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分类管理制度(2021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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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2.06.07•【文号】应急〔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应急〔2022〕5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切实做好能源保供期间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工作,进一步释放先进煤炭产能,提升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有序确认先进产能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有关规定,生产系统具备增产能力,且符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基本条件的煤矿,经煤矿认真核算、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地方煤矿由省级煤矿生产能力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煤矿由集团总部报经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同意,开展先进产能核定工作。

二、严格认真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一)确保安全生产是先进产能释放的前提条件,在审查安全生产条件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先进产能煤矿:1.生产技术、工艺、装备或者生产布局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限制类生产工艺的。

2.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产能低于国家或者省级相关文件所确定引导退出煤矿规模的。

4.正在履行改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程序的。

5.非综合机械化开采的。

6.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的。

7.同时生产采煤工作面个数超过2个,或者核增产能后需要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的。

8.核增生产能力后,需要增加劳动定员的。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

建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21年3月目录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6)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奖惩制度 (8)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9)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3)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7)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9)粉尘监测制度 (22)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24)矿领导带班制度 (25)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27)井下劳动组织定员管理制度 (31)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安全管理理念,全面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建设高效、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矿井。

二、奋斗目标1、杜绝重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2、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3、保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4、职业病新发病例低于5%。

三、具体要求(一)狠抓现场管理。

1、各区队每班必须有副队长现场跟班,并进行现场交接班,正队长每月带班不少于10次,在井下作业地点坚持一班三汇报,现场盯住作业人员的行为,盯住工作面按措施要求施工,及时对责任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措施,促进现场管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班组安全网络建设。

每月由安全检查科负责对各区队进行考核,评出先进和最差网络小组进行奖罚。

3、充分发挥一线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发现隐患要负责处理,下班后向安全检查科汇报。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六十二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六十二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六十二条解读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职责的规定。

◆条文释义地方人民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组织与管理者,应当本着对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发挥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的作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具体要求为:1.全面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状况。

这是组织好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前提,决定着组织检查的频次、规模、范围以及参加检查的部门和人员数量、专业等。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分布区域、人员结构等情况,分析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途径、危害程度以及影响范围。

2.按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组织安全检查。

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本法第10条对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组织相应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政府的组织安排,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2021年)

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2021年)

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1年7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蓝佛安2021年8月20日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煤层气资源的勘查、开采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煤层气资源的勘查、开采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市场配置、公开公正,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利用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全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利用重大事项,推动采气、输气、用气全产业链协调稳定发展。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维护矿区的生产秩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反馈等机制,优化服务流程,通过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部门网站公布办理煤层气行政许可以及其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

第二章资源配置第七条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应当符合国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煤层气勘查开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分类处置方案2021.2.6

分类处置方案2021.2.6

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上组煤分类处置方案陕西省何家塔煤矿2021年2月6日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上组煤分类处置方案审批意见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上组煤分类处置方案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陕安委〔2020〕41号)文件精神,为深刻汲取铜川乔子梁“11.4”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会议视频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省安委会第5次月度会议部署安排,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煤矿灾害风险普查核查基础上,按照“一停二整三关”和“三个一律”要求,对煤矿企业进行鉴定评估,分类落实针对安全管控措施,加快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整改能力、不具备开采价值及灾害严重煤矿关闭退出,高标准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我矿接收文件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贯彻学习文件并进行安排部署,根据文件要求对标对表组织开展煤矿自查并结合煤矿当前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煤矿简介陕西省何家塔煤矿项目隶属陕西省监狱管理局益秦集团公司,是由原国家计委计能源〔1993〕1612号文件批准立项,原国家经贸委复函列为国有重点建设的监狱煤矿。

矿井设计工作始于1992年初,先后编制过矿井方案设计、可研性研究报告等设计文件。

2005年1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源〔2005〕30号《关于陕西省何家塔煤矿调整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的文件同意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上下组煤同时开采设计,矿井初期建设规模1.20Mt/a,其中上组煤0.30Mt/a(已于2020年12月21日经榆林市能源局备案进入联合试运转),下组煤0.90Mt/a(已建成开始投入生产)。

陕西省何家塔井田地处陕西省神木县北部、神府矿区中部的何家塔村附近,位于乌兰木伦河与悖牛川之间,行政隶属神木县大柳塔镇管辖。

矿井南距神木县城47km,北距大柳塔镇15km,东距府谷县城90km。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甘发改能源〔2020〕323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产煤市人民政府:《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甘肃煤监局2020年5月6日甘肃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行业“上大压小、增优减劣”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我省30万吨/年以下(不含,下同)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通畅”上下功夫,加快退出低效无效产能,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推动、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动适应煤炭供需格局变化,推动我省煤炭产业结构加快调整。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积极稳妥开展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煤矿特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加快退出一批安全保障程度低、生产效率低的小煤矿。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已经2021年8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明2022年1月6日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做好检查验收和记录,防爆、阻燃抗静电、保护等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不得入井使用。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煤矿安全规程 2021版

煤矿安全规程 2021版

煤矿安全规程 2021版----8bac42fb-7161-11ec-874d-7cb59b590d7d煤矿安全规程2021版&lbrack;煤矿安全法规和rsqb;版本2022荥经县皇仪乡六合煤厂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川安检(职)评…2021‟k0008号(外部审查)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2022年8月项目名称:荥经县皇仪乡六合煤厂扩建工程法定代表人:胡晓荣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评价小组成员:报告审核人:报告出具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张淑莲工程师304034林源助理工程师川职服评[2021]第029号张淑莲工程师304034王鹏助理工程师川审平[2022]0009号地维刚助理工程师川审平[2022]180号张文平主管医师y5000791一般11.1项目背景11.2评估依据11.3评估目的51.4评估范围51.5评估内容61.6评估方法61.7评估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72项目概述和试运行102.1项目概述102.2项目调试132.3项目中使用的材料和产品生产工艺132.4生产工艺流程和原则14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的调查和评估193.1普查和评估193.2设备布局的调查和评估244调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284.1职业危害因素概述284.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404.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分析43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调查与评价585.1防护设施的设置与运行办法585.2防护设施的评价62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调查与评价686.1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686.2职业病个人防护装备的评价687煤矿卫生防护用品的调查与评价工程设计与辅助室707.1煤矿卫生工程设计与调查707.2辅助室718职业健康管理调查与评价728.1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728.2职业病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728.3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728.4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728.5应急救援............................................................................ ........738.6职业卫生经费 (7)3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759.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759.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759.3职业健康监护评价...................................................................7510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7611结论及建议............................................................................ ...........7711.1结论............................................................................ ..............7711.2建议............................................................................ .. (78)附件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委托书附件二:《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荥经县皇仪乡六合煤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经煤炭函…2021‟225号)附件三:《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荥经县皇仪乡六合煤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21‟113号)附件四:四川省安全生产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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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分类管理制度(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13
煤矿分类管理制度(2021新版)
一、矿井分类
我矿为一类矿井,属灾害不严重或有能力管控灾害的煤炭生产企业。

二、隐患的分类标准和程序
(一)按隐患种类可分为“一通三防”、水害、顶板、机电、提升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二)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

A级隐患:整改难度大,矿方解决不了,需上报县煤管办帮助组织整改;B级隐患:整改难度一般,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井统一组织整改;C级隐患:整改难度较小,需由区队组织整改。

(三)安全隐患分类表
分类
分级
A级
B级
C级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主扇风机性能达不到要求
3、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
1、采区通风系统不完善
2、采区防尘系统不健全或供水达不到要求
3、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4、采、掘面风量达不到要求
5、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吸循环风的
6、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7、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栅栏提示警标的
2、采掘工作面煤尘超标
3、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4、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压边
5、盲巷停风不按规定及时密闭的



1、奥灰水侵入
2、采区(复杂)老空积水
3、雨季洪水溃入井下
4、矿井供电线路、设备老化
1、三灰水的影响
2、钻空封闭不良
3、采区泵房排水能力不足
4、中央泵房水仓淤积严重
5、防水闸门失灵
6、迎头顶水掘进及上覆积水回采
1、不按规定对本矿的老空积水情况及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定期核查的
2、采掘工作面出现出水征兆未及时回报而又不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的


特除高应力区的开采
1、工作面初次放顶撤面,缺支柱严重
2、主要巷道严重变形(失修)
3、工作面悬顶超过规定
4、严重的软底与复合顶板工作面
1、采掘工作面过变化带
2、超前支护、端头支护不按规定支设或支设不合格,断层处、顶板破碎处控制不力的
3、工作面两巷折梁断柱
4、空顶作业
5、工作面支柱初撑力低
6、机头机尾未打压柱的




1、主副井提升设备有严重缺陷
2、矿井主排水设备失修或管路能力不足
3、矿井单回路供电
4、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
5、矿井供电线路、设备老化
1、采区泵房供电能力不足
2、罐道磨损严重
3、采区上、下山管理
4、主提升绞车绳老化
5、主要运输大巷轨道老化
6、采区提升设备老化或保护不齐全
7、主提升地点无候车室
8、副井安全保护不齐全
9、主要运输大巷高度不符合要求
1、主提升装置各种保护试验失效,各种保护不起作用
2、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锈蚀,使用时间超过规程规定未更换或
未按规定检验和检查的
3、压风机(包括风包)安全阀断水、断电、超温、超压、保护装设不全或不起作用的
4、井上下使用的高低压开关操作机构失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5、井下三大保护及照明信号等不按规定使用或保护不起作用的,电动机综保及过流短路保护人为甩掉不用的


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采
1、悬移支架工作面管理
2、悬移支架工作面安装、回撤


1、井筒严重变形
2、矿井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
1、放炮透老巷
2、大煤仓施工
3、井下通讯设施不符合要求
1、采煤工作面出口不畅通
2、炮眼封泥不符合要求
3、瞎炮处理
三、管理措施
矿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3级管理,即班组、区队和矿井。

班组实行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区队实行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矿井实行周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矿井重大、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一)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

矿井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各作业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隐患排查卡,矿安检科编制全矿隐患排查整改通知表。

1、岗位人员每班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
排查,班组长对本班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持班组隐患排查卡对班组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时方准人员作业。

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账。

2、安全生产系统管理科室、区队,对照本系统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卡反馈至安全监控调度中心。

同时,由科室、区队值班干部收集整理后,形成科室、区队隐患排查台账,并由专人负责。

3、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根据全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每周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全面隐患排查分析会,对当月矿井隐患进行梳理分析,由安全检查部门统一建立全矿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经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矿安全检查部门每月参照备案的安全检查表,重点排查重大、较大隐患、一般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实施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二)隐患整改及上报
矿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矿长必须亲自安排本单位的日常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每班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指派专人负责隐患的整改。

隐患整改必须坚持“五定”原则,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要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验收记录,指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

C级隐患由区队负责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报告经区队负责人签字后报矿安检部门。

B级隐患由矿安检部门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隐患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

对资金投入较大或需要多单位共同整改的隐患,应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A级隐患由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县煤炭管理办公室,经县煤炭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积极组织整改。

各级各单位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各类的隐患,按照“五定”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纳入隐患整改档案,实行闭合管理。

(三)隐患整改验收及销号
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

C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包片领导复查验收;B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组织安全检查部门验收;A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组织预验收,报县煤管办复查验收。

(四)重大隐患整改
重大隐患的整改由矿长负责,组成重大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在主管业务部门指导下,做出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备设施的决定,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告知。

矿安检部门对全矿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档管理,节点控制,逐项验收,做到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到位。

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保存期至少一年。

存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评估定级材料,矿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报告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
督查记录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奖惩规定
(一)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生产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区队长对本工作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矿安检科对全矿范围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责任。

(二)建立“前追后究”制度。

“前追”:矿安全检查部门按分管业务范围,在生产区域发现了重大、较大隐患,而下一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作业区域、同一班次没有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后究”:所有工作区域因为隐患没有被排查发现且没有及时进行治理而发生事故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追究责任这样,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环环相扣,形成了自上而下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工作体系,使安全管理的压力得到了层层传递。

(三)矿井每季度对各各单位隐患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评比第一名奖2000元,最后一名罚2000元。

本制度自二〇一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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