化振兴。

通过支持乡土文化资源保护、创新农村文化产品等方式,农村文化传承与创新取得了显著进展。

农村文化活动丰富多样,传统技艺得以传承,农民文化素养不断提升。

6.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规划注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

村庄规划01-2中期成果评审会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村庄规划01-2中期成果评审会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中期成果评审会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1 规划目标 专家意见及建议 规划目标应更明晰:浙江民居村落的新典范,美丽杭州 的乡村实践与典范。 范围方面:增加一个村域层次,以彰显浙江特色。 实施性文件除了已有的成果内容,建议增设一些对文本 和总体规划思路的说明内容,如汇报 PPT 里面已有的一些系 统思考,以便规划管理、实施的理解。 六美中的“村容优美”与“村庄秀美”较为接近,建议 调整优化, “最美乡村”宜表述为“六美乡村” ,更易取得认 同感。 参照风景区采用生态培育, 乡村规划不宜用城区 “五线” 来控制,建议取消“五线规划控制”内容。 文化:全面深化对文化的分析,包括风水选址、历史渊 源、空间格局、风貌特色等,作为浙江知名的文化古村,文 化特色的挖掘必然是其亮点之一,且是规划最为重要的历史 基础 人口:深入分析人口构成,年龄、就业等,强化公众参 与的优势,并使之更具体,使规划内容更好的与不同人群的 需求结合。 把公共设施的布局与祠堂等传统公建的设施布局更好 的结合起来,以延续传统、教化民风。 规划特色 方面 落实情况 已按要求修改, 详见说 明书 P22 已按要求修改, 详见图 集 P17 已按要求修改, 详见实 施性文件 已按要求修改, 详见说 明书 P22 已按要求取消 已按要求修改,详见 P3 村庄历史沿革以及 P4 村 庄景观风貌及特色资源。 已按要求修改, 规划对 劳动人口、 育龄儿童等进行 了进一步的分析。 详见说明 书 P18 公共设施、 街巷空间以 爱莲堂为核心展开。 已按要求在公共空间 设计中,植入环溪文化特 质。体现乡村特色,详见说 明书 P33,4.5 乡村风貌整 治与建设规划。 规划在对村庄旅游设 施设置中, 避免设置商业街 等设施, 已避免村庄的过度 旅游化。 已按要求在景观空间 设计、农房整治、安置房设 计中分别融入了当地乡土 特色详见说明书 P31,4.2 农居建筑整治与引导。

新疆喀纳斯风景名胜区禾木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新疆喀纳斯风景名胜区禾木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新疆喀纳斯风景名胜区禾木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1章总则 (2)第2章规划总体布局 (3)第3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4)第3-1节用地分类及控制 (4)第3-2节地块建设容量与建筑密度控制 (4)第3-3节配套公共设施及生产加工业用地的控制 (5)第3-4节交通设施 (5)第4章绿地控制 (6)第5章历史文化与景观氛围的保护控制 (6)第6章工程规划 (8)第6-1节给水工程 (8)第6-2节污水工程 (9)第6-3节雨水与排洪工程 (9)第6-4节电力工程 (10)第6-5节电信(通信)工程 (10)第7章附则 (11)附录: (12)1.名词解释 (12)2.土地使用相容性规定表 (12)3.建设用地平衡表 (13)4.各地块控制指标汇总表 (14)5.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一览表 (19)新疆喀纳斯风景名胜区禾木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1章总则第1条编制目的:为喀纳斯风景名胜区禾木村的保护和建设能有序发展,协调统一;能充分保护生态和历史文化环境、发展牧村经济;能合理利用土地和风景等各项资源;能有效的进行建设管理。

而编制本规划。

第2条基本依据:本规划遵循《新疆喀纳斯湖游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并以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等为依据进行编制。

第3条编制成果组成:本规划由总体布局图纸和说明书、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四部分组成。

经批准后文本、图纸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条主管部门与本规划解释权属:主管部门与解释权属于新疆喀纳斯环境与旅游管理委员会。

并于本规划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5条规划原则1. 保护蒙古族图瓦人的传统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发展牧村经济,提高牧民文化和生活水平。

2. 保护生态环境、体现牧区特色,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设牧村,发展牧村旅游。

配合喀纳斯湖风景名胜区建设。

3. 遵照民族政策,维护弱势群体,保证并为之创造使本乡、本村居民发展本地经济和提高自身生活水平的致富条件。

同时也确保本村民族特色、文化特色、经营特色与旅游特色,并继续得到发展。

乡村建设规划方案文本

乡村建设规划方案文本

乡村建设规划方案文本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乡村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动乡村建设,在这里制定了一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旨在加快乡村建设发展的步伐,提高乡村生活质量,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建设方向为了更好地推动乡村建设的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五个建设方向:提高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推动所有道路建设和交通流动的基础。

因此,我们需要致力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包括道路、电力、通讯和网络等。

道路建设方面,我们将加大对农村公路和支路的投入,缩短公路通行时间,提高交通效率。

电力建设方面,我们将加强光纤电缆敷设工作,逐渐实现城乡电网一张网,提供更加便捷的电力供应。

通讯和网络方面,我们将建设更多的电话线路和无线网络,为人们在乡村生活中提供更多的便利。

推进环境治理大力推进环境治理,是保障农村人民生态、健康和生产等多方面需求的前提。

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生态建设和环保宣传工作,加强水域、空气和土地污染治理,进一步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并且,我们还将为农民提供培训和指导,引导他们在农业生产中更加关注环境保护的意识。

优化建筑结构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对各地的农村建筑结构进行改造和升级,以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我们将加大对老旧农房的改造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农家乐”“民俗文化村”的建设,根据特色发展教育、旅游、养生等产业。

发扬文化传承我们将致力于保护和发展乡村特色文化,发挥优势,促进文化传承。

在保护乡村传统文化方面,我们将营造更加开放的文化氛围,加强文物保护和旅游建设等工作,丰富夫妻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自然文化和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内容。

推动农业发展农业是乡村的支柱产业,我们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规模化、特色化、精品化农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在推进特色产业方面,我们将采用特色化产业结构,敦促农民发展富余农产品及其加工发展相关产业,提升当地群众的生活品质。

总结以上五个方向构成乡村建设规划方案的核心内容,每个方向都具有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摘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3.8.1.1 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1)前言简述规划的目的、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2)项目区基本概况a)项目区基本概况b)自然条件c)自然资源d)社会经济条件e)土地利用现状f)土地利用潜力状况g)土地政策、法规及相关的规定、标准(3)规划目标与方针简述规划目标和开发利用的方针(4)规划方案a)规划标准b)项目的总体布局及各项工程规划c)各类用地指标调整计算(5)规划方案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评价,论证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实施规划的措施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为了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可提出在组织领导、机构、经费、政策、科学研究、技术培训等方面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

所提出的措施应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3.8.1.2 规划说明的主要内容(1)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2)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3)规划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规划的多方案比较、规划的协调情况及其他必要问题的说明。

3.8.1.3规划图件(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件包括主件和附件a)主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b)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图(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编制要求a)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图应分幅编制。

b)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的主要内容:——境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地类界及符号,线状地物,明显或重要地物点——现状图例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GB/T7929—1995)及《地形图图式》GB/T5791—93(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编制要求a)比例尺不小于1:10000b)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应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为基础进行编制c)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的主要内容:——必要的地理要素——设计高程——水流方向——沟、路、林、渠及建(构)筑物等的位置——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布局——权属界线d)图面配置内容应包括:图名、图廓、方位座标、坐标系统、指北针、邻区名称、界线、图签栏等。

村庄规划设计任务书

村庄规划设计任务书

村庄规划设计任务书(参考范本)一、设计背景“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目标。

江华是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是全国13个瑶族自治县中瑶族人口最多的县,被誉为“神州瑶都”。

2016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的精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广泛吸收先进的创意理念,提高村庄规划的设计水平,开展江华县美丽乡村规划设计。

二、设计目标遵循“尊重自然、有机更新;尊重人民、以人为本;整体协调、统筹落实”的规划理念,找出江华县村庄发展的阶段瓶颈,针对性的提出江华农村典型村庄的发展方向和规划方法,形成具体推广意义和可持续发展的江华村庄规划样板。

三、总体要求1、尊重自然,有机更新尊重既有村庄格局,尊重村庄与自然环境及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不大拆大建,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有机更新。

2、尊重人民,以人为本改变传统的城市规划方法,进村入户深入调查,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建立有针对性的规划目标,充分体现与农民的互动和问题导向。

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包大揽。

3、整体协调,统筹规划通过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要素的统筹规划与布局,考虑村庄的整体发展导向,引导土地集约利用与空间集聚发展。

四、设计内容1、村庄现状分析通过问卷发放、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对村庄现状人口、用地、产业、交通等要素进行分析归纳。

2、村庄定位与主导产业根据地区功能定位,分析村庄在城乡系统中扮演的角色,提出规划村庄的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深入研究规划村庄的历史文脉、发展条件和政策导向,结合村庄的现状特点提出适合村庄发展的主导产业。

3、合理完善的功能与交通组织根据目标定位,结合村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功能分区,并考虑村庄内部和外部交通网络,形成合理、高效、生态、有机的村庄生产、生活和田间道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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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尚田镇苕霅(条宅)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文本)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5年4月(成果)项目编号:规14-42院长:张能恭(教授级高级规划师)项目主管总工:陈蓉(高级规划师)项目负责人:姜华(注册规划师)规划编制单位: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证书号:[建]城规编第141111号(成果)项目编号:规14-42设计人员:宋凯敏(用地)(助理规划师)密旭波(用地)(助理规划师)黄叶华(市政)(工程师)校对:屠威(用地)(城市规划师)马颖佳(市政)(工程师)审核:张磊(用地)(高级规划师)翁嘐哲(市政)(高级工程师)审定:陈蓉(用地)(高级规划师)胡红(市政)(高级工程师)第一部分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现状特征及分析评价 (3)第三章保护区划及保护框架 (7)第四章整体格局和风貌保护 (8)第五章建筑保护规划 (11)第六章历史环境要素保护规划 (17)第七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20)第八章发展定位与布局 (23)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 (25)第十章产业发展规划 (26)第十一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29)第十二章防灾与环境保护规划 (31)第十三章分期实施 (32)第十四章实施措施与建议 (3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切实、全面保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指导保护工作开展,协调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促进苕霅村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以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期限1.近期规划期限2015—2020年;2.远期规划期限2021—2030年。

第三条规划原则1.整体保护原则不仅要保护有形的历史遗迹遗存,也要保护非物质形态的文化艺术、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习俗。

2.历史真实性原则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及历史环境风貌的完整性,包括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保护。

3.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要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条件,要在促进生产生活改善和地方经济发展中实现有效保护。

4.文化遗产保护优先原则正确处理传统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重,当建设与保护有冲突时,文化遗产保护优先。

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5);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7);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10)(GB 50357-2005);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12);7.《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9);8.《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3.4);9.《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11月);10.《宁波市历史文化名村管理办法》(试行);11.《奉化市村庄布点规划》;12.《奉化市尚田镇总体规划(2013-2030)》(在编);13.《奉化市旅游业发展规划(2013-2030)》;14.其他与本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

第五条文件组成本规划由文本、图集、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内容组成。

文本与图集两者不可分割,具有法律效力,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是对文本与图集的进一步阐述和补充。

第六条凡涉及奉化市尚田镇苕霅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活动均需遵照本规划执行。

第七条解释权属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奉化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现状特征及分析评价第八条村落选址特征分析苕霅村山水环绕、绿林簇拥,整体呈现东西狭长,南北略窄的格局。

村落置身溪谷,东西出口,由三山逼仄而出,苕溪与霅水沿峡谷流过并于村前汇聚成苕霅江向东流入奉化。

这种山形水势,应顺了我国古代风水堪舆所指的“围而不塞”、“玉水藏风”的山水格局,十分适宜人类生存繁衍、修养生息。

第九条传统格局和风貌特征分析1.“蓖梳”状的街巷空间格局苕霅村建筑布局以“街—巷—院落”与溪流巧妙结合取胜,可以概况为“面江而立,顺水成街”。

村落之中,一条条长街巷弄与蜿蜒的水系顺势交汇,相得益彰,凭山而望,整个村落像是一把“梳”玉,散落山间。

2.多元的“院落”聚落格局苕霅村的建筑平面类型丰富多样,有一字形、L形、三合院、四合院等。

院落的平面布局灵活自由,反映了乡土建筑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

第十条传统建筑特征分析将苕霅村现状建筑按照历史文化价值进行评估,并分为三大类,其中历史建筑如表;传统风貌建筑指古村内除历史建筑外,能够反映苕霅村格局肌理、历史风貌的建筑;其他建筑指传统村落内除前述二类建筑以外的建筑,详见相关图纸。

第十一条历史环境要素特征分析1.自然历史环境要素包括苕霅江、苕溪、霅水、古樟树等,特征如表2-2所示。

表2-2 自然历史环境要素统计表2.人工历史环境要素包括“上水潭、中水潭、下水潭”,近年进行了重新修筑,新建临时遮雨棚,留存比20%,特征如表2-3所示。

第十二条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特征分析1.传统文化分析(1)宗教文化张家滩村口的龙泉庙。

(2)重教兴学文化民国时期,师范、军校学子多若繁星。

其中陈宗熙更是以90多岁高龄,来奉化中学创设“陈宗熙奖学金”以此提掖后学,由此可见重教兴学文化对村中一代代人的影响甚深。

(3)民俗文化苕霅村地处山乡,岁时习俗、礼仪习俗和生活习俗,基本沿袭了清末民初之风。

除了拥有众多江南特色的传统居家用品和传统农具,同时还有传承了800多年的龙舞活动。

(4)美食文化浙东山乡独有的传统风味,尤以腌制的鳗笋和雪里蕻菜、烤制的羊尾笋、腌制的鳗笋和晒制的嫩笋干等传统菜肴,令外人啧啧称道。

2.非物质文化遗产分析奉化苕霅村的龙舞是奉化布龙的代表作,是奉化布龙的摇篮,是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迄今已有800多年历史,是中华民族的古典舞。

1996年,奉化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布龙艺术)之乡”。

2005年,奉化布龙被浙江省政府列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之一。

2006年,列为全国首批非物质纪念文化遗产之一。

第十三条价值评估1.历史价值苕霅村历史悠久,文化渊远,留有丰富的有形历史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奉化布龙”,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2.艺术价值苕霅村的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自然山水美、古村古建美、非遗传统艺术美(布龙的制作、表演艺术等)等三“美”上,尤其是奉化苕霅布龙,技艺精湛、气势磅礴,具有相当高的艺术价值。

3.文化内涵苕霅村孕育的宗教文化、宗族文化、重教兴学文化、商贾文化,以及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

4.科学价值苕霅村的传统村落格局体系,其选址布局、空间关系、生态环境等方面在传统村落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5.经济价值传统村落保护有利于苕霅村旅游的发展和土地的升值,从而带动商业、旅馆、餐饮等旅游配套服务的全面发展,为苕霅村的发展创造经济价值,提供持续动力。

6.社会价值一方面,传统村落保护可以提高苕霅村的知名度,有利于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利于子孙后代了解苕霅的过去,有利于竖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的观念;另一方面,基于传统村落保护的适度开发,改变了地方居民的生活方式,为其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对于苕霅村社会发展进步具有突出的意义。

第十四条历史文化价值判定1.苕霅村是一个自然生态独特的山村;2.苕霅村的布龙文化及技艺是国家的重要“非遗”;3.苕霅村是一个重教兴学、人文鼎盛的文化传统村落;4.苕霅村是体现浙东山区民居村落选址和布局的“露天博物馆”。

第十五条现状分析1.保护工作现存问题(1)历史建筑经年累月损毁严重,亟待抢救;(2)保护经费不足;(3)保护主体相对单一;(4)保护手段不当。

2.人居环境现状分析(1)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简陋,设备落后,公共空间缺乏;(2)道路设施多为土路,有待硬化;电力、通讯等市政设施多为露天设施,较为杂乱,或多或少存有安全隐患。

3.不利影响因素分析(1)工业化、城镇化对苕霅村带来的冲击;(2)新农村建设及旅游开发对村落保护的影响;(3)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求对村落保护的影响;(4)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对村落保护的影响;(5)不利的气候条件对村落保护的影响。

第三章保护区划及保护框架第十六条保护区划1.核心保护范围以围合苕霅村历史建筑及传统建筑的巷弄边界为主要范围,面积约为0.83万平方米,详见规划图纸;2.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外约50—400米,面积约为16.54万平方米,详见规划图纸;3.环境协调区的范围在建设控制地带之外,为最大限度保护苕霅村落的整体历史环境景观,划定的以保护自然地形地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详见规划图纸。

第十七条保护要求1.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1)传统风貌保护地段范围为法定保护区界,应严格保护历史形成的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各个要素(包括建筑、园林、庭院、街巷、河道、古井、树木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

(2)对保护范围内文物古迹本身及其环境均要参照文物保护法及相关古建筑保护修缮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

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

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的指导下按原样修复,“修旧如旧”,“新旧有别”。

修复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3)历史建筑在保护其格局和风貌、治理外部环境的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和使用质量。

(4)对保护区空间环境的整治以减法为主,慎做加法。

对影响历史风貌的非传统建筑,近期对其进行整饬、改造,降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远期拆除更新。

严格控制保护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建筑形式、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建筑色彩、尺度、比例上必须与传统建筑风貌协调,各建设项目必须经规划行政部门严格审批。

2.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是为了更好地传统风貌地段的整体风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对需新、改、扩建的建筑必须在建筑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建筑色彩、尺度、比例上与传统建筑风貌协调,以取得与保护区之间合理的空间过渡。

建筑形式宜为坡屋顶,色彩以传统建筑的黑、白、灰等为主色调,体量宜小不宜大,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

凡不符合此要求的任何现状建筑,必须加以整治,尤其加强与保护区邻近以及建设控制区周边地区的控制,以达到与整体环境的和谐统一。

3.环境协调区保护要求环境协调区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和空间布局等方面与古村的风貌特色相协调;注重范围内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保育,禁止乱伐乱采,以保障村落内外部环境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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