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银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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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建议(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历程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我国的开展始于1997年。

1997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这是首个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性文件,为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监管依据。

1997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中国银行首家试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当时仅有美元一个币种,最长期限为4个月。

随后,在2003年4月和2004年10月远期结售汇业务分别经历了两次扩大试点,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此项业务。

在之后的推广阶段,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满足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市场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为扩大办理人民币对外币远期业务银行主体;实行备案制的市场准入方式,加强银行的内控和自律管理;放开交易期限限制,由银行自行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结构、合约展期次数和汇率。

200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允许银行可在规定价差幅度内自行调整当日美元挂牌价格,即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价由原来的一日一价调整为一日多价,并取消银行对客户的非美元货币挂牌汇价的价差幅度限制,以增强汇率定价机制的灵活性。

2005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通知》,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对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管理,允许银行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市场交易在资金实际收付日计入结售汇综合头寸,也就是说,远期结售汇签约时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

这些举措进一步打破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准入限制和交易限制,赋予银行更强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银行结售汇制度

银行结售汇制度

银行结售汇制度
银行结售汇制度始自于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1994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各类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汇和售汇制度。

银行结售汇制度是指银行按照规定的汇率买入个人或企业的外汇,并支付相应的人民币,或卖出外汇并收入人民币的一种交易制度。

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需要具备金融业务资格、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以及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一并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

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应当由其总行统一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除外。

银行结售汇制度是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对于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

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及适当的风险识别、计量、管理和交易系统,配备开展衍生产品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

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基本业务 (3)第一节基本规定 (3)第二节售汇 (4)第三节结汇 (5)第四节外币兑回 (7)第二章特殊业务 (7)第一节修改 (8)第二节取消 (8)第三节冲正 (8)第三章数据统计及报送 (8)第一章基本业务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一条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邮政储蓄银行为个人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兑换业务.邮政储蓄银行在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初期只办理即期业务。

第二条邮政储蓄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外汇法律法规,不得变造、伪造及拆分交易。

第三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

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均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第四条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五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办,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个人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和委托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条网点必须对客户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随结售汇登记簿等日终上缴县局事后监督,妥善保存。

第七条网点通过国际金融业务系统办理结售汇业务时,须先登录外汇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外汇局结售汇系统”)进行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审核。

第八条外汇局结售汇系统将银行机构分为三个级别,包括总行、省分行和营业网点。

其主要功能包括业务操作、业务查询、业务修改、业务统计、业务监控等。

第九条总行及省分行在外汇局结售汇系统中的业务权限管理员由国际业务系统中的综合管理员兼任;业务主管由国际业务系统中的业务主管兼任;业务管理员由国际业务系统中的业务管理员兼任.网点在外汇局结售汇系统中的业务权限管理员和业务主管由国际业务系统中的综合柜员兼任;业务管理员由国际业务系统中的支局长兼任;经办员由国际业务系统中的普通柜员兼任。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4.06.22•【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经2014年3月26日第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2014年6月22日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二)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三)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五)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局批准。

第五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汇发2014 53号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汇发2014 53号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

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

(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及适当的风险识别、计量、管理和交易系统,配备开展衍生产品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

汇发[2014]5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汇发[2014]5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

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售汇业务风险(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及适当的风险识别、计量、管理和交易系统,配备开展衍生产品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

银行结售汇十大品牌

银行结售汇十大品牌

02
中国银行
品牌简介
• 中国银行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中 国银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2 年的中国银行。经过多次改革和发展,如今的中国 银行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金融机构,拥有广泛的分 支机构和海外网络。
结售汇业务特点
中国银行的结售汇业务是其外汇业务的重要组成 部分,具有以下特点
创新业务
在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方面,推出了“北京通”系列创新产品。
上海银行
品牌历史
成立于1995年,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上海市属地方法人银 行。
业务范围
主要服务于上海市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
创新业务
在个人贷款业务方面,推出了“上海通”系列创新产品。
07
品牌对比分析
各银行结售汇业务收入比较
工商银行
银行结售汇业务发展前景
全球化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 加速,银行结售汇业务有望 继续保持增长,为金融机构 提供更多跨境结算和风险管
理机会。
数字化转型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金融科 技的普及将推动银行结售汇 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提高业
务效率和客户体验。
绿色金融
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和环 保意识的日益重视,绿色金 融将成为银行结售汇业务的 重要发展方向,为金融机构 提供更多创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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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挑战
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更多跨境风险,如汇率波动、政治风险等,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管理, 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客户需求变化
随着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客户对银行结售汇业务的需求将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要求 银行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
竞争格局调整
全球经济一体化将导致银行结售汇市场竞争格局调整,银行需加强自身实力,提高市场竞 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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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日本横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19 加拿大丰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21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22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23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24 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5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6 韩国产业银行上海分行
23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3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5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7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9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1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3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5 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7 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9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1 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3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5 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7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9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1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1 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3 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5 瑞典北欧斯安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7 北欧银行瑞典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9 印度爱西爱西爱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61 俄罗斯外贸银行公众股份公司上海分行 163 巴西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65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67 荷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69 摩洛哥外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1 泰国汇商银行大众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 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77 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79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1 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7 韩国大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8 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9 马来西亚联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30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31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32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33 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34 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35 正信银行有限公司
32 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3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4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
35 行
36 行
37 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8 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9 美国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0 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79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1 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3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5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7 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9 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1 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3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5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7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9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 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 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 日本山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68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 韩国产业银行沈阳分行
70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 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 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 辽宁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 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2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通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6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 黑龙江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8 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84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7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8 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 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银行名单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进出口银行
9 国家开发银行
1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36 荷兰安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37 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 138 司
139 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公众股份有限公 140 司上海分行
141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印度尼西亚曼底利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 142 海分行
143 意大利裕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44 海分行
145 意大利西雅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46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47 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48 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49 华南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10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03 美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4 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5 美国富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6 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
107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08 英国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63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5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7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9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1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3 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5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7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 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公众股份有限公 42 司北京分行
43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4 荷兰安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5 法国外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6 美国道富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7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5 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187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9 彰银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191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3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5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7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 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3 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5 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7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9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1 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3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5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7 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9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1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3 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25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7 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9 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5 美国北美信托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6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8 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9 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0 韩国产业银行北京分行
31 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32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4 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6 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8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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