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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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决算等。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项目承接、前期调研、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验收等环节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项目承接阶段,应收集项目合同、项目简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前期调研阶段,应收集市场行情、材料价格、人工费等资料。

(3)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阶段,应收集相关计算书、审核意见、报告等资料。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2)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3)档案柜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2)档案查询、借阅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3)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销毁档案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造价咨询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我公司档案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及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招标代理、投标文件资料、造价咨询资料以及人事档案管理资料。

三、职责3.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有关业务档案的归集、整理,提交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

3.3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所从事业务的档案的归集、整理,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和缺失,及时归档。

3.4总工办总工程师领全面负责全线的档案管理工作,行政人事是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并设专职档案员,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对全线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集中整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4.1档案管理要求及原则4.1.1档案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照章办事,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尽职尽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1.2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收取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存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4.1.3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立卷,填好案卷目录,然后按不同业务成果类别、载体分别上架保管,并写明载体名称,以便查找利用。

4.1.4随时保持卷面清洁、整齐、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

4.1.5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安全。

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停电器,拨掉电源插头,上好门锁,管好钥匙,节假日离开前必须严格检查,必要时可打封条。

4.1.6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档案每半年要全面、仔细地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复和复制,并做好档案的防霉及防蛀措施。

4.1.7档案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设备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1.8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员要绘制档案分类大纲和存放示意图,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认真编好档案目录。

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使其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在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二、文书的管理第三条文件的传送和借阅1、上下级及平行单位对我公司发、送、报的文件,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签批送阅意见。

各部门收到的文件也要送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

2、传阅的文件由文书负责传递,一般文件要在三天内传阅完毕,急件要在一天内传阅完毕。

3、凡领导批办的文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应按期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填写后及时归还。

4、因工作需要借阅的文件,办理借阅手续后一周内归还,阅文时不得在文件上涂抹、写字、作标记。

查阅有关秘密文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外借。

三、档案的管理第四条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及利用。

第五条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上级文件、公司所发文件、业务报表、财务报表、原始凭证、各类合同、协议、预决算成果报告书、照片、图像、声像、证书、实物、公司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开会的材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六条对接收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加工、整理、选册、分类、排架等科学化管理,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建档。

第七条按公司档案形成规律编制总账、分类目录、底图目录和其它必须的检索工具,加盖档案专用章。

档案分为短期(五年)、中期(十五年)、长期三种。

第八条各部门应积极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将签订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报告书等资料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应归档材料,因拒绝交档案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各部门应建立项目档案光盘管理制度,便于查阅。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合法、合规管理档案。

2. 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一体化。

3. 安全保密: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避免档案泄露、被篡改等安全事件。

4. 实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制度要具有实用性,方便使用、查阅和存储。

5. 完整性原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随意删除、涂改档案内容。

6. 咨询性原则:档案管理要有咨询性,为相关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1. 建立档案管理工作部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一管理档案工作。

2. 设立档案管理岗位:明确各级档案管理员职责,确保各项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3. 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4. 建立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网络,实现电子化管理和存储档案。

四、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确保各项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有档案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2. 档案的整理和编目:对档案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内容清晰准确。

3. 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建立档案借阅和查阅制度,方便相关人员进行查询。

4. 档案的保存和销毁:对档案进行分类保存,适时对无用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5.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六、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1. 建立档案管理流程:制定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档案管理培训: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定期组织档案保管:定期组织对档案进行审查和保管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4. 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对各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

工程造价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造价行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文件:包括项目委托书、合同、设计方案、预算书、结算书、审计报告、验收报告等。

2.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内部管理文件:包括机构章程、规章制度、业务报告、培训资料、内部通讯等。

3. 工程造价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档案资料。

(2)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分类、编目,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2. 档案保管(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档案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3)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3. 档案利用(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2)档案查阅人员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3)档案利用过程中,如需复制、摘录档案内容,应征得档案保管人员的同意。

4. 档案鉴定与销毁(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2)档案销毁前,应进行登记、造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 档案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造价咨询公司存档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存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

2. 归档要求:(1)文书档案: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会议纪要、文件收发登记、内部通讯等。

归档时,按年度、类别、文件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2)技术档案:包括项目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归档时,按项目名称、类别、文件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3)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归档时,按年度、月份、凭证种类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4)人事档案:包括员工入职、离职、调动、培训等资料。

归档时,按员工姓名、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5)合同档案:包括与公司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归档时,按合同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 员工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并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柜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便于查找。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 档案利用:(1)员工需查阅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遗失。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通知相关部门。

3. 档案销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文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有效运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类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室是本企业档案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拟定档案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企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利用、保管、销毁工作,并对使用档案资料提供服务。

第二章企业档案的种类第四条企业档案按照档案形态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五条企业档案按照内容分为以下几类:(一)工程档案:包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

(二)管理档案:包括企业的各类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人事档案等。

(三)经济档案: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清查报告、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四)技术档案:包括企业的技术资料、专利证书、技术合同等。

(五)行政档案:包括企业的公文、会议记录、办公文件等。

(六)其他档案:包括企业的合同、协议、证件等。

第三章企业档案的管理原则第六条企业档案管理遵循“精简、科学、规范、便捷”的原则。

第七条企业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企业档案应当分类存储,设置明确的档案柜、架、盒等存放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易存取。

第九条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保密原则,确保机密、秘密、重要档案资料的保密。

第四章企业档案管理的职责第十条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室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拟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更新。

(二)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编建等工作。

(三)负责企业档案的借阅、查阅和提供服务。

(四)负责企业档案的保管和销毁工作。

(五)定期向企业各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情况的报告,推进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配合档案室的工作,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提供档案和信息,并配合档案室的整理和编目工作。

第五章企业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二条企业档案的收集由档案室负责。

造价咨询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包括技术档案、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档案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及时性原则。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本单位的内部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报告、统计数据等文书档案;(二)项目资料、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造价计算书、验收报告等技术档案;(三)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文件等声像档案;(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原则。

第十条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内容、形式等进行划分。

第十一条档案编目应包括档案名称、档案号、档案形成时间、档案页数、档案密级等。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应按照档案的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立卷。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整洁、有序原则。

第十四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密级、期限、保管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五条档案查阅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原则。

第十六条档案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查阅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损毁档案;(三)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原则。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档案销毁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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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档案管理制度
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3、资料归档程序
4、立卷的原则
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
6、案卷的编目
7、案卷装订要求
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
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三)资料归档程序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4、档案立卷实行谁咨询谁立卷责任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负责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材料,咨询终结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立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四)立卷的原则
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2、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
3、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一个项目一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真实、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
5、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规范、清晰,益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6、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归档。

(五)归档资料
归档资料主要由结论性文件资料、证明性文件资料、相关性文件资料组成。

1、结论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咨询报告书正本;
(2)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书;
(3)工程造价审核报告签发的报告拟稿纸。

2、证明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咨询单位资料
a、工程结算书、工程计算底稿;
b、技术文件,包括各类分析说明文件、测算书、材料价格统计汇总表及有关咨询单位的相关资料等;
c、工程类别核定单。

(2)业主(或委托方)提供资料
a、提供的主要文件:《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见附件),项目建议书及批件、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预(结)算书、设计变更单(或清单)、施工签证(或清单)、甲供料明细单等;
b、咨询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文件:各种调查材料、采集数据、取证材料、会议纪要、文函等。

(3)承包方提供的资料:
承包方的企业资质、取费证书等。

3、相关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司法鉴定委托书;
(2)咨询单位作业计划书;
(3)《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原件;
(4)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一般不纳入归档范围。

如设计变更单位和施工签证较多,可用清单形式归档,原件由委托方保存;(5)审计报告签收单;
(6)卷内备考表。

(六)案卷的编写
1、编写案卷页号:正面在页面右上角编写,背面在左上角编写;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空白面不编页码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码号。

2、案卷封面的编制
(1)立卷咨询单位名称。

(2)咨询业务类别: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百年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报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司法鉴定、项目投资控制等。

(3)案卷标题:指咨询项目的全称。

(4)时间:指远内文件材料所属的起止年月。

(5)保管期限:分为短(15年)、长期(30年)、永久三类。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一般定为短期。

有特殊要求的可定为长期或永久。

(6)件、页数:“件”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件数;“页数”指卷内文件材料的中页数。

(7)归档号:可按咨询单位的发文号规则编排。

3、卷内文件目录
(1)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序号。

(2)文号:文件制发单位的发文字号。

(3)作者:文件制发单位或个人。

(4)内容:即文件的标题。

文件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可自拟标题,但需外加“〈〉”号。

(5)日期:文件形成的年、月、日。

(6)页号: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

(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变化时作说明之用。

4、卷内备考表
(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

(2)立卷人:由立卷者签名。

(3)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查者签名。

(4)立卷时间:指完成立卷的时间。

(七)案卷装订要求
1、案卷装订排列: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2、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应采用A4规格用纸。

封面宜采用120克至150克牛皮纸。

3、单卷厚度超过200页的,可分卷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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