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安全和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电器的三大保护。
井下电气系统的三大保护是保证井下供电、用电安全的可靠措施。
一、井下电气安全保护应做到:三可靠:过流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检漏装置灵敏可靠,接地装置牢固可靠。
三及时:供电设计及时,整定及时,处理问题及时。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每季度要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每月由机电队组织进行一次测定,检查和测定结果填入接地电阻记录备查。
三、漏电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井下每一独立的低压供电系统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并逐步实现井下供电系统全网选择性检漏保护。
低压馈电开关内装设漏电保护的运行、检查、试验、记录要按要求进行。
照明灯具及信号装置的电源,必须使用专用的综合保护装置。
(一)供漏电保护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截面积不少于10mm2的橡套电缆,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立。
漏电保护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井下使用的馈电总控、馈电分控、照明信号综保漏电保护装置,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开关,由值班电钳工负责在检修时间内进行试验,并认真记录。
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包机负责人每周内必须进行一次复检并作好记录。
(三)机电队要在瓦斯检查员,电气维修工的配合下每月对漏电保护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四、过流及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一馈出线路的电源端,均需加装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当干线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安装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
(一)过流及短路保护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选择校验计算,下发机电队由电气维修工按整定值调整通知单的要求调整。
(二)运行中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维修电工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当电网负荷发生变化时,机电队应及时校验保护整定值,经矿领导审批后发放保护整定通知单,由专职维修电工负责整定值调整。
煤业公司矿井“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矿井“三大保护”管理制度1、井下除在水仓装设主接地极外,每个采区配电所,装有机电设备的峒室;单独的高压配电箱柜,每个低压配电点(有三个开关)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碛头,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电钻综合保护,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设置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51条规定要求。
2、井下36V以上的供电网路上之设备金属外壳,构架,必须设保护接地与局部接地极与主接地极的构成接地网。
3、主接地母线,设备外壳接地连接,局部接地极母线,连接动力铠装电缆接线盒母线。
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接地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52条;《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10条规定要求。
4、井下所有设备的保护接地,必须有独立的连接导线,禁止串联接地。
5、井下动力、照明、信号、通讯、监测系统,必须构成接地网,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接地芯线除作监测回路外,不作它用。
6、采区配电所的高压馈电网路,必须装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机电峒室、采区配电所低压馈电网路,127伏电钻用变压器,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线的检漏保护装置,检漏继电器必须动作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7、检漏保护装置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试验,记录清楚。
低压馈线检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每月进行一次,试验时必须在有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该项工作。
8、井下电气管理组负责全矿高低压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整定调试工作。
新投产的采区保护装置、安装、维修工必须按设计参数进行整定,若发现与实际选择整定有误差时、电气管理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复核后改变参数,安装、维修工不得任意变更改动。
9、为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置、除在采区配电系统图中标注型号、容量、电缆截面、长度及短路电流值、整定值外,应在控制开关上挂牌,标注该点短路电流值、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责人。
10、井下使用的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必须装设短路、过负荷、无压释放,采区配电所、配电点馈出线电源端须加装短路保护装置,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另外装短路保护装置,使用馈电自动开关时,采用过流电子综合保护,不准甩掉保护装置,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护装置(包括热继电器、熔断器)。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能源公司所属生产矿井的特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是指(简称):保护接地、漏电保护、短路保护。
第三条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入井、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必须严格按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以下简称“三个细则”)。
第四条组织落实:1.各矿机电部应由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井下低压供电“三大保护|”业务技术管理工作;2.机电队应有一名副队长或技术员负责落实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入井、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具体管理工作;3.机电队维修电气班应有专职维修电工负责井下低压“三大保护”试验、调试、整定、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各矿机电部应制定本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及管理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细则。
第六条矿机电部、机电队的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并熟习“三个细则”并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
第七条由于煤矿井下生产,特别是采区和掘进头面随着开采的深度和广度在不断地变化,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也是在不断的变化,这就要求井下“三大保护”必须随着供电系统的变化而变化,并随时对变化的线路、设备进行计算、整定保护,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灵敏、可靠。
第八条“三大保护”的基础工作1.绘制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图;2.按供电系统图计算各点的保护整定值;3.按供电系统图设置检漏装置;4.按电气设备布置图设置保护接地网、接地极;5.对各点的整定值进行整定、校验;6.对各点的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7.对各点的检漏装置进行检查、试验;第九条“三大保护”各种计算资料、测试数据、原始记录必须由机电部保存,保存时间三年以上。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1. 井下三大保护:指对井下作业中的电压、电流和温度进行监测和保护的系统,包括电压保护、电流保护和温度保护。
2. 风电闭锁:指对风电设备进行闭锁操作以确保其停止运行,并对停止运行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第三条:井下三大保护管理1. 井下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井下三大保护系统的操作和维护。
2. 井下三大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井下三大保护系统检测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发出警报并自动切断电源。
4. 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确保井下三大保护系统正常运行,否则禁止进行作业。
第四条:风电闭锁使用管理1. 风电设备停止运行前,必须进行闭锁操作,并确保闭锁装置牢固可靠。
2. 进行风电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闭锁装置进行解除操作,并确保设备处于停止运行状态。
3. 风电闭锁装置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范,严禁恶意操作或擅自解除闭锁。
4. 风电设备维修完毕后,必须重新进行闭锁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条:安全管理1. 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2. 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并明确人员和设备的禁止区域。
3. 井下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急救包等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 井下作业应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并定期进行救援演练。
5. 井下作业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必要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六条:罚则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与之不符的部分自行废止。
以上即为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供参考使用。
煤矿实用安全、防爆、供电三大保护标准手册

煤矿实用安全、防爆、供电三大保护标准手册一、安全用电(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不准带电检修,不准甩掉无压释放或电流保护装置,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和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失爆电气设备不准使用,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2)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三无”是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是指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是指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是指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是指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3)供电安全作业制度主要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刀闸实验操作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制度。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有专责电工执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严禁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
检修或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停电,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挂装接地线,对电气设备进行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高压线路和设备倒闸操作时,必须执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触电事故是指人体触及带电体或者人体接近高压带电体时,有电流流过人体而造成的事故。
电流对人的伤害大致分为电击和电伤,电击是指电流流过人体内部,造成人体内部器官损伤和破坏;电伤是指强电流瞬间通过人体的某一局部或者电弧对人体表面造成的烧伤。
触电事故中,大多数是电击事故。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一、短路保护整定细则短路保护是井下电气系统中的重要安全措施,旨在防止因电气故障导致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为确保短路保护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整定细则:整定原则:短路保护的整定值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电缆的截面积及长度、以及井下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定,确保在发生短路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每次调整或更换电气设备后,应重新计算整定值,并及时调整。
记录管理:每次整定或检查都应详细记录,包括整定时间、整定值、检查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二、保护接地装置细则保护接地是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发生电击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接地装置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细则:接地标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缆的屏蔽层等必须可靠接地。
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不得大于4欧姆。
定期检测:每季度至少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其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接地装置,应及时进行整改。
维护管理: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对于锈蚀、断裂等损坏的接地装置,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三、低压检漏保护细则低压检漏保护是防止井下低压电气系统漏电引发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检漏保护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细则:安装要求:井下所有低压电气设备和电缆都应安装检漏保护装置。
检漏保护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其性能可靠。
定期试验: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试验时,应记录试验数据,以便分析设备运行状况。
故障处理:当检漏保护装置发出报警或跳闸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对于无法立即处理的故障,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以上三大保护细则是确保井下电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细则,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各项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同时,还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井下三大保护是指井下矿工的煤气防爆保护、通风保护和防下水三大安全保护措施。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是指对风力发电场的闭锁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的具体内容如下:1. 煤气防爆保护:包括监测瓦斯浓度、瓦斯抽采、瓦斯检测和瓦斯报警等措施。
矿工在进入煤矿井下作业之前,必须先检测瓦斯浓度,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同时要进行瓦斯抽采,降低瓦斯浓度;瓦斯检测和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瓦斯泄漏并发出警报。
2. 通风保护: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的流通和氧气供应。
通风系统的设备必须正常运行,保障井下矿工的氧气供应,同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维持矿井的良好工作环境。
3. 防下水保护:包括防止水灾事故发生和有效排水。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水设施,对可能发生的水灾进行有效防范和处置。
同时,要保证矿井的排水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排除矿井内的积水。
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闭锁:对风力发电场的关键设备进行闭锁,禁止未经许可的操作和接触。
包括风力发电机、变频器、变压器等设备。
2. 锁具管理:风力发电场应建立完善的锁具管理制度,确保锁具使用的安全和合规。
锁具的领用、使用和归还必须有明确的程序和责任人。
3. 准入管理:任何人员在进入风力发电场操作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授权和准入管理。
包括对熟悉设备操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授权,限制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接触设备。
4. 闭锁记录:对风力发电场设备的闭锁操作必须进行记录,包括闭锁的时间、闭锁人员、闭锁原因等信息。
同时,对闭锁解除的操作也要进行记录。
5. 闭锁检查:风力发电场应定期进行闭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闭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井下矿工和风力发电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一、低压电网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根据井下电网的实际情况,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保证在发生短路时,保护装置能迅速切断故障电路,避免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整定方法:通过计算电网的最大工作电流,确定短路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
同时,应考虑电网的短路容量和电缆的阻抗等因素。
定期测试:定期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其在规定的动作电流下能正确动作。
二、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要求: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套均应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要求。
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装置应安装在干燥、无积水的地方,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标识管理:对接地装置进行标识,定期检查接地装置的完好性和接地电阻值。
三、保护接地检查测定检查周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接地电阻的测量,确保接地电阻值在规定范围内。
测量方法:采用专用的接地电阻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测量时应注意消除干扰因素。
记录管理:对测量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对超出规定值的接地电阻应及时进行处理。
四、低压检漏保护安装安装要求:所有低压馈电线路均应安装检漏保护装置,确保在发生漏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选型与安装:根据线路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漏保护装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试运行: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检漏保护装置能正常工作。
五、低压检漏保护运行运行监控: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运行监控,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故障处理:发现检漏保护装置故障或误动作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
六、低压检漏保护维护日常维护: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连接紧固。
定期校验:定期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校验,确保其动作准确可靠。
七、低压检漏保护检修检修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工作,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解体检查和性能测试。
检修内容:包括清洁内部、检查零部件的完好性、测试动作性能等。
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