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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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缺陷维修合同

工程缺陷维修合同

工程缺陷维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施工达成如下协议,现双方就该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维修,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维修范围和内容1.1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缺陷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检查后列出详细的缺陷清单。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工程项目中的以下缺陷进行维修:(此处列出具体的缺陷名称和部位)第二条维修期限和进度2.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天内完成维修工作。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进度计划,分阶段向甲方报告维修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三条质量保证3.1 乙方应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确保维修后的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3.2 乙方应对维修后的工程项目提供____年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第四条费用支付4.1 维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此处详细说明支付方式和时间)4.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维修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约定支付维修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维修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维修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保修范围

工程合同保修范围

工程合同保修范围第一条保修期限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保修期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保修期限为:1. 主体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外墙防渗漏:5年;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4. 其他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条保修范围1. 施工质量缺陷:包括材料、工艺、施工等方面的质量问题;2. 设计缺陷:由于设计不合理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3. 材料缺陷:由于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引起的质量问题;4. 设备缺陷:由于设备制造或安装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

第三条保修内容1. 对于施工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负责无偿修复;2. 对于设计缺陷,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解决方案,施工单位协助实施;3. 对于材料缺陷,应由材料供应商负责更换或修复;4. 对于设备缺陷,应由设备供应商或安装单位负责维修或更换。

第四条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用户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2.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查验;3. 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修复;4. 若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延误修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修排除以下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1.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2. 用户使用不当或改动结构造成的损害;3. 超过保修期限的质量问题;4. 法律法规或合同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保修责任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保修范围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补充;2. 本保修范围范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是施工合同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更多精彩内容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14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4.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达到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程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的延长缺陷责任期。

但是任何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累计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按照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的日期返还质量保证金。

14.2 缺陷责任14.2.1 修复费用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1)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4.2.2 检测费用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有关造成缺陷或损坏的原因都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检查认定。

如果监理人与承包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认定。

经检测机构认定工程缺陷、损坏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缺陷、损坏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4.2.3 未能修复承包人若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发包人通知的缺陷或损坏,发包人应确定一个日期,要求承包人不迟于该日期修复好缺陷或损坏。

如承包人到该日期仍未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则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如某项缺陷或损坏可能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关键性能,则该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承包人应重新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验和试运行,相关费用由造成缺陷或损坏的责任方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一、合同双方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三、工期与进度1.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2.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3. 工期延误: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应协商调整工期。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1.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2. 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2. 乙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七、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________________2. 合同解除:________________八、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2.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九、争议解决1.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 若协商无果,可提交至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诉讼。

十、其他约定1. 保密条款:________________2. 知识产权:________________3.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十一、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示例)一、合同双方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三、工期1.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2.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3. 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四、质量标准1.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2. 质量检验:________________五、价款与支付1.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变更价款:________________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2. 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七、材料设备供应1.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________________2. 材料设备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八、竣工验收与结算1. 竣工验收:________________2. 结算:________________九、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2.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十、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筑工程合同保修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保修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合同保修通用条款第一条:保修范围1. 本工程的所有施工项目及其相关材料、设备均应包含在保修范围内。

2. 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安全、防水防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装饰装修等。

3. 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保修期限1. 主体结构及主要构件的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内。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4.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保修责任1. 承包方应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2. 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无偿修复。

3. 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四条:保修服务1. 承包方应提供完善的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故障排除和维修等。

2.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应合理操作,不得人为损坏工程结构及设施。

3. 用户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第五条:违约责任1. 承包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责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用户不当使用导致损害的,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保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

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保修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保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 本保修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 合同目的和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建筑施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施工的过程和结果。

本合同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合同,无论是公共建筑、商业建筑还是住宅建筑。

2. 合同成立和效力2.1 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签署建筑施工合同,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修改合同。

2.3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并书面签署补充协议。

3. 施工效果和质量要求3.1 承包商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效果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2 若建筑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整改或赔偿。

3.3 建筑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 工期和延期4.1 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明确的工期,并在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

4.2 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延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工期的调整。

4.3 工期延长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 施工过程管理5.1 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5.2 承包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措施。

5.3 承包商应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展情况和质量报告。

6.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6.1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6.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结果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6.3 甲方拖欠支付合同价款超过约定的期限,承包商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7. 变更和索赔7.1 如需变更施工合同的内容,双方应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7.2 若施工合同的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双方应进行合理的费用调整,并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

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

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

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特制定本质量保修书。

一、保修范围:1. 主体结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外墙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3. 室内装修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保修期为2年。

4.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需保修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限内,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害,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2. 乙方应保证修理工作及时进行,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 对于超出保修范围的维修要求,乙方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三、保修期限:本质量保修书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具体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执行。

四、保修服务:1.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合理时间内派员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 若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维修。

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质量保修书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1. 本质量保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质量保修书未尽事宜,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一)20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一)20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通用)(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条款制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对象为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签订的,目的在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劳务或者创造物有偿报酬的合同。

第三条本条款适用于以下几类工程施工合同:1. 新建和改建工程施工合同;2. 拆除和修复工程施工合同;3. 安装和调试工程施工合同;4. 其他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合同。

第四条合同的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第六条合同应当详细描述工程的规模、内容、质量要求、工程价款、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合同。

第八条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施工期间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暂停或者不能按期完工,双方应协商解决,互相谅解;如无法解决的,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索赔。

第十条若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补救或追究。

第十一条发包人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承包人应按期履行工程合同,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合作。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应由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变更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程价款、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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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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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4.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
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达到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程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的延长缺陷责任期。

但是任何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累计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按照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的日期返还质量保证金。

14.2 缺陷责任
14.2.1 修复费用
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4.2.2 检测费用
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有关造成缺陷或损坏的原因都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检查认定。

如果监理人与承包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认定。

经检测机构认定工程缺陷、损坏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缺陷、损坏是由其他原因造成
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4.2.3 未能修复
承包人若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发包人通知的缺陷或损坏,发包人应确定一个日期,要求承包人不迟于该日期修复好缺陷或损坏。

如承包人到该日期仍未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则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如某项缺陷或损坏可能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关键性
能,则该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承包人应重新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验和试运行,相关费用由造成缺陷或损坏的责任方承担。

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不能损害到发包人有关保安和保护秘密等相关权利。

14.3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提前占有或擅自使用工程的,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自发包人提前占有或擅自使用之日起进入保修期,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合同规定,在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合的期间,由发包人选择适用保修责任条款或者缺陷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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