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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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讲义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讲义

{国际贸易}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讲义备案申请材料目录(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八)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九)《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十)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十一)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十二)食品安全承诺书;(十三)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致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市的进出口企业,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肉类产品进口、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质检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冷藏部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工作流程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进口肉类备案储存冷库中。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

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备案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要求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

进口国外肉制品资质备案要求及申报报关手续

进口国外肉制品资质备案要求及申报报关手续

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食用的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进口肉类产品(一)资质要求1.准入要求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准入制度。

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或《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肠衣产品名单》的国家或地区对应的产品,方可进口。

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10个都县进口肉类产品。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和《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肠衣产品名单》可在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的“信息服务”-“产品监管重要信息”-“陆生动物源性食品”栏目中查询。

2.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肉类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肉类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3.进出口商备案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和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

《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技术规范》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在海关总署的备案号可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1商备案系统查询。

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号,已经实现系统联核查。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海关总署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5.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备案进口肠衣的企业应事先办理进境肠衣定点加工企业备案。

办理指南见本书第十四章第十四节。

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的“信息服务”-“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名单”栏目中查询。

6.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肉类产品应当从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所在口岸进境,详见“(四)进境肉类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二)申报要求1.基本申报要求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肉类产品进口前或者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并随附以下文件:(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特定国家证书要求见“(五)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要求”];(2)原产地证。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跨国贸易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进口很多食品。

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各国纷纷加强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求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进行备案。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2.提供相关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件。

3.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采购食品的可追溯性、食品进口报告、食品验收程序等相关措施。

三、境外出口商备案境外出口商是指为进口食品提供原产地的国家或地区的出口商。

境外出口商备案的要求也因不同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的备案指南:2.提供相关证件:如出口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件。

四、备案流程1.准备材料: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准备所需的材料,包括必要的证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2.提交申请: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根据相关要求将所需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给相应的监管机构或部门。

3.审核和核准:监管机构或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出是否核准备案的决定。

4.发放备案证书: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监管机构或部门会发放相应的备案证书,作为进口食品清关的凭证。

5.定期更新: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需要定期更新备案信息,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五、注意事项1.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可能需要另行提供一些特定的信息和材料,因此在备案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要求。

2.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应保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生变更需要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3.境外出口商应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所出口食品的合规性。

4.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建立完善的食品进口管理体系,确保从境外出口商处进口的食品符合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

总结: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是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和合规性。

备案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审核和核准、发放备案证书以及定期更新。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进口肉类是指通过跨国贸易方式进口的各类动物肉及肉制品。

由于肉类食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为了保障进口肉类的质量安全,各国对进口肉类实行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求进口肉类收货人进行备案。

下面是中国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相关指南。

一、备案相关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进口肉类也在其中涉及。

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的规定》:明确了进口食品企业的备案要求。

4.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进口货物要素核查管理办法》:明确了进口货物的要素核查及备案等事项。

二、备案的目的和作用1.确保进口肉类的质量安全:通过对收货人的备案,可以加强对进口肉类的监管,推动供应链的全程可追溯,保证食品安全。

2.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备案后,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进口肉类的信息,包括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检查报告等,从而做出明智的消费选择。

3.加强跨国贸易合作:备案是进口肉类贸易的前提,通过备案可以建立起投资者和进口国之间的信任,推动进口肉类贸易的健康发展。

三、备案的程序和要求1.备案资料准备:收货人需要准备企业注册资料、营业执照、进口许可证、肉类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进口肉类的检验检疫证书等相关资料。

2.备案申请:收货人将备案所需的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填写相关备案表格。

3.备案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4.备案认证:经过审核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签发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证书,作为收货人合法进口肉类的凭证。

四、备案的注意事项1.遵守法律法规:收货人在备案之前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操作符合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2.选择可靠的供应商:收货人在采购进口肉类时,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质量可靠的供应商,以确保所进口的肉类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3篇)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进口食品进出口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进出口商”),包括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国内代理商。

第三条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备案条件第五条进出口商申请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有符合规定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二)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检验场所和设备;(三)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等;(四)有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具备与进口食品质量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应当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第三章备案程序第七条进出口商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备案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四)仓库、检验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七)检验能力证明材料;(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申请,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颁发备案证书;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进出口商应当在备案证书到期前三十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延续备案。

第四章备案管理第十一条进出口商备案后,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如实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三)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四)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备案证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肉类进口具体流程

肉类进口具体流程

肉类进口具体流程第一篇:肉类进口具体流程肉类进口具体流程一.申请单位资格审核备案*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指定口岸井口肉类贸易*首次备案需到重庆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单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外经贸部门批准的享有有关进出口权的文件或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适用);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6.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组织机构及负责进口肉类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7.进口肉类检疫知识答卷8.提交电子申请表: 1)网上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单位用数字证书(KEY)点击业务办理中的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再点击登录即进入电子审批程序,按要求完成《电子申请表》中相关信息的录入后提交。

3)随附单证要求申请单位须在网上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向上重庆验检疫局提交以下随附单证:1、申请单位与进口本辖区备案存储冷库签订的《仓储协议》(在有效期内只须提交一次);2、前一份进口许可证核销记录或首次进口申明;3、备案冷库的接收证明;4、退货产品须提交出口时的所有单证及退货原因说明。

注意:1.按照“常见进口肉类名称与CIQ代码对照表” 正确填写CIQ代码和肉类品名。

品名必须与CIQ代码名称相符;杂碎类产品必须在品名后标注具体品名(仅限一种具体品名),如“其他猪杂碎(猪头)”。

2.“运输路线”须注明“***直运重庆”。

3.在“随附单证信息”中应按以下规范用语,如实填写上一年度进口量、本年度获批量及上一份许可证核销信息:⑴获批量尚未超过前一年度进口量时:“本公司本年度获批量(***吨)尚未超过上一年度的进口总量(***吨)。

”⑵获批量已未超过前一年度进口量时:“本公司本年度获批量(***吨)已超过上一年度的进口总量(***吨)。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1.介绍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背景和意义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是指海关要求进口肉类的收货人在收到进口肉类之前,必须向海关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

这一措施的目的是确保进口肉类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保护消费者和国家的食品安全利益。

2.如何进行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2.1.收集相关文件和信息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需要收集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进口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注册编号、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2.2.填写备案申请表格收货人需要填写海关提供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中提供准确的企业和产品信息。

2.3.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备案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海关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部门。

在提交之前,请仔细检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4.审批和登记海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审批和登记。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准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海关将会批准备案,并为收货人颁发备案证书。

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作用3.1.保障食品安全通过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制度,可以加强对进口肉类的监管和追溯,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3.2.规范进口流程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可以促使进口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进口操作,确保进口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3.防范风险收货人备案可以帮助海关识别和防范潜在的风险和不合规行为,减少进口肉类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

4.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问题解答4.1.备案有效期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备案。

因此,收货人需定期关注备案的有效期,及时进行更新。

4.2.补充备案如果收货人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或修改备案信息,如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可以向海关申请进行补充备案。

4.3.备案费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海关或相关部门。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一、备案申请材料㈠《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见附件);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㈣企业进出口资格证明文件,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㈤《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㈦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㈧《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政务公开>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须知下载)。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方才有效,申请材料应胶印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申请备案的程序㈠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㈡向辽宁局提交随附材料,并同时交验原件;㈢辽宁局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每年5月1日、10月1日前统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总局;㈣总局复核,对合格的企业实施备案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

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指定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

三、备案申请条件㈠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元);㈢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最近一次联合年检合格;㈣在工商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㈤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员需经检验检疫机构委托的机构培训合格,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㈥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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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
一、备案申请材料
㈠《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表2)
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㈣企业进出口资格证明文件,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㈤《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㈦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㈧《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可在总局外网下载)。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方才有效。

二、申请备案的程序
㈠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
㈡向所在地直属局提交随附材料,并同时交验原件;
㈢直属局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总局;
㈣总局复核,对合格的企业实施备案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

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指定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

三、备案申请条件
㈠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1
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的生产、经销和代理等内容,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注册资金应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200万元);
㈢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最近一次联合年检合格;
㈣在工商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㈤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㈥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
㈦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执行公务,不逃避责任;
㈧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2
附表2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申请形式□初次申请□变更申请□重新申请
企业类型□自营进口□外贸代理
申请单位
主管直属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3
备案表编号:
4
5
6
附件12
进口肉类销售记录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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