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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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2]123号【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6.11【实施日期】2012.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镇政办发〔2012〕12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现将《镇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镇江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都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除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

第四条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申请人可以在生产、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作为书证使用。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保密审查机制,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1]146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03
【实施日期】2011.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认定暂行
办法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14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镇江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店(试点)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镇江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点)
企业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示范工程的指导和协调,推进企业两化融合进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由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具体负责。

第三条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行业代表性,为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骨干企业,产品、技术、管理等信息技术应用在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

2. 企业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年度销售收入的2%,信息化年度投入不低于企业管理投入的30%。

3. 基本业务实现信息化系统全覆盖,实施的信息技术在产品或装备中的应用具有示范意义。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8•【字号】镇政办发[2011]264号•【施行日期】201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26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关于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市政务系统构建“六大机制”的试行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公开的主体市、辖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法律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等政府机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

二、公开的载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机关可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公开。

公开的载体主要有:1.“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单位)的专业网站;2.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3.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其中市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间艺术馆;4.政府新闻发布会;5.广播、电视、报刊、电话声讯台、手机短信平台等公共媒体;6.政府公报,市政府公报每两个月一期,每期1000份,免费发放到各级政府、市各部门等;7.政府信息公开栏;8.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

三、公开的内容政府机关必须依照法定规定和权限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各级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依据、主体、条件、程序、标准、结果、监督投诉渠道和联系方法等。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30•【字号】镇政办发〔2015〕77号•【施行日期】2015.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77号各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镇发〔2015〕5号),现结合任务分工和我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 组织开展学法活动。

在收集和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时,每年定期安排学法活动。

市政府办每年定期组织学法活动。

2. 完善依法决策程序。

严格把关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凡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议题,都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规定。

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未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的,不提交讨论。

积极推动相关部门研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研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3.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在各地各部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外,政府文件100%公开。

加强与媒体合作,打造信息发布“一专栏多平台”。

拓展信息发布新媒体,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机制。

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范围。

4. 健全新闻发布制度。

加大新闻发XXX政策解读力度,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围绕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及时组织进行政策解读,鼓励媒体以图解、表格等方式进行形象化解读,进一步放大政策效果。

5. 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正式运行全市权力阳光统建平台,并出台管理办法,建立平台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统建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一本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一本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一本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19•【字号】镇政办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一本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2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全面落实2016年度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十大任务百项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按照流程管理和项目化推进的思路,制定了2016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一本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责任分解。

请各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总体要求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

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着力点就是要把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报告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转化落实到位。

全市经信系统各级干部职工要主动认识、适应、引领工业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当好"研究产业的专家、服务企业的行家、助推转型的实干家"。

一是保持定力,把握好速度变化,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精准发力,把握好结构优化,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三是激发活力,把握好动能转化,推动工业转入创新发展新轨道,干出开局之年的奋进态势。

二、主要目标2016年,按照"优势指标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特色指标力争走在全省前列"的"奋进性"要求,确保实现以下目标任务:(一)支撑指标1. 总量指标(见附件1—1)(1)工业增加值完成2200亿元,同比增长8.5%;(责任主体: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2)工业应税销售完成3575亿元,同比增长6%;(责任主体: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3)物流业增加值完成266亿元,同比增长12%;(责任主体: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4)软件业营业收入达到616亿元,同比增长17.6%。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息化办公室镇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息化办公室镇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息化办公室镇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8•【字号】镇政办发[2009]185号•【施行日期】2009.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息化办公室镇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镇政办发〔2009〕18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市信息化办公室制定了《镇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镇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信息化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建立镇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汇总全市信息安全保障年度工作情况,研究提出下年度重点工作建议。

(三)组织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四)研究解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由分管秘书长负责召集,市委机要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610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等单位参加。

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1)。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并会同其他单位共同做好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各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88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88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8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9号)精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镇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就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围绕推进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到2020年,形成与镇江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有机衔接、普职教相互沟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发展多层次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1.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合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优化整合市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

落实中职与普通高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大体相当的要求。

实施高中毕业后一年制中等职业教育。

继续推进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到2020年,建成7所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5个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4万人。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2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2]19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2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2]19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2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2.08.23
施行日期
2012.08.23
文号
镇政办发[2012]193号
主题类别
发展规划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四、学习内容
1.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职能部门:市园林局 时间:拟8月份进行
2.学习《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职能部门:市财政局 时间:拟11月份进行
五、组织实施
1.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市法制办负责协助配合。
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学法的具体安排,提前准备学习材料,于常务会议召开前发给市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
6
《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2011年10月20日起施行
7
《镇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结束——
二、学法内容
主要包括: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论和重要制度;规范政府机关共同行为和对政府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必备的法律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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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
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6]27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4
【实施日期】201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16〕2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市教育信息化再上新台阶、创特色的关键时期。

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省政府《江苏省“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精神,结合镇江教育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国家、省教育信息化的总体规划,以“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
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为目标,按照“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要求,适应信息时代发展需求,加快转变发展理念,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更好地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推动教育思想和理念的转变,更好地服务师生信息素养的提升,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形成与苏南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作用。

二、全面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及应用,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1.深入推进“三通工程”,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中小学千兆接入教育城域网,幼儿园百兆接入教育城域网。

中小学做到校园内无线全覆盖。

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依托“镇江教育云”基本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学习者享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进一步提升空间开通率,2017年中小学教师空间、学生空间开通率达100%。

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在课前、课中、课后的有效应用模式,将空间充分、有效、常态化地应用于教学、教研、学习与交流各个环节。

教育信息中心、教科研、电教装备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学习空间”使用的督查和指导工作,2020年师生网络空间有效应用率达80%以上。

2.积极推动管理平台深入应用与协同发展,大幅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管理的水平。

加快教育云数据中心建设。

建设涵盖全市学校和师生信息的教育基础数据库。

实现基础数据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实现与国家级、省级、所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互通,实现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监管、教育业务处理、教育决策等应用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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